本研究發現此概念最早從 Rogers 人本心理學觀點而來,進而發展了以學習 者為中心的概念 (McCombs & Whisler, 1997),接著 Weimer (2002) 將此理念延 伸在教學會發生的五個關鍵的要素,並詳細說明其意義與內涵。而本研究即是透 過兩學者的觀點作為理論基準,發現學生中心教學的概念是認為每個人皆是獨立 的個體,說明了人是瞭解學習是為了自己,而學習應該是人主動去追求,不是被 強迫的行為,因此反對所謂教師中心或教材中心那樣強迫以及填鴨式的教學,學 生中心教學更強調以人為本。
三、以學生為中心教學之設計原則
如何將學生中心教學的核心概念發展實踐在教學上,以及如何從教師中心的 教學走向學生中心的教學,教師必須符合哪些條件以及遵守那些教學原則。根據 上述關於學生中心的意義與脈絡,透過詮釋學的方法,持續的循環過程以及文本 概念的書寫等進行資料分析與詮釋,可以得知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教師不在是 以主導的方式,而是設計更多讓學生能主動參與學習的機會,因此命令式教學、
教材為主教學,就一定不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學習是支持每一位學生,以學 生的角度,讓學生能發展屬於自己建構知識的方式,所以學生中心的教學,教師 不會直接告訴學生答案,答案必須由學生主動去尋找,增進理解力和問題解決能 力;最後,學生中心的教學一定是以培養獨立自主的學習者為目標,不是生產聽 從命令的學生,所以讓學生培養負責任的特質、能夠做決定的能力,即是以學生 為中心教學的重要要素。
因此本研究將學生中心教學歸納了四項原則,分別為「教師與學生共同建立 學習環境、知識傳遞方式以學生主動發現為主、讓學生瞭解學習狀況的學習評 量、培養學習責任的教學」,以下就學生中心之四項原則做一論述:
(一) 教師與學生共同建立學習環境
Weimer (2002) 教學內容的功能,主要是能促進學生的學習,讓學生在課堂 中能實際操作而不是只聆聽教師的講述,由此可知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是需要大 量的活動讓學生來實作,而這些活動又必須與教學內容產生關聯。ÇUBUKÇU (2012) 也認為學生中心的教學設計是考慮到學生的興趣、需求和能力,而設計 出的活動內容,並且重視學生能夠獲得訊息的能力比起只記住訊息的能力來得更 有價值。
所以教師應確認學生的興趣與能力,作為教學目標的設定,雖然大部分主導 權仍然在於教師,但從教學目標的設定就能區辨學生中心與教師中心的差別,教 師可以透過訪談或學習單方式,去瞭解學生的興趣以及能力,進而去設定教學目 標以及設計教學內容,讓學生有參與做決策的權力。
(二) 知識傳遞方式以學生主動發現為主
Froyd, & Simpson (2008) 認為學生中心不同於教師中心的教學,是知識的傳 遞從傳授或指令的方式轉變到發現或建構的模式,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是一種經 由學習內容、活動、教材和節奏而影響的教學方式,這種學習模式是將學生置於 學習過程的中心,目的包含培養主動學習、創造性思維以及問題解決的能力,其 方法有角色的扮演,同儕的合作學習或自學。主要是採用學生的合作學習法以及 小組討論法來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並發現教學的過程中包含了幾項關鍵要 素,是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方式。
1. 知識轉移
即是強調學習者發展他們的知識,教師能夠運用學生生活經驗與教材內容產 生連結,藉此幫助學生更容易理解和應用教師所要教授的知識和技能。
2. 學習者中心
學習者中心強調了,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被視為共同創造者,是具有決定權 和想法的,也就是說學習者能夠參與教材教法的內容和進度,並認為學習者必須 具備能夠主動學習、團隊的合作學習和同儕教學的能力。所以一旦學生能夠主動 學習以及意識到負責任的學習態度,即是以學生為中心教學能夠實踐的關鍵要素 (Froyd et al., 2008)。
3. 社區環境
社區中心強調的是環境,學習者在學習情境中不論是獨立完成任務或是與同 儕間合作,最重要是學生能夠從環境中發現線索、進行推論或是與人互動、合作 學習來促進學習和增進理解力。認為學生中心裡的教師,在教學時會減少說話、
給越少的任務提示,相反的讓學生去思考更多,體悟的更多,來培養學生的獨立 思考以及問題解決的能力 (Froyd et al., 2008)。
