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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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人對災異說牽附荒誕,甚不苟同;亦不當漠視此一獨特之現象。否則對於西漢 經學發展之論述,就恐有誤解,甚至失實。 作者基於以往對春秋公羊災異說、洪範五行傳說、京氏易學說的研究心 得,以西漢宣、元、成三朝為討論核心。希望透過帝王對災異之態度、學者對 災異詮釋的爭議,以及災異理論之建立,做為西漢經學史的側面觀察與再詮 釋。 關鍵詞:西漢、經學、災異、元帝、劉向.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2•. 術 學. 庫. 資. 料.
(3) A Study on the Controversies over Confucian Classics in the Former Han Dynasty: Exemplifi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Anomalies Theories in the Periods of Emperors Xuan, Yuan, and Cheng Huang Chi-Shu* Abstract Many scholars study the development of Confucian classics studies in the Han dynasty. Because most of related texts were lost, the system of Han Confucian classics studies can only be seen with records of Dong Zhong-Shu, Jing Fang, Dai De, and Dai Sheng. Thus most discussions of the development focus on the appearance of theory schools and the intellectual background of the officials in the Han dynasty. In fact, Confucianism was not really used politically in the Han until Emperor Yuan. The political issues that Han scholars discussed were the Five Elements, salt and iron monopoly, national sacrificial system, and especially the anomalies theories. Therefore, anomalies theories have to be considered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of Former Han Confucian classics studies. Based on the author’s previous studies of anomalies theories, this article reinterprets Former Han classics studies with the attitudes of Emperors Xian, Yuan, and Cheng toward anomalies and other scholars’ interpretations and disputes about them..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術 學. 資. *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3•. 庫. 料.
(4) 46.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Keywords: Former Han Dynasty, Confucian classics, anomalies theories, Emperor Yuan of Han, Liu Xiang,.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4•. 術 學. 庫. 資. 料.
(5)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 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黃 啟 書 一、前 言 皮錫瑞《經學歷史》中對經學發展分為 10 期:西漢武帝以下稱為「經學 昌明時代」;元、成二帝至東漢則譽為「經學極盛時代」。姑不論學界對於皮 氏之分期與極盛、中衰、變古等定義是否認同?但就西漢經學發展的描述而 言,皮氏之說大體如實。經學由「昌明」到「極盛」,皮氏曾以二項指標來界定: 其一是丞相由儒生出任;其二是太學諸生人數。1 如再佐以與太學諸生人數增 加有密切關連的博士增立,以上皆可謂元、成以後,經學極盛的客觀量化指標。 然而,這是否足已反映漢代國家政策對於儒術的推崇?蓋漢代崇經重儒,雖始 乎武帝。不過武帝只視儒術為文飾帝國氣象的儀節而已,未必真以儒學治國。2. 1 2.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5•. 術 學. 庫. 料. 清•皮錫瑞著,周予同注:《經學歷史》(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3 年),頁 101。 漢•班固:《漢書》(臺北:鼎文書局影印,1991 年),頁 2618-2621 載漢武帝時 首位以儒生身分登丞相之位的公孫弘行止云:「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 不肯面折庭爭。於是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上說之, 一歲中至左內史。……元朔中,代薛澤為丞相。先是,漢常以列侯為丞相,唯弘無 爵,上於是下詔曰:『朕嘉先聖之道,開廣門路,宣招四方之士,蓋古者任賢而序位, 量能以授官,勞大者厥祿厚,德盛者獲爵尊,故武功以顯重,而文德以行褒。其以 高成之平津鄉戶六百五十封丞相弘為平津侯。』其後以為故事,至丞相封,自弘始 也。」漢武帝並非因為公孫弘的經術淳厚,而是他「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 資.
(6) 48.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宣帝時雖廣立博士,其意乃在增立《穀梁春秋》,追孝祖考,以明即位之正統。 再由宣帝自許漢家制度乃「王霸雜用」,曾非議時為太子之元帝純用儒術,必 亂吾家之言。適足以顯現,漢代帝王因藉儒學以為文飾的治術立場。 歷來學者根據有限文獻,對漢代經學發展之描述,已屬完備。然在兩漢經 說文獻多半亡佚的情況下,西漢儒生為後人推重者,惟陸賈、伏生、賈誼、董 仲舒、司馬遷、戴德、戴聖、劉向、京房、劉歆、王莽、揚雄等數人而已。如 欲再建立其經說體系,除伏生《尚書大傳》、董仲舒、京房《易》、二戴《記》 外,其餘儒生幾不可得。因此大部分的經學史著作,多半留心於經學的傳授而 已。至於宣帝至元帝之間漢代經學的發展為何?輒停留在石渠閣會議之表象描 述,未能詳辨宣、元二朝之經學差異。3 此豈因文獻不足徵乎?筆者以為:漢 儒論學,固與今人純就學理論析不同。必要能通經致用,方克成務。4 是故對 漢儒經說的分析,除現存經傳章句外,更宜考其政務議論,方能得其全貌。綜 觀西漢經學議政之命題:前論五德歸屬、次辯鹽鐵義利,後議宗廟制度。其中 更令諸經學者各倡主張者,實為後世學者所鄙夷之災異說。災異說實可謂於石 渠閣論繼承、服制等純粹經學爭議之外,西漢一個另類的學術戰場。 值得留意的是:在經學極盛的元、成二帝時期,災異說亦最為昌熾。據劉. 3. 又深諳臣下事上之道。故藉由封侯公孫弘,搏取任賢崇儒的美名。本文所引《漢書》 文本,悉出此書。為行文精簡,以下除特需辨證者外;唯於引文中標記頁碼,不另 行加注。 如(日)瀧熊之助:《支那經學史概說》(東京:大明堂書店,1934 年),頁 62109〈西漢•經學〉;(日)本田成之:《中國經學史》(臺北:古亭書屋,1975 年), 頁 105-182〈秦漢底經學〉;馬宗霍:《中國經學史》(上海:上海書店,1984 年), 頁 23-60〈兩漢之經學〉大率如此。再如洪乾祐:《漢代經學史》(臺中:國彰出 版社,1996 年),頁 239-526 之第 2、3 兩章〈漢代經學興起的源流背景和助力〉、 〈漢代的學校圖書經學博士弟子員〉雖排比出兩漢各朝之材料,但作者並未能透過 諸材料說出其中的流變。 《經學歷史》,頁 90 云:「武、宣之間,經學大昌,家數未分,純正不雜,故其 學極精而有用。以《禹貢》治河,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決獄,以三百五篇 當諫書,治一經得一經之益也。」. 刊. 期. 4. 灣. 臺. 學. 大. •6•. 術 學. 庫. 資. 料.
(7)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49. 向於元帝永光元年〈條災異封事〉云「初元以來六年矣,案《春秋》六年之中, 災異未有稠如今者也。」成帝元延三年〈論星孛山崩疏〉亦言「自建始以來, 二十歲間而八食,率二歲六月而一發,古今罕有。」這究竟是現實真象之反映? 抑或只是劉向憂念漢祚飄搖之心理作用?災異的頻仍,是否為此時災異說興盛 的主因?客觀而言,元、成二朝君王為災異下詔亦較以往頻繁;藉由災異說積 極議論政事之儒生,諸如匡衡、京房、翼奉、張禹、劉向、谷永等,亦較漢代 初期增多;尤其西漢各個經學流派所衍生的重要災異理論著作如京房易學說、 劉向《洪範五行傳論》等則多在此時提出。今人覈查災異諸說,固感其附會荒 誕。衡諸漢代,舉凡君臣詔書奏疏、史傳記載等,卻無不有災異說之痕跡,足 見災異說實為構成漢代天人之學的重要成分。倘能就此特定時間,比較其不同 學者間之相互競合,除可看出西漢災異說發展的脈絡;亦可由其與政治之互動, 做為西漢經學的側面觀察。 筆者基於對春秋公羊災異說、洪範五行傳說、京氏易學說的既有研究心 得,謹以西漢宣、元、成三朝為討論焦點,析論帝王對災異之態度與儒術升降 的關連;檢討元、成之間的災異頻出的問題是否成立;兼述儒生對災異的詮釋 與爭議,及其災異理論之建立。希望能透過儒生藉災異說議政的線索,做為西 漢經學史的另一種思考。. 二、君王態度左右災異說. 庫. 料 「災異」作為描述天災異象之特定名目,始乎東周。 但至漢初,已逐漸 資 刊 期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5. 5. 「災」、「異」在先秦文獻中,本用於描述災禍或怪變之事,尚無特定寓意。但至《公 羊傳》則明顯將二者對舉,如言「何以書?記異也。大旱以災書,此亦旱也。曷為 以異書?大旱之日短而云災,故以災書;此不雨之日長而無災,故以異書也」,以 及「何以書?記異也。此災菽也,曷為以異書?異大乎災也」等語,則針對同一種 災害做不同等級的劃分,進而定義災與異之間對於人事的影響強度。惟此時猶未將 「災異」合稱。詳參清•陳立:《公羊義疏》(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2 年), 頁 986-987、1796。. •7•.
