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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籍配偶失去識字能力,也就失去生活世界

在文檔中 三 、外籍配偶在台人數 (頁 26-29)

過去台灣並無大量國外移民問題,1997 年之後開始有大量東南亞國籍新 娘因為婚姻關係而移住台灣。許多研究歸納外籍配偶的進入台灣的挑戰與調 適,主要是飲食習慣、失語和功能性文盲、交通受限、無法合法工作、資源 網絡匱乏、以及新角色的學習等等壓力(鄭雅雯,民 89;夏曉鵑,民 86;邱 琡雯,民 88)。而大部份外籍配偶的家人都認為「識字」是外籍配偶生活上 最基本的需要,因為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之後,先生外出工作,大部分時間都 是留在家裡,與家庭其他成員關係密切互動機會較多,如:婆婆相處時間最 長,許多摩擦時常是源於語言溝通所產生的誤會而衍生其他的適應問題(鄭雅 雯,民 89)。跨國婚姻涵蓋著移民的遷移歷程,而在遷移的過程中則要面臨

許多的挑戰,尤其國際移民的調適問題更是困難,生活之壓力和衝突是可以 預見的。

嫁入台灣家庭的外籍配偶們,由習以為常的社會與文化環境中抽離出 來,獨自進入台灣社會家庭中,這不僅是角色的轉換的問題,更需在語言、

風俗、宗教生活、習慣以及社會文化迥異的陌生環境中,獨自奮鬥。在跨國 婚姻中的個人與家庭,可能會處於與他人及社會文化的隔離,而產生與自我 及文化等的認同(identities)問題。再來,個體亦會與環境連結與經驗問題 的適應過程中,促使個體處於個人、社會網絡、社區及環境等的邊陲地帶,

導致脆弱性與邊緣性的產生。是故跨國婚姻涵蓋的不只是個體間的情愛,倘 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異文化遭遇、調適與衝突。再者,伴隨而來的媒體的報 導「二十萬包辦、保證處女、不滿退貨」、「假結婚、真賣淫」等與外籍配 偶相關之刻板印象時有所聞。她們不僅要努力說明她們是誰,還要爭脫媒體 報導框架在她們身上的標籤化和污名化。然而,法令緩不濟急,政策無法一 視同仁,她們幾乎成了台灣社會問題的新製造者(林君諭,民 91)。由此可 知,背後滄桑之心事有誰知?迄今永遠仍被視為次等公民之角色,然無論社 會階層或國家體制內又有多少人會去關注此焦點。

依據表 2-1-6 以越南籍為例:其年齡層有一半左右的人都是在二十五歲 以下,超過三十五歲的非常少,這跟我們的印象差不多,也就是台灣人多半 娶年輕的外籍配偶。他們的教育水準大部分是初中以下,佔了約八成,這樣 的教育水準跟台灣的比較起來,當然相差很大。從表 2-1-4 得知台北縣外籍 配偶平均教育年數為 7.1 年,也就是大概只有小學畢業的程度。嫁來台灣的 越南新娘,他們的教育程度並不高。其中,有些在自己的原生國,不泛高中、

或是大學畢業者,大部分都不是完全不識字者,她們都是因為移居到另一個 使用不同語言的陌生國度-台灣,才變成一個語言溝通有障礙的功能性者。(林 照貞,民 92)外籍配偶由於身處異國,不但要學習適應婆家的生活及化解鄰 里的接納挑戰,還要面對許多至今台灣政府尚未規劃完善的政策,加上語言 以及文字上的障礙,不能夠再以原來所具有的讀、寫能力在台灣社會有效地 從事各種活動,不但使得她們平常生活中處處遭遇不方便,更常造成教育第 二代子女的一大障礙(夏曉鵑,民 86;Ishii,1996)。

Freire(1987)指出亞洲新娘進入日本的生活適應問題除了語言的溝通、

受歧視,與教導子女能力不足之外,多數菲律賓新娘因為信仰天主教,也碰 到原生宗教信仰,無法受到移入家庭尊重的嚴重問題,對一個在陌生國度生 活的外籍配偶而言,失去識字能力彷彿說也就失去了與世界聯繫管道。識字 的最終目的在「閱讀世界,而非閱讀文字」。朱玉玲(民 90)亦指出,落籍 澎湖的外籍新娘,因風俗民情的差異加上語言的隔閡,往往對其生活處境造 成極大的困擾。

綜合上述,得知「語言、文字」能力的不足將使得外籍配偶移入國家後 因無法聽、說、讀、寫對其處境的傷害最大。換言之,識字問題成為外籍配 偶來台後所需解決的首要之務。然外籍配偶之識字教育需求不僅是協助適應 本地的生活,還應該進一步涵蓋親子教育、醫療保健、工作準備及生涯發展 和社區環境介紹等等符合生活需要的子題,並增加其參與社區生活融入社 會,成為社區一份子的潛能。故其性質功能目標與課程設計將不同於一般國 內國民之識字教育,對於外籍配偶識字教育的理解必須從另外的觀點如:多 元文化、兩性平權、、等等切入,如此才能真正協助她們在適應台灣生活上 的各種需求。

第三節 國內外籍配偶識字教育實施情形

外籍配偶進入台灣社會後,「語言、文字」上的障礙將不斷造成「外籍 配偶」的社會邊緣化,其背後衍生的相關問題,已越來越趨嚴重,亟待全民 來關注。然最重要的關鍵,莫過於透過教育的途徑。唯有透過教育,學會語 言,才能使其溝通無礙,融入整體社會之中;才能了解兩地間文化、生活方 式、風俗習慣及認知上的差異,進而採取有效的因應策略;進言之,透過教 育,才能使他們獲取在台灣社會生活或生存必要的基本知能;也唯有透過教 育,才能使他們獲取更多更新的資訊,增進其在台灣社會的自信與自尊。準 此而言,教育是解決此一新社會現象的良方。事實上,如從學習權的觀點而 言,這些新移民者.亦應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而提供其教育機會,亦 可直接有助於其對子女的教養,有益於培育健全的下一代(中華民國成人教 育學會,民 92)。因此,外籍配偶所引發的社會問題,需要教育的介入,政 府有關部門宜相互協調,研擬整體的、綜合的計畫付諸實施,不宜各自為政,

造成分歧或重疊,形成資源的浪費,以至事倍功半。以下分述當前國內各縣

市與台北縣推展之方式與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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