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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成為一種表彰媳婦與外嫁女敬老養老的儀式典範,以建立起孝親尊 親的社會風尚。
基於儒家所主張「孝」的道德準則,在開孝、進湯飯或路祭等儀節 當中,孝媳、孝女及其以下親屬在這些儀式中有一定位序,是依與亡者 親疏的等差關係,並在禮生主持下,能有節制的送別致哀,這是被家族、
社會所共同認同下的自然表現。其次,在儀式舉行的過程中,家族中的 女眷都可在五服關係的區分中,重新確認其身分地位,形成彼此間的秩 序與關係,讓家族中的女眷關係重合與凝聚,促使人際關係的紐帶密切 結合,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文化價值。誠如華琛(2003:104)指出,
死亡不將中國人之間的互惠關係(reciprocity)終止,而是將此聯繫轉 化並加以強化。六堆客家人通過出山儀式,企圖再涵括他們各自所在意 的親屬價值面向,家屬也通過此類禮儀,重新調整家族(含直系、旁系、
血親、姻親)關係地位與和諧團結。
(二)日本殖民政策與推行《國民禮儀範例》的影響
客家人對喪禮文化理解與實踐經驗,從日據時期就已經受到不同的 社會因素和社會環境的影響。自日據中期以後,盛行告別式,稍有名望 者或富家或交游廣闊之喪家,均將弔祭之代表集中祭奠,各機關團體代 表拈香、讀弔詞,遺族代理致哀謝詞以節省公奠時間。此儀式有類日式,
光復後正名為「奠禮」,區分為家奠與公奠、團祭,以顧及不同身份者 的需求(丁世良、趙放 1995i:1573-1574)。尤以近十餘年來,政府頒 行《國民禮儀範例》,在中央國家機器推動下,儀式文本不斷地被傳播,
則促使喪葬儀式愈趨於一致(羅友枝 2004:148)。內政部近來也頒訂「現
代國民出殯奠禮流程」,客籍傳統治喪則以北部桃竹苗為範疇,保留儒 家三獻禮的儀節,規劃出一套標準模式,不同於六堆的是在家公奠禮當 日取消開孝與路祭,家奠三獻禮只行孝子禮,也不行族戚禮,反而在「孝 媳進羮飯」後再安排外家與親戚上香,孝媳行禮只是聊備一格。六堆喪 儀特點及其區域性特徵的形成是多種因素長期影響的結果,由於喪葬禮 儀從簡與專業規劃已是普遍的趨勢,而各地區、各方言群的文化不斷碰 撞與交融,加諸現今工商發達,家族制度則由大家庭制度趨於小家庭制 度,喪禮亦多從簡,惟在殯葬產業競爭環境中,六堆地區的家奠三獻禮 未能揚棄,亦有愈來愈多的女性形象在喪禮中亮相。
六堆地方的禮儀實踐是由掌控奠禮祭祀的殯儀禮生所主導,61禮生 在客家喪禮最為重要的職能是主持「三獻禮」,家奠時先進行孝子禮,
再進行族戚禮與路祭,各行三獻禮一次,用進獻方式表達對亡者的尊敬 與懷念(曾純純 2014:67),同時理順前來祭奠的親朋與亡者的關係(李 豐楙 2001b:349)。從表 1 觀之,客家喪禮受《國民禮儀範例》影響,
最大變革在於家奠三獻禮後,接續公奠儀式,由親友來賓弔唁致祭,間 接影響媳婦進湯飯的進行。最傳統的家奠儀式是行孝子禮,含孝婦進湯 飯,再行族戚禮,三獻禮結束後即發引下葬。近來在內埔、竹田、萬巒 一帶,則是在家奠時,按序行孝子三獻、族戚三獻、孝子侑食後,由媳 婦進湯飯,如【事例一】【事例二】。而長治的出山儀式,將公奠儀式 巧妙地安排在傳統三獻之後的分獻儀式中,在家奠中順次進行孝子禮、
61 就筆者觀察,在當今臺灣南部屏東縣客籍禮生,鮮少有職業性以禮生為主業的儀式專 家,他們參與的儀式很多,小至家庭的生命週期儀式,大至涉及整個聚落的歲時節慶 ,職業範圍身兼行禮先生、風水先生、算命先生、道士先生、代書先生好幾種的職能 ,以做為一種治生之道,屏東縣顯然在特定的時點之後,已然超過了傳統漢人社會對 禮生的認識範疇。
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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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戚分獻禮(含公奠)、孝子侑食禮(含孝媳進湯飯),意即國民禮儀
「公奠」是置於族戚分獻禮的儀式中。侑食禮是孝子禮後半段的儀節,
孝子侑食後,由女性所擔任的角色又再度出場,由媳婦、外嫁女奉上盛 滿的白飯與菜羹一碗,假象祖先享用,祭奠也進入最後的尾聲。誠如李 豐楙(2001a:51)指出,喪禮模式因地方習俗或主持喪禮者的不同理 解而出現差異,這是屬於較枝節的技術性問題,並不足以改變其中的主 體結構,以上開孝、進湯飯儀程,遍見於六堆各地,表現出一方的地域 性,無非說明了客家式喪禮,家族女性是如何扮演著出山啟始與結束的 重要角色。