(8) 50.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成為一種詮釋天人關係的專門術語。6 君主對於災異現象的重視,其實源於人 類對於天災人禍驚懼的自然心理反應。即至科學發達之今日,倘驟逢地震、火 災,眾人猶不免驚惶失措,猜疑其緣由。此心理反應,自天子以至庶民,其實 一也。尤其在君權神授或天命論等思維中,君主原即是掌握溝通天人訊息,穩 定天人秩序的重要角色。對於天災異象的回應,正是君王理所當然的「職責」。 原始部落時期,主要是透過巫祝來了解天意;但隨著知識的增進與政府組織的 繁化,天災的詮釋權,就未必把持在方士手中。如《左傳》中士弱、士文伯等 一般臣子,已可相對於申須、梓慎、裨竈等術家,提出自己對於災異事件的不 同見解。7 因此,漢代著於竹帛的《公羊傳》對於災異名義之分析,除了是對《春 秋》經文的深化;另一方面也代表儒生對天人關係,爭取發言地位的嘗試。. (一)漢初帝王的態度 徐復觀曾分析漢代博士成立與演變的階段,指出:秦代設置博士 70 人, 雖秩卑祿薄,但因其所代表的知識,而得參與朝廷大議,深具意義。惟其目 的,在於以知識參與政治,並不在發展學術。武帝時五經博士的完全成立,加 強了學術的意味,並使五經取得政治上的權威地位。為博士置弟子,則博士增 加以教授為業的職掌,固定的弟子員進入到政府各階層,更使得博士的影響力 加大,「師法」的觀念更維繋了博士教授的合法權威。8 如漢高祖時的陸賈或. 庫. 叔孫通,都必須因應帝國初創時的制度建立,提出建言,才算達於時務。考諸. 料. 《漢書•五行志》,高祖、惠帝、呂后之間,並不乏災異事例,且如呂后亦同 6. 7 8. 刊. 期. 資. 漢•陸賈著,王利器注:《新語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頁 155〈明誡〉 篇有「惡政生惡氣,惡氣生災異」之言。雖今本《新語》是否出漢高祖時陸賈之手? 學者尚猶有質疑。但如《漢書》,頁 2496〈董仲舒傳〉所載漢武帝賢良詔即言:「三 代受命,其符安在?災異之變,何緣而起?」則「災異」一辭,此時應已是君臣間 對於天人關係之共通語彙。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臺北:復文圖書公司影印,改題《春秋左傳會注》, 1986 年),頁 963-964、1287-1288、1390-1392。 徐復觀:《中國經學史的基礎》(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 年),頁 69-80。. 灣. 臺. 學. 大. •8•. 術 學.
(9)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51. 先秦國君般憂心災異現象,惟恐日食乃應於己身。9 文帝二年日食詔,更云: 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 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于天,災孰大焉。朕獲保宗 廟,以微眇之身託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 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 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丐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 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漢書》,頁 116) 此為漢代之首篇針對災異而下詔自省求賢的詔書。沿襲先秦以來,認為災害異 象乃是上天降罪以懲人主之失德不治的觀念,亦同時強調日食在所有災異現象 中,最為嚴峻。因此下詔罪己,並積極的薦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以匡不 逮。雖然文獻中並未看到有何儒生對於此一災異求賢詔的應對,但畏天命、慎 災異、求直言等儒家災異論述的主要精神,皆已在文帝此一詔書中表露無遺。 武帝時,刻意重用儒生。雖一度受到竇太后打壓,但儒生地位已與漢初不 同。五經博士於此時備立,考諸武帝賢良對策之制曰: 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災異之變,何緣而起?(《漢書》,頁 2496) 因有武帝一問,才引出史傳中第一篇完整的災異理論著述:董仲舒〈天人三 策〉。細繹此段史實的過程,尤宜注意:董仲舒乃是被動回應武帝的制問,才 將自己深研《公羊傳》所提煉災異譴告模式,藉此機會闡發出來;並非預先編. 庫. 造一套理論,強加在帝王的頭上,遂其儒家教化之理。但皮錫瑞《經學歷史》. 料 當時儒者以為人主至尊,無所畏憚,借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 資 刊 猶知恐懼修省。此《春秋》以元統天、以天統君之義,亦《易》神道設 期 教之旨。漢儒藉此匡正其主。其時人主方崇經術,重儒臣,故遇日食地 術 學 震,必下詔罪己,或責免三公。雖未必能如周宣之遇災而懼,側身修行, 學 大 灣 臺. 卻提出以下說法:. 9. 《漢書》,頁 1501〈五行志〉云:「(高后)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 營室九度,為宮室中。時高后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9•.
(10) 52.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尚有君臣交儆遺意。10 皮氏將災異說視作儒生用以制衡君權之制作。此一觀點,後世學者率多沿襲,11 大陸學者尤為津津樂道。12 然若繹史料原委,便知此種說辭,實不合情理。蓋 在儒學尚未被官方推重時,文帝已因災異而求賢,自是文帝心中先有天象示 警,修德省過的觀念;武帝制問中凡言符瑞、言災異、言更化,亦是武帝心中 先有一受天明命,敬畏天威的想法,儒生的災異論述才可能起得了作用。13 倘 若說儒生編造了一個制衡君權的災異譴告假說,迫使君王接受。那亦必是儒生 勢力足以左右政局時,才可能以「天命適足畏」、「祖制不可改」等主張,企 圖對抗剛愎自用的君王或權相;但這豈是漢初朝局的實況?皮氏等人的假說, 未免以今律古。申言之:所謂災異說者,當是建築在君臣共同接受的「天人感 應」信仰之下,試圖透過外在呈顯的規律,鑑往以知來。假使漢代君主不接受 這種天人觀念,即便儒生再如何費盡唇舌,盡屬空談。 據《漢書》所載:武帝建元五年備立五經博士,推興儒學;元光元年公孫 弘應賢良詔而出;14 元朔五年公孫弘為相時,請為博士置弟子員 50 人,並議 10 11. 12. 13. 14. 同註 1,頁 106。 如陳柱:《公羊家哲學》(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0 年),頁 110 上云:「漢之儒者, 喜言災異感應,大儒如董仲舒、劉向之徒,尤工言焉。斯則漢代君權太重,故借天 地神權,冀稍殺君主之淫威。其立意固亦無惡,然流風所扇,學者趨之,遂以災異 之感應說經。斯則錮蔽民智,窒塞真理,不能不辭而闢之者矣。」 如孫筱:《兩漢經學與社會》(北京:中國科會科學出版社,2002 年),頁 316328 便倡言祥瑞與災異是經學限制君權的方法。甚至說到:「漢代經師經過整理民 間迷信的思想,創造出天人合一的概念,其真實的目的在于提煉祥瑞說與災異說, 並借以對被他們無窮放大的君權予以限制。」 清•趙翼:《廿二史劄記》(北京:中國書店,1990 年),頁 25-26「漢詔多懼詞」 條,歷引兩漢災異詔書即認為:「以上諸詔,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 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 然也。」 《漢書》,頁 161〈武帝紀〉云「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但頁 2495〈董仲舒傳〉 則云「武帝即位,舉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又云「舉茂 才、孝廉(事在元光元年)皆自仲舒發之。」則似對策之時在建元元年。甚至公孫.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 10 •. 術 學. 庫. 資. 料.
