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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什麼叫做民族

呂思勉對民族的定義:民族,是具有客觀條件,因而發生共同(對外即可 稱為特異)的文化;因此發生民族意識,由此意識而相團結的集團389。 呂思勉舉出民族的重要條件如下:

6. 種族

種族是以體質為標準的390。在普通人的見解上,總疑心貌異則心亦隨之 而不同。其實為人類相親愛、相了解的障礙的,是心理而不是體質。所以畫 人類的鴻溝的,是文化而不是種族。民族的團結,雖不要求種族的絕對的純 一,然能有相當的純一,亦是有助於民族的團結的。所謂相當的純一:謂其 上溯至相當的年代,不能感覺其種族上之差異。二則此等純一的種族,佔民 族中的大多數391

387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前言〉,3。

388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前言〉,4。

389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什麼叫做民族〉,《中國民族演進史》,第一章,263。

390 據人種學家言,最難改變的,為頭顱的形狀;而為尋常人最易辨別的,則為皮膚的顏色。

391

7. 語言

民族的團結,其源泉是要追溯到既往的392。惟有本族的語言,最適宜於 表示既往;惟有本族的語言,最能使人了解既往393。語言的擴大,即為文字。

民族的員數多了,所佔的地域大了,語言或不能不因方土而殊異,文字的統 一,往往足以彌其缺憾394

8. 風俗

風俗是思想和行動的一種習慣,大多數人守之已久,不期然而然,受其 陶冶的。這可說是最廣義的教育。人,本來是由教育造成的。一個問題當前,

為什麼如此?想一件事情當前,為什麼如此做?這幾於無所謂天性395,都是 由習慣造成。所謂習慣為第二天性。所以民族性可說是風俗鑄成的。亦可說 民族性的特徵,即為風俗。風俗固亦有其成因,然既成之後,則不易驟變。

9. 宗教

宗教是規定道德、倫理的趨向,及其軌範的。其作用,似乎和風俗相類。

然宗教能深入人心的深處,而鼓舞其精神,則其力量,非普通的社會規範所 及。古代社會的宗教,大抵是發生於本社會之中的,所以都和習俗相合396。 但是到後來,習俗因生活方式的改變而改變了,而宗教的教義如故,甚至儀 式也如故,則宗教和生活之間,就發生衝突。至於由別一社會中傳入的宗教,

392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什麼叫做民族〉,264。

393 所以聞其語言,即能知其特徵。

394 不但語言不通之時,藉文字以達意,並能統一一部分相異的語言,及維持本同的語言,

使之不至變異。我國語言的分歧,所以只在語音方面;名詞大致統一,語法則絕無問題,

文字的統一,亦有一部分力量。

395 並非說沒有天性,但謂天性不能不在此一定的型範中出現,不可誤會。

396

其不能與本社會的吻合,更無待於言了。而初期的社會,有一種組織公眾的 力量397,及其在學術智識上所佔位置的重要,到後來也逐漸改變。所以淺演 的民族,宗教為使其團結極重要的條件;到後來,就漸漸地不同了。在今日,

信仰既以自由為原則;而在事實上,一民族奉數種宗教的也很多。但是宗教,

在民族團結上,究仍有相當的力量,如猶太、印度、荷蘭、比利時等,都是 其適例398

10. 文學

若論實際,則歷史上偉大的人物,創痛和光榮的事業;地理上美麗的河 山,以及足以使人繫戀的一事一物,亦都因文學的歌詠、描寫,而其意義更 深。所以文學是民族的靈魂。文學以語言為形質;惟有自己的語言,最適宜 於表示自己的感情和理想;這也是語言所以成為重要條件的一因399。 11. 國土

所以一民族習慣居住之地,即此民族住居最適宜之地,惟此地方,能產 生此特殊的文化;亦惟此特殊的文化所陶冶而成的人民,最適宜於此地方,

民族的品性,實為地理所養成。然既養成之後,即與其地分離,品行亦不改 變。而此地方,即成為其愛慕繫戀的對象。猶太人的懷念郇山,即其適例。

所以民族或者有無國土的,決沒有無故國的400。此故國為其所愛慕繫戀,與 國土無異。但使愛慕繫戀的情不衰,即為此民族光復國土的基本401

397 如公眾舉行一種祭典即是。

398 猶太是因同宗教而維持其為同民族的。印度是因宗教複雜,而妨礙其民族之成立的。荷 蘭、比利時,則因宗教不同而分化的。

399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什麼叫做民族〉,266。

400 盧梭說:「無國之人,至少也有故國」(Qui n’a pas pays a du moins une patrie)。

401 構成民族各種不同的因素,將來都可消滅;到這時候,民族即可隨之而消滅。但地理的 特徵,能否全然泯除,則是一個疑問。

12. 歷史

現在是不能解釋現在的;現在的所以成為現在,其原因全在過去;所以 無過去即無現在。知此,則知歷史所以重要的理由了。所以人和過去,關係 極深。所以人對於過去,自能發生感謝愛護之情。惟愛護過去,才想保持現 在;才想擴大將來。所以無歷史的人民,很難說會成為一個民族。一個民族 而自棄其歷史,也可以說是等於自殺。

以上7種,都是構成民族客觀上最重要的條件。此等條件備具,即或缺 其若干,或有若干種不甚充足,共同的文化,自會發生。其人民,自然會發 生同類的感覺;覺得彼此相互之間,較諸和他人相互之間,更為親密,就會 發生一種相親愛、相扶持的情緒。至此,則民族意識,可云業已完具。但還 有逼迫之,而使之入於覺醒的狀態的,是為外力。

13. 外力

我,自然是繼續存在的。但非與人相對之時,我之觀念,亦朦朧而不清 晰。民族,國家,也是如此402。使一民族自覺其為一民族的,是異民族相當 的壓力。使一國家自覺其為一國家的,是異國家相當的壓力。壓力愈重,其 覺醒之程度愈高;其團結的力量亦愈厚。所以說:「殷憂可以啟聖,多難可 以興邦。」民族的團結,故因外力而促成;即團結既成之後,亦因外力的壓 迫,而更形堅固。有外爭時,即內爭之消滅;經一次失敗,即愈興奮其恢復 的精神;都是彰明較著的事實。

怎樣說民族的成就有大小;而其既成之後,其性質還有堅固不堅固之別 呢?環境發生大變化時,人類要求適應它,乃罄其潛力(即平時儲蓄之力以應 之),就發生所謂突變了403。變動的結果,劣者的文化,全無可取,悉數改而

402 呂思勉,《中國民族史兩種》,〈什麼叫做民族〉,267。

403

從優。此項文化,即隨之而消滅;而其民族亦即隨之而消滅。劣等民族的消 滅,即是優等民族的擴大。這是講《中國民族演進史》時重要的觀念。若其 兩個民族,文化互有短長,彼此互有棄取,則或者互相融合,而新民族產生;

或雖有所取於人,而其固有的特性,仍不消失,則為舊民族之革新;亦即一 種變化。

我們的民族,實在是世界上優等(即不說是最優)的民族;我們的文化,

確是世界上偉大的文化;這是有真實的歷史做證據的。我們並不要壓迫消滅 人家的文化;我們却有把我們的文化,發揚而光大之,以供世界各民族採取,

而增進其幸福,亦即增進全人類幸福的義務。既如此,我們本民族,就不能 不自保其生存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