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之開孝與媳婦進湯飯,路祭在中國由來已久,清代小說《紅樓夢》
中描述賈母及秦可卿喪禮,呈現靈柩經過的途中親友祭奠之儀程。36在 廣東客家原鄉亦有路祭之俗,如大埔縣在還山時,「向有攔途祭奠,以 博充謝者,今此風稍殺,即有情誼相關,出於至誠者亦不過香楮、酒果 而已」(丁世良、趙放 1997b:753)。同樣在順德縣龍山鄉,「[ 戚友 ] 具祭品於柩所必經之路要而祭之」(丁世良、趙放 1997e:800)。當有 錢人出殯時,親友在靈柩經過的路上設供桌祭奠。
臺灣民間的路祭習俗,隨著漢人移民的傳入,早在清領初期即已形
36 《紅樓夢》第 111 回寫賈母之喪:「靈柩出了門,便有各家的路祭,一路上的風光不 必細述」(曹雪芹、高鶚 2003:1677)。在 14 回裡描述秦可卿之喪的各家路祭,依 序是東平王府、南安郡王、西寧郡王、北靜郡王等的祭棚,文中並詳述喪家如何答禮 云(曹雪芹、高鶚 2003:218-219),顯見清代富家出殯路祭的壯觀場面;在第 15 回 :「且說寧府送殯,一路熱鬧非常,剛至城門前,又有賈赦、賈政、賈珍等諸同僚屬 下各家祭棚接祭,一一的謝過,然後出城」(曹雪芹、高鶚 2003:226),可見中國 傳統的路祭棚最後就設在城門,出了城便不會有人路祭了(徐福全 2010:146-147),
路祭的規模意謂著家族的社會地位與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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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如清乾隆7 年《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記載,曰:「親朋白衣冠送之,
或祭于道左,謝以帛」(丁世良、趙放 1995g:1382)。37在臺北市、
新竹縣、基隆市、南投縣、高雄縣也一樣,如果亡者生前樂善好施,蒙 受恩惠者不少,則在出殯時沿路有親朋故舊或受恩於亡者的人,設香案 或備牲醴、禮香、禮燭、銀紙等奠謝亡者,此俗稱「排路祭」,而喪 家需跪謝並送白布、金品作為答禮,惟此善良風俗後來變成乞丐以勒 索富家之惡劣手段,現此俗已較為少見(丁世良、趙放 1995p:1411、
1995k:1489、1995i:1575、1995d:1702、1995h:1854)。「排路祭」
是為鄰里故舊或情誼深厚者在路旁致祭,與亡者不必然有血緣關係,以 示告別或報本(丁世良、趙放 1995i:1575)。
在六堆出喪的行列,多了兩堂路祭,其一為族祭,其二為戚祭(鍾 壬壽 1973:315),《屏東縣志》亦云:「至出村,族戚再設路祭一二堂,
為再三奠弔之禮」(丁世良、趙放 1995e:1879)。由與亡者有血緣關 係之親屬設祭,此外在路祭時亦行三獻禮,禮節相當繁複,在日據期的
《禮式總論》即紀錄完整的「路祭三獻禮」:
通主祭者就位,與祭亦就位,執事者各司其事,摻駕鞠躬跪
三叩超昇,執事者焚香灌酒于靈駕前跪,上香奠酒 三叩 超昇,
執事者酌酒奉饌致祭于△△△之靈駕前,跪奠 酒饌 三叩 超 昇,執事者酌酒奉饌致祭于△△△辞駕鞠躬跪 六叩 超昇,礼 畢撤饌
37 《宜蘭縣志》、《彰化縣志》、《諸羅縣志》、《臺南市志》、《高雄縣志稿》(丁 世良、趙放 1995c:1454、1995n:1653、1995t:1767、1995q:1797、1995h:1850)
等,均有相同的風俗記載。
哀奠章式 維
皇朝昭和 年歲次甲乙月建甲乙朔日甲乙越祭日甲乙之良辰 今有陽上族某某戚某某等謹以鬛剛柔毛庶饈果品潔牲香楮財帛 清酌之儀(以下略)。(李秀雲 1930)
從主祭、與祭是「族某某戚某某」觀之,清末日據時的路祭主要為 族祭與戚祭。另一本《喪家哀奠章》也紀錄「行路祭(三獻)」,改「鞠 躬」為「叩首」,還收錄三篇路祭文〈本族一〉、〈本族〉、〈外戚一〉,
或稱亡者為「叔」,或有「同宗共族」、「予等誼屬宗情」的文字,亦 應為族祭與戚祭。不知從何時起,在六堆地區,路祭似乎成了婿郎的祭 典?內埔鄉聞人鍾幹郎先生於民國58 年(1969)逝世,在 2 月 9 日出 殯,據當時報載:「至12 時發引安葬,途經郵局前、文華戲院前及鄉 長公館前,先後有宗親戚友三堂路祭,氣氛肅穆,備極哀榮云。」檢視 當年路祭的照片,其中一幀是其婿郎、女兒致祭(鍾幹郎治喪委員會 1969),推測鍾府的三堂路祭,多了一堂婿郎祭,且因獨生一女,女兒 遂陪同夫婿在路旁拜別父親。在1996 年林德松謄錄的《祭祀婚喪禮儀 手冊》中,路祭文有八篇,一篇祭岳父,一篇祭岳母,六篇祭族戚(一 篇是女族專用),顯然,祭拜者追思的對象擴增了岳父母,不純然是族 祭與戚祭。
六堆客家喪禮保存了路祭,形式、意義卻轉化了,成為婿郎路祭,
