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團體及個人。透過基本人權概念將權利擴及團體。Evelyn Kallen
(1995:10)認為集體權種類包括生活權、自由(自決)、平等機會、團體 尊嚴。並透過每種團體給予不同的權利。
透過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人權可以分為(Kallen, 1995:10):
(1) 個人權:個人生活、自由及機會、尊嚴權。
資料來源:Evelyn Kallen(1995:10).
透過上表發現,該憲章將個人權及集體權皆入憲。文化權部分,法文 化透過該憲章穩固其特別地位,透過文化權的發展,進而要求「區別」的 民族地位起而分離。歷史過程中,加拿大文化權給予一致,民族權(政治 權力)卻爭議不斷,但都透過協商和平方式,最後展現民主風範。但對「原 住民」部分,本憲章並未清楚說明。
原則上「原住民」自治範圍不能超過國家統一界線,是每個國家原住 民自治的共識。然加拿大由於歷史脈絡,允許魁北克特別地位後,竟允許 其公民投票獨立。雖然魁北克公民投票展現民主風範值得學習,其背後卻 為加拿大多元社會帶來隱憂,因為處理兩個團體,使用不同方式,會讓其 他團體不滿。也使加拿大團體更為分離、排斥,多元會更為複雜及不穩定。
2、原住民問題處理:自治權給予
(1)集體權的形式
根據 Franks(2000:222-223)的觀察不論加拿大及美國原住民政策,權 利爭議分成兩類:一是強調個別公民權的個人自由主義及團體為單位的集 體權概念。美國以個人公民權尊重為主,因此以同化及進入公民社會為政 策重點,讓美國原住民成為系統性歧視、暴力征服的犧牲者。
加拿大原住民早期與美國原住民一樣,被「同化」政策對待,其忽視 中含有歧視成分,他們卻比美國原住民幸運。加拿大沿襲一貫處理族群關 係的方式(協商)處理原住民問題,並未因「忽視」就暴力相向,透過協 商,讓加拿大原住民擁有自治及文化權。
(2)原住民自治的挑戰
加拿大原住民自治權雖然獲得政府承認,其實行仍有許多問題:
A.地區劃分的困難
如何把同一族的成員劃分在一起?沒有劃分在同一區的成員權益如何 保障?由於加拿大保留區有兩千多個並散布在各省中,有大有小的保留區
連結十分困難,因此加拿大雖然承認原住民的自治權,實踐起來卻仍困難 重重。
B.非原住民的權益
由於保護區散佈各省,其中也有非原住民的成員,他們可能進入保護 區或原住民多數區居住,或許當地的決定會影響他們的權益,卻因為不是
「自治區」公民無法投票損及其權益。如此,非原住民進入居住的意願會 降低。使自治區的美意,成為其他社會成員不公對待的結果。
本文認為加拿大處理原住民問題十分明確,給予自治權、文化權,並 資助需要的經費。然自治區劃分及非原住民權利的保障,成為加拿大處理 原住民問題的首要困難,但加拿大非暴力解決土地問題,對族群關係的穩 定發展具有幫助。
3、魁北克問題處理
(1)文化二元:給予承認
加拿大承認文化二元,並保證對法文化的尊重。雖然推行多元文化主 義的觀念,但加拿大仍宣示「雙文化的多元文化」基礎,表示對法文化的 尊重。
(2)雙語政策的挑戰
憲法法案明確規定加拿大的雙語基礎,但移民人口改變了社會結構,
使雙語政策受到極大挑戰:
A.加拿大強烈的地方分權
加拿大聯邦制度,透過地區意識的強烈,分權十分明顯,這對雙語政 策實施增加許多困難。根據憲法規定53,聯邦政府在訂法律及執行語言權 時,不得侵犯各省的教育權,這使各省擁有自行選擇語言權利。大部分移 民、少數團體會選擇英語學習,因為英語人數不斷增加,法語無法透過聯
53 憲法法案(Constitution Act 1967)第 91、92 條規定分權概念,第 93 條規定教育權。
邦「雙語政策」保障,讓魁北克希望加強政治權力,保存法文化。地方分 權的強烈性使多元文化的雙語政策實施遭遇困難。
B.法語問題威脅國家統一及族群關係
