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乘法的起源與意涵

第一節 乘法的起源與意涵

壹、乘法的起源

相傳九九歌訣為中國伏羲氏所做,在《管子》一書中曾提到「虙戲作,造六,

以迎陰陽。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劉徽在《九章算術注》也寫到庖犧作九 九之術,以合六爻之變,當中所提及的虙戲、庖犧就是伏羲氏,然伏羲氏為神話 人物,僅能表示九九之術的起源相當早,但誕生於什麼時候,已不可考。在春秋 時代,九九表是普及的知識,而精通數學的人常借助九九表加強心算能力;近年,

在湖南出土一片戰國篆文,經考古學家考證為目前大陸最早的乘法口訣表。九九 表就是九九乘法表,當時是從「九九八十一」起頭因而得名。這與元代朱世傑《算 學啟蒙》從「一一如一」 起頭是不同的。(李儼,1991;趙良五,1995;蔡聰 明,2003)

郭書香(1994)所著《中國古代數學》一書中提到,乘法最早詳細記載見於 孫子算經一書中,孫子提及籌算乘法的方式,二數相乘,做三行布算,上、下為 相乘數,中行為積,將下數向左移,使下數末位與上數首位相齊,以上數首位自 左向右乘下行各數,相加後放入中行,去掉上行首位,下數右移一位,以上數次 位自左向右乘下行各數,加入中行,如此類推,便得到乘積。

在1631年,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Oughtred,William,1574-1660)在其著作

《數學之鑰》(Clavis mathematicae)中首用”×”表示兩數相乘,因其認為乘法是

加法概念所延伸而出,也用於表示增加,因此,將”+”斜用便為現在所使用的乘 號,沿用至今。後來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茲(Leibniz, Gottfried Wilhelm,1646-1716), 因認為”×”易與字母”X”混淆誤用,便提倡以”‧”來表示乘號,也為大眾接受。(趙 文敏,1994)

貳、乘法的意義

Hiebert and Behr(1988)對整數乘法的解釋提出三類模式加以說明,表示乘 法即來自於累加、直積與指示量的變換合成,其中,較能被兒童接受的理解方式 為累加模式。另外,Fischbein(1985)等人的研究顯示,也認為乘法的累加概念,

最符合學習之初最自然的心理發展模式。也就是說,兒童大多會將成法視為等數 累加的概念,只是此法並不能夠完全說明乘法的意義,因為等數累加不能適用在 乘數是分數或小數這類的情形。

Davydov(1991)則提出乘法即是單位量轉換的問題,單位量係指集聚單位 轉化為以一為單位的活動。舉例來說明此概念,「一朵花有五片花瓣,四朵花共 有幾片花瓣?」此題 5×4=20 的算式中,5 是集聚單位的數量,4 是集聚單位的 倍數,20 則是以一為單位的個數,把「朵」為單位轉換成以「片」為單位,就是 單位量的轉換。因此,以單位量轉換的觀點,被乘數是異於 1 的單位量,乘數是 單位量的倍數,積則是以 1 為單位量的倍數,用此來思考乘法意義,除了能與原 本等數累加的意義相符合,也能合理解釋乘數為分數或小數時的乘法問題。

叁、乘法運思表現

依據甯自強(1992)在「兒童的『整數詞』意義」一文中,將學童的運思方 式分為下面四個階段,依序整理條列如下。

一、合成運思(integration operations)

兒童在此階段,使用合成運思來建構集聚單位成為數的概念,如此可使兒童 的數概念與「基數」概念相容,便能利用序列性合成運思進行加減法的活動。此 時,兒童尚無法處理單位量轉換的問題,因為,兒童所建構出的集聚單位彼此獨 立無關聯,如果要協助兒童,必須以操作來具體表徵,透過操作來進行數的運算 獲得解答。

二、累進式合成運思(progressive integration operations)

兒童在此階段利用累進式合成運思,將一個數內嵌在另一個數中,使兩數的 關係成為集合間的包含關係。此時,兒童可以理解 4 個 3 的意義,並利用累進式 合成運思求出值為 12,但在進行重複 3 的時候,對於 3 有時會被當作集合 1 的這 個思考點容易混淆且不自覺。所以在解決 6×2+3×2 的問題時,兒童會先求出 6×2 的結果再逐步累加 2 個 3,且面對 2×6+2×3 時,依然如此解題策略,而非以 9 個 2 來解答。另外,在比較 3×4 與 4×3 的結果時,此階段兒童會認為結果相等純 屬巧合。

三、部份全體運思(part-whole operations)

將構成一數(全體)中的單位一(部份)脫嵌出,再將單位一置回原本的數 中,即是部份全體運思(甯自強,1994)。此階段兒童在思考過程中,能夠達到 不混淆脫嵌出的單位與整體的關係。比方,七十二對兒童來說,可以是七十二個

「一」,也可以是「七個十和二個一」,並且清楚知道十與一是不同單位各自獨 立,需分別計數而已。在解乘法問題上,已能把「1」視為「3」的一個內嵌元素,

也能將「1」從「3」中脫嵌出來互為獨立;所以,兒童能在重複 3 的時候,不至 於失去 3 的數值,錯將 3 當作 1。

在部份全體運思階段,思考 6×2+3×2 的問題時,兒童會先求出 6×2 的結果,

再求出 3×2 的結果後相加;而在 2×6+2×3 的問題中,已可進展到以 9 個 2 來解 題。但在面對 2×6+2×□=18 的問題,兒童又無法以 2 為單位來求解,其原因在

雖然兒童可以累積 2 又不失去它的數值,但 2 仍無法被看成是組織 18 的單位,

兒童僅分別掌握一階層「1」跟「2」和一階層「2」跟「18」的部份全體關係,

無法同時掌握「1」跟「2」以及「2」跟「18」間兩階層的部份全體關係。另外,

在比較 3×4 與 4×3 的結果時,此階段兒童認為它們的相等是必然,因為兩算式皆 可延伸出集聚單位「12」,因此,並非是由理解乘法的交換律來得知,能掌握兩 階層的部份全體關係概念才可理解乘法的交換律。

四、測量運思(measurement operations)

將構成一數(全體)中的異於一的單位(部份)脫嵌出,再將這些單位置 回原本的數中即是測量運思(甯自強,1994)。此階段兒童在思考過程中,除了 能夠掌握部份全體的關係,更能進一步再看到部份中的其它子部份,從而掌握兩 個階層的部份全體關係。舉例來說,在 4 個 3 的理解上,可以掌握 12 是 3 的集 聚(3、3、3、3),而 3 又是 1 的集聚(1、1、1)。

在測量運思階段,思考 6×2+3×2 的問題時,兒童能夠先求出 6+3 的結果,

再求出 9×2 的結果;解決 2×6+2×□=18 的問題時,兒童可以「2」為單位來求 得。因已掌握兩階層部份全體關係,所以對於乘法的分配性質更熟悉,也能以此 理解乘法的交換律。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