(11)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53. 定博士弟子來源與通經藝補卒吏等職,於是公卿大夫士吏多文學之士。與此同 時,漢代災異學說亦始肇興,董仲舒於賢良對策中,依託春秋公羊家言提出一 套災異譴告模式。後雖因公孫弘之排擠,屢出為驕王之相,又曾中廢為中大夫。 但其居家所著《災異之記》中,載有推度建元六年遼東高廟災之言,為漢代儒 生以災異議政之始。15 故《漢書》稱其「始推陰陽,為儒者宗」。董仲舒死後 而有夏侯始昌,亦以明於陰陽著稱,曾預言柏梁臺災而應。族子夏侯勝亦從其 受《尚書》及《洪範五行傳》,倡說災異。《洪範五行傳》被輯入今本《尚書 大傳》中,是否皆為伏生所作?學者尚有歧見。16 但由〈五行志〉與〈眭兩夏. 弘本傳中,無論《史記》或《漢書》於其第二次對策皆在元光 5 年,而非元年。正 因《漢書》記載之矛盾,使後世學者各執一辭,如宋•司馬光編,胡三省注:《資 治通鑑》(臺北:洪氏出版社影印,1974 年),頁 556 即據上述理由,將董仲舒 對策之年繫於建元元年。南宋•洪邁:《容齋隨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年),《續筆》卷 6,頁 286-287「漢舉賢良」條則繫於元光元年,今人如施丁、 周桂鈿多支持此說。又王葆玹:《西漢經學源流》(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4 年), 頁 137-146 則別立異說,以為對策於元朔 5 年。 15 漢•司馬遷:《史記》(臺北:洪氏出版社影印,1974 年),頁 3127-3128。並參《漢 書》,頁 2496-2525。 16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臺北:鼎文書局影印,1979 年,《王鳴盛讀書筆記 十七種》本),頁 109 以為《洪範五行傳》為伏生所作。《廿二史劄記》,頁 24 趙翼則直言該《傳》為夏侯始昌所作。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1994 年),頁 587〈陰陽五行及其有關文獻的研究〉則因見今本 《春秋繁露》有〈五行五事〉,故論斷將〈洪範〉之五行與五事相配乃始於董仲舒, 後復由今文尚書家(夏侯始昌)採入《大傳》。張兵:《《洪範》詮釋研究》(濟 南:齊魯書社,2007 年),頁 27-33 亦批評徐復觀認為屬夏侯始昌之說,而認為歐 陽氏之學言災異。並舉倪寬對策有「精神所鄉,徵兆必報;天地并應,符瑞昭明」, 是與《尚書•洪範》的庶徵有關。再舉元帝時的平當「每有災異時,輒傅經術,言 得失」,藉此說明《洪範五行傳》本即是伏生《尚書大傳》的一篇,為歐陽與大小 夏侯兩派共同傳習。程元敏:〈兩漢《洪範五行傳》作者索隱〉,《孔孟學報》第 85 期(2007 年),頁 159-191 則辨駁近人懷疑《洪範五行傳》作者諸說,仍主張 《洪範五行傳》實為伏生所作,即今《漢書•五行志》所見引述者。蘇德昌:《《漢 書•五行志》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李偉泰先生指導,.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 11 •. 術 學. 庫. 資. 料.
(12) 5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侯京翼李傳〉多只標舉夏侯始昌與夏侯勝二人而未及伏生的情形判斷,即便伏 生或曾就〈洪範〉材料提出一套災異對應體系,但夏侯始昌才算真正使《洪範 五行傳》落實在災異議政的首位《尚書》學者。〈眭兩夏侯京翼李傳〉雖云: 「自董仲舒、韓嬰死後,武帝始得始昌,甚重之。」(《漢書》,頁 3154) 但無論史傳或今本《韓詩外傳》皆看不出韓嬰以災異解詩的線索;班固因劉向、 劉歆父子著作,於〈五行志〉中推溯災異理論之源,而舉《周易》、〈洪範〉, 但武帝時亦尚未出現易學一系的災異說。換言之,災異說對於五經的滲透並未 及全面。. (二)宣帝利用災異說 董仲舒、夏侯始昌先後以藉用《春秋》、《尚書》之經義,發展出災異詮 釋之說,並用於議論朝政是非;但災異說並不因此持續發展。如董仲舒推論建 元六年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草稿為主父偃嫉而竊之,上奏於朝廷。武帝 召諸儒議之,「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 異。」董仲舒此條災異詮釋,不只干犯擅議宗廟之罪,又當妖言之令。17 所謂 「不敢復言災異」,則對以董仲舒所主的春秋公羊災異說,實為一大打擊。昭 帝時,董仲舒再傳弟子眭孟為符節令。針對元鳳三年泰山有大石自立、昌邑有. 17. 2011 年),頁 76 則作調和之論,以為:只能確認夏侯始昌時已見《洪範五行傳》, 始昌「善推」、「所傳」與〈五行志〉所引「傳曰」之傳本,亦有極大可能為始昌 個人述作。惟此架構應非始昌一人所成,而屬伏生以來西漢《尚書》學與災異學合 流之後的產物。 《漢書》,頁 3125〈韋賢傳〉云:「初高后時,患臣下妄非議先帝宗廟寢園官, 故定著令,敢有擅議者棄市。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時以無繼嗣,河平元年 復復太上皇寢廟園,世世奉祠。昭靈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於太上寢廟如故,又 復擅議宗廟之命。」又頁 96 云:「(高后)元年春正月,詔曰:『前日孝惠皇帝 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但文帝前元二年、宣帝時路溫 舒上疏,甚至西漢末年哀帝时,猶詔除誹謗詆欺之法。是以終西漢一代,誹謗妖言 之令,恐未盡罷。.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 12 •. 術 學. 庫. 資. 料.
(13)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55. 枯社木臥復生、上林苑大柳樹斷枯臥地亦自立生,且有蟲食樹葉成文字曰「公 孫病已立」等事。乃推《春秋》之意,以為當有從匹夫為天子者。復引先師董 仲舒之言為據,認為漢帝宜求索賢人,禪以帝位。當時昭帝自 8 歲即位至此已 8 年,惟尚未加元服,故〈眭兩夏侯京翼李傳〉稱其「幼」。秉政之大將軍霍 光惡眭孟之言,以其妄設祅言惑眾,大逆不道而誅之。數年後,昭帝崩,昌邑 王嗣立。夏侯勝以《洪範五行傳》說「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昌邑 王謂勝作妖言,縛以屬吏。其時霍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正謀廢昌邑王,以為事 洩,召問夏侯勝,勝對以《洪範傳》語。霍光等大驚,因此益重經術儒士。眭、 夏侯二人各因仲舒、始昌之學而推言災異,或誅或囚。是妖言之令雖未盡廢, 然由霍光之「益重經術士」,儒生以災異議政之風已漸開。再則,本傳載夏侯 勝常謂諸生云:「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俛拾地芥耳。」夏侯氏雖曾教授太后《尚 書》,但由本傳觀之,則所謂「經術」者,未必不是《洪範五行傳》的災異說。 宣帝由民間而登大寶,眭孟當年對「災異」之預言,竟成為宣帝即位之吉兆。 因此即位後乃徵眭孟之子為郎,除為其平反外;更重要的是強化宣帝君權乃天命 所歸,無庸置疑。再觀宣帝甘露三年石渠閣會議事,〈宣帝紀〉與〈儒林傳〉云: 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迺 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漢書》, 頁 272). 庫. 初,《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孝. 料. 宣世,復立《大小夏侯尚書》,《大小戴禮》,《施》、《孟》、《梁 丘易》,《穀梁春秋》。(《漢書》,頁 3620-3621). 資. 刊 期 王孫、施讎; 《書》有張生、歐陽高、歐陽地餘、林尊、孔霸(大夏侯所傳)、 術 學 張山拊(小夏侯所傳);《詩》之魯詩有孔安國等人、江公、張長安、薛廣德, 學 大 灣 臺 考察《漢書》諸傳所述,石渠閣會議之前,博士至少有以下數人:《易》有田 18. 18. 《史記》,頁 3127 云「要言《易》者本於楊何之家」,《漢書》,頁 3597 則改為 「要言《易》者本之田何」。如由施、孟、梁丘三家而論,則《漢書》之說近是。. • 13 •.
