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曾純純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客家文化產業研究所教授 在傳統社會,出山(出殯)是一種表現親屬關係價值與倫理的儀式 活動。筆者長期關注客家喪葬文化與變遷,尤其是出山儀式中女性所擔 綱的角色,以媳婦為主的「開孝」(打火缽)揭開序幕,最終又以媳婦 「進湯飯」作結,到發引後的路祭成為外嫁女與夫婿(婿郎禮)的儀式, 顯然客家喪葬禮儀中,除了延續父系繼嗣原則與階序性秩序,另賦予客 家女性孝道與親情的展演空間。本文從六堆的喪祭實例出發,援引方志 與禮儀書相互印證,分析開孝及進湯飯具有社會及信仰的層面,在祖先 崇拜及喪服之禮日漸鬆弛的現代,讓家族女性參與,建立能適應少子化 社會的家庭倫理之體系,路祭則結合血親及姻親,進行更加細緻之親屬 關係的建立,並以信仰切合倫理道德的社會教化功能。 關鍵字:喪禮、出山、開孝、媳婦進湯飯、路祭 * E-mail:[email protected] 投稿日期:2016 年 4 月 2 日 接受刊登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Global Hakka Studies, November 2017, 9: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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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emale Role in the Hakka Funeral
Ceremonies in Liudui of Southern Taiwan
Chun-chun Cheng
**Professor, Graduate Institute of Hakka Cultural Industry,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traditional society, weddings and funeral ceremonies are the main rituals of the human life cycle, in which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mong the relatives are built. With the rituals in mourning clothes and ancestor worship becoming less strict in modern times, Hakka fu-nerals including burials traditionally allow the participation of female family members, which has established a way to adapt to family ethics in a society with sub-replacement fertility. The roadside worship, which combines blood relatives with the relatives by marriage, can further build up the more delicate relations among the relatives, which serves the purpose of social education by integrating faith with ethical morality.
Keywords: Funeral Ceremony, Cud San ( 出山 ), Koi Hau ( 開孝 ), Xim Kiu Jin Tong Fan ( 媳婦進湯飯 ), Lu Ji ( 路祭 )
** Date of Submission: April 2, 2016 Accepted Date: April 26, 2017
一、前言
臺灣南部客家人聚居的六堆地區,1延襲大陸廣東原鄉的文化,傳 統喪葬儀式仍持續保存完整的三獻古禮祭典,注重哀戚嚴肅(鍾壬壽 1973:314)。而客家喪葬禮俗面臨最大轉變與挑戰在於日本殖民政府 殖入西方文明,繼之是全球文化與社會的變動,在現代化的衝擊迎面而 來的壓力之下,作為傳統家族制度核心的祖先崇拜,也漸漸流於形式 化,喪禮更依賴專業的殯葬業者協助,明顯的看到現代喪禮的功利傾 向。其次臺灣在1982 年開始進行現行喪葬禮俗研究計畫,隔年出版《臺 灣地區現行喪葬禮俗研究報告》,彙整臺灣民間殯葬禮俗流程,1990 年代,內政部更頒布《國民禮儀範例》訂定相關規範,簡化喪禮儀節; 2010 年製作《喪禮儀節手冊》,提供民眾及業者治喪規範、喪禮性別 平等之參考。從此殯葬業或一般民眾就透過臺灣官方或類官方的文書檔 案來重見理解喪葬禮俗,然而官方的調查文字,不一定是客觀的呈現臺 灣社會多元的現象,因閩南人口佔優勢和需求量大,大多數殯葬業會使 用近似喪禮來服務同一群客源,造成約定俗成的喪葬儀式,而官方將可 被描述的喪葬禮俗,納入一個可以標準化的框架中,這樣的再現方式對 我們認識喪葬的種種環節與了解傳統喪葬禮俗的概念都有深遠的影響, 同時藉由大眾傳播媒體的作用,漫長的約定俗成過程被大大縮短了。在 1 六堆地區位於南臺灣一隅,早期來自大陸粵東北的客籍移民渡海來臺,開拓蠻荒之地, 缺乏官方保護,彼此維持互助合作,結成地緣聚落,位於今屏東縣及高雄市境內。從 地理空間分佈來看,隘寮溪、荖濃溪以北為右堆(高樹鄉、美濃區、杉林區、六龜區), 前堆(長治鄉、麟洛鄉)、後堆(內埔鄉)、中堆(竹田鄉)集中在隘寮溪與東港溪 流域之間,東港溪以南為先鋒堆(萬巒鄉),左堆(新埤鄉、佳冬鄉)則在林邊溪中 下游兩側。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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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劇烈的社會變遷中,客家喪葬禮俗產生何種變化?喪禮儀式如何使 個人與家人及整個家族、社會群體共同參與、重整而順利通過其生命階 段必經的「通過儀式」(rite of passage, van Gennep 1960)?面臨少子 化社會,如僅有女兒,如何進行一場符合正統社會和親屬倫常要求的喪 禮戲碼,在現今多元社會中,是個值得關心的重要議題。
關於喪禮議題,國際學界已有不少專著探討漢人親屬制度的維繫 以及性別和父系家戶中階序的分工(Wolf 1972;Seaman 1981;Watson 1982;Sangren 2000),特別是出山(出殯)過程,是以聚集最多的親 友來榮耀一個人一生成就的場合,具有表演性的功能與作用,以往學界 之研究重心,亦偏重於喪服與親屬結構、祖先崇拜及其相關問題、喪葬 禮儀的綜合分析(莊英章、許嘉明、呂理政 1990:10-11),但如羅沙 度(Rosaldo 2000)所指出的,歷來對於儀式的研究僅著重象徵分析, 不免忽略了「情感」(emotion)的表達方式和意義。近來已有愈來愈 多學者關注於喪禮中的性別意識型態,特別是女性的悲傷反應及調適歷 程的探討(Martin 1988;許瑛昭、許鶯珠 2007;蔡金鼎 2008;許玉霜、 蘇完女、許鶯珠 2012)。基於現今臺灣社會致力於兩性平權論,加以 少子化現象,女性在各種場合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多元且舉足輕重,然而 相關傳統喪俗中女性定位、評價與身分象徵的研究仍顯不足,筆者認為 有必要針對此一部分加以探討。本文論述重心乃在於六堆客家喪儀中, 女性(媳婦與外嫁女)可以擔當開孝、進湯飯與路祭等禮儀角色,甚至 表現在喪服改變上。基本上,在臺灣漢人的喪祭儀式過程中,均由男性 主導,並擔任主祭者,客家喪祭儀式的轉化,對客家女性而言,究竟是 將其「解放」,抑或是「被迫」成為主祭者之一?客家女性在族群中所
