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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释氏业力论的伦理教化价值

业力因果,善恶报应,是众多佛经中反复宣说的重要内 容,可谓释迦牟尼四谛、十二因缘等思想的一大基础。释迦 高度重视、反复宣讲业力因果,其目的显然是在社会教化,他 自觉担任伦理导师,谆谆教诫世人知因识果,止恶扬善。释 迦为佛教徒制定的各类行为规范 戒律,便以业力因果为 理论根据,其意旨被总摄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 意,是诸佛教”一偈,此偈被称为“诸佛通戒偈”,意谓十方 三世一切诸佛共通的行为规范。具体而言,诸恶主要指十恶 业,诸善主要指十善业,离十恶,行十善,乃各种佛教戒律 的基本内容。

释氏业力论作为一种伦理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与人们 了生死的终极关怀、宗教信仰联结一体,无疑具有巨大的社 会教化功能。近三千年来,随佛教的广泛流传,因果报应说 在东方佛教文化圈内深入人心,对社会秩序的稳定 文明程 度的提高,及国民的道德品位和民族性格的形成,起过或仍 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因果报应是佛教思想中社 会影响最为深广巨大者,它与儒、 道两家的因果报应说互相 影响,互相融合,广布社会,渗透中华传统文化之全体。“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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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善恶到头终有 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等表达佛家业力因果理论的民谚,广 传民间,妇孺皆知;不含因果报应思想的文艺作品尤俗文学 作品,还很难找出一半部来。所谓“中华文明礼义”之殿堂,

若缺了释氏业力因果论的梁柱,便有崩塌之虞。

与古今中外多家伦理教化体系相比较,释氏业力论作行 为规范、道德信条的理论根据,有其独具的殊胜之点。

首先,释氏业力论具有高度理性化的特质。释迦牟尼坚 持以朴素辩证法的原理 缘起论为前提,运用缘起法则观 析人的行为,进行理性的论证,阐明善恶有报乃一种不依人 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自然法则。这种法则不仅可经由理性思维 而认同,而且可以从人际关系、生活经验中去反复体认,以 大量事实来证明。一部二十四史,可以说充满了因果报应的 例证,曾有人挑选其中的典型事例二千余则,辑为《历代感 应统纪》一书。现代身心医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成果,在不 断提供善行利益身心 、恶行损害身心 ,亦即释氏所说 “现 报”的科学证据。即便用科学方法对社会生活作量化的研究,

因果报应法则,恐怕也经得起检验,能获得确凿的证据。与 历来实际起主要教化作用的各神教以神意为行为规范的最终 依据相比,释氏理性化的业力论,更容易为普遍理性化的现 代人所接受,也更容易用科学方法作进一步的论证而在理论 上现代化。

其次,从个人的利害关系着眼,并紧密结合人们的终极 关怀问题而施设伦理教化,乃释氏业力论的又一重要特质。从 个人的切身利益,眼前今后的苦乐、损益出发考虑当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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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言不当言,实际上是社会上尤其是现代社会绝大多数 人言行的基本出发点,抓住人们的这一言行出发点宣扬行为 准则、道德规范,只是作为一种合理生活的智慧、技术提供 予人,不借助神意和社会契约、政治权力等外在力量的强加,

无疑较易被人们接受,较少借契约、神意、习俗等外力施行 社会教化难免产生的抗阻性,因而应具有最佳的社会教化功 能。尤其是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与了生死的大事相结 合,作为获得现前、后世、究竟的利乐,了脱生死永享常乐 的必行之道时,更能引起人们的深切关注,起到法律和世俗 文化所难以起到的社会教化作用。释氏业力论还说人们的生 存环境与人们的行为息息相关,优化生存环境必须从人人弃 恶行善、净化自心着手,这对越来越引起全人类重视的生态 环境保护问题,特具启发意义,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能起 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只把业报的责任归于造业者自身,倡言人可自主 其业,是释氏业力论的又一特质。释氏强调一切悉由自作自 受,非由神意,非出偶然,非由他力,人只应自己承担自己 造业的责任,避免了神意论、宿命论、机运论等伦理学说的 弊端。释氏认为善恶业因必生果报,但业由心造,人心有能 自主其业的自由意志,可以智慧掌握业力定律,力行众善,忏 悔宿业,自铸良善人格,提高生命境界,从不可思议的业力 束缚中获得自由。其鼓励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做自己命运主 人的精神,十分积极,能发生良好的社会教化功能。释氏制 定的持戒、忏悔、观心等自主其业的操作技术,具有切实的 道德实践效用,可以运用于社会教育、罪犯改造、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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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获得净化人心、安定社会的良好效益。

至于释氏所倡导的护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 饮酒、不两舌等善行,乃自古以来多家教化体系所共谈,与 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念也大多吻合,提倡奉行,当然极有利于 社会民众。而释氏所制止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

不孝等恶业,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层出不穷。现代社会的各种 犯罪现象和社会病痈,大致不出释氏所举十恶业的范围。劝 导人们力除十恶,乃社会民众所共同需要。

释氏业力论蕴涵甚深,甚难全面准确地理解。当对释氏 业力论宣传理解不全面准确时,也容易产生一些消极的教化 作用。如过分宣讲宿世业报,强调“欲知前世事,今生受者 是”,会使人倾向于宿命论、定命论一边,将造成现实苦难的 原因悉委诸于宿世业报,取逆来顺受的生活态度,懒得积极 改造社会、自主命运,从而导致佛陀多次批判过的宿命论邪 见使人“于内因内作以不作都无欲无方便”(《中阿含 度 经 的弊端。过去佛教界尤其中国佛教界宣传因果报应,便 有这种偏向。这大概与封建统治者有意利用以麻痹民意有关,

但应知这并非释迦牟尼学说本身的问题,而是后人有意或无 意地曲解、错解释迦遗教所造成的弊端。这种可能产生的消 极作用,可通过深入研究,如实阐释佛学,提高佛教徒和民 众的佛学水平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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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的业,终归为心这个更 不可思议的东西所造作。业由心造,惑 从心起,使人流转生死的罪魁祸首是 心,能使人超出生死的枢机也在于心。

心,于是被释迦牟尼予以极大的重视。

世间一切学说中,像释氏之学这样对 心高度重视、全力探究者,可以说找 不出第二家来。熊十力先生说得对:佛 家之学“,不妨说为心理主义”。释 氏 之学,确可说是专究心灵的“心学”、

“ 内 学 ”,其 缘 起、四 谛、十 二 因 缘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