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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本節根據問卷調查之結果,以推論統計方法探討全國各區國民中學教師在教 學倫理實踐上的差異,「教學倫理實踐倫理」量表,分為兩部分,第一部份為教 學倫理守則各項意涵的實踐情形,包含師生關係、公平原則、懲罰程序、正義原 則、教師教學及教師教學、學生隱私等。第二部分則根據量表中各題之教學倫理 守則實踐情形來探討無法實踐之原因,原因包含八種類別項目,包含無、家長期 望、學生特質、學校政策、個人價值、社會觀感、教學時間、其他等。

壹 壹 壹

壹、 、 、 、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以平均數 t 檢定來考驗不同性別之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教學倫理實 踐的差異情形。再以變異數分析來考驗職務、年資與地區等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 中學教師,其對於教學倫理實踐的差異情形,其中變異數分析 F 值若達顯著水 準,再以 Scheffé 法進行事後比較,探討其中的差異情況。其統計結果如下:

一一

表 4-3-1 不同性別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分別為為 5.02、4.87、5.08,F 值為 2.39,發現行政人員在「學生隱私」的原則 上,實踐的程度可能高於導師,但因未達設定的.05 顯著水準,本研究中仍不採 信此結果。在整體實踐程度上,專任教師、導師、與行政人員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為 58.13、57.96、58.40,F 值為.18,其雙尾檢定未達顯著水準,表示擔任不同職 務的教師在教學倫理的整體實踐行為上,並無差異性。

表 4-3-2 不同職務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表 4-3-2 不同職務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水準(p<.05),經 Scheffé 法事後分析,發現服務十五年以上的教師在此實踐程 度上高於服務未滿五年的教師。在第 2 題「我會尊重學生的立場與觀點,並給予

發現服務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的教師、以及服務十五年以上的教師在此實踐程 度上高於服務未滿五年的教師。在整體實踐的程度上,「未滿五年」、「五年以上 未滿十年」、「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十五年以上」等四個類別的教師平均得分 為 57.31、57.24、58.92、59.39 等,其 F 值為 4.10,雙尾檢定達.05 的顯著水準,

顯示不同服務年資的教師對教學倫理的整體實踐有差異,經 Scheffe 事後分析,

表 4-3-3 不同年資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表 4-3-3 不同年資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表 4-3-4 不同地區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

表 4-3-4 不同地區變項之國中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之差異情形(續)

五五

五五、、、、綜合討論綜合討論綜合討論綜合討論

從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教學倫理實踐上,僅在「學

生隱私」方面之學生家庭狀況中出現差異,而男性老師在此方面的實踐程度高於 女性教師。

在不同職務方面,各職務教師對教學倫理實踐的整體層面或各題意涵上均無

顯著的差異呈現。

而年資變項上,在多方面有差異。在「師生關係」方面之注重身教、言教上,

服務十五年以上的教師實踐程度高於服務五年以下的教師;在「師生關係」之教 室民主的方面,服務十五年以上教師實踐程度優於服務五年以上未滿十年的教 師;在「公平原則」的方面上,服務十五年以上的教師實踐程度高於服務五年以 下的教師;而在「學生隱私」的方面上,服務十年以上與十五年以上教師的實踐 程度顯著高於服務五年以下的教師。而就整體實踐情況而言,服務十五年以上的 教師的整體實踐程度顯著高於服務十年以下的教師。由上述結果推論,教師服務 年資的背景變項是重要的影響變因,服務年資多的教師不論在整體層面及多個各 題意涵上的實踐程度皆高於服務年資較少的教師。

不同的服務地區之背景變項中,在「正義原則」方面,第 7 題中北部地區與

中部地區教師在實踐程度上顯著高於東部地區的教師;第 10 題「教師教學」中,

南部地區的教師實踐程度高於其他地區,而中部地區次之,其高於北部地區與東 部地區教師。由此可知,北部地區與中部地區教師對於教學情境中的「正義原則」

之實踐上較高於東部地區教師,中、南部地區教師相較於東、北部地區教師對於 學生受教權的實踐上,則有不同的差異。

由上述結果可知,國民中學教師的年資為影響教學倫理實踐的最大變項,服

務年資多的教師對於教學倫理的實踐有較佳的趨勢。研究者認為,此處證實豐富 的教學經驗有助於教學倫理的認同,因此服務年資較多的教師也較能堅持於教學 倫理的實踐。另外,不同地區可能因城鄉文化的差異,對於學生權益或學生受教 權的詮釋可能有所不同,導致在實踐上也出現差異。

貳 貳 貳

貳、 、 、 、影響國民中學教師教學倫理實踐因素之差異分析 影響國民中學教師教學倫理實踐因素之差異分析 影響國民中學教師教學倫理實踐因素之差異分析 影響國民中學教師教學倫理實踐因素之差異分析

除上述探討各背景變項對教學倫理實踐程度之差異外,問卷中也詢問受試者 面對教學倫理實踐時,若無法實踐其原因為何,選項包括:無、家長期望、學生 特質、學校政策、個人價值、社會觀感、教學時間、其他等。由於選項為類別變 項,故採用卡方獨立性檢定來進行檢驗,顯著性採雙尾檢定,以 p<.05 代表達 顯著水準,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各題影響實踐原因是否有顯著的差異性。而根據

Haberman 認為調整後的殘差值(adjusted residual,簡稱 A.R.)機率分配接近常態

分配,在雙尾考驗下,以 Z 分配值 1.96 為.05 顯著水準之臨界值(吳明隆,2006)。 因此以調整後殘差值(AR)來進行事後比較,探究其差異顯著的情形。其統計 結果分別說明如下:

一一

一一、、、、性別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性別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性別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性別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

在性別變項下,如表 4-3-5 所示,卡方檢驗達顯著者有第 10、12、13 題。

表示男性、女性教師對這 3 項教學倫理實踐的影響原因有所差異。第 10 題的卡 方值 χ2為 15.45(8),雙尾檢定達.05 的顯著水準,觀察交叉表進行事後比較,發現

「面對學校指派之研習,無論是否與教學相關,我通常不會參加」上男性、女 性教師對於「其他」影響原因的選擇有差異,女性老師中有 2.6%(AR=2.2)認 為有「其他」原因影響此項的實踐,但卻沒有男性老師選擇「其他」原因

(AR=-2.2)。而在「社會觀感」選項中,男性教師中選擇此項為影顯實踐因素的 比例為 3.3%(AR=2.1)顯著多於女性教師的 0.9%(AR=-2.1)。第 12 題「我不 與無關人員談論學生個人或其家庭的資料」的教學倫理方面,卡方 χ2值為

22.95

(8),雙尾檢定達.00 的顯著水準,進一步從調整後殘差值來看,在「家長期 望」選項上,男性教師中勾選的比例為 5%(AR=3.8),顯著高於女性老師的選 擇比例 0.5%(AR=-3.8)。第 13 題「除教學需要或特殊考量,我不會與其他教師 討論學生家庭狀況」的教學倫理方面,卡方 χ2值為 16.32(8),雙尾檢定達.04 的顯 著水準,進一步從調整後的殘差值來看,在「家長期望」選項上,男性老師中勾 選的比例為 5.0%(AR=2.1)顯著高於女性老師的選擇比例 1.9%(AR=-2.1),而

在「學校政策」選項上,男性老師中勾選的比例為 7.2%(AR=2.1),也顯著高於

三三

三三、、、、年資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年資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年資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年資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

在服務年資變項下,由表 4-3-5 可知,卡方檢驗達顯著者僅有第 6 題。表示 不同服務年資的教師對「對於教學活動,我會將時間與資源平均分配給每一位學 生」此「公平原則」的教學倫理實踐影響原因有所差異。第 6 題的卡方值 χ2

46.77

(24),雙尾檢定達.00 的顯著水準。以交叉表中調整後殘差值來進行事後比 較,發現服務五年以上,未滿十年的教師選擇「無影響我實踐原因」的比例佔選 此原因人數中的 50%(AR= 2.4),顯著高於其他服務年資的教師。而服務未滿五 年的教師選擇「學校政策」為影響實踐原因的比例,佔選此原因人數中的 56.3%

(AR=2.8),亦顯著高於其他服務年資的教師。另外,服務十五年以上的教師有

47.4%(AR=3.7)選擇「個人價值」

,顯示出服務滿十五年以上的教師受此原因 而影響實踐的比例顯著高於服務未滿五年教師的 27%(AR= -2.3)。

四 四 四

四、、、、地區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地區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地區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地區在教學倫理實踐原因之差異分析

在服務地區變項下,由表 4-3-5 可知,卡方檢驗達顯著者有第 3、4、6、11、

13 題。表示不同服務地區教師對此五項教學倫理實踐的影響原因有所差異,也

凸顯了不同服務地區的教師,對於教學倫理實踐上有多方面的顯著差異。第 3 題的卡方值 χ2為 61.41(24),雙尾檢定達.00 的顯著水準。以調整後殘差值來進行 事後比較,發現南部地區教師選擇「無影響我實踐原因」的比例佔此選項全體人 數的 52.4%(AR=2.2),顯著高於中部地區教師的 4.8%(AR=-2.9)。而中部地區 教師選擇「學校政策」及「教學時間」為影響實踐原因的比例為 0%(AR=-2.4、

-2.7)

,顯著低於其他地區的教師,另外,南部地區教師「教學時間」的比例佔此

選項全體人數的 57.1%(AR=2.2),也顯著高於中部地區教師的 0%,另外,東 部地區教師認為「家長期望」為其影響因素的人數佔東部教師的比例達 10.4%

(AR=2.9),顯著高於其他區域中選此項的比例。就第 4 題分析,其卡方值 χ2 為 39.78(24),雙尾檢定達.02 的顯著水準。以調整後殘差值來進行事後比較,可 發現東部地區教師選擇「社會觀感」的比例佔全體東部教師的 12.5%(AR=2.2),

顯著高於其他地區中的教師選此項之比例。在就第 6 題分析,其卡方值 χ2

40.52

(24),雙尾檢定達.02 的顯著水準。以調整後的殘差值來進行事後比較,發現 中部地區的教師選擇「家長期望」的比例佔全體的 0%(AR= -2.5),顯著低於其 他地區選擇此原因的教師。而中部地區教師選擇「其他」的比例佔此項目選擇人 數的 71.4%(AR= 2.1),顯著高於其他地區選擇此原因的教師。而東部教師選擇

「家長期望」為影響實踐原因的比例達 8.3%(AR=3.3),顯著高於其他地區教師 選擇此因素的比例。另外,在第 11 題方面,其卡方值 χ2為 42.95(24),雙尾檢定 達.01 的顯著水準。以調整後殘差值來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南部地區教師選擇「家

「家長期望」為影響實踐原因的比例達 8.3%(AR=3.3),顯著高於其他地區教師 選擇此因素的比例。另外,在第 11 題方面,其卡方值 χ2為 42.95(24),雙尾檢定 達.01 的顯著水準。以調整後殘差值來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南部地區教師選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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