扮演的角色,是明顯被忽略,地位低於男性,2抑或是族群裡重視女性 的象徵? 據莊英章等人(1990:39-46)指出,漢人傳統的喪葬禮儀具有社 會及信仰的兩種層面,社會功能有家族制度及孝道思想、確認亡者家族 中的人際關係、提供心理調適及焦慮舒緩的功能、喪服制代表傳統倫理 社會親屬制度、出殯奠祭表達亡者及其家族社會關係;信仰內涵有三: 靈魂與死後世界的信仰、鬼靈禁忌與祖先崇拜、擇日與風水。而本文關 注的開孝、進湯飯與路祭具有相當程度的儀式化,形成一套規矩法度, 成為凶禮的必要節目,其社會意義及信仰功能自不待言,同時也反映出 客家人微妙複雜的人際關係與人文思考,以下針對由媳婦與外嫁女執行 的開孝、進湯飯與路祭等儀節,探討其在父系意識型態與社會結構下如 何進行儀式的實踐,女性的角色如何開始轉變並受到關注。首先是先深 入瞭解傳統喪禮之背景緣由,再輔以現行喪禮的田野調查,搜討其間關 涉的女性問題,一方面了解女性面臨喪禮時的身心歷程,一方面實地觀 察女性處境及行為模式。筆者在研究期間(2011~2016),先後在六堆 地區參與多場喪禮,主要紀錄五個地方六場喪禮,收集喪禮的儀式過程 及其所表現出來的儀式行為,並觀察訪問殯儀禮生、殯葬業者及喪葬家 屬的看法。 2 廖聖雲(2009:122)舉出《儀禮》與朱子《家禮》為例,說明古代「主婦」可以擔任 亞獻的工作,進而推論客家女性的重要性明顯被忽略的,地位低於男性,且婦女的地 位今不如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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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堆客家女性的喪儀實踐
南臺灣客家式葬法是棺柩土葬,近來漸多火化,出殯送葬稱為「出 山」,3或稱「出喪」,另有一說為「還山」(van11 san44),出殯以前 必須祭奠,稱為「行祭」,通常依據祭者與亡者的血緣與親屬關係分成 家奠與公奠,4家奠主要行三獻禮祭拜亡者,又依親疏遠近,分成孝子 禮、本族禮、六親禮,5另發引後的路祭也行三獻禮;公奠則依中央訂 頒之《國民禮儀範例》為主,以獻花行禮鞠躬的方式來進行。六堆地區 的出山活動,其規模雖不大,但富有明顯的儀式特色,在成服前有告祖、 告天神、告亡靈的三告儀式,並大量運用「三獻禮」,儀式充滿了莊嚴 和神聖的氣氛(曾秀氣 2008:157)。三獻禮用於喪禮,可上溯自中國 周朝,是於葬後虞祭時始行三獻禮。6「行三獻」的現象目前已不多見, 六堆客庄不但保存完整,且喪祭三獻禮通常於出山下葬前行之。7 3 依據《屏東縣志》記載,出葬俗稱「出山」,必預為揀定時日發訃族戚親朋,屆時始 以開弔移柩,提諡點主,成服祭奠,舉行孝子奠禮及族戚奠禮各一堂,繼為親朋會葬 者拈香,禮畢即抬柩出殯,指向坟地而進(丁世良、趙放 1995e:1879)。 4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註:報導人受訪多次則分別標示受訪時間,以下 同)表示,「家祭」、「公祭」應稱為「家奠」、「公奠」,拜亡者屍體為「奠」, 拜神主為「祭」。李豐楙(2001a:58)亦指出:「用『奠』字表示成為祖先神之前的 亡魂事奉之道,等到成神之後就依禮『祭』之。」 5 屏東縣高樹鄉是六十歲以上之亡者方行三場三獻禮 ─ 孝子、親族、外戚各有一場三獻 禮(高樹鄉志編纂委員會 1981:420)。而其他客家鄉鎮有將本族禮與六親禮合併而 稱為「族戚禮」或「宗族禮」,或著眼於以「分獻禮」的方式進行,改稱作「族戚分 獻禮」。 6 按《儀禮》有士虞禮,是士在其父母下葬後返家所行的安魂祭禮,虞祭在下葬當日中 午開始舉行,鄭玄注:「虞,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於殯宮以安之。 虞於五禮屬凶」(鄭玄 2002:918)。 7 福建有葬後再行虞祭,如《平潭縣志》、《漳州府志》記有「虞祭」,此儀式包括降 神進饌、初獻、亞獻、終獻、侑食辭神(丁世良、趙放 1995b:1214、1995o:1311) 。閩東視虞祭為做七,《閩清縣志》云:「七日成服,用豕、羊行三獻禮。二、三、 四七,親友鳩集致奠,行禮如前」(丁世良、趙放 1995s:1223),即治喪後,每隔 七天祭祀一次,均為葬後實施之三獻禮。江西有喪禮前後重複行三獻禮次數頻繁,如傳統客家重視父系的傳承,出山時的捧木主、捧香爐、主祭等是男 性子嗣的責任與權利,媳婦特別是外嫁女被視為「外人」,隨著社會結 構的改變,女性在喪祭儀節中被賦予明顯的角色,媳婦們執行儀式的啟 始(開孝)與結束(進湯飯),替亡者作儀式性的煎藥與進飯,將物資 轉移給亡者,成為客家喪祭儀節的次序之一,媳婦們除了公開在喪禮中 展現傷慟與孝道,在喪祭儀節中擔當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一改由男性子 嗣主導的規範。本文擬從六堆地區不同鄉鎮不同家族的出山實例入手, 第一個事例是筆者根據調查對一套完整喪禮的描述,後四例則鎖定開 孝、進湯飯與路祭三個指標,較多側重在儀式中女性的表演動作。 【事例一】屏東縣內埔鄉東勢村邱府喪禮 內埔鄉位於屏東平原沖積扇扇端湧泉以西地帶,境內地勢平緩,水 泉豐沛。在橫跨高屏客庄的六堆區域屬於「後堆」,民風純樸,農業耕 作以水稻、檳榔、蓮霧為主。客家居民約佔六成,分佈西南陲。東勢村 大約3,600 人,大部份人口姓邱,以農業為主要生業。 邱家在東勢村嘉應路北三巷,邱先生享壽63 歲,育有三子,兩位 已婚。2012 年 10 月 16 日「做功德」法會,請儒教的誦經師父來演經 修殯。10 月 18 日在邱家祖堂前的禾埕進行告別奠禮,早上 6 點 07 分「接 棺」,亡者的兒子、兒媳,由孝長子帶領下,手捧金銀紙錢跪接迎棺, 棺木過火除穢,接著,由誦經禮生帶領喪家眷屬一同演經修殯,隨後在 6 點 46 分進行入殮封棺。8在7 點 26 分由殯儀禮生帶著三位孝子至告別 《會昌縣志》(清同治11 年刻本)記載,除了發引後朝夕行三獻禮奠祭,於初斂時即 請禮生引孝子、孝孫至床前,行三獻禮;行蓋棺禮,亦行三獻。還有扶柩至山,告后土, 再行三獻禮(丁世良、趙放 1995l:1169)。會昌縣位於贛州市東南部,為贛、閩、粵 三省通衢之地,全縣通行客家語(寧龍片)。 8 報導人內埔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指出,現在一般人基於衛生的考量已較少「打 桶」,即以油漆塗上棺木數次,大多以冷凍冰櫃放置亡者大體,至入殮時日再移置棺 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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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奠禮堂入口處朝外祭拜,稱為「請臨時祖先」,再至祖堂廊下「臨時祖 先牌位」案桌安座。9在禮儀公司女性員工的協助下,孝長媳帶領著弟 媳一同「開弔」,7 點 30 分孝長媳將火缽10打破後,女性員工敲鑼領著 孝媳們至停柩處。 開弔後,行「點主」儀式,三位孝子跪請宗族長輩以硃砂筆在神主 牌點王成主,使亡者的靈魂附於其中。接著是「成主」,孝子們在香案 前行三叩首禮,此儀式要告訴亡者其已經成為有主的亡靈,即有人供 奉。接著孝子們依序完成告祖(臨時祖先牌位前)、告天神(下堂前)、 告亡靈(香案前)的儀式。11接著是「成服」,由禮儀公司工作人員協 助孝子們與親人穿上其輩分顏色之孝服。成服完畢後,以奠禮堂方向為 前提,孝子、孝媳跪列(站列)為男左女右,12然後,孝子至靈柩前請柩, 至靈柩前上香三拜,茲當吉日開弔成服祭奠,請亡靈出於中堂享祭。 家奠開始,首先是「孝子禮」,主事者13為長子、次子,孝子與禮 生(通、引)相互行禮,兩位禮生(通、引)分別站在兩旁唱禮,孝子 傳送祭品。孝子禮登堂三獻,分初獻禮、亞獻禮、三獻禮,舉哀(祭茅 砂),焚香舉酒,由通生於初獻禮後代讀哀章。繼而「宗族禮」又稱「族 9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表示,在過廊的牆上設置臨時祖先牌位,用一張 紅紙寫「邱氏歷代始高曾祖考妣神位」,將在此進行「請臨時祖先」與「臨時祖先安 座」之儀式。 10 內埔客家人稱煎藥的瓦缽為「火缽」。本文五個事例的喪葬用詞,皆隨著各場次資深 殯儀禮生的用語,暫不統一。 11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指出,現行告別奠禮堂由禮儀公司以鮮花佈置靈 堂,設置靈位與香案,香案上放置貼著青色紙的木主,香案視為上堂。走道中間擺放 兩張桌子,第一張桌子是中堂,代表香席前,即為供品桌,桌下放一碗茅砂,在此行 孝子禮與族戚禮;第二張桌子是下堂,此桌置於露天,且朝外祭拜,在此行點主、告 天神等儀式。 12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表示,依靈堂面向外,分男左女右。因為左青龍 右白虎,男性在龍邊、女性在虎邊。 13 屏東縣部分地區的出山,孝子的身分被稱作「主事者」而非「主祭者」。行族戚禮的 行令用語則仍稱「主祭者」。