就以上論點可知,學生中心的教學是由老師所引導,活動內容的依據來自觀 察了學生的能力、需求而決定的活動內容,內容的難度是可以被調整的,依學生 在學習過程、經驗中產生的變化而有所調整,知識的價值也從學生學到的知識轉 移到學生是如何學習到知識的能力,所以學習知識不是唯一的目的,每一位獨立 的學習者,將各自產生的學習方法以及建構屬於自己理解的內容 (林紫玉,
2015)。
(三) 讓學生瞭解學習狀況的學習評量
江南發 (2001) 評量中心強調的是學習目標與評量之間的一致性,以及強調 以學生為中心之教學,使用的是真實性評量而不是標準化評量,且形成性多於總 結性。
陳曉慧 (2008) 評量的過程與目的不僅僅是分出等級,應該要讓學生參與其 中,更要建構回饋機制。教師從教學過程中,做紀錄以及觀察,進而調整教學方 法與目標,使得教學內容持續修正和改善,以及學生更能提升學習成效。透過多 元評量,利用同儕互評與自評,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還有清楚了解評量 的方式與標準,進而培養學生理解學習是自己的責任,以及自己才是能決定分數 的人。
(四) 培養學習責任的教學
情意的教學對於學生中心的教學是很重要的,如同上述原則,以學生為中心 的教學大多會讓學生實際操作,教師釋放權力讓學生自主學習,例如討論、觀察 和評量,在過程中學生們很有可能會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有人會是該組的 領導者,跳出來整頓組員,又或是有紀錄員,幫忙紀錄在活動中隊伍的討論過程 或比賽情形,這些都是學生自己分配的,沒有被逼迫而產生的,這些都是學生逐 漸在學習為自己負責的開始。
陳曉慧 (2008) 認為學生要對學習負起責任,學習的責任在學生身上,協助 學生了解自我潛能,讓學生主動思考,主導學習歷程。讓學生意識到自己可以掌 控學習且負有責任,學習才是有意義的,學習經驗才是深刻的。在教學過程中,
教師要釋放權力,讓學生主動去探索發現,在有一定的規範之內,如時間、品質 的要求下,刺激學生的學習態度,促進學生去意識到學習是自己的責任,讓學生 學會自我管理以及自省的能力,才能真正成為一位主動學習的學習者。
四、結語
本研究透過分析相關文獻後,釐清學生中心教學之概念,最後回答本研究提 出的問題,以及發展出符合學生中心教學之四項原則,分別為「教師與學生共同 建立學習環境、知識傳遞方式以學生主動發現為主、讓學生瞭解學習狀況的學習 評量、培養學習責任的教學」。學生中心教學核心概念即是以人為本,學生中心 教學關注的是學生的成長與改變,教師透過瞭解學生的能力及舊有經驗後,利用 學生的學習風格、特性,設計教學內容,並不斷地觀察與調整,教學內容多屬於 以任務導向的設計,讓學生能夠實際操作與練習,也透過權力的釋放,讓學生培 養獨立思考的能力,促進學生的自主性,最終目標使學生成為自動自發的學習者。
這樣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逐漸被重視,原因在於傳統教師中心的教學,學生 往往都是透過教師講述而得到知識的,這樣的學習不僅無法使學生真正的理解,
也無法被帶入到日常生活,因為學生可能無法真正了解學習的目的,目標都是來 自於教師所決定,因此只有讓學生實際操作,讓學生自主發現與探索,才能激發 學生的好奇心以及學習自主性。因此本研究透過學生中心教學相關文獻的概念敘 述,發展出四項關於學生中心教學的原則供諸位參考,希望能實踐於體育教學 上,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體育教學,以及作為能夠被檢驗的標準。
為使「學生中心教學原則」有其實踐之價值,在教學上可作為教師在進行教 學中自我檢核的標準,也可讓教師進行教學時有明確的目標與準則;在未來能夠 將此原則帶入到體育教學現場進行觀測與檢驗,有助於將學生中心的教學原則更 詳細與完整的建立出來,也期許有更多關於學生中心教學的研究產出,共創優質 的教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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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亦航 (2017)。合作學習在體育課不同分組方式對動作技能學習成效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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