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前輩學者的鋪路。元、成時期,災異說則開展與創新,兼而有之,達 到高峰。首先是洪範五行傳說的開展,董仲舒代表的春秋公羊災異說雖為兩漢 災異學之先驅,影響兩漢最重要的災異學說主流,卻是興盛於元、成的洪範五 行傳說及京氏易學說。前者雖已有兩夏侯展露頭角,但劉向、劉歆父子各別撰 作《洪範五行傳論》,才真正奠定洪範五行傳說在災異學的不祧地位。《春秋》
上,向、歆父子一主《穀梁》;一尊《左傳》。然二人皆採《洪範五行傳》解 釋《春秋》災異。對比劉向數通災異奏疏,永光元年之〈條災異封事〉並未提 及初元三年茂陵白鶴館災,但〈五行志〉所載錄劉向說(《洪範五行傳論》)
便用了「逐功臣,則火不炎上」詮釋為蕭望之等人之寃屈,此為劉向追述之筆。
蓋〈條災異封事〉中對於初元年間「雌雞化雄」、「王伯墓門梓柱生葉」等事,
或因非封事主旨;或因非屬國家重災特異,而不見劉向徵引入封事以諫。但由 封事言「推《春秋》災異,以救今事一二」,足見劉向災異說前期大致依循董 仲舒春秋災異說之方法。但到了《洪範五行傳論》,便將董仲舒春秋公羊災異 說,以洪範五行傳系統改造,並廣泛參考先秦諸多典籍擴大採擇史事範圍,對
56 金春峰:《漢代思想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 年),頁 32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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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漢代的災異事件亦多有推度。此為劉向異說之前後期差異。57至於劉歆,則 因文獻多缺,並不易察考。然大致可看出其主要以引述《左傳》史事反駁前人 對於災異推度的錯誤。向、歆二人對於災異理論架構,如五行五事的對應項 目、災異項目與五行五事的對應關係等多有歧見,占候詮釋亦不同。但並不影 響洪範五行傳學說的發展。卻皆為班固所兼採,進而成為歷朝正史災異紀錄之 體例。58
其次,有齊詩災異說與京氏易學說之新創。正當劉向因初元元年至三年間 災異而撰〈使人上變事書〉時,翼奉亦上封事論諸次地震:
《易》有陰陽,《詩》有五際,《春秋》有災異,皆列終始,推得失,
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 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 不足多,適所習耳。臣聞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於星氣日蝕,
地變見於奇物震動。
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大通天 下也。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
今左右亡同姓,獨以舅后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后之黨滿朝,非 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呂、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 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盛,不亦宜乎!
今異至不應,災將隨之。其法大水,極陰生陽,反為大旱,甚則有火災,
《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財察。(《漢書》,頁3173-3174)
初元三年4 月孝武園白鶴館災。翼奉自以為占候確中,又上疏曰:「臣前上五 際地震之效,曰極陰生陽,恐有火災。不合明聽,未見省答,臣竊內不自信。
57 黃啟書:〈試論劉向災異學說之轉變〉,《臺大中文學報》第 26 期(2007 年 6 月),
頁135。
58 黃啟書:〈試論劉向、劉歆《洪範五行傳論》之異同〉,《臺大中文學報》第 27 期(2007 年 12 月),頁 14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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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白鶴館以四月乙未,時加於卯,月宿亢災,與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 可信也。不勝拳拳,願復賜間,卒其終始。」又有匡衡上疏曰:
臣聞天人之際,精祲有以相盪,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
陰陽之理各應其感,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隨類而 至。今關東連年饑饉,百姓乏困,或至相食,此皆生於賦斂多,民所共 者大,而吏安集之不稱之效也。陛下祗畏天戒,哀閔元元,大自減損,
省甘泉、建章宮衛,罷珠崖,偃武行文,將欲度唐虞之隆,絕殷周之衰 也。諸見罷珠崖詔書者,莫不欣欣,人自以將見太平也。(《漢書》,
頁3337)
本傳稱「是時,有日蝕地震之變,上問以政治得失」,從奏疏所言「省甘泉、
建章宮衛,罷珠崖」事,是知應初元三年6 月災異詔。案:蕭望之、翼奉與匡 衡三人皆從后倉治《齊詩》。蕭望之曾於宣帝地節三年夏京師雨雹,上疏願口 陳災異之意。故知蕭、翼、匡三人皆通災異說。傳稱翼奉惇學不仕,好律曆陰 陽之占。所傳為「四始五際」之學,其法乃以「六情十二律」知臣下情性之數 術。蕭、匡二人未有此說。姑不論翼奉「四始五際」之學是否為《齊詩》本色?