戚禮」,主祭者有二位,14首先要主祭與禮生(通、引)相互行禮,盥洗, 降神,禮生(通、引)兩位分別站在兩旁唱禮,執事者傳送祭品。族戚 禮登堂三獻,分初獻禮、亞獻禮、三獻禮,由通生於初獻禮後代讀奠章。 然後,辭靈。孝子先上堂向父親獻酒,由長子、次子代表獻酒,執事者 一左一右上堂獻酒,倒退回到中堂再獻酒,15接著由兩位孝媳行「進湯 飯」儀式。 通生唱曰:「孝子復就位,滿堂侑食,孝子暫退位。」 通生唱曰:「孝媳婦進湯飯。」 兩位孝媳於靈前三拜,由大媳婦呈奉飯菜給家官(家翁),奉飯時 大媳婦口唸:「好命爸爸來吃飯,您用筷頭,我們裔孫用筷尾,要庇佑 我們大家做事要有頭又有尾。」奉菜時口唸:「好命爸爸吃飯來配菜, 要庇佑我們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兩位孝媳於靈前下跪三叩首禮, 拜別家官(家翁)。孝子復位獻帛,於焚化哀章後,跪辭父親大人,再 與禮生(通、引)對拜行禮,表達感謝之意。 邱家父喪,邱母仍健在,按俗未亡人要在家奠禮後才上香致祭。16 工作人員先撤走中堂桌與下堂桌,未亡人於香案前上香,孝子、孝媳跪 在未亡人後面,一同祭拜後由未亡人將孝子一一扶起。接著,孝子、孝 媳脫帽面向長官、貴賓、親戚行「感恩禮」,感謝大家親臨弔唁。 「公奠」是與喪家有交情的機關團體代表前來致奠弔唁或拈香行 14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表示,族戚禮的主祭者有二位,若亡者為男性, 多由宗族推選二位為代表,亡者為女性,則由宗族與外家(娘家)各推一位為代表來 行禮祭奠。 15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表示,孝子倒退回到中堂,因為重孝在身,不同 於宗親順回中堂。 16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0 月 18 日)指出,孝子母親去世,杖期夫先行上香祭奠;孝 子父親去世,未亡人最後上香送行。報導人長治鄉張阿伯也表示:「妻子通常不能參 加家奠,只能在家奠結束後上香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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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禮。孝子、孝媳依男左女右分站靈堂兩側,主祭者披紅,上香、獻花、 獻果,全體行鞠躬禮,再由孝子、孝媳鞠躬答謝。整個出山活動至此圓 滿結束。 【事例二】屏東縣竹田鄉二崙村徐府喪禮 竹田鄉位置在屏東平原的中央,東港溪與支流龍頸溪流過,地下水 源充足,土壤肥沃,是農作一年三穫的地區,向以生產稻米著稱。在六 堆區域屬於「中堆」,居民以客家人為多,約佔七成,二崙村大約1,200 人,大部份人口姓李、鍾、賴,村民以種植檳榔、花卉、椰子及畜牧養 殖為生。 徐家民宅位於二崙村外圍,靠近南邊的竹田村,徐老先生享壽87 歲,於2012 年 11 月 5 日上午 6 點 50 分開弔成服舉行家奠,7 點 40 分 公奠拈香後隨即發引送柩火化。徐老先生育有二子一女,均已成家立 業,長媳已病逝,次子多年前離婚後再娶,喪禮當天,就由次媳及外嫁 女擔任開弔及進湯飯的角色,次媳與次子年齡有一段差距,是老夫嫰 妻,已育有一子,年約三歲,而次媳又身懷六甲,在成服時,頭披麻帽, 著麻衣,還在腰間綁紅布後繫一雙筷子,與其他孝女眷跪列,沒有免除 長跪磕頭的折磨,行三獻禮前,長婿主動開口詢問禮生後,禮儀師端來 椅子,請次媳坐在一旁觀禮,期間,次媳扭動著身軀,顯得相當不安, 她先悄悄的站起來,沒過多久,又默默地跪回墊上,其他孝女眷未有任 何言語上的勸阻或安慰,讓她完成一位媳婦該盡之責任,一直到整個儀 式結束。 6 點 50 分依地理師所擇之時鳴鑼開弔。首先要請臨時祖先,通生引 導長子、次子至過廊的臨時祖先牌位前上香,感告祖先。再由次媳與長
女進行「打火缽」,或稱「躓罐」(打藥罐)的開弔儀式,在通生的引 導下,將象徵煎藥的藥罐持至門口砸碎,表示亡者今後不用再受病痛之 苦,此時引生敲銅鑼、放鞭炮,頓時祭堂之內鴉雀無聲,這時孝媳、孝 女哭到靈堂,孝長子、次子到下堂(天神位)前跪墊(麻布袋)跪拜下 去,禮生(通、引)以客語陸續引導點主、成主、三告儀式、三獻禮的 進行,之後媳婦進湯飯,亡者的次媳與長女站在中堂的香席前。在通生 的唱詞「孝媳婦、孝女進湯飯」聲中,由次媳手捧托盤,盤上放一碗白 飯、一碗菜羹、一雙筷子,帶領長女走到上堂的香案前,次媳將碗內的 飯菜依序夾入少許至香爐內,嘴裡喊著:「爸爸,吃飯!」表示做媳婦 的最後一次孝敬他。執事在化財所焚燒冥紙與哀章,以酒灑地。禮畢, 家奠完成。 公奠是親族友朋對亡者的告別儀式,工作人員先撤走中間走道的中 堂與下堂桌,再由兩位著黑色唐裝的司儀分站靈位前兩旁,按著政府所 推廣之《國民禮儀範例》分獻,以國語引導親戚朋友上香、獻花、獻果, 對亡者靈位行三鞠躬禮,再由家屬答謝即可。請柩是由禮生領抬棺人將 棺木由客廳移至靈堂前,抬棺人將棺木置妥,亡者遺像擺放至棺木上, 棺木前擺放諡法及招魂旛,並於棺木上放置發粄,前後各一,取頭發尾 發之意。出殯前還要誦經薦別亡者,是要推薦引進賢德的亡者到西方極 樂世界。由師父領家屬在靈位前誦經,以引導亡者的靈魂、棺木前往火 化場。在這送行的隊伍中,孝長子捧木主,孝次男拿招魂旛,孝長孫捧 遺像,此代表父系傳承與階序結構。再後面,男性手持一支香,女性手 拿一朵百合,跟隨師父以逆時針方向繞棺三巡,以示不忍別其親。然後 移動靈柩上禮車,在此時靈堂輓聯馬上撕掉,靈柩離家後,才可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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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以避沖煞。 引柩出殯時,由抬棺人將棺木抬上禮車,孝眷請亡者上禮車。出殯 送葬隊伍依循事先規劃的路線,來到村莊外的三叉路口舉行路祭,擺設 供桌於禮車頭前,將木主置於桌上,由孝婿與孝女準備的兩個罐頭塔立 於桌前充當祭品,諡法、旗旛等布條輕倚著罐頭塔,銘旌立於禮車右側。 等眾人到齊後,開始行路祭禮,近年來已少見路祭,路旁婦女見狀則說: 「按功夫喔!」路祭禮先由孝子暨孝家眷於供桌前上香送行,接著是親 友上香送行,再由孝婿、孝女路祭行三獻禮,初獻、讀餞章、亞獻、三 獻。最後則辭別親友,孝子孝眷們轉身向親友來賓辭謝,並請止步,親 友來賓則循著原路回到告別式場,17工作人員預先準備香茅抹草水,以 備送葬回來的人用手蘸水往臉上、手上摸一摸,意思是淨身和避邪。而 送葬隊伍繼續在樂隊、誦經禮生的帶領下,再往前走到了大馬路口,坐 上遊覽車與禮車一同前往火化場。此時大約9 點 30 分,喪禮至此結束。 【事例三】高雄市美濃區瀰濃里林府喪禮 美濃位於屏東平原北端,楠梓仙溪支流美濃溪北岸,聚落分布作東 西向。水文系統豐富,擁有千頃良田,往昔是臺灣南部重要的稻米與菸 葉生產重鎮。區內的居民主要為客家人,約佔九成以上,原為六堆區域 之「右堆」。瀰濃里人口數5,600 人,以劉、鍾、林等姓居多,居民以 種稻為業。 美濃地區現行的三告三獻儀式,經觀察發現有些儀式會因禮生的做 法不同而略有差異。林先生享年72 歲,育有二子一女,均已婚。在出 17 報導人賴禮生(2012 年 11 月 5 日)指出,傳統觀念是送殯至村外即另路折返,以免 亡靈尾隨返家,但筆者現場詢問禮生,他反問:「路只有這一條,不順著原路回去, 要怎麼回去?」接著他解釋,送葬去火化場返回時,原路去原路回,亡者才能認路返 家。