(14) 56.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齊詩有轅固生、后蒼,韓詩有韓嬰、韓商;《禮》有戴聖;《春秋》之公羊有 胡毋生、董仲舒、嚴彭祖,穀梁有瑕丘江公之孫。其中施讎、歐陽地餘、林尊、 張山拊、張長安、薛廣德、戴聖、嚴彭祖等人,更以博士身分與會石渠。因此 〈宣帝紀〉所稱在石渠會後「迺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 秋》博士」者,實質上只有以黃門郎身分奉使問諸儒的梁丘臨而已。〈儒林傳〉 則於《穀梁春秋》博士興廢原委,敘之特詳。蓋宣帝是「聞衛太子好《穀梁春 秋》」;故先後擢蔡千秋、江公之孫為博士,又令劉向、周慶、丁姓以待詔助 之。石渠閣中平《公羊》、《穀梁》同異,當時《公羊》博士嚴彭祖及侍郎申輓、 伊推、宋顯等與《穀梁》議郎尹更始、待詔劉向、周慶、丁姓等,相較並論。 但因《公羊》家多不見從,雙方又增內侍郎許廣(公羊)、中郎王亥(穀梁) 各五人,議三十餘事。太子太傅蕭望之等 11 人各以經義對,乃多從《穀梁》。 「由是《穀梁》之學大盛。慶、姓皆為博士。」(《漢書》,頁 3618)相比於《大 小夏侯尚書》與《梁丘易》,並未增員再議。足見議立《穀梁》乃為實踐宣帝 主觀好惡,《穀梁》未必於經義為勝。類似這種推尊祖上的動作,一如登基之 初即議太子據諡號,為置園邑;次年復尊孝武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 始》、《五行》之舞等舉措一般。雖〈儒林傳〉載:「昭帝時舉賢良文學,增 博士弟子員滿百人,宣帝末增倍之。」但正如標舉《穀梁》,導致諸經各家分 立。19 再觀〈元帝紀〉記載:. 庫. (元帝)八歲,立為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 料 「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 資 刊 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 期 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 術 太子也!」 學 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漢 學 大 灣 臺 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 19. 在漢初《詩》已見齊、魯、韓三家。但宣帝以後,《易》分施、孟、梁丘;《書》 分歐陽、大小夏侯;《禮》分后、大小戴;《春秋》分公羊、穀梁。皮錫瑞即批評 是「分所不必分者。」《經學歷史》,頁 76。. • 14 •.
(15)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57. 書》,頁 277) 宣帝向重循名責實的法家治術,故愛「明察好法」的淮陽王;而疏「柔仁好儒」 的元帝。其不信從儒學的態度,表露無遺。所謂石渠閣等廣立諸經、增博士弟 子員等,皆不脫其政治運作。 宣帝假託儒術的策略,又可由其面對災異的態度得到旁證。宣帝於本始四 年郡國四十九地震、地節三年地震,二度因災異而詔舉直言極諫者以匡不逮, 一如文帝之災異詔。但自地節二年霍光卒後,宣帝親政,乃詔令群臣「得奏封 事,以知下情」。〈霍光傳〉稱: 時霍山自若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群臣進見獨往來, 於是霍氏甚惡之。(《漢書》,頁 2951) 換言之,宣帝親政時雖猶優柔霍氏,但已透過封事的上奏,架空霍氏對朝政的 影響。因此,張敞便假上封事之機,據《春秋》義歷陳霍光秉政以來諸多災異云: 故仲尼作《春秋》,跡盛衰,譏世卿最甚。乃者大將軍決大計,安宗廟, 定天下,功亦不細矣。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將軍二十歲,海內之命,斷 於掌握。方其隆時,感動天地,侵迫陰陽,月朓日蝕,晝冥宵光,地大 震裂,火生地中,天文失度,祅祥變怪,不可勝記,皆陰類盛長,臣下 顓制之所生也。朝臣宜有明言,曰:陛下褒寵故大將軍以報功德足矣。 間者輔臣顓政,貴戚太盛,君臣之分不明,請罷霍氏三侯皆就弟(第)。. 庫. 及衛將軍張安世,宜賜几杖歸休,時存問召見,以列侯為天子師。(《漢. 料 宣帝親政納諫詔書,本不為災異而發。張敞封事卻假此機會,援引春秋公羊災 資 刊 異說之「陰氣過盛,乃臣下專制之象」。宗旨不外伸張君權,極力抨擊霍氏一 期 族專政之弊。傳稱宣帝「甚善其計」可知,朝臣以災異言事的禁忌,在宣帝親 術 學 政後逐漸開放,甚至得到君王的重視與獎掖,蓋正符合宣帝本人的政治利益故 學 也。 大 灣 臺 書》,頁 3217-3218). 20. 20. 地節四年 7 月,大司馬霍禹謀反。宣帝遂得一舉拔除了朝中霍氏一族的勢力,並廢 去皇后霍氏。. • 15 •.
(16) 58.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宣帝又有一特點,即強調祥瑞勝於災異。自古君王莫不期盼天降祥瑞,以 示聖治。武帝賢良制詔便詢問「三代受命,其符安在?」,又強調云: 伊欲風流而令行,刑輕而奸改,百姓和樂,政事宣昭,何修何飭而膏露 降,百穀谷登,德潤四海,澤臻屮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 享鬼神之靈,德澤洋溢,施虖方外,延及群生?(《漢書》,頁 24962497) 故武帝一朝屢為所謂祥瑞,命樂府作歌詠之,甚而改元。21 誠然,〈洪範〉中 休徵、咎徵對舉。但《春秋》中對所謂獲麟一事,乃以為不當現而現,是重災 異甚於祥瑞。故董仲舒〈天人三策〉答覆武帝制問,對於受命之符,只就《尚 書》所言「白魚入於王舟,有火復於王屋,流為烏」,輕描淡寫;卻據《公羊 傳》釋「元年春王正月」義,強調王者當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 並云: 臣謹案《春秋》謂一元之意,一者萬物之所從始也,元者辭之所謂大也。 謂一為元者,視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貴者始。 故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 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敢不壹於正,而亡有邪氣奸其間者。是以 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民殖,五穀孰而屮木茂,天地之間被潤澤 而大豐美,四海之內聞盛德而皆徠臣,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畢至, 而王道終矣。(《漢書》,頁 2502-2503). 庫. 料 事(如再計災異詔所述及者,凡 14 事),災異詔則有 5 道。相對的,鳳凰、 神爵、 資 刊8 道之多。 黃龍等祥瑞凡 7 見(如再計祥瑞詔所述,則 14 見),而祥瑞詔便有 期 如下兩例: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此即春秋公羊災異說的核心精神。然而以宣帝在位 25 年中,本紀凡載災異 11. 21. 作歌者,如元狩元年〈白麟之歌〉、元鼎四年〈寶鼎〉、〈天馬之歌〉、元封二年〈芝 房之歌〉、太始三年〈朱雁之歌〉等。改元者,如元狩、元鼎即是。. • 16 •.