美濃的說法是,遠方婿郎備妥祭奠所需,秉持孝心奔喪,因路程遙遠或 其他因素未能及時參加岳家喪禮,於途中遇上出山的靈柩,更感哀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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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停柩祭拜,形成客家路祭的由來(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
903),美濃亦稱路祭為「排香案」或「做外祭」,頗有女兒在外頭祭 拜一次的寓意。高樹鄉強調有婿郎者須有路祭(高樹鄉志編纂委員會 1981:420),因為家中長輩過世,當婿郎的無法第一時間或長時間陪伴,
所以最後一刻的儀式由婿郎做,亡者為女性或男性,路祭方式都相同。38 內埔禮生也說路祭是為婿郎禮,是為答謝老丈人或丈人女哀 將女兒嫁給 他的答謝禮,所以婿郎要「辦木盛」來提供供品。39長治鄉有句俗諺:「有 錢就擺路祭,沒錢扛一路去。」意指以前有錢人家才有路祭經費,貧苦 人家就直接抬到墳墓去了。高樹也是,婿郎路祭,唯多富者行之,窮人 則較少(高樹鄉志編纂委員會 1981:420)。但是長治林禮生指出,路 祭跟有錢沒錢無關,而是「未出嫁冇婿郎免路祭」。40至於路祭在道路 兩旁,所行的三獻禮和本族禮相同,只是改由婿郎主祭,且不需與祭分 獻和孝子禮做結束(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903-904)。孝子在適 當地點,叩謝送殯者並請止步,除至親外,一般送葬者就可解散。現今 因交通頻繁,考量喪家及活動辦理之安全性,半路型路祭者不多,直接 在家門口舉行,就在抬棺發引前先行路祭;也有因天候因素,臨時變更 在室內舉行。41有些則不另行路祭,融入家奠之中,誠如高樹鄉的家奠 禮依序為孝子禮、族戚禮(男為宗族孫叔、女為外家禮)、姻親禮(親 家門風、娶入嫁出、對手親家)、女婿禮。42女婿禮併入家奠,則可省
38 報導人高樹曾秘書。
39 報導人內埔賴秘仙。
40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6 年 2 月 19 日)。
41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4 年 9 月 9 日)與報導人高樹曾秘書。另外林禮生補充,天候 因素係指刮颱風、下大雨,為免喪家及工作人員淋濕,只好變更地點或路線,但是不 包含天氣燠熱,而且愈熱愈要在戶外進行路祭,才能彰顯子女的孝心!
42 報導人高樹曾秘書。
卻路祭。
從閩粵臺方志觀之,傳統喪儀中的「轉柩」、「封釘」、「發引」、
「點主」、「返主」等均是亡者直系子嗣的禮儀,只有在送葬的時候婦 女才會出現。若亡者沒有親子,可透過生前立嗣或請本族近親男性晚輩 代行禮儀,民間傳統中都和財產的分配有一定的關聯性,因而不論從哪 一方面說,女性在喪儀中不可能佔據任何位置。然而六堆出山儀式中,
男子仍是承擔主要角色,媳婦們可在禮生引導下出面,公開地哀悼亡者 不被視為不合禮俗,前提在於媳婦孝養符合人情孝道,通過儀式充分表 達自己的孝德本性,而這種改變多數是在認可的文化習俗框架下建構出 來的(華琛 2003:101)。六堆先民多是來自廣東鎮平(今蕉嶺縣)的 移民,人文習尚也是源於原鄉,誠如「開孝」,殯儀禮生均稱:「這是 自原鄉就有這種習俗」(賴秘仙 2014),「至少在清代就已在民間廣 泛流行,而且至今猶存」(林禮生 2016),然而「開孝」或「開弔」
儀式,卻未見於清代府縣志書、日本人的著作、原鄉《嘉應州志》的記 載(黃森松,2015:716)。「進湯飯」是古奠飯祭禮,43在三獻禮習俗,
孝子侑食後就會「進湯飯」,這些隨著移民到南臺灣開墾所移植的原鄉 記憶,結合他鄉經驗保留在六堆出山儀程裡,其獨特之處,在於開孝與 進湯飯成為女性主導的儀式,這些儀式內容不僅僅是為了完成父系繼嗣 的傳承,同時也強調女性奉養公婆、照顧家庭的貢獻。路祭也是中國傳 統喪俗,自唐代一直沿襲至今,隨著時代演進、社會發展,客家民間所 搬演的路祭習俗益為活潑多元,轉化成為婿郎與女兒的責任,與亡者有
43 依《家禮會通》貞卷〈喪祭八禮〉為奠飯、朝夕奠、七朝奠、朔望奠、卒哭、小祥祭、
大祥祭、覃祭(張汝誠 198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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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關係的女兒可以透過路祭行三獻禮以回報父母的恩情。44在六堆地 區這三個強調女性在儀式地位上的優先性,特別是路祭,早期由親朋 故舊在道路兩旁祭奠亡者,轉化為婿郎禮,成為六堆獨特的祭禮,由此 來看,六堆出山儀式的保存與衍化,確實可看出在當代的變遷,客家女 性在家族中扮演的角色更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