山當天,正廳(堂下)廊下前左設祖宗神位,右設靈位,禾埕外邊大門 旁再設一天神位。家奠的告禮程序大致與前例相同,安祖、開孝(開 弔)、點主,三告順序略異,先安亡、告亡、告祖,再告天神,成服後, 移棺轉柩(轉櫃),以接木盛18作結。其中開孝的過程為,長媳、次媳手 捧藥壺(火缽),走到大門口,面向東方太陽,用力摔地擊破,象徵亡 者從今往後不再吃藥了。打火缽後,由本族孫叔或外家母舅敲鑼,同時 打開廳下大門(入殮後大門即緊閉),長媳、次媳與女兒匍匍跪爬而入, 扶棺號哭,對亡者悼念哀思。 接著行祭,即三獻禮祭典,家奠時,先行孝子禮,次為本族禮、六 親禮(若亡者是男,先行本族禮,又稱孫叔禮;亡者是女,先行六親禮, 又稱外家禮),行禮結束後,繼續行孝子禮之尾段,孝子侑食,化財焚 哀章,辭靈。公奠後,由長媳帶領次媳祭拜進湯飯,俗稱「捧進堂飯」。 之後是打子孫釘、繞棺,出門前,要以豬頭五牲向外送棺木,棺木出發 後,拔起荐合丟掉,禮車兩旁用長布條曳行之,孝眷及戚友皆執紼遠送, 表達依依不捨之情。林先生的婿郎與女兒,直接在家門前擺路祭,同樣 行三獻禮,辦完路祭後大家才上車。 【事例四】屏東縣長治鄉長興村王府、進興村林府喪禮 長治鄉位於屏東隘寮溪沖積扇扇頂區,隔著殺蛇溪與屏東市相隔, 交通便利,與麟洛鄉同屬於六堆區域中的「前堆」。目前鄉民以客家人 為主占六成五。長興村舊稱火燒庄,以務農為主,人口數約1,250 人, 以邱姓最多,次為張、王、黃、廖等姓。進興村舊名新潭頭,居民亦多 18 木盛是長方型木盒,用以盛裝祭奠亡者的的輓聯和祭品等,本族、朋友、外家都可以 辦木盛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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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從事農耕,人口數約3,000 人,以邱、陳、羅、潘等姓居多,現在附近 居民以外地移入者多。 王先生壯年因心肌梗塞猝死,享年54 歲,遺下妻子與三名仍在求 學的子女,境況淒涼,在2011 年 2 月 25 日卯時開孝,喪祭從請神、請祖、 安祖開始,請天地神明賜福降臨,再請歷代祖先到壇享祭,之後點主、 告祖、告神、成服、上香完畢,孝子執香行告靈儀式,請亡靈登壇受祭, 宣告祭典儀式展開。行祭依序是孝子禮、族戚分獻禮、公奠、孝子侑食 禮,再移柩、念經,發引出殯,儀式進行約一個半小時。由於亡者是意 外往生,孝子尚未娶媳婦,孝女(獨女)還在就讀大學且未婚,開孝時 並沒有打破藥缽之禮,「孝子侑食禮」的重點有二,「滿堂加侑食」由 孝長子、次子各執一瓶酒,上堂酌酒並添酒進爵,「進湯飯」則請未亡 人(王妻)端著盤子,奉上盛滿白飯與菜羹一碗,享受完畢,祭奠也進 入尾聲,之後並無路祭,一切聽憑工作人員指示。 今人遇有喪事,委由殯葬禮儀公司整個承包,特別是親人無預警的 驟然辭世,家屬難以接受且方寸大亂,由業者規劃整場葬禮。筆者的學 生林小姐,她的父親因感冒引起肺炎,住院數天即往生,享壽67 歲, 在2015 年 8 月 17 日辰時開弔成服舉行家奠禮,林先生育有二子一女, 皆已嫁娶。筆者於前一晚與林小姐確認觀察時間與地點,當時林女對喪 禮儀節是陌生的,無法確認是否舉行路祭。17 日筆者一早 7 點不到, 來到進興村的告別式場,看到略顯憔悴的廖先生(林女的丈夫)已經在 靈堂張羅,和他確認稍後的路祭流程便不再多談。林府是傳統三合院, 在禾埕上設置靈堂,時間一到殯儀禮生先在禾埕外大門旁對空請神、請 祖,再穿越靈堂,到廳下(祖堂)門外左側設的臨時牌位前安祖,再引
領林家長媳、次媳及長女三位,回到禾埕外大門前「開孝」,接著是點 主、告祖、告神、告亡等儀節,這些是行三獻禮的前奏,連同請禮教、 就位、蘆茅砂、降神、參靈、行初獻禮、讀哀章、行亞獻禮、行三獻禮、 行族戚分獻禮、孝子侑食,最後由孝長子、次子在上、下案桌斟酒,暫 退位,通生曰:「孝媳、孝女就位,進湯飯。」長媳、次媳與外嫁女三 位上前,「一拜、再拜、三拜」,由長媳率領並捧著飯菜上堂到靈前, 進飯時口唸:「好命的爸爸吃飯了!」在進湯時口唸:「好命的爸爸吃 飯榜(配)菜了!」引生再曰:「孝媳、孝女,跪。伏俯、再伏俯、三 伏俯。起,跪。伏俯、再伏俯、六伏俯。起。覆位。」獻帛、化財、焚 哀章,儀式至此結束。 林府位於巷內,上午8 時舉行公奠禮暨親友拈香後,隨即發引送柩, 由婿郎「撒路紙」(san52 lu52 tsӏ31),婿郎攜帶一籃碎花沿途散放,這 些象徵路紙的碎花散於送葬通過的路線,據說能引導亡魂返回家中,孝 長子持旗旛,孝次子捧木主,孝媳捧遺像,孝男眷手持一支香,孝女眷 手拿一朵百合,一行人在殯儀人員的指引步行到12 米寛大馬路旁,工 作人員在水溝前的開濶地段豎立折疊桌,擺成香案放著鮮花及水果,禮 車緩緩靠近後,停在折疊桌前,工作人員將照片放置禮車前,諡法、旗 旛等布條輕輕倚靠在禮車上,孝子請木主安位於祭桌上,桌前鋪一麻布 袋,供跪拜用,由婿郎、女兒行路祭三獻禮,此時再向亡父的靈柩再祭 祀一次。路祭完畢,孝子、孝媳等轉身叩謝外家與親友,以示不敢勞其 遠送,再安排孝眷搭上遊覽車尾隨於靈車後方,驅赴火化場。 【事例五】屏東縣屏東市某生命館涂府告別式 現今喪禮多採發引火化,再安置於納骨堂塔,其出山儀式多在殯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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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館或生命館進行,筆者於2012 年 10 月 2 日在屏東市臺灣生命館觀察涂 府告別式。在生命館中進行者,不僅調整地點,還簡化儀式流程,嚴格 控制時間,組織適度習俗,壓縮人員規模,且受限於場地狹隘,不再佈 置上堂、中堂與下堂,以水果為主要祭品。涂先生育有三子一女,長子、 長女已嫁娶,出山當天6 時 54 分由孝媳與孝女行「開弔」儀式,孝媳 將藥罐打破後,禮儀公司女性員工敲鑼領著孝媳與孝女至靈堂前。開弔 後,行「點主」儀式,三位孝子跪請宗族代表(叔叔)點主,接著是「成 主」,孝長子捧著神主牌,放在亡靈前的香案桌,孝子上香三拜。接著 「成服」,禮生以酒祭麻衣後,有服的人才走出門外穿孝服,成服完畢 後,孝子們一同跪請宗族長輩披白巾。 國民禮儀之家奠典禮開始,孝子、孝女、孝孫女、孝媳上香三拜, 行三跪九叩首禮,此稱為「孝子禮」。接著,行「族戚禮」,孝子稱呼 伯父(母)、叔叔(嬸嬸)、姑姑(姑丈)者,屬亡者之同輩,上香三 拜即可;稱呼亡者為伯父、叔叔、舅舅、伯公、叔公、舅公之晚輩親屬, 上香三拜,行一跪三叩首禮;孝子稱呼舅舅(媽)、大姨丈(大姨)、 姨丈(阿姨)者,屬未亡人之同輩,上香三拜即可;稱呼亡者為姑丈、 大姨丈、姨丈之晚輩親屬,上香三拜,行一跪三叩首禮。最後,族戚禮 完成後,孝婿郎帶外孫、外孫女,上香三拜,行二跪六叩首禮。19 公奠結束後,移柩前由誦經禮生帶領孝子暨孝家眷於靈堂前誦經, 接著,由禮生帶領孝子暨孝家眷至停柩處以逆時針方向繞棺三圈,繞棺 隊伍依序排列為禮生在前,孝子暨孝家眷在後,又以長子手捧神主牌, 次子手持招魂幡與香,三子手捧父親大人遺像,再回到靈堂前等候禮儀 19 報導人禮儀公司某經理指出,因為孝女婿算是半子,所以行二跪六叩首禮。
公司工作人員將棺木移至靈堂前。以亡者方向為主男左女右,孝長子站 父親大人左側獻花拜別父親,孝女站父親大人右側獻花拜別父親。 孝子孝女獻花是出殯前的最後一道程序,接著引柩火化,由工作人 員將靈柩抬至禮車上放置,孝子暨孝家眷跟在禮車後面一同前往位於殯 儀館的火化場。8 時 10 分棺材進入火化爐,孝眷要三跪九叩辭拜,點 火時,孝眷要跪拜「叫火」,請亡父趕快離開,最後是誦經薦別亡者。 臺灣漢人傳統喪葬習俗,乃是複合儒家、道教齋法與民間喪俗的喪 禮儀式舉行(李豐楙 2001a:51),而閩、粵之別,惟在出山儀節有很 大的不同。由上述事例觀察,客家奠禮仍遵循古代虞祭行三獻禮,舉行 祭奠是以族親為單位如本家宗族、外家(娘家)親族及姻親等依序行三 獻禮。雖然都行三獻禮,也因對象、場地的差異而儀式漸減,族戚禮、 路祭與孝子禮相較,簡省了分獻禮及進湯飯等儀式步驟。孝子以蘆茅砂 的動作代替盥洗,族戚則須行盥洗的潔淨動作,孝子的降神是迎靈,族 戚的降神是迎神,行三獻時孝子要躬身退位,族戚不須退步復位,孝子 以「俯伏」方式跪拜,族戚以「叩首」方式鞠躬,而路祭在戶外,省略 盥洗與請神,採鞠躬禮毋需以倒退的方式復位(【事例四】林府採跪拜 禮),在祭文部分,孝子用哀章,族戚用奠章,路祭用餞章(長治稱輀 祭章)。進而由事例可以發現,客家女性在喪禮裡所扮演的角色十分微 妙,在主體架構下衍生出來的枝節工作皆由女性來執行,媳婦與外嫁女 仍然扮演著傳統的「哭泣」角色,同時更在正式的喪儀中,公開執行開 孝與進湯飯的儀式;路祭則由婿郎及外嫁女主其事,在靈堂外的路口與 她的兄弟一樣,以三獻禮向亡者的靈柩再祭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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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閩粵臺方志與禮儀書中與女性有關的喪祭儀節