(17)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59. (元康元年)乃者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朕未能章先帝休 烈,協甯百姓,承天順地,調序四時,獲蒙嘉瑞,賜茲祉福,夙夜兢兢, 靡有驕色,內省匪解,永惟罔極。《書》不云乎?「鳳皇來儀,庶尹允 諧。」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 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三老、 孝弟、力田帛。所振貸勿收。 (神爵元年)朕承宗廟,戰戰慄栗,惟萬事統,未燭厥理。乃元康四年 嘉穀、玄稷降于郡國,神爵仍集,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九真獻 奇獸,南郡獲白虎、威鳳為寶。朕之不明,震於珍物,飭躬齋精,祈為 百姓。東濟大河,天氣清靜,神魚舞河。幸萬歲宮,神爵翔集。朕之不 德,懼不能任。其以五年為神爵元年。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 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所振貸物勿收。行所過毋出田租。 (《漢書》,頁 253-254、259) 詔書中雖自謙未能章明先帝功業,惟恐不能勝任祥瑞,故赦天下、賜民爵。實 則引經據典,並歷數祥異之事。自揚之情,躍然紙上。趙翼《廿二史劄記》「兩 漢多鳳凰」條便點出: 兩漢多鳳凰,而最多者,西漢則宣帝之世,東漢則章帝之世。 案:宣帝當武帝用兵勞擾之後。昭帝以來,與民休息,天下和樂。章帝. 庫. 承明帝之吏治肅清,太平日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鳳凰之多耶?觀. 料 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似亦明其得意者。得無二帝本 資 刊 喜符瑞,而臣下遂附會其事耶?案:宣帝時,黃霸守潁川,潁川鳳凰尤 期 數見。後霸入為丞相,會有鶡雀自京兆尹張敞舍,飛集丞相府。霸以為 術 學 神爵,欲奏聞,後知從敞舍來,乃止。當日所謂鳳凰者,毋乃亦鶡雀之 學 類耶? 大 灣 臺 宣帝紀年,以神爵、五鳳、黃龍等為號。章帝亦詔曰:「乃者,鸞鳳仍. 22. 22. 《廿二史劄記》,頁 38-39。. • 17 •.
(18) 60.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君上有好者,臣民必因而逢迎之。宣帝數頒祥瑞之詔,無寧是一種自我表彰聖 主仁政的宣示。臣下再加以附會虛報,便渲染出一個太平治世。因此,無論是 儒術,或是其中的災異(祥瑞)說,皆被宣帝玩弄於股掌之上。. (三)元帝崇儒的影響 皮錫瑞稱元帝以下為「經學極盛時代」,而不始於分立博士的宣帝朝,極 具眼光。案〈百官公卿表〉云: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 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十二人。(《漢書》,頁 726) 從宣帝石渠閣會議同時與會的博士中,《書》有歐陽地餘、林尊(歐陽氏傳)、 張山拊(小夏侯傳);《詩》之魯詩有張長安、薛廣德,足見當時一經博士不 限一人。故「增員十二人」,不當如王國維〈漢魏博士考〉釋為「增員至十二 人。」23 而是在原有經數及博士人數上,至少加入大戴禮、孟喜易、梁丘易等 家;尤其與會的穀梁學者待詔周慶、丁姓等,皆升為博士。益證各經諸家博士, 皆非獨一人而已。對應博士之增員,宣帝末年(當即黃龍元年)博士弟子員亦 由百人增倍至二百人。相較之下,元帝朝所惟增立京氏易一家,史傳未詳博士 員額有何增多。24 但〈儒林傳〉稱: 元帝好儒,能通一經者皆復。數年,以用度不足,更為設員千人,郡. 庫. 國置《五經》百石卒史。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 料. 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復如故。(《漢書》,頁 3596). 刊. 期. 資. 即元帝優遇儒生,原意欲使能通一經者,俱免除其徭役。數年後因現實考量,. 23 24. 學. 大. 術 學. 王國維:《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91 年),卷 4,頁 8-10。湯志鈞等: 《西漢經學與政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年),頁 136-137 即採此說。 《漢書》並未詳載元帝立京氏易之時間,惟〈儒林傳〉稱「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 平、河南乘弘,皆為郎、博士。繇是《易》有京氏之學。」. 灣. 臺. • 18 •.
(19)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61. 改設博士弟子員凡千人,仍 5 倍於宣帝朝,成帝時更增為 3000 人。考〈百官 公卿表〉郎中令之屬官有大夫、郎、謁者,又期門、羽林皆屬焉。其中郎掌守 門戶,多至千人;期門掌執兵送從,多至千人。(《漢書》,頁 727)換言之, 元帝時博士弟子人數已與郎官或侍衛虎賁之士相當。何況依公孫弘當時之設 計,諸博士弟子未來更將成為吏員的主要來源,甚至參與朝政。以元帝時所立 的京氏易主角,京房(初元四年以孝廉為郎,後出魏郡太守)、弟子任良、姚 平(中郎,後或為博士),皆出於郎官可證。皮錫瑞盛稱: 漢初不任儒者,武帝始以公孫弘為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元 帝尤好儒生,韋、匡、貢、薛,並致輔相。自後公卿之位,未有不從經 術進者。25 是公卿以儒生居之,自元帝朝為盛。大陸學者承載試圖為「不甚從儒」的宣帝 翻案,認為宣帝朝對政府各級官吏的任用,經學之士逐漸占據了重要的位置。 其舉宣帝朝為丞相、御史大夫等 7 人為證;又言宣帝起用不少當朝大儒為皇室 教官。認為如果宣帝正如他教訓太子那樣,恐怕不會在他的朝廷中容納這些 人。26 筆者以為:宣帝未立之前,曾受《詩》、《論語》與《孝經》。尤其武 帝以來,能通一經之儒生,對於朝廷詔令之明布諭下,以及地方宣德教化,確 有助益。因此對於太子之養成,仍需仰賴大儒教導。只是儒生「不達時宜,好 是古非今」,對於講究王霸雜用之帝王心術的宣帝,並不足以專任之。再據《漢 書》覆核承氏所言 7 人:韋賢、丙吉、杜延年皆為擁立有功者;魏相與丙吉相善,. 庫. 料 國、杜延年等皆為獄吏或學律令出身。至於陳萬年者,史稱其「然善事人,賂 資 刊 遺外戚許、史,傾家自盡,尤事樂陵侯史高。」(《漢書》,頁 2899)易言之, 期 除蕭望之外,其餘不是參與擁立及戚族一黨,便是兼明儒經與律令之吏。無不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參與推倒霍氏,「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而丙吉、黃霸、于定. 25 26. 《經學歷史》,頁 101。 《西漢經學與政治》,頁 220-223。該書由湯志鈞等 4 人合著,本文所引述者,悉 出承載所撰。. • 19 •.
(20) 62.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與其政治勢力與政策主張相符。27 準此,若遽言宣帝重用經學之士,或言過其 實矣。 至於元、成二帝重儒術經生,史傳斑斑可考,無庸一一詳舉。蓋元帝即位 初秉政權,故對太子太傅、少傅等人多有仰賴,另一方面亦是個人性格不如宣 帝之明察決斷所致。然而與此同時,災異相關之詔令、經生的議政奏疏,乃至 於災異理論,卻亦大量湧現,值得留意。就災異詔數量而言,據吳青統計:西 漢皇帝因災異所下罪己詔書凡 28 條,其中宣帝朝 4 條、元帝朝 10 條、成帝朝 9 條,元、成二朝合計超過一半有餘。28 如將一般災異詔皆計入,則宣帝朝 6 條、 元帝朝 10 條、成帝朝 12 條,總計 37 條中元、成二朝合計更佔近六成。足見元、 成二朝的確為西漢災異詔書最為密集之期間。試觀元帝初元三年 6 月詔云: 蓋聞安民之道,本繇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 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媮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焉。 百官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御史舉 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漢書》,頁 284) 此詔與前引文帝災異詔相較,更特意點明徵舉求通曉陰陽災異之士。可見元帝 時,災異說已可裨益仕進矣。是以班固即稱此時「於是言事者眾,或進擢召見, 人人自以得上意。」當此風潮下,儒生各逞所學,藉災異抒發對政事之批評, 災異議政之禁忌可謂正式解除。這些儒生,如眾所周知的劉向、劉歆、翼奉、 京房外,尚有李尋、谷永、杜鄴等,史料所及尚不下 20 餘人。相較於武、宣. 27. 28. 刊. 期. 術 學. 資. 《漢書》,頁 3273〈蕭望之傳〉載霍光薨後,霍子禹為大司馬,霍山領尚書,親 屬皆宿衛內侍。地節 3 年夏京師雨雹,蕭望之乃上疏願口陳災異之意。其旨以為陰 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勢之所致也。對奏,宣帝拜其為謁者。其後霍氏竟謀 反誅,望之寖益任用。故亦是主張宣帝應「躬萬機,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 與參政謀」的擁戴者。 吳青:〈災異與漢代社會〉,《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總 88 期(1995 年),頁 40 中統計,西漢皇帝因災異所下罪己詔書凡 28 條。. 灣. 臺. 學. 大. • 20 •. 庫. 料. 二朝,不可同日而語。當此諸家爭衡時,更促使了災異理論的發展。如宣帝時.
