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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資訊教育議題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資訊教育議題

我國政府為迎接二十一世紀的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致力於教育改 革,期以提升國民之素質及國家競爭力,於民國九十二年公布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在綱要中列出十項基本能力、七大學習領域及六項重大議題,其中資訊教育 隸屬於重大議題中,是現今國民教育基本能力之一。因此在資訊化的社會中,培 養每個國民具備資訊知識與應用能力,已為各國教育發展的重點,各國紛紛推動 相關的資訊教育計畫,以為其國家邁向二十一世紀的發展奠基。資訊教育旨在培 養學生資訊擷取、應用與分析的能力,使學生具備正確資訊學習態度,包括創造 思考、問題解決、主動學習、溝通合作與終身學習的能力。同時建立學生的校園 資訊倫理及網路智慧財產權等正確觀念,學習善用資訊科技,以培養懷抱科技時 代的人文情懷,尊重自己及關懷他人,具有健全社會價值觀與開闊世界觀的國民 (教育部,2003)。

依據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各學習領域應使用資訊科技為輔助學習之工具,

以擴展各領域的學習,並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便於各學習領域進行資訊 整合教學,可將各領域所共同需要的基本資訊能力、素養及其學習時間,做一詳 實的規劃,以使所有的學生均有機會習得基本資訊知識、技能與學習素養,以為 各領域應用資訊的基礎(教育部,2003)。

九年一貫資訊教育課程綱要中之主要課程目標,旨在培養學生資訊擷取、應 用與分析、創造思考、問題解決、溝通合作的能力,以及終身學習的態度。藉由

「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資訊科技的使用」、「資料的處理與分析」、「網際網路 的認識與應用」、以及「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等核心能力之規劃,在認 知、情意、技能上培養學生達成以下之教育目標(教育部,2003)。

(1)奠定學生使用資訊的知識與技能。

(2)導引學生了解資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3)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技能,進行資料的搜尋、處理、分析、展示與應用 的能力。

(4)培養學生以資訊知能做為擴展學習與溝通的習慣。

(5)導引學生了解資訊倫理、電腦使用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題。

(6)培養學生正確使用網路的態度,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培養合 作、主動學習的能力。

(7)開展學生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能力,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

促進團隊和諧。

資訊教育核心能力之學習目標、學習內涵與欲培養學生之資訊能力列表如表 2-1(教育部,2003)。

表2-1 九年一貫課程資訊教育核心能力之學習目標、學習內涵與資訊能力

表2-1 九年一貫課程資訊教育核心能力之學習目標、學習內涵與資訊能力(續)

課程核心能力序號,第二個數字代表學習階段序號,第三個數字則是代表能力指 標之流水號,如:1-2-1 表示第一個核心能力(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在第二學習 階段(國小三、四年級)所需達成的第一項能力指標。

本研究為了解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之資訊能力,故在下列出屬於國小階段之 資訊核心能力及學習後所具備之能力:

第一學習階段(一、二年級)

資訊教育在小學一、二年級未安排資訊技能的學習,但鼓勵教師將資訊 科技靈活運用於教學過程中。

第二學習階段(三、四年級)

1-2-1 了解資訊科技在人類生活之應用。

1-2-2 正確規劃使用電腦時間及與電腦螢幕安全距離等,以維護身體健康。

1-2-3 教導學生注意軟硬體的保養、備份資料等資訊安全概念。

2-2-1 了解電腦教室(或教室電腦)的使用規範。

2-2-2 熟悉視窗環境軟體的操作、磁碟的使用、電腦檔案的管理、以及電 腦輔助教學應用軟體的操作等。

2-2-3 認識鍵盤、特殊鍵的使用,會英文輸入與一種中文輸入。

3-2-1 能進行編輯、列印的設定,並能結合文字、圖畫等完成文稿的編輯。

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4-2-1 能進行網路基本功能的操作。

5-2-1 認識網路規範,了解網路虛擬特性,並懂得保護自己。

第三學習階段(五、六年級)

3-3-1 能利用繪圖軟體創作並列印出作品。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4-3-1 了解電腦網路概念及其功能。

4-3-2 能找到合適的網站資源、圖書館資源及檔案傳輸等。

4-3-3 能利用資訊科技媒體等搜尋需要的資料。

4-3-4 能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5-3-1 了解與實踐資訊倫理,遵守網路上應有的道德與禮儀。

5-3-2 認識網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不侵犯智財權。

5-3-3 認識網路隱私權相關法律,保護個人及他人隱私。

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了解過度使用電腦遊戲、bbs、網路 交友對身心的影響;辨識網路世界的虛擬與真實,避免網路沉迷。

5-3-4

雖然我國已頒佈實行九年一貫新課程之標準,何榮桂(2002)認為因課程未設 有獨立之資訊學科,資訊教育課程議題定位仍不清楚;但實際上卻是採用雙軌制 之方式實施:一、以「實習」之方式實施教學,因九年一貫課程強調資訊科技融 入學習,但學生卻未必具備此基本能力,所以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實施要點規 定:「學校應配合各領域課程綱要之內容與進度,安排適當節數進行資訊及家政 實習。」(教育部,2003)。也就是說目前國小的資訊課程是從彈性課程中安排 20%

的時數進行教學。二、強調資訊科技融入學習領域,雖然資訊教育議題內之能力 指標是從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一年級,但是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在國小及國中階段皆 可實施,唯一要考慮的是學生是否具備基本的資訊知識及視各領域之教材性質而 定(何榮桂,2002)。因此目前各國民小學的作法就是利用彈性課程的時間挪出一 節來實施資訊教育的教學。

雖資訊教育議題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定位不明,但是從課程綱要的資訊教 育議題內之資訊能力指標中可看出,資訊教育已有具體的學習目標可讓教師及學 生遵循學習。而且在能力指標中也強調儘量使用自由軟體,提倡自由軟體的概 念,以避免過度商業化且封閉的軟體,造成學生過度依賴某作業系統或某軟體,

而失去使用其他軟體的動機。然而,如何在教學中確認學生是否達成此一能力,

評量便成了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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