在臺灣漢人傳統喪禮中有哪些工作是由媳婦來執行?據許瑛昭、許 鶯珠(2007:107-109)從文獻中整理出有八項:拜腳尾飯、燒腳尾錢 與點腳尾燈;沐浴;理容與梳頭;覓喪;豎靈;擊碗;哭棺材頭;祭拜。 媳婦是被定位在「孝道執行者」與「勞力提供者」的傳統角色,在表達 亡者及其家族社會關係的出殯奠祭,媳婦在哭棺柴頭時,倚棺而哭, 以示不捨之情。20女兒在喪禮也扮演哭泣的角色,外嫁女還要備牲醴致 祭,21在臺灣稱為「起柴頭」,一般是由外嫁女或外戚,分別從夫家送 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家要 跪地回禮。22外嫁女所送的祭禮稱為「查某子頭」,即是象徵「有頭有尾」 的豬頭與豬尾,為女兒償還嫁出時從娘家帶走的豬肉,以提供亡者後代 20 從方志記載來看,臺俗舊例婦女奔喪時,要半途哭泣(哭路頭);若是有親戚友誼到 喪家慰問,燒香時,則喪家婦女出於靈前陪哭,如果當日有百人燒香,婦女必百次陪 哭;出棺前,喪家婦女身穿喪服倚棺而哭(哭棺柴頭);繞棺時,婦女齊念悲歌;發 引時,婦女則由一人在前領路,用長布條曳行之,各手執其布條沿途號哭而行;落葬 時,婦女等圍棺之左旁,撫棺痛哭;凡人死後,至百日之期,每日早晚,婦女跪於靈 前啼哭,念念不已(丁世良、趙放 1995p:1410、1995p:1411、1995i:1580、1995h :1854),尤其是媳婦更要「晨夕哭靈」、「扶柩號哭」、「執紼號哭」、「沿途號 哭」悲慟地哭天喊地,才能展現家族的傷慟與孝道。 21 福建習俗是外嫁女等致送金錢或布匹若干,用以助喪,如藤山於亡者入斂前,外嫁女 必送錢幣來(藥梯價)與生漆若干斤塗於棺內(丁世良、趙放 1995u:1198)。上杭 是外嫁女、女孫俱送絳帛或紅布數尺,用以入殮,亦在完七、百日、期年、三年,送 金銀箱(丁世良、趙放 1995a:1337-1338)。 22 臺俗於擇定的出山之日,棺木移放廳中或亭子腳下,謂之「轉柩」,轉柩後備牲醴供 祭,謂之「起柴頭」,於棺前排列香案,家屬及親友均向靈叩拜(丁世良、趙放 1995h:1853);宜蘭、基隆、雲林、嘉義、臺南等地的「起柴頭」均由外嫁女、外戚 等牲醴致祭(丁世良、趙放 1995c:1454、1995i:1573、1995j:1733、1995m:1788 、1995q:1797);臺北市則由外祖、女婿等供牲禮「弔祭」。對此,喪家視其費用答 以比之多額之回禮(丁世良、趙放 1995p:1410)。另外在南投按俗,人死即請道士 或僧尼至喪家為亡者超渡,外嫁女必須備豬頭五牲前來祭拜(丁世良、趙放 1995d: 1699)。所需之再繁衍之能力(Watson 1982;Thompson 1988),另一說是外嫁 女所償還的豬肉,象徵補充亡者逐漸腐朽的肉(林瑋嬪 2000:17)。 傳統六堆客家出山過程,外嫁女奔喪回外家要從家門口嚎哭爬行進 入屋內以示「賢孝」,23亦有致祭之俗,婿郎和外家的人在出山前一夕 備牲醴送來(鍾壬壽 1973:315),24今多稱作「辦木盛」,內放三牲(或 五牲),水果、罐頭、竹炮等,由八音引導送至喪家,孝眷代表至屋外 跪迎,事後依木盛 架之物的價值略作評估,喪家須以紅包返還其相等 金額,且外家也不需要包白包(奠儀)。25除此,路祭的祭品由外嫁女 準備,做七的三七是女兒七,亦由外嫁女備供物拜奠,26大致是酒和三 牲,現在則以鮮花素果代替。 然而在上述六堆客家出山的事例中,始於孝媳們打破火(藥)缽的 開孝儀式,在家奠、公奠後以媳婦進湯飯作結,才能發引出殯,在靈柩 行經之處由外嫁女設供品路祭,路祭被視為是婿郎禮。在此象徵了現行 客家喪禮的場合,女性可以公開盡孝示哀,有其地域的獨特性,因此本 節擬進一步探討傳統女性的喪祭禮儀規範,以及追蹤儀式在長時間中的 演變。筆者在調查出山實例的過程中,收集了幾本當地禮生使用的科儀 本,是以隨手筆記的方式抄錄,封面多題《禮式總論》、《禮儀書》、 23 報導人長治張阿伯。 24 報導人內埔賴秘仙指出,通常亡者為女性時,「辦木盛」由外家為之。比較講究者, 在停喪期間,豬頭牲醴祭品即送至喪家,孝男孝媳等且須跪迎,謂之「接木盛」。今 則多由生命禮儀公司人員代送罐頭塔(一對)。 25 報導人內埔賴秘仙。 26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6 年 2 月 19 日)指出,「做七」美濃地區稱為「做寂」,亡 者往生之後第七天,稱作「頭七」,再過七天,稱作「二七」,以此類推至第七個七天, 每隔七天準備牲禮祭拜亡者。臺俗在做七三旬及周年忌,外嫁女亦會準備供品,卻未 見路祭由外嫁女設供品以祭。如臺南縣視死後每七日為一旬,子孫為其開魂路致祭, 三旬稱為「查某囝旬」,由外嫁女兒致祭,五旬稱為「查某孫旬」,由出嫁孫女聯合 致祭;做對年,為亡者的周年忌,外嫁女兒備辦祭品祭祀,並於此日脫孝(丁世良、 趙放 1995r: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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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禮儀手冊》等,或題《喪家哀奠章》以概括重點或提示內容範圍,也 有不題書名的,因為是個人的工作職務記要。是以早期客家禮儀書做為 基礎,結合方志史料和觀察紀錄製成表1,以釐清不同儀禮的流程與時 代脈絡。
表1 六堆客家出山儀式流程比較表 書名 或禮 生 禮儀 書 禮式 總論 喪家 哀奠 章 稱呼 兼帖 式書 祭祀 婚喪 禮儀 手冊 美濃 鎮誌 喪葬 禮俗 客家 喪葬 儀禮 秘笈 內埔 賴禮 生 美濃 蕭禮 儀 高雄 縣志 稿 行禮 請神、 請祖、 安祖 請臨 時祖 先 安祖 開羅 (打 火鉢) 開孝 開孝 開弔 (開 孝) 開弔 (打 火缽) 開孝 移柩、 成服 安祖 公 安祖 公 點主 點主 文 喪禮 成服 開弔 禮式 點主 點主 點主 點主 點主 點主 凶事 行禮 式(先 告亡 人次 告祖 公後 天神) 安位、 請亡 安亡 祭 還山 行禮 式 安主 安亡 安亡 成主 安亡、 告亡 告祖 告祖 公 告祖 告祖 告祖 告祖 告祖 告祖 告天 神 告天 神 告天 神 告天 神 告天 神 告神 告天 神 告天 神 告亡 靈 告亡 靈 祭服 式 降服 成服 成服 成服 成服 成服 成服 告亡 告亡 上香、 告靈 請柩 請柩 移棺 轉柩 移棺 轉柩 請柩 移棺 轉柩 轉柩 接墭 行祭: 家奠 三獻 禮式 (合 孝子 與六 親, 含孝 婦進 湯飯) 孝子 三獻 禮(含 孝婦 進湯 飯) 行孝 子禮 (含 孝媳 /女 進湯 飯) 行孝 子禮 式(含 孝婦 /女 進湯 飯) 行孝 子禮 (含 孝媳 進湯 飯) 孝子 禮 孝子 禮 孝子 禮 孝子 禮 孝子 禮 起柴 頭 族戚 三獻 行族 戚禮 行六 親宗 族禮 式 行分 獻禮 (即 六親 禮) 本族 禮 本族 禮 族戚 分獻 禮 族戚 禮 本族 禮 六親 禮 六親 禮 媳婦 進湯 飯 六親 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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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行祭: 公奠 公祭 公祭 公祭 公祭 公奠 公祭 媳婦 進湯 飯 媳婦 進湯 飯 孝子 侑食 禮 (含 進湯 飯) 孝媳 進湯 飯 繞棺 與打 子孫 釘 封棺 繞棺 繞棺 移柩 移柩 (繞 棺) 打子 孫釘 封釘 誦經 打子 孫釘 打子 孫釘 唸經 繞棺 旋棺 及絞 棺 出門 禮成 (撤 饌出 殯) 出門 出門 發引 出殯 出門 出門 發引、 行列 路祭 路祭 三獻 禮 行路 祭(三 獻) 路祭 路祭 路祭 路祭 路祭 排路 祭 落葬 上車 禮法 式、 下車 禮法 式 落葬 落葬 引柩 火化 引柩 火化 引柩 火化 落葬 還山 回來 到靈 前勸 亡人 語式 進塔 進塔 進塔 土地 公與 孝墓、 祀石 土與 點主、 返主 資料來源:《禮儀書》(作者不詳 清末)、《禮式總論》(李秀雲 1930)、《喪家哀奠 章》(作者不詳 日據期)、《稱呼兼帖式書》(謝有發 民國間)、《祭祀婚喪禮儀手冊》 (林德松 1996)、《美濃鎮誌》(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喪葬禮俗〉(林金作 2001)、《客家喪葬儀禮秘笈》(林增鳳 2006);內埔賴禮生與美濃蕭禮儀則為筆者觀 察現行出山程序,灰色欄為《高雄縣志稿》(丁世良、趙放 1995h:1846-1875)為閩式出山, 以供比對。以上為筆者整理繪製。 以下根據與臺灣移民關係深厚的福建、廣東等地的地方志,梳理傳 統志書對女性參與喪祭禮儀的規範,明確理想中的女性參與家族禮儀的 標準。其次從當地禮生行禮的禮儀書中,梳理女性參與喪祭禮儀的規範