(21)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63. 有魏相的月令說,元帝以後劉向、劉歆父子便於前人基礎上,各自撰作《洪範 五行傳論》。29 甚至翼奉的齊詩災異說、京房之易學說等亦相繼出現,可謂盛 況空前。原先肇始於《春秋》、《尚書•洪範》的災異說,至此五經幾全沾染災 異色彩。而這正是東漢班固修史時,何以增入〈五行志〉之主要原因之一。30. 三、災異說與漢代政局 元、成二帝期間,博士暨弟子員都達到西漢的巔峰。在朝公卿乃至於地 方吏員,亦多為通經的儒生。因此當元、成二帝對於災異現象憂心忡忡時,災 異說便成為儒生另類的發聲管道。分析元帝的災異詔,更可以看出君王對於儒 生的期望,甚至切責。西漢詔書自武帝元朔元年立皇后衛氏詔中引用《易》、 《詩》之語後,屢有引述五經者。但元帝時,則始用諸災異詔中,如初元元年 4 月、初元五年 4 月、永光四年 6 月等詔即是;成帝法之,如建始元年 2 月、 河平元年 4 月、陽朔二年春、陽朔四年正月、鴻嘉元年 2 月等詔亦然。其中河 平元年日食詔更云: 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奉稱。《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 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 百寮各修其職,惇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漢書》, 頁 309). 庫. 料 施政,乃至於面對災異的引述標準。掌握經典詮釋權的博士、儒生豈有不加以 資 刊 期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所稱《傳》者,見今本《禮記•昏義》。可知此時,儒家經傳已成為漢代君王. 29. 30. 清•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拾補》(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59 年,《二十五史補編》 本),頁 8 考察〈五行志〉引中所引劉歆言論,認為其當有《洪範五行傳》之著作, 並定名為劉歆《洪範五行傳記》。今為行文之便,故仍將向、歆父子之災異著作, 統稱為《洪範五行傳論》。 黃啟書:〈《漢書•五行志》之創制及其相關問題〉,《臺大中文學報》第 40 期(2013 年 3 月),頁 150-154。. • 21 •.
(22) 6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應對者。如下列諸詔中,元帝便數度切責臣下應就災異發生之原因進諫,以求 弭災。 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初 元二年)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以寤 焉!……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 未肯極言,朕甚閔焉。(初元三年) 朕戰戰慄栗,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惟陰陽不調,未燭其咎,婁敕公 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未合民心,(永 光二年) 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 無有所諱。(永光四年) 甚而在朝臣之外,再徵舉直言極諫、明陰陽災異者,如初元二年、三年及永光 二年皆是。面對災異之弭平,除了君臣省過修政,節用省兵,並對受災人民存 問、賑濟、恤刑、大赦等等。初元五年詔則云: 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 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 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 牛酒。(《漢書》,頁 285). 庫. 料 則元帝詔書中,相對於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之罷除;博士弟子反而不 資 刊 限員額,故云「以廣學者」。災異詔中類似這種對儒生的優遇,極為罕見;況 期 且詔書中對於宗室子、三老、孝弟力田者,乃至鰥寡孤獨以及吏民無不廣宣恩 術 學 惠。但此詔書除更彰顯元帝對儒學之獎掖,某種意義上亦強調博士等人不能自 學 外於災異,只顧傳經課試而已。如建昭四年詔云: 大 灣 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序,百 臺 姓饑饉。惟烝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 參考〈儒林傳〉「平帝時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 • 22 •.
(23)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65. 耆老、鰥、寡、孤、獨、乏困、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相、將、 九卿,其帥意毋怠,使朕獲觀教化之流焉。(《漢書》,頁 295) 遇有天災大患遣使者循行天下,始於武帝元狩六年「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 下」。其後元鼎二年亦遣博士中等人。其中博士褚大,即董仲舒弟子之一。亦 有遣掌論議之大夫者,如宣帝元康四年「遣太中大夫強等十二人」;甚至宣帝 五鳳四年除遣使者外,「復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舉冤獄,察擅 為苛禁深刻不改者。」(《漢書》,頁 268。)終西漢一代,除不言明身分之 使者外,大扺以遣大夫為主。不過,如前引元帝建昭四年外,再如成帝河平四 年「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陽朔三年「遣諫大夫博士」之例。元、成 二朝屢以兼有大夫之職的博士負責循行,正因這些使者不只要存問鰥寡,考察 吏治,甚至要拔舉地方茂材異倫之士。是故,無論是博士、大夫,乃至於儒生 出身的公卿,皆無法漠視帝王對於消弭災異的要求。. (一)災異頻出的檢討 身處元、成二朝的劉向,撰有災異奏疏與封事數通。其中元帝永光元年〈條 災異封事〉與成帝元延三年〈論星孛山崩疏〉皆言: 初元以來六年矣,案《春秋》六年之中,災異未有稠如今者也。夫有《春 秋》之異,無孔子之救,猶不能解紛,況甚於《春秋》乎?. 庫. 謹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蝕三十六,襄公尤數,率三歲五月有奇. 料 當食,今連三年比食。自建始以來,二十歲間而八食,率二歲六月而一 資 刊 發,古今罕有。(《漢書》,頁 1942、1963) 期 劉向以為元、成二帝時災異之稠密,古今罕有。這是現實真相的反映?抑或只 術 學 是劉向憂念漢祚飄搖之心理作用?以〈條災異封事〉 所言觀之,文中所稱災異, 學 詳如下表: 大 灣 臺 而壹食。漢興訖竟寧,孝景帝尤數,率三歲一月而一食。臣向前數言日. • 23 •.
(24) 66.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初元一年. 四月地數動(紀)。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勃海水大溢(天文)。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紀)。. 初元二年. 二月地震於隴西郡,山崩地裂,水泉湧出(紀)。五月客星見昴 分(天文)。七月地復動(紀)。. 初元三年. 四月茂陵白鶴館災(紀)。夏旱(紀)。. 初元四年 初元五年. 四月星孛于參(紀)。. 永光元年. 三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紀)。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 景亡光(五行)。九月隕霜傷稼(五行)。. 上表 6 年中共計出現 13 件災異。31 衡諸《春秋》經文,以同樣的時間而發生 災異數量最多者,在魯襄公廿三至廿八年,或昭公廿至廿五年兩期間,各出現 7 次災異。32 即便加上後起《漢書•五行志》所補入記載於《左傳》的災異事 件,皆低於 6 年 13 件災異之頻率。準此,劉向所論斷的數據尚屬合理。至於〈論 星孛山崩疏〉所指魯襄公事,蓋就襄公即位 31 年共計有 9 次日食,故得出「率 三歲五月有奇而壹食」。漢景帝在位 16 年,〈景帝紀〉、〈五行志〉對日食 之記載數目並不一致,詳細比對共有 9 次。33 劉向云「率三歲一月而一食」, 實則應言「一歲九月有奇而一食」為妥。然而,以如此密度而論,景帝朝之日 食現象便遠較劉向所指成帝朝「自建始以來,二十歲間而八食,率二歲六月而. 31. 32. 33. 資. 按:如參《漢書》,頁 1931 初元二年劉向〈使人上變事書〉所云:「前弘恭奏望 之等獄決,三月,地大震。恭移病出,後復視事,天陰雨雪。由是言之,地動殆為 恭等。」則又可計入「天陰雨雪」一項,則有 14 件。 魯襄公廿三至廿八年間,計有:2 月日食(23);7 月日食既、大水、8 月日食(24); 12 月日食(27);春無冰(28);八月大雩等。而昭公廿至廿五年間,計有:7 月 日食(21);12 月日食(22);8 月地震(23);5 月日食、8 月大雩(24);鸛 鵒來巢、7 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25)等。 凡為前 3 年 2 月、前 4 年 10 月、前 7 年 11 月、中元年 12 月、中 2 年 9 月、中 3 年 9 月、 中 4 年 10 月、中 6 年 7 月、後元年 7 月等。.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 24 •. 術 學. 庫. 料.
