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市計畫防災空間系統的劃設:
第三節 防救災據點的評估與檢討
(4)避難通道:
以區域 8 米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此道路層級的劃設,
主要作為在各個指定作為避難場所、防災據點之設施無法臨 接前三個層級之道路網時,而劃設一輔助性的路徑,以連絡 其他避難空間、據點或連通前三個層級道路。調查結果比 較,大部分都市中 4-6 米的道路,不適於做為避難輔助道路,
且當人員避難為避難輔助道路之最主要功能時,避難輔助道 路約有 40%需要重新劃設。
第三節 防救災據點的評估與檢討
都市計畫在防救災系統中所規劃之避難、防救、警察、消防、醫療及物資六 大空間系統,即須依據事先規劃的使用方式,及對應的防災機能,迅速進行緊急 應對措施。為使防災機能充份發揮,在實質環境中,能否滿足原計畫目標,就成 為關鍵的影響因素。因此,於劃設指定完成都市防災空間系統後,應首先就都市 實質空間的防災系統中,直接影響避難與救災成敗的防救災交通動線及防救據點 兩大項,經由現況調查進行防救災堪用率的檢討。
在這一節中將針對防災規劃流程中,評估與檢討的內容詳加敘述,繼而提出 可行性方式以供各界參考。其評估與檢討內容如圖 5-6 所示。
圖 5-6 評估與檢討項目說明圖
一、防救據點之檢討與評估概要
(一)調查方向與內容
調查對象以該都市內之防救避難據點為主。著重於各防災避難 圈範圍內之鄰里公園、綠地、大型或全市型公園以及各級學校等防 救避難據點。
為確保緊急避難處所的實質功能,調查方向應鎖定在各緊急避 難據點本體與其周邊環境防災機能之檢討,及各據點內完整可供避 難面積是否滿足實際需求之調查評估,並以此提出相關課題及其對 應策略。
為確保防救據點防救機能的有效性,相關之調查內容與項目,
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防救據點之通達性
為使災害發生時避難人員可以順利抵達並進入避難據點,進 行避難活動,需針對防救據點本體及其週邊環境進行調查。調查 內容包含據點周邊之使用狀況、建築物開口部大小以及據點本體
評估與檢討
防救災交通動線評 估與檢討 防救據點
防災力評估
1.可及性評估 2.有效寬度評估 1.實際可用範圍
2.通達性評估 3.危險度評估
2.防救據點之安全性
為確保防救據點之安全性,使避難人員進入避難據點後,可 安全避難,針對據點本體及周邊建築物或構造物之使用現況、在 震災中可能產生的破壞或因火災而產生輻射熱等相關因素進行調 查分析。
3.據點的有效面積:
有效作為緊急避難的面積有多少?有效作為收容的面積有多 少?例如在公園中間挖水池,當初是作為景觀及消防上的考量,
可是當水池用在防災避難時是否能當作飲用水源,災民敢不敢 用?或在公園中常有地景上高低的變化和週圍加種灌木,事實上 這些都會對進出的路線,造成負面的影響,所以在據點的檢討上,
如;是否有佔有物、是否影響有效避難面積,是否影響據點的通 達性等。
實際的調查內容(參見表 5-2)則依據主要危害度評估項目中之自然環 境災害、建築物災害、火災及避難使用等,針對據點本體與據點周邊地區 進行現況調查。
表 5-2 調查項目與調查內容
調查對象 調查項目 調查內容
據點本體 1.總面積 據點內部建築物 1.分布位置
2.建築面積 3.樓層數 4.構造形式
據點周邊圍牆 1.位置 2.形式
據點出入口 1.數量 2.位置
3.寬度 據點內完整可供避難面積 1.位置 2.面積 公園、學校據點本體
地下停車場出入口 1.數量 2.位置
3.寬度
各棟建築物 1.樓層數 2.構造形式
3.使用型態
各棟建築物開口部 1.開口樓層 2.開口型態
3.開口面積 公園、學校據點周邊區域
周邊道路 1.道路寬度 2.路邊停車
狀況
資料來源:本研究室整理
(二)調查實施方式 1.調查範圍
在調查的方式上應是先針對各個屬性不同之避難圈依規劃之 先後順序逐一進行清查。例如在台北市防災避難規劃時,執行之 調查工作範圍的選定則以先大安區與萬華區為主。因為萬華區為 台北市早期開發區域,區內街道、街廓多為當時因應需求而自發 形成;大安區的街道與街廓則多經規劃階段成形,兩者之都市結 構有著顯著的差異,也使得其防災避難狀況不同,因此,第一階 段調查便鎖定在大安與萬華兩區,主要針對區內所有鄰里公園以 及各級學校之實際狀況進行評估工作。
2.實際調查項目與方式(參見表 5-3)
調查項目主要區分為危害度評估與防救據點本身之有效使用 狀況等兩大項,分別說明如下:
(1)危害度評估之相關調查項目
應針對直接影響防救據點有效使用的因素進行調查評 估,包含建築物損害、液化潛能區及周邊輻射熱影響範圍等 對應項目。
(2)防救據點有效性及防救機能的相關調查項目
本項調查工作著重於防災規劃層級與防災相關設施設 備層級之對應項目。
表 5-3 調查項目、調查方式與資料來源表
調查對象 調查項目 調查方式 資料來源 出入口數量、位置、寬度 現場觀察註記 現場觀察
據點內建築物分布位置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台北市各區公所
台北市教育局 青年公園管理局
據點內建築物之樓層高度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台北市各區公所
台北市教育局 青年公園管理局 公園、學校據點本體
據點內建築物之構造型式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台北市各區公所
台北市教育局 青年公園管理局
各建築物樓層高度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各建築物樓之構造型式 正式登記資料取得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 各建築物之使用型態 現場觀察註記 現場觀察
公園、學校據點周邊 臨街街廓
各建築物臨街面開口面積 現場觀察註記 現場測量、觀察
資料來源:本研究室整理
(三)防救據點之評估方法
在過濾現有相關研究成果,並考量防救災據點本體與其周邊在重大災 害發生時所產生的破壞現象(參見表 5-4),配合本次研究之需求,即以調 查範圍內防救據點之防救機能的有效性,歸納出此次評估進行之主要檢討 類別為:建築物之災害與火災兩大項;至於災害現象則分別對應於建築物 倒塌或損壞、建築物起火延燒等等。為因應災害現象,進一步參考既有之 研究成果,整理出本次調查評估的主要內容(參見表 5-5、5-6):
(一)建築物倒塌或損壞
建築物周邊三公尺內為建築物倒塌或損壞時的影響範圍,此面 積視為危險區域,將此區域由防救據點總面積中扣除,取得完整可 用避難面積。
(二)建築物起火、延燒
依照以人體輻射受熱安全界限與街廓大火輻射放熱比值定出之 型態係數作為計算基準,並計算建築物外牆開口面積,得出火災輻 射熱影響之範圍,評估防救據點及其周邊建築物受輻射熱影響的區 域。
表 5-4 防救據點因地震災害引起之現象與其影響
表 5-5 防救據點災害現象及其危害度評估內容對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