但正當初元內朝政爭時,翼奉無一言以助蕭氏,惟硜硜以其「六情十二律」之 術,自鳴「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行。」(《漢 書》,頁3170)雖封事中亦提及元帝獨以舅后之家為親,二后之黨滿朝,奢 僭過度的問題。但同時又復言及未央諸宮宮人各以百數,極陰而生陽,故有地 震、火災。因此翼奉不見得對於政局有何具體意見,單純是強調其以律知情之 術,乃王者之祕道,試圖博得君上之寵信耳。匡衡之於蕭、翼,尚屬後進。宣 帝時蕭望之曾奏匡衡經學精習,說有師道,可觀覽。但因宣帝不甚用儒,遣衡 歸官。元帝即位時,長安令楊興說樂陵侯史高召置匡衡於幕府,以收攬儒生學 士之心。匡衡因此得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初元三年蕭望之早已自殺。匡 衡對於之前的日食、地震與水旱、火災等,統言之「宜遂減宮室之度」、「舉 異材,開直言」、「任溫良之人,退刻薄之吏」等,其言看似平和醇正,其實 不然。本傳稱「元帝時,中書令石顯用事,自前相韋玄成及衡皆畏顯,不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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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至成帝時石顯失勢,匡衡方與御史大夫甄譚伺機追條其舊惡。此舉為 司隸校尉王尊劾奏「知顯等專權勢,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
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無大臣輔政之義。」(《漢書》,頁3344)班固便 譏其以儒宗居相位,實則阿諛權勢,「持祿保位」。相較蕭、匡二人災異說,
翼奉自鳴「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行」,是齊詩災異說,恐為翼奉一家之言 耳。59翼氏之學,由何而來?承載仍以為受魏相影響。60但因文獻不足,已難 詳考。但由本傳稱翼奉「好律曆陰陽之占」,則實本諸律曆,而與詩學無涉。
《齊詩》自轅固生傳下,弟子以夏侯始昌最明。江乾益便以為:
唯據《儒林傳》並不明言轅固生傳陰陽災異之學,而翼氏之詩學與《易》
之陰陽、《春秋》之災異並為一類者,則或可推以陰陽災異之學附麗於 詩說者,當始於夏侯始昌也。61
翼奉著作又有《風角要候》、《風角鳥情》、《風角雜占五音圖》,62或亦由 方士候風之術演變而來。
至於京氏易學說,雖出於孟喜、焦贛。但〈五行志〉與〈眭兩夏侯京翼李 傳〉中,皆無孟、焦二人之災異占候可供稱述。因此京氏易學災異說之奠定者,
仍屬京房。班固於〈藝文志〉將《孟氏京房》與《災異孟氏京房》二書並列,
表示當時京氏易學著作一種與《易》學的原本面目相近;另一種則特標明與災 異相涉。京房易說中關於分卦直日及卦氣等法,63乃師承孟喜而來。且京房本 傳中亦提及其慣以此法推度災異致因。不過〈五行志〉中,卻大量記錄京房《易
59 《後漢書》,頁 2572 稱景鸞能理《齊詩》、《施氏易》,兼受河、洛圖緯。又抄 風角雜書,列其占驗,作〈興道〉一篇。及作《月令章句》。凡所著述五十餘萬言。
數上書陳救災變之術。
60 《西漢經學與政治》,頁 212-217。
61 江乾益:〈漢代詩經學齊詩翼氏學述評〉,《興大中文學報》第 7 期(1994 年 1 月),
頁90-91。
62 清•姚振宗:《後漢藝文志》(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59 年,《二十五史補編》
本),頁98。
63 其法相當繁複,可參《京房評傳》,頁 18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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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之雜占內容,用以補充洪範五行傳學說內容之不足。如以推驗的精密,則 分卦直日之法,當然超出其他災異說甚多,64但班固〈五行志〉徵引之題曰「京 房《易傳》」者,文例上逾八成皆為「(失德之事),茲謂(不德之目),厥(災 異區分)(異象種類),(異常的詳細差異)」之句型,內容上近於雜占而非 分卦值日,更非易學。再如其日食占的描述,指出與日食相伴而出者的風雨、
地震現象;此外亦論及一件失德之事,可能導致多種以上災異產生。如此多重 災異的詮釋,並非立基於歷史分析的災異說所能發展;或為因應元帝以來現實 災異頻仍的詮釋需求。65特別是這些雜占項目,亦非京房所首創者,當為先秦 以來數術方士之言的集結。此或因班固刻意刪去其繁複的推算過程;也可能是 分卦值日為京氏易專門之學,班固未必能洞悉其術,是以但存結論;更可能是 因班固承襲二劉著作,在洪範五行說體系下,只就洪範五行說言之未盡處,借 重京房雜占中對天文、氣候的詳細分析,加以補充。66武田時昌指出:《春秋》
災異項目局限了儒生恣意解釋的空間,使得在實際政治的運用上,存有很大的 障礙。而其歷史哲學,更是政治實踐上的一大弱點。惟有翼奉、京房等《齊詩》
與《易》的災異理論,對於發生的災異現象,運用公式化地準確占斷,並且對 於天候災異間的分析,也運用了詳密的方法。因此足以彌補了《春秋》災異學 的缺點,是故易學派的災異主張在東漢以後,便取代了《春秋》派在災異學上 首席的地位。67因此,元、成時期所開展、新創的災異說,對於春秋公羊災異 說而言,皆是相當具有威脅的挑戰者。當災異事件不再是依託經文探賾原委而 已時,公羊災異說運用簡單的陰陽感應原則又受限於《春秋》經文,在災異項
64 黃暉:《論衡校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頁 632 王充駁盡諸家災
64 黃暉:《論衡校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頁 632 王充駁盡諸家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