(25)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67. 一發」,來得密集。即便參考〈成帝紀〉與〈五行志〉所載,自建始元年至元 延元年等 20 年間,實有 10 次日食,34 當稱「二歲一食」,依然不及景帝朝之 頻繁。再則,劉向云「今連三年比食」,實則自永始元年起已連 5 年比食,與 景帝前 7 年至中 4 年間比年日食之紀錄相當。綜考上述材料,顯然劉向對漢代 災異事件數量之統計,尚有出入。這點如由〈本紀〉與〈五行志〉之災異記載 繁簡不一推測,時人對於當代災異記錄材料,或尚未能如實掌握。因此,劉向 認為元帝朝災異數量有過於《春秋》,尚且得宜;但如言成帝朝時日食出現頻 率與連年比食之情況為「古今罕有」,則未必如實。此處除了數據誤差外,其 中或已摻入劉向之主觀感受在其中。 災異的發生,或為無法預期之災害,如地震、雨雪等;或屬於有一定頻率 出現之異象,如日食;或亦由乎人禍,如火災等。其中官吏救災的人為疏忽, 則又會延長或加重災害的嚴重性。35 因此檢討元成之間災異頻率,尚需了解其 狀況為何。以日食為例,今日對於日食成因的解釋,有所謂「沙羅週期」。36 依此推算,則所謂「二十歲間而八食」,無寧尚符合天體運行的規律。無法預 測的災害,自難以相互評比;而一定頻率出現的自然異象,各年自然發生的機 率,應趨近相似。史籍所記錄的日食現象,乃是廣義日食,即包含全食、偏食、 34 35. 36. 凡為建始三年 12 月、河平元年 4 月、三年 8 月、四年 3 月、陽朔元年 2 月、永始 元年 9 月、二年 2 月、三年正月、四年 7 月、元延元年正月等。 如《漢書》,頁 3043-3044 載元帝初即位時,關東連年被災害,災民流亡入關。元 帝乃下詔責備丞相于定國等人云:「民田有災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 關東流民飢寒疾疫,已詔吏轉漕,虛食廩開府臧相振救,賜寒者衣,至春猶恐不贍。 今丞相、御史將欲何施以塞此咎?」 陳文屏:〈日全食的驚嘆〉,《大地地理雜誌》第 97 期(1996 年 4 月),頁 6-7 云: 「月球必須走到黃道面(地球繞太陽的平面)與白道面(月球繞地球的平面)的交 點附近,同時還必須太陽恰好在地月的連線上才會發生「食」的現象。除了不共面 的因素以外,還因為天體萬有引力的擾動使得白道面有轉動的現象,這些因素使得 一年中最多只有二到五次的日食。……早在希臘時代的天文學家就知道全食的發生 有一個 18 年 11 又 1/3 天(或依閏年方式不同而少一天)的週期,也就是說每隔這 樣的時間相同日、月全食的順序會重複。這個週期稱作「沙羅週期」(Saros)。」. 刊. 期. 灣. 臺. 學. 大. • 25 •. 術 學. 庫. 資. 料.
(26) 68.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環食等現象。因此日食出現頻率之多寡不一,一方面可能是史官或因曆法謬誤 而造成的記錄失實,37 亦可能是當代記載詳略不一所致。38 如某次日偏食現象 惟見於某地,而中央不見。倘地方官吏不曾上報,則固不會留有此次日食記錄。 更進一步分析:平時人們對於天災人禍有所驚懼,乃極為自然的心理反應。但 當其對於災異現象愈加重視時,心理上便易感到災異出現更加頻繁,猶如「草 木皆兵」一般,實則皆屬人們認知的歸因謬誤。故如元、成二朝的災異頻出, 未必不是此一心理作用的誘導。再則,若人們所認定的災異項目增益時,無形 上亦會加劇災異出現頻率。如《春秋》經文所載災異項目,不過天文之日食、 星變、隕石;氣象之大水、大雨雪、無冰、雩旱、隕霜殺菽;地變之山崩、地 震;人禍之火災以及物候變異的螽、螟、多糜、鸛鵒來巢等 20 餘種而已。但 在《洪範五行傳》中,靈活運用「五行」、「五事」,並將原本與「庶徵」無 關的「皇極」、「五福」、「六極」等內容糅合在一起,更附益了各種妖、孽、 禍、痾、祥等等妖異項目,擴充成 50 餘項。其測候災異事項,不只限於原始〈洪 範〉所提出氣象;更涉及昆蟲、家畜、人體的疾病,乃至一些人為行止如服妖, 鼓妖及詩妖之類等等。如此一來,災異事件自然就比以往容易湧現。連帶的君 臣更會使得自己堅信,當今正處在一個極端不幸的命運之中。. (二)災異詮釋牽連政爭. 庫. 元、成時災異說蓬勃,除了上述原因外,更可能是政局的變化,特別是君 37. 如日食依理皆在朔日發生,但如《春秋》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公羊 學者何休便釋為:「此象君行暴急,外見畏,故日行疾,月行遲,過朔乃食,失正 朔於前也。」(參《公羊義疏》,頁 115)實是巧作解釋。《漢書》,頁 1479〈五 行志〉引劉歆說云:「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 其度。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 也。」則直接點明為曆法與紀錄之問題。 如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對於東漢日食記載,便屢見「史官不見,郡以聞」之語。 詳參南朝宋•范曄:《後漢書》(臺北:洪氏出版社影印,1978 年),頁 3358、 3362、3364。. 刊. 期. 38. 資. 料. 灣. 臺. 學. 大. • 26 •. 術 學.
(27)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69. 權的侵陵。如杜欽於成帝建始三年〈賢良對策〉云: 臣聞日蝕地震,陽微陰盛也。臣者,君之陰也;子者,父之陰也;妻者, 夫之陰也;夷狄者,中國之陰也。春秋日蝕三十六,地震五,或夷狄侵 中國,或政權在臣下,或婦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雖不同,其類一 也。臣竊觀人事以考變異,則本朝大臣無不自安之人,外戚親屬無乖剌 之心,關東諸侯無強大之國,三垂蠻夷無逆理之節;殆為後宮。(《漢 書》,頁 2671) 姑不論杜欽推度的主要目標是否得當?但其所運用分析的陰陽原則,即是東周 方士,乃至於漢初董仲舒春秋公羊災異說所使用最基本的災異說方法。杜氏以 為:日食地震肇因於陽弱陰盛,因此站在君王(陽)之對立面的臣下、儲君、 后妃、敵國,便是主要的占候目標。漢初以來,雖不乏外邦入侵,或是王儲諸 侯興變。但在宣帝以後,權臣與后黨造成了王朝君權侵陵的危機,則日益嚴重。 掌管諫議的儒生雖在元帝時得到較多的發言權力與管道,得以參與朝政。但終 究不是主宰政治起伏的主流;反而常隨著后黨外戚、宦豎佞臣而搖擺。漢初因 有呂后專擅的前車之鑑,文帝以來對於后黨多有戒心。武帝更為了繼承者的穩 固而處死了后妃,39 企圖防患於未然。但昭帝無嗣,政權邅替出現危機,霍光 首立昌邑王而廢,終立宣帝。然昭帝時朝中大臣已處心積慮送女入宮,運作立 后,如上官皇后即是。40 宣帝朝之霍后得立,更是出自霍光妻使人毒殺許后而. 39. 刊. 期. 40. 灣. 臺. 學. 大. • 27 •. 術 學. 庫. 料. 《漢書》,頁 3957 載昭帝之生母拳夫人(鉤弋倢伃)云:「鉤弋子年五六歲,壯 大多知,上常言「類我」,又感其生與眾異,甚奇愛之,心欲立焉,以其年稚母少, 恐女主顓恣亂國家,猶與久之。鉤弋婕妤從幸甘泉,有過見譴,以憂死,因葬雲陽。 後上疾病,乃立鉤弋子為皇太子。拜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輔少主。明日, 帝崩。」 《漢書》,頁 3958 載上官桀之子上官安為霍光婿,其勾結帝長姊之倖臣丁外人謀 欲立后云:「時上官安有女,即霍光外孫,安因光欲內之。光以為尚幼,不聽。安 素與丁外人善,說外人曰:「聞長主內女,安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為后, 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於足下,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 封侯乎?」. 資.
