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於防災據點的指定上,依有效避難面積至各層級道路的可及性,人 員疏散至避難圈之最短距離 350 公尺為半徑考慮。
避難生活:據點之劃設可分為四個層級 1.緊急避難場所、2.臨時避難場所、
3.臨時收容場所、4.中長期收容場所針對指定場所有較高的安全要求。
緊急避難場所
以因應震災發生的三分鐘內,人員尋求 緊急躲避的場所,屬於個人的自發性避難行 為。指定對象為圈域內現有之開放空間為 主,包含基地內之空地、公園、道路等。
臨時避難場所
此據點是以收容暫時無法直接進入安全 避難場所的避難人員為主,指定的對象以現 有鄰里公園、綠地為對象。
臨時收容場所
此一層級據點劃設的目的,為提供大面 積的開放空間作為安全停留的處所,待災害 穩定後,再進行必要之避難生活。主要以中 小學及一公頃以上公園為指定對象。
中長期收容場所
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能夠進行災後都市復 建完成前進行避難生活所需設施,並且是當 地避難人員獲得各種情報資訊的場所,因此 必須擁有較完善的設施及可供庇護的場所,
以都市現有的高中、大學中(非日常教學用 建築物如禮堂、體育館等……)或全市型之 公園為理想的對象。
醫療據點:
臨時醫療場所
為發揮機動醫療設施、急救的功效於災區,
配合臨時收容場所來加以指定。也就是說每 一防災避難圈所指定之臨時收容所,必須同 時醫療體系之臨時醫療場所指定據點。
長期收容場所
主要提供傷病之避難人員中長期收容場所,
以都市中現有附設病房之醫院為指定對象,
並依據各據點之地理區位條件,以防災避難 圈為單元,分派服務範圍,以求醫療資源之 充分運用。
物資集散地點 發放據點
發放據點設置之目的,乃為求避難生活 物資能有效運抵每一可能災區,並供災民領 用。以臨時收容場所做為指定之對象,即中 小學。
接收據點
a.全市型接收據點
設立此據點之目的在於接收外援物資及 分派各受災區域,所需支援物資之活動場 所。指定對象以便於聯外之主要機場、港埠、
大型市場及車站等。
b.區域型接收據點
考慮因自然地理條件的限制,而劃設較 為獨立的防災圈域,接收上一個層級據點所 分派之支援物資,在圈域內選定一處交通便 利、區位適當且方便直升機停放及車輛進出 的大型公園為據點。
消防據點
為使消防資源有效的運用,主要以消防 分隊做為消防指揮所,並配合防災避難圈的 單元劃分,分派每一消防分隊的服務範圍。
此外,利用臨時收容場所做為臨時的觀哨 所,儲備消防器材、水源,以因應緊急之用 途。
警察據點
警察據點的設置目的,為進行情報資訊 的蒐集與災後秩序的維持,以便災害指揮中 心下達正確的行動指令。指定對象以現有之 派出所,擔負主要工作任務,同樣以防災避 難圈的單元劃分,分派服務範圍,進行情報 的發佈與蒐集。
評估與檢討
實際的調查內容則依據主要危害度評估項目如下表所示:
各建築物樓之構造型式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各建築物之使用型態 現場觀察註記 現場觀察
街街廓
各建築物臨街面開口面積 現場觀察註記 現場測量、觀察
資料來源:Apaud 研究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