隨著時代發展有所變化和堅持,體現出了禮儀隨著社會發展不斷進行著 傳承和創新的特點。
(一)開孝、開弔、開鑼
在六堆地區,出山當日,除了場地布置,一般喪祭的行禮,始於「開 孝」,唯儀式的名稱、意義及儀軌略有不同,一般禮生咸信此舉唯獨客 家人才有,筆者從爬梳廣東、福建及臺灣等方志的文字紀錄中,重新發 掘客家喪祭文化與禮儀的意涵。 「開弔」一詞,普遍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的方志,舊稱「開弔」為喪 家在出殯前接待親友來弔唁,「謝弔」為喪事辦完後,孝子拜謝前來 弔唁的親朋,「止弔」則是謝絕親友弔香。27《高雄縣志稿》指出「開 弔」為生人對亡者追悼之儀式,自日據以後,襲其名稱,或稱之曰「告 別式」。是日親友齊集,贈送奠儀弔唁,有花圈、挽聯、弔軸、香燭、 錢幣等物,分別懸掛堂內。上設祭壇,中懸亡者遺像,道士向壇誦經 念咒,親友哀弔,孝男陪拜。弔畢,即行出山(丁世良、趙放 1995h: 1852)。 「開孝」一詞原產於中國廣東客家原鄉,見於成書1943 年《民國 新修大埔縣志》,廣東大埔在父母初喪,長子到溪邊買水,拭淨遺體, 更換新衣,將新衣剪脫少許,分作條狀纏於手上,「斯時用一大鉢,以 27 《澄海縣志》稱「開弔」為七日成服時,「其素封之家,則仍擇吉具疏致請,賓客來 弔」(丁世良、趙放 1997d:773)。《東安縣志》云:「素封之家,則擇吉設供,謂 之『開弔』」(丁世良、趙放 1997c:870);《澄海縣志》又云:「客弔拜畢就宴,孝 子等執杖披蓑麻造客座前八拜之(俗謂『謝弔』)。或數日,或數十餘日,客終乃止 (俗謂『止弔』)」(丁世良、趙放 1997d:773)。《平遠縣志》解釋俗謂「開弔」, 是在始喪時,進行買水浴尸、更衣後,「擇吉,設靈位哭奠,族戚各以香紙來弔」( 丁世良、趙放 1997a:746)。《諸羅縣志》指出,臺灣舊慣在朔望「開弔」,七七之 後「止弔」,百日除靈「謝弔」(丁世良、趙放 1995t:1767)。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24 斧擊碎,謂之『開孝門』」(丁世良、趙放 1997b:753),或謂由長 子擊缽是獲得嗣子資格的憑證。廣東普寧喪葬習俗,在親人亡故,更衣 及供腳尾物,家屬要拿出銅鑼打三下,女眷放聲大哭,稱「開孝」(獨 孤珏情 2012)。大埔擊破大鉢與普寧敲打銅鑼,均在淨身更衣後,有 以聲響通報親友喪訊惡耗,為子孫者才能放聲痛哭表達對亡者的哀慟。 臺灣的臺南、高雄、新竹,在病者氣絕之後,先在門外擲破磁碗,或亡 者生前所用的茶碗、茶杯(丁世良、趙放 1995r:1820、1995h:1850、 1995k:1487),破碗的時機與目的,與破缽敲鑼有異曲同工之妙,而 擊破一個飯碗,則有不能再盡孝道的意味(羅煥光 1996:189)。 筆者收集的禮生科儀本,年代較早的約清末至民國期的四部稿本未 見「開孝」或「開弔」的文字,這些科儀本雖然是禮生在儀式場上演出 時依據的腳本,關於出山大多記下所需的訃告、銘旌、孝單、喪聯、哀 章、奠章等及唱唸禮儀的文詞,而進行「打火缽」時不用疏文及誦詞, 僅用執壺的動作即可,無需特別紀錄;其次推測可能「開孝」或「開弔」 納入客家喪禮的時間較為近代,誠如1996 年林德松謄錄的《祭祀婚喪 禮儀手冊》,行孝子禮儀式順序的第一項即為「開羅[ 鑼 ]」,並釋其意: 奠禮開始前舉行開鑼,此時媳婦或女兒,由另一婦人拿藥炙 一個配同下,跟禮生帶出禮堂前,向外焚香拜三拜,禮生代 告曰:(略),後配同婦人交藥炙與媳婦或女兒擲之於地破之, 司鑼者同時響鑼,引回靈柩方止,然後舉行奠禮。(林德松 1996)
客語舊稱「藥罐」為「藥炙」,皆為傳統煎中藥所使用的陶壺,而 「火缽」是炭盆、暖爐,梅州客家殯葬習俗,居喪期間為子孫者應不斷 地在陶製的火缽中燃燒紙寶,亡者才看得見路(房學嘉 2015:40), 松口在人初死即響鑼開孝,響鑼前要先碎火缽,火缽是將燒紅的火碳裝 在泥缽裡,當天碎破才對喪家有利(梁德新、饒熙龍 2010),「打火 缽」是否為六堆移民新成風俗或另有其不可考的俗成過程不得而知。28 「打火缽」(ta31 fo31 pat1)在當地口語也稱「抨藥炙」(piang11 iok5 tsak 4),後者更為傳神,打破藥罐的同時,響鑼示意奠禮開始,遂稱之為 「開鑼」,其與開孝的儀式行為與象徵意義相仿。六堆已出版的地方志 書,也以「開孝」為出喪行禮之始,由大媳婦帶領眾媳婦妯娌打破藥缽 後,孝子跪在祖宗神位前祭拜「安祖公」(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 898),因此「開孝」通常代表三獻禮儀式的開始。 從方志觀之,「開弔」即是告別式,客家人以「開弔」代稱「打火 缽」,似有以此舉做為整場告別式的開端,「開孝」較之「開弔」含有 盡孝之意,更符合喪禮情境,透過聲響宣告儀式開始,這個習俗顯然源 自廣東原鄉,但是經過時間演變卻有了不一樣的展演,在時間安排上, 由初喪小斂後,合併在出山當日,成為在舉辦家奠與公奠前需先「行禮」 的儀節;在執行者層面,由長子或家屬,變成禮生帶領女性親族媳婦、 女兒們,依照擇時所定時間開孝打藥缽;在內容上,由鳴缽響鑼告知戚 友鄰右,擴增打破象徵為亡者生前煎藥侍奉的「藥缽」,亡者從此不再 需要依靠湯藥治療身體病痛,而進入另一個無病無痛的神仙世界。29又 28 唯當地禮生及殯葬業者均習稱「打火缽」,今仍從之。 29 報導人長治張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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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一說,打破藥缽是說象徵亡者從此脫離苦海,前往西方極樂世界。30另 有一說,表示尊長往生不再需要此藥罐煎藥,「為人媳女輕鬆了」(林 增鳳 2006),讓媳婦卸下「照護」角色。
(二)進湯飯
在六堆的出山儀式,家奠與公奠完成後,移柩誦經前要進行「媳婦 進湯飯」儀式,亦有在家奠完、公奠前進行。由通生引領眾孝媳走到靈 位前,表示做媳婦的最後一次孝敬家官(或家娘),顯示生者與亡者的 關係。「媳婦進湯飯」與「拜飯」不同,「拜飯」就是「奠孝飯」,喪 家每日早、午、晚三餐備一碗飯、一碗菜祭奠亡者到出山為止,俗稱「拜 飯」,至於出山後,就是「奉飯」,由媳婦每日每餐供飯到圓七。31 在臺灣南投有一項「辭生」儀式,表示亡者在陽間享有的最後一頓 食物,在入殮前,喪家準備12 或六碗菜肴,放在簸箕上,供奉亡者面 前,眾孝子圍跪尸體旁,長子高站竹椅上,由一名婦人或男人用筷頭代 為亡者夾每樣菜肴,且口說吉利話,如「吃肝子孫代代做大官,食肉田 園置萬甲」(丁世良、趙放 1995d:1696)。在臺北市,納棺前,備 12 種菜碗供祭亡者,由道士取每種食料作給食之狀,而念吉祥之句,此為 表示告別之儀(丁世良、趙放 1995p:1408)。苗栗、雲林、臺南市也 是在封棺前「辭生」,準備牲醴、米飯等12 種祭品,在棺邊舉哀祭之 30 報導人內埔賴秘仙。 31 拜飯、奉飯是屏東客家喪葬習俗,報導人佳冬賴女士提供。臺俗喪家婦女,自入殮起 至除靈日止,每日早晚兩次在靈前哭泣,俗稱「叫起叫睏」,同時在靈前晨夕供膳祭 之,俗稱「孝飯」。