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長三角地區港口群的競合發展來看,上港集團所採取的途徑與 手段確實有達到區域治理的效果,以及凸顯了上海身為核心城市的角
陸毅民,〈上海港實施「長江戰略」解讀〉。
茅伯科,〈長三角港口發展趨勢與港口群協調發展〉,頁 29。
色功能。本文認為,上海採行了新區域主義所提出的核心城市路徑來 提升區域治理能力,但又與新區域主義所強調「核心、邊陲平行互 動」及以「社會為主」的治理內涵不同;換句話說,上海港與太倉港 的合作模式,甚至是上港集團及上海集裝箱公司的對其他港口入股、
合資的案例來看,都顯示出政府整合市場力量的手法,歸納這樣的治 理目的,除了要提升區域治理的發展,強化身為核心港口(城市)及 政府角色的治理能力之外;調節政府在市場運作的功能,進而維持、
提升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影響力,更是重要。
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無法脫離政府能力的討論,提升「國家能力」
(State Capacities)便是中國大陸政府在思索政府與市場關係的的基本格 局與定位,一來可避免發生「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二來透過 融入市場的方式,運用企業股份化來推動區域治理,避免陷入「政府 失靈」(Government failure)的陷阱。就理論的適用上,上港集團及上 海集裝箱公司無論就成立的前身背景,抑或成立後的權力、制度安 排,都是仰賴、受制於黨政力量的主導,政府透過企業股份化的運作 模式,並不是將政府權力縮小、回歸市場原則,更非新自由主義的政 府最小化、自由市場原則的思維,而是從企業股份化過程中再強化政 府的治理能力;換句話說,政府為了穩定市場運作,並達到治理的效 果,維持政策執行能力是後社會主義中國的治理邏輯。
長三角港口群的區域治理凸顯出中國治理的特色,過去強調的政 府直接干預市場運作,在市場化力量不斷增強的趨勢下,上海港與太 倉港合作的案例凸顯出政府採行企業股份化的方式,逐漸與市場進行 結合,不僅是操作市場,同時保有政府、企業的身分來達到治理的效 果,形式上如公私協力關係的區域治理格局,實質上,這樣的治理表 現仍是一種以「政府為主」的區域治理特徵,69上港集團在政府政策的 徐紅等人又稱之為「行政性政權經營下的組織」。請見徐紅、鄒珊珊、孫 榮,《城市治理:中國的理解與實踐》(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
支持下參與區域事務,是一種由政府供給為主的協力關係。直言之,
上海港的區域核心角色,除了有歷史、地理、產業結構的條件優勢之 外,中央政府支持下的政策配套(如國際航運中心、自由貿易試驗 區、啟運港退稅政策等),以及上海市政府對於區域港口合作的治理 行為,都是成為治理中心的關鍵因素,更貼近傳統改革主義對政府強 力介入區域發展的觀點。
前文討論有學者就新區域主義觀點來分析中國的區域發展,認為 長三角地區表現出「沒有治理的政府」的特性;然而,學理上對於
「沒有政府的治理」與「沒有治理的政府」之間的討論主要是區別
「市場原則」與「國家能力」的主張。事實上,將長三角地區歸納為
「沒有治理的政府」,這不但簡略了政府治理角色在中國大陸發展過 程中的轉變,更難以理解其區域治理中對政府力量與市場力量轉換、
融合的過程。本文對相關案例的分析結果,除了在於國家(政府)能 力強化的論證,更可看到政府透過企業身分的轉換手段,融入市場運 作的過程來達到治理的目的。在中國政治制度與權力的鑲嵌下,儘管 市場化、國際化、經濟開放的作用日益增強,但市場仍難以脫離政府 控制的範疇之外,又以長三角港口群的發展來看,企業股份化的模式 使得政府的治理能力更加強化。
因此,本研究從長三角港口群的競合關係發現,上海港透過上港 集團在各港口的入股模式中,企業股份化深受政府主導,在刻意的政 策支持下,達到區域治理的目的是政府的重要考量;換言之,尤以上 海港和太倉港的個案分析來看,政府融入市場的行為不但有益於區域 治理的推行,更符合了中央、主動整合者(上海港)、被整合者(太 倉港)的利益考量,例如在港口機能分工的合作模式之下,不但為太 倉港帶來貨櫃吞吐量、近洋貨運航線量的擴增,以及上海港作為核 心、遠洋、商務為主的角色,再加上中央政策的輔助,以蘇州港貨物
年),頁 134-164。
吞吐量逐年增加的趨勢,這樣的港口整合範圍不斷擴大將進一步提升 長三角港口群的整體吞吐量;換句話說,各港口為了拓展競爭力(吞 吐量的提升、航線的擴展),以上海港為核心的合作關係是促進港口 發展的有利途徑。這除了說明中國區域治理模式的特殊性,在實務與 理論的對話上,更變異了新區域主義學派對公私協力的理論內涵,中 國區域治理所表現出「以政府為主」的特性,貼近了傳統改革主義對 政府力量重視的觀點,而且,吸取了公共選擇理論及新區域主義的部 分內涵,反而強化了政府治理行為的合理性,甚至添加了治理的便利 性及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