(28) 70.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成,此事霍光亦知情。41 總而言之,權臣把持朝政的私心,常會結合後宮已有 的勢力,如太后、公主等。自漢初以來,不斷湧現。元帝即位,封太子(成帝) 母王政君為后,后父王禁為陽平侯,禁弟弘至長樂衛尉。永光二年,王禁薨, 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元帝雖曾因寵幸傅昭儀,其子定陶恭王有材藝,欲 立為嗣而未果。待成帝即位,遂封母舅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王氏之 興自鳳始,終至王莽篡漢。班彪於〈元后傳〉云: 漢興,后妃之家呂、霍、上官,幾危國者數矣。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后 歷漢四世為天下母,饗國六十餘載,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 卒成新都。(《漢書》,頁 4035) 成帝時除了太后王氏一黨之外,皇后許氏之父許嘉於自元帝時為大司馬車騎將 軍輔政,亦具權勢。成帝無嗣,乃以定陶恭王之子為皇太子,即哀帝。是時朝 中除了盤據已久的太皇太后王氏一黨外,又有傅氏(元帝之傅昭儀,哀帝祖母) 與丁氏(哀帝生母)一黨。兩股不同來源的勢力試圖推倒對方,則對於其他佞 幸、宦官、儒臣則或加籠絡;或加排擠。如元帝時之石顯、哀帝時之董賢。降 至東漢,當外戚勢力佈滿朝中要職,挾持君權。一但新主即位,除非仰人鼻息。 不然必需依賴親信勢力才可能奪回政權。朝臣因宦海浮沈,彼此勢力犬牙交錯 並非可信賴的管道。而此時長處深宮,朝夕相處的佞宦便是少主唯一可供運用 的勢力。如果外戚與宦官彼此狼狽為奸,相互謀利,朝廷看似安定。一但權力. 庫. 失衡動盪,則必在朝中興起腥風血雨。準此,再觀杜欽所用之陰陽二分的對應. 料 輕易的把災異事件依附在自己所欲批評的人事上。以下茲舉元、成二朝數事, 資 刊 以證災異詮釋助長了政局之傾軋。 期 元帝初元五年至永光四年間,星孛于參、雨雪、日食、地動災異數見,元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原則,便使一些未研析過災異說,也無法掌握五行或易算原則的朝臣,都能很. 41. 《漢書》,頁 3966 載霍光夫人顯欲貴其小女成君。乃於許皇后當娠而病時,勾結 通女醫淳于衍投毒害后。其後有人上書告諸醫侍疾無狀,皆收繫詔獄。顯恐事發, 即具語霍光,霍光驚愕,默然不應。. • 28 •.
(29)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71. 帝災異詔凡 5 通。劉向於永光元年上〈條災異封事〉,內容歷數《春秋》災異 事件,並針對當時「日月無光,雪霜夏隕,海水沸出,陵谷易處,列星失行」 等異徵,而歸出「《春秋》六年之中,災異未有稠如今者」的推論。就其原因, 劉向毫不隱晦,乃「讒邪並進也。讒邪之所以並進者,由上多疑心,既已用賢 人而行善政,如或譖之,則賢人退而善政還。夫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 持不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義邪進則眾賢退,群枉盛則正士消。」懲於為小 人所乘之前事,〈封事〉末云:「條其所以,不宜宣洩。臣謹重封昧死上。」 蓋元帝即位時由大司馬車騎將軍樂陵侯史高、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受 宣帝遺詔輔政。蕭、周二人以師傅見尊重,又選宗室諫大夫劉更生(成帝時改 名劉向。以下為行文便利,仍統稱劉向,而不另標明劉更生之名)、侍中金敞 等同心謀議,勸上以古制,對宣帝之政多所匡正。另一方面史高則與久典樞機 的中書令弘恭、石顯等,堅持宣帝故事。蕭望之又以「古不近刑人」之義,欲 將宦者排除於中書(〈佞幸傳〉作「尚書」)之職,加上外戚許、史二氏多有 放縱奢淫。兩造之間,衝突日增。豈料恭、顯先發譖訴,蕭望之免官,周堪、 劉向皆免為庶人。. 42. 時適有地震重復發生,被弘恭等人用來排擠蕭望之;但. 劉向懼焉,乃使其外親上變事為其辯護。只是劉向細密的推測,卻遭到恭、顯 等人更大的反擊。最後劉向再次免為庶人,蕭望之自殺。前通上書雖假外親之 手而不果;此通封事謀重封密奏。但恭、顯仍得見其書,與外戚許、史一黨更. 庫. 加仇怨劉向等人。是年夏寒,日青無光,恭、顯等人便言為周堪、張猛用事之. 料. 咎,朝臣多黨之。周堪乃左遷為河東太守。永光四年 6 月孝宣廟闕災、日食接. 資. 刊 期 得已,出而試之,以彰其材。堪出之後,大變仍臻,眾亦嘿然。堪治未 術 學 期年,而三老官屬有識之士詠頌其美,使者過郡,靡人不稱。此固足以 學 大 灣 臺. 比而見。元帝遂召諸前言日變在堪、猛者責問,並下詔:. 往者眾臣見異,不務自修,深惟其故,而反晻昧說天,託咎此人。朕不. 42. 參《漢書》,頁 3283-3287〈蕭望之傳〉及頁 1929-1930〈楚元王傳〉。如照二年「其 春地震」推測,則蕭望之等 3 人遭貶,當在初元元年。. • 29 •.
(30) 72.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彰先帝之知人,而朕有以自明也。俗人乃造端作基,非議詆欺,或引幽 隱,非所宜明,意疑以類,欲以陷之,朕亦不取也。朕迫于俗,不得專 心,乃者天著大異,朕甚懼焉。今堪年衰歲暮,恐不得自信,排於異人, 將安究之哉?其徵堪詣行在所。(《漢書》,頁 1948) 劉向〈封事〉中已點出元帝任賢不能固信;除惡不能務盡的優柔寡斷,才是問 題的重點。元帝詔書中屢言「朕不得已」、「朕迫於俗」,其實頗有卸責的意 味。同一時間,京房針對日食又久青亡光,陰霧不精等現象,亦數上疏,所言 屢中。元帝數召見問,京房則以為: 古帝王以功舉賢,則萬化成,瑞應著,末世以毀譽取人,故功業廢而致 災異。宜令百官各試其功,災異可息。(《漢書》,頁 3160) 京房著眼於吏治考課,固奏考功課吏法。惟公卿朝臣皆以為煩碎。惟周堪初言 不可,後乃善之。京房與劉向的災異推度方法、結論雖然不同;43 但政治立場 卻較相近。如元帝曾見京房,論及幽厲所任巧佞一事,京房直言云: (京房云)「《春秋》紀二百四十二年災異,以視萬世之君。今陛下即 位已來,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湧,地震石隕,夏霜冬雷,春凋 秋榮,隕霜不殺,水旱螟蟲,民人饑疫,盜賊不禁,刑人滿市,《春秋》 所記災異盡備。陛下視今為治邪,亂邪?」上曰:「亦極亂耳。尚何道!」 房曰:「今所任用者誰與?」上曰:「然幸其愈於彼,又以為不在此人. 庫. 也。」房曰:「夫前世之君亦皆然矣。臣恐