以上參考《臺北市志》(丁世良、趙放 1995p:1412)、《基隆 縣志》(丁世良、趙放 1995i:1576)、《雲林縣志稿》(丁世良、趙放 1995j:1739 )、《臺南市志》(丁世良、趙放 1995q:1798)。《南投縣志稿》則云:「人死亡, 喪家即須每日早、午、晚三餐備飯菜奠亡者,俗稱『孝飯』,亦即古朝夕奠祭禮。… … 直至做完七祭後,改為每日早晚兩餐供孝飯」(丁世良、趙放 1995d:1711)。(丁世良、趙放 1995f:1517、1995j:1738、1995q:1797)。在高雄 縣是請好命人用箸夾菜以食亡者,視為最後祭祀之謂(丁世良、趙放 1995h:1852)。廣東普寧在入斂前,有孝子餵飯的「飼生」之俗,是 子孫向亡者作最後告別的禮儀(獨孤珏情 2012)。 這二者之間不必然有關係,但是「辭生」與「媳婦進湯飯」,均象 徵對亡者(父或母)的感恩之心與難捨之情,不同之處,在於「辭生」 是在入斂前,將祭物提到亡者口角,並高唱吉祥語,由非家屬的婦人或 男人代為盡孝,是為亡者行辭世盛宴;「媳婦進湯飯」是在出山行祭時, 將祭物捧到靈前,是用筷頭將飯菜夾到香爐裡。傳統的觀念要求媳婦要 順從、侍奉公婆,公婆往生後,最後一餐就由媳婦飼湯飯,32因此這項 儀式就由女眷來主導。 筆者持有一本《禮儀書》,年代頗為久遠,祭文內題有「皇清雍 正」、「皇清道光」的字樣,推測成書於清末,33其在「三獻禮式」包 含「孝婦進湯飯」,如文: 孝子主祭 就位 孝孫與祭 各就位序立參神鞠躬拜舉哀哀止俯伏 興 四拜 興平身,盥洗焚香詣于皇清△謚△十壽 △號△公 / △母 △氏 之靈柩前跪上香降神酹酒伏俯興 二拜 興平身,行初獻禮 詣于皇清△ 父 / 母 之靈前跪奉饌奠饌祭酒奠酒伏俯興讀 哀 / 奠 章者跪 孝子主祭 / 孝孫與祭 俱跪讀 哀 / 奠 章 讀畢 舉哀俯伏 興 二拜 興平身,行亞獻禮詣于皇清 △父△公 / △母△氏 之靈柩 32 報導人長治張阿伯。 33 提供本書的報導人竹田李禮生表示,他約 36 歲時跟著鄰村村長習禮,出師後,便有人 請他做禮生,某年在美崙村做福時,該村耆宿邱老先生,以為李先生習禮頗為澈底, 將家族中珍藏的禮儀書相贈,李先生保存至今,算來約莫百年時光。
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28 前跪奉饌奠饌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 孝子主祭 傍俟 孝孫 / 眾親 分獻 分獻畢 孝子主祭者 復位跪進饌侑食孝婦進湯飯進茶獻財 帛化財焚 哀 / 奠 章辭神鞠躬跪舉哀 四拜 興平身,禮成。(清 末 作者不詳) 「侑食」即勸人進食之意,34這個儀式在三獻禮末段,由主祭的孝 子先向亡者供獻祭品,再由「孝婦」進湯飯,「進湯飯」是古奠飯祭禮,35 但在客家喪禮中,進湯飯成為女性參與的儀式,形成特色。而撰述年代 較晚,大致是日據甚至是民國間的《禮式總論》、《喪家哀奠章》、《稱 呼兼帖式書》、《祭祀婚喪禮儀手冊》等科儀本,均有相同的記載,在 祭奠行孝子禮時,孝子侑食後,由孝婦進湯飯,顯然此禮在客庄行之已 久,且由特定孝婦一人擔任,後來連眾媳與女兒(應為外嫁女)也加入 其中,唯主祭皆以男性為主,女性頂多依附在其伴侶之下。 從上述禮儀書的記載,「進湯飯」在當代六堆民間已經具有一種祭 祀儀式專用名詞的性質,更成為一段由女眷負責的獨立祭儀,並在政府 推行《國民禮儀範例》,將之納入公奠禮後,誠如《美濃鎮誌》所載: 當家祭與公祭完成後,接下來便是媳婦進湯飯! 通:孝媳婦捧進湯飯!(長媳手捧拖盤上置一碗飯與一碗菜 湯一雙筷子引領眾媳婦走到靈位前) 通:跪(長媳婦跪下並將湯飯交由執事捧至供桌上,嘴裡著: 34 《周禮 ‧ 天官冢宰》:「以樂侑食,膳夫授祭。」注:「侑,猶勸也。」 35 依《家禮會通》貞卷〈喪祭八禮〉為奠飯、朝夕奠、七朝奠、朔望奠、卒哭、小祥祭、 大祥祭、覃祭(張汝誠 1985:275)。
「公公(婆婆),吃飯!」) 引: 平 身 復 位( 動 作 與 前 同 )。( 美 濃 鎮 誌 編 纂 委 員 會 1997:903) 整個儀軌非常完整,有供品、唱詞、跪拜,有板有眼,而不只是延 續孝子侑食祭儀,更特別是時間安排在家奠與公奠之後,成為客家出山 儀式的重要結束收尾,且行禮時,通生高唱:「孝媳婦進湯飯」,而孝 媳的動作與唸詞,一場充滿象徵性的儀式展演,女性的重要性便於其中 彰顯。
(三)路祭
較之開孝與媳婦進湯飯,路祭在中國由來已久,清代小說《紅樓夢》 中描述賈母及秦可卿喪禮,呈現靈柩經過的途中親友祭奠之儀程。36在 廣東客家原鄉亦有路祭之俗,如大埔縣在還山時,「向有攔途祭奠,以 博充謝者,今此風稍殺,即有情誼相關,出於至誠者亦不過香楮、酒果 而已」(丁世良、趙放 1997b:753)。同樣在順德縣龍山鄉,「[ 戚友 ] 具祭品於柩所必經之路要而祭之」(丁世良、趙放 1997e:800)。當有 錢人出殯時,親友在靈柩經過的路上設供桌祭奠。 臺灣民間的路祭習俗,隨著漢人移民的傳入,早在清領初期即已形 36 《紅樓夢》第 111 回寫賈母之喪:「靈柩出了門,便有各家的路祭,一路上的風光不 必細述」(曹雪芹、高鶚 2003:1677)。在 14 回裡描述秦可卿之喪的各家路祭,依 序是東平王府、南安郡王、西寧郡王、北靜郡王等的祭棚,文中並詳述喪家如何答禮 云(曹雪芹、高鶚 2003:218-219),顯見清代富家出殯路祭的壯觀場面;在第 15 回 :「且說寧府送殯,一路熱鬧非常,剛至城門前,又有賈赦、賈政、賈珍等諸同僚屬 下各家祭棚接祭,一一的謝過,然後出城」(曹雪芹、高鶚 2003:226),可見中國 傳統的路祭棚最後就設在城門,出了城便不會有人路祭了(徐福全 2010:146-147), 路祭的規模意謂著家族的社會地位與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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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成,如清乾隆7 年《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記載,曰:「親朋白衣冠送之, 或祭于道左,謝以帛」(丁世良、趙放 1995g:1382)。37在臺北市、 新竹縣、基隆市、南投縣、高雄縣也一樣,如果亡者生前樂善好施,蒙 受恩惠者不少,則在出殯時沿路有親朋故舊或受恩於亡者的人,設香案 或備牲醴、禮香、禮燭、銀紙等奠謝亡者,此俗稱「排路祭」,而喪 家需跪謝並送白布、金品作為答禮,惟此善良風俗後來變成乞丐以勒 索富家之惡劣手段,現此俗已較為少見(丁世良、趙放 1995p:1411、 1995k:1489、1995i:1575、1995d:1702、1995h:1854)。「排路祭」 是為鄰里故舊或情誼深厚者在路旁致祭,與亡者不必然有血緣關係,以 示告別或報本(丁世良、趙放 1995i:1575)。 在六堆出喪的行列,多了兩堂路祭,其一為族祭,其二為戚祭(鍾 壬壽 1973:315),《屏東縣志》亦云:「至出村,族戚再設路祭一二堂, 為再三奠弔之禮」(丁世良、趙放 1995e:1879)。由與亡者有血緣關 係之親屬設祭,此外在路祭時亦行三獻禮,禮節相當繁複,在日據期的 《禮式總論》即紀錄完整的「路祭三獻禮」: 通主祭者就位,與祭亦就位,執事者各司其事,摻駕鞠躬跪 三叩超昇,執事者焚香灌酒于靈駕前跪,上香奠酒 三叩 超昇, 執事者酌酒奉饌致祭于△△△之靈駕前,跪奠 酒饌 三叩 超 昇,執事者酌酒奉饌致祭于△△△辞駕鞠躬跪 六叩 超昇,礼 畢撤饌 37 《宜蘭縣志》、《彰化縣志》、《諸羅縣志》、《臺南市志》、《高雄縣志稿》(丁 世良、趙放 1995c:1454、1995n:1653、1995t:1767、1995q:1797、1995h:1850) 等,均有相同的風俗記載。