誠如長治林禮生指出,客家人在自宅治喪的家公奠禮,開孝、媳婦 進湯飯已成為不可或缺的儀文節目,從而演示出各種規則與變項,62如 上述「打火缽」的開孝儀式,若無長媳,可有其他替代人選,又如「進 湯飯」儀節也可由外嫁女、未亡人(雖有長媳)執行,連孝子禮都可由 長女代替,只要有主祭和與祭的人選,就可以進行家奠三獻禮。傳統的 開孝和進湯飯並未凸顯女性的角色,後世六堆的開孝和進湯飯卻往往以 女性為重,這未必是時代的不同所造成的差異,或有可能出自於禮生為 因應少子化及順應現代社會環境,在保有主要的禮儀架構以傳承倫理,
並打破性別隔閡,依長幼順序來安排主祭、與祭者,甚至亦可由婿郎與 女兒同列主祭者。
然而現今客家式喪禮在實踐上的差異,或有可能出自於禮生與生命 禮儀公司有各自不同的脈絡。內埔賴禮生指出,他最早於告別式擔任司
62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6 年 2 月 19 日)。
儀一職,負責宣讀儀式流程與行禮之祭文,後來多與殯葬業合作,63目 前主持喪葬禮儀是其最主要活動之一,通常是生命禮儀公司按場次付酬 勞的,一般禮生是子傳父業,或靠自學進修,在喪禮耳濡目染之下,多 少也培養了相關儀式的知識,他們會依照儀式進行的程序而更換道服或 僧袍,在一場喪禮裡,他們同時扮演著擇日師、敲鑼生、禮生(通、引、
執事各一)、誦經師父(佛教)的角色,而生命禮儀公司也可以精簡人 力。殯葬業者常以其利益或方便為出發點,將部分有意義的客家禮俗略 而不用,或擅改禮俗,逕採國民禮儀,改行閩南式的一元化喪祭形式,
使得客家喪禮裡多重的社會功能已漸失其重要性。64現今喪家或因工作 繁忙,或不諳喪葬的宗教、習俗等繁雜禮儀,面對後事之繁文縟節,泰 半避諱或無所適從,通常委由殯葬業代為辦理治喪事宜(曾純純 2014:
68)。
客家人的山出儀式現在都同化了,……客家人現在都用現代 禮了啦,從打火缽、三告禮、三獻禮……都不要了,殯葬社 都會勸年輕的喪家,不要辦客家式的,客家式的太辛苦,要 拜很次,現在都是給那個司儀弄!(林禮生 2016)
由禮生唱禮、讀祭文(通)或負責斟酒、遞接香枝(引)的部份可
63 在喪禮行禮有兩位禮生,分為通、引,行三獻禮。「通」負責宣讀儀式和宣讀祭文,
「引」負責引領孝子族戚行禮,和兩位執事者,共計四人。現今會因為人手不足或是 一人身兼多職等因素而只有一位執事者,抑或是完全省略執事者之角色,省略職務改 由引生兼任。路祭禮只有通、引兩個禮生,沒有執事者。
64 報導人長治林禮生(2014 年 9 月 9 日)指出,現今生命禮儀公司為了節省麻煩而省略 了很多的步驟與程序,例如孝子應穿稻桿製成的草鞋,因刺痛難穿,已改穿布鞋;古 時孝杖長約四尺一、二寸,高度約齊胸,為解決孝子跪拜動作之不便,將其縮短,改 為一尺三;昔日銘旌長十二尺,因為太長容易碰觸到電線,縮減為九尺;昔日題諡由 宗族(父喪)、外家(母喪)議定,今多由殯儀禮生代勞,許多喪禮細節,因地制宜,
多不嚴格規定。
南臺灣六堆客家喪儀中的女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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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儀取代,但是傳統的客家三獻禮需要有特定的儀式知識,懂得祭 獻、客語誦經,以及「牽聲」65敢於表演的條件才有可能,因此衍生出 禮生和生命禮儀公司間微妙的衝突與競合關係。在推行《國民禮儀範 例》,行禮增加了公奠,親朋故舊可以在公奠裡告別亡者,取代了路祭 裡的族祭與戚祭,在筆者觀察到實例中,除非喪家主動要求,則不另行 路祭,如【事例二】,而長治【事例四】林府,則是主持祭典的禮生堅 持,只要喪家有外嫁女,就行路祭,林女事前並不知悉。誠如上述所言,
路祭原先是在殯葬行列所經的途中,而負責儀式進行的禮儀公司,往往 藉詞交通頻繁,或因天候不佳,婿郎路祭由路口改至家門口,或低調地 融入族戚分獻禮,婿郎跟隨其餘親友在靈堂內弔祭,反而讓婿郎與外嫁 女有更多的時機與父(母)親告別,加深自己與父(母)親的情感聯繫。
在日本的殖民統治下,除了墓地埋葬及墳墓建築形制,66基本上客 家人的喪葬儀式和相關的觀念沒有明顯的變化,至今殘存的日本舊習,
唯發引時則寫「告別式場」或「告別奠禮堂」於靈堂。比起日本的殖民 政策,在內政部頒布的《國民禮儀範例》對喪葬儀式的影響力要大得 多了,加諸殯葬設施空間的影響與限制大大改變客家式喪禮,特別是在 生命館或殯儀館舉喪,儀式的簡化(或稱規格化),省略請臨時祖先、
三告及孝子與族戚三獻禮,穿插在家奠與公奠之間進行的媳婦進湯飯,
就可有可無,以喪家意見為主,而館旁就是火化場,則免除路祭,如
65 報導人內埔劉堂主指出,客庄裡,所有的慶典儀式全程都是用客家話進行,因此行禮
65 報導人內埔劉堂主指出,客庄裡,所有的慶典儀式全程都是用客家話進行,因此行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