語言是國家維持社會凝結重要的關鍵。加拿大雙語政策,表面上以「雙 文化」尊重為出發點,實際卻是以「國家統一」為目標。魁北克強烈的民 族意識讓加拿大正視其存在與要求,若強勢以「單一語言」為加拿大認同,
會使國家造成分離危險。但移民進入並成為多數又是事實,加拿大必須正 視及處理逐漸增加的多樣人口。
這種「多元」及「雙文化」不斷衝擊加拿大政府,也考驗其智慧。雖 然加拿大十分小心處理法裔問題,卻仍無法避免分離威脅。兩次公民投票,
魁北克獨立雖未成功但差距極小,對加拿大國家統一仍有巨大威脅。
4、多元文化主義的强調:加拿大所有團體都享有的權利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義法案強調平等給予工作機會,瞭解多元文化,是 為了消除「歧視對待」。歧視對待,以「移民」及「原住民」最為嚴重,
然其兩者被歧視的原因不同,「移民」是因為「膚色」及「陌生人」被歧 視。「原住民」則是弱勢及下位階。分述如下:
(1)「移民」:膚色及陌生人
加拿大膚色歧視以「移民」為主,並透過文化及政治權利剝奪方式對 待,如早期加拿大的移民人頭稅、嚴苛的移民法,否定公平整合、平等機 會及政治參與。移民的歧視對待有層次的先後:也就是透過「差異」產生
「偏見」,並以不利益的方式對待,最後全面否定移民權利及要求。從內 部心理印象到外部形成不公平對待,讓移民整合之路十分艱辛。
透過上述可知,加拿大對移民的歧視行為是由:膚色及陌生人組成。
膚色:典型白人與非白人分類;「陌生人」表現在文化行為的不同,讓彼
此不信任。近年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中的許多計畫,如平等聘僱、新移民 服務,甚至警政單位的服務都以消除歧視為目標。
(2)、原住民:弱勢及下位階
雖然加拿大對原住民較少暴力對待,也讓他們獲得自治權,並給予資 助,然加拿大原住民在歷史過程中是被放置在最低層。被「忽略」的另一 面就是他們雖然獲得文化保存的權利,卻也無法在主流中競爭。給予他們 較少控制,實際上是因為他們沒有經濟及政治力量。
這種忽視是一種「歧視」,將其放置在下位階。雖然如此,但他們比 美國原住民較自由,可自由追求其文化的根,並有更好的文化保存的環境,
這部分比美國原住民幸運。
關於原住民文化權,多元文化法案中並未突顯,是由於加拿大將文化 權放入自治權中,以自我管理方式處理。
(3)解決刻板印象
加拿大將族群分為:特權團體、原住民及可看見少數。這種分類如同 貼上標籤,將自己視為優越。政策也透過這種分類進行計畫及實踐,強迫 他們固定於自己文化特色中。這對文化保存或許是必要的方式,然這種方 式會造成負面種族印象。加拿大透過媒體、教育力量改善刻板印象,希望 每個人都有真正平等的地位及正確的正義觀,這是一個理想,也是加拿大 努力的目標。
5、黑人歧視對待的解決
黑人由於原生奴隸後裔少,因此加拿大解決黑人問題時,以「個人權 價值」為基礎強調,「集體權」為輔,與美國十分不同。這表示加拿大由 於黑人型態不同,傾向使用「移民」模式對待他們。授予的集體權以「平 等參與」為主,並加強文化實踐尊重。多元文化政策中,將黑人放在一般
「可看見少數」類型,未將其分出特別對待。
基於上述,加拿大處理族群問題的模式如下:
未成功 成功
加拿大可能發展有二;
1、發展成更強的單一性,以此架構多元。
雙文化必須真正瞭解,互動。
2、分裂危機
未成功 成功
未來發展:視魁北克分離成功與否 和平協商所有族群問題,解決政治二元、地方意識,建構加拿大團結。
整體權利的規範 個人與集體權承認
多元文化主義法案
1、強調文化權尊重、平等機會、解決膚色 歧視、消除刻板印象
原則:
將差異尊重視為維持國家穩定的策略 原則
雙文化的多元文化主義 架構
傳統歷史分享的延續共同體:包容的社會
圖 4-1 加拿大處理族群問題的模式圖
英裔 法裔
(作者自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