哀奠章式 維 皇朝昭和 年歲次甲乙月建甲乙朔日甲乙越祭日甲乙之良辰 今有陽上族某某戚某某等謹以鬛剛柔毛庶饈果品潔牲香楮財帛 清酌之儀(以下略)。(李秀雲 1930) 從主祭、與祭是「族某某戚某某」觀之,清末日據時的路祭主要為 族祭與戚祭。另一本《喪家哀奠章》也紀錄「行路祭(三獻)」,改「鞠 躬」為「叩首」,還收錄三篇路祭文〈本族一〉、〈本族〉、〈外戚一〉, 或稱亡者為「叔」,或有「同宗共族」、「予等誼屬宗情」的文字,亦 應為族祭與戚祭。不知從何時起,在六堆地區,路祭似乎成了婿郎的祭 典?內埔鄉聞人鍾幹郎先生於民國58 年(1969)逝世,在 2 月 9 日出 殯,據當時報載:「至12 時發引安葬,途經郵局前、文華戲院前及鄉 長公館前,先後有宗親戚友三堂路祭,氣氛肅穆,備極哀榮云。」檢視 當年路祭的照片,其中一幀是其婿郎、女兒致祭(鍾幹郎治喪委員會 1969),推測鍾府的三堂路祭,多了一堂婿郎祭,且因獨生一女,女兒 遂陪同夫婿在路旁拜別父親。在1996 年林德松謄錄的《祭祀婚喪禮儀 手冊》中,路祭文有八篇,一篇祭岳父,一篇祭岳母,六篇祭族戚(一 篇是女族專用),顯然,祭拜者追思的對象擴增了岳父母,不純然是族 祭與戚祭。 六堆客家喪禮保存了路祭,形式、意義卻轉化了,成為婿郎路祭, 美濃的說法是,遠方婿郎備妥祭奠所需,秉持孝心奔喪,因路程遙遠或 其他因素未能及時參加岳家喪禮,於途中遇上出山的靈柩,更感哀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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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要求停柩祭拜,形成客家路祭的由來(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 903),美濃亦稱路祭為「排香案」或「做外祭」,頗有女兒在外頭祭 拜一次的寓意。高樹鄉強調有婿郎者須有路祭(高樹鄉志編纂委員會 1981:420),因為家中長輩過世,當婿郎的無法第一時間或長時間陪伴, 所以最後一刻的儀式由婿郎做,亡者為女性或男性,路祭方式都相同。38 內埔禮生也說路祭是為婿郎禮,是為答謝老丈人或丈人女哀 將女兒嫁給 他的答謝禮,所以婿郎要「辦木盛」來提供供品。39長治鄉有句俗諺:「有 錢就擺路祭,沒錢扛一路去。」意指以前有錢人家才有路祭經費,貧苦 人家就直接抬到墳墓去了。高樹也是,婿郎路祭,唯多富者行之,窮人 則較少(高樹鄉志編纂委員會 1981:420)。但是長治林禮生指出,路 祭跟有錢沒錢無關,而是「未出嫁冇婿郎免路祭」。40至於路祭在道路 兩旁,所行的三獻禮和本族禮相同,只是改由婿郎主祭,且不需與祭分 獻和孝子禮做結束(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1997:903-904)。孝子在適 當地點,叩謝送殯者並請止步,除至親外,一般送葬者就可解散。現今 因交通頻繁,考量喪家及活動辦理之安全性,半路型路祭者不多,直接 在家門口舉行,就在抬棺發引前先行路祭;也有因天候因素,臨時變更 在室內舉行。41有些則不另行路祭,融入家奠之中,誠如高樹鄉的家奠 禮依序為孝子禮、族戚禮(男為宗族孫叔、女為外家禮)、姻親禮(親 家門風、娶入嫁出、對手親家)、女婿禮。42女婿禮併入家奠,則可省 38 報導人高樹曾秘書。 39 報導人內埔賴秘仙。 40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6 年 2 月 19 日)。 41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4 年 9 月 9 日)與報導人高樹曾秘書。另外林禮生補充,天候 因素係指刮颱風、下大雨,為免喪家及工作人員淋濕,只好變更地點或路線,但是不 包含天氣燠熱,而且愈熱愈要在戶外進行路祭,才能彰顯子女的孝心! 42 報導人高樹曾秘書。
卻路祭。 從閩粵臺方志觀之,傳統喪儀中的「轉柩」、「封釘」、「發引」、 「點主」、「返主」等均是亡者直系子嗣的禮儀,只有在送葬的時候婦 女才會出現。若亡者沒有親子,可透過生前立嗣或請本族近親男性晚輩 代行禮儀,民間傳統中都和財產的分配有一定的關聯性,因而不論從哪 一方面說,女性在喪儀中不可能佔據任何位置。然而六堆出山儀式中, 男子仍是承擔主要角色,媳婦們可在禮生引導下出面,公開地哀悼亡者 不被視為不合禮俗,前提在於媳婦孝養符合人情孝道,通過儀式充分表 達自己的孝德本性,而這種改變多數是在認可的文化習俗框架下建構出 來的(華琛 2003:101)。六堆先民多是來自廣東鎮平(今蕉嶺縣)的 移民,人文習尚也是源於原鄉,誠如「開孝」,殯儀禮生均稱:「這是 自原鄉就有這種習俗」(賴秘仙 2014),「至少在清代就已在民間廣 泛流行,而且至今猶存」(林禮生 2016),然而「開孝」或「開弔」 儀式,卻未見於清代府縣志書、日本人的著作、原鄉《嘉應州志》的記 載(黃森松,2015:716)。「進湯飯」是古奠飯祭禮,43在三獻禮習俗, 孝子侑食後就會「進湯飯」,這些隨著移民到南臺灣開墾所移植的原鄉 記憶,結合他鄉經驗保留在六堆出山儀程裡,其獨特之處,在於開孝與 進湯飯成為女性主導的儀式,這些儀式內容不僅僅是為了完成父系繼嗣 的傳承,同時也強調女性奉養公婆、照顧家庭的貢獻。路祭也是中國傳 統喪俗,自唐代一直沿襲至今,隨著時代演進、社會發展,客家民間所 搬演的路祭習俗益為活潑多元,轉化成為婿郎與女兒的責任,與亡者有 43 依《家禮會通》貞卷〈喪祭八禮〉為奠飯、朝夕奠、七朝奠、朔望奠、卒哭、小祥祭、 大祥祭、覃祭(張汝誠 1985:275)。
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34 血緣關係的女兒可以透過路祭行三獻禮以回報父母的恩情。44在六堆地 區這三個強調女性在儀式地位上的優先性,特別是路祭,早期由親朋 故舊在道路兩旁祭奠亡者,轉化為婿郎禮,成為六堆獨特的祭禮,由此 來看,六堆出山儀式的保存與衍化,確實可看出在當代的變遷,客家女 性在家族中扮演的角色更為清楚。
四、六堆客家喪祭禮儀若干問題分析
喪禮不是個人、個別家庭的事,而是與亡者所有感情關係人的集體 活動,涵蓋其生前的社會關係網路,除了表現亡者家族中權利義務的確 認、調整、轉移或延續,還表現亡者及其家族的社會關係(莊英章等 1990:25-26)。現代客家人如何藉喪禮的進行,確認、轉移家族的權 利義務?完成社會關係的調整和延續?特別是女性的權利、義務,如何 在喪禮中處理及確認而達到調適的狀況?本節希望透過實例的說明,能 整體呈現當代的變遷,將客家女性在喪儀中的角色勾勒得更為清楚。(一)喪祭禮儀實踐中的女性角色演繹及其影響
從《臺灣私法人事編》(1961:1)來看,喪禮在諸事之先要「立 喪主、主婦」,長子在,則以適長子主之,無則長孫承重,主婦則以喪 主之妻當之。客庄在出山前夕,家族長輩和主事人員會事先商議,決定 主祭、與祭人選,表面上方便進行點主、成主、三告與孝子禮等儀式, 44 審稿委員提供如下補充說明:「同樣是客家人聚居的桃竹苗地區,在客家庄頭傳統喪 禮中從來就沒有『路祭』(婿郎禮)這種儀式,『打火缽』也早在百年前就不盛行, 只有『進湯飯』,北部新竹、苗栗等地之客家喪儀亦出現,稱作『扛飯』或『進羹飯 』」,可供後續研究者參考。實際上是確立亡者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人的意思(莊英章等 1990: 26),因此孝子禮必為長子、長孫或長子、次子,因其在父系繼承中的 權利之承認;臺灣家庭有少子化、獨子化趨勢,若獨生一子,可委由姪 輩擔任與祭,喪家另「磧紅包」。若只生女兒沒有兒子,現行客家喪禮 也可由長女及次女擔任主祭、與祭,或獨生女加上姪女。一般來說,民 間立嗣的習俗並未根絕,無子嗣者,即使未進行過房承嗣,通常習俗上 將姪子、外甥視為當然的承嗣者,因此他們被賦予了對亡者贍養的義務 和對其財產繼承的希望。現今六堆地區部份家族在亡者沒有親子或未立 嗣子的情況,有繼承資格的女兒,得到家族共同的認可,可以行孝子禮, 以為取得繼承之根據。當今由女兒代行孝子禮的理由為何?為何在無子 嗣的情形下,不是由姪輩執行,而委由女兒執行?在進一步討論開孝、 進湯飯、路祭等俗之前,不妨先了解南臺灣六堆客家喪俗的五服制概 況。 五服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及緦麻等五種傳統喪服的規格, 代表不同的守喪期,在「五服」之內的成員,都有為亡者致哀的責任與 義務。近年來臺灣各地用麻布(子輩)、苧布(孫輩)、45藍布(曾孫 輩)、黃布(玄孫輩)、紅布(來孫輩)來區分其所穿的喪服,外嫁女 同孫輩穿苧衣(喪葬禮儀研究改進專案小組 2011:3-14)。現時屏東縣 客家喪禮的孝服是以麻布(兒子、媳婦、未嫁女、長孫)、黃布(外嫁 女、婿郎)、白布(內外孫輩)、藍布(內外曾孫輩)、紅布(內外玄 45 麻與苧一說是按麻的粗細分的,一說是按是否縫邊分的,近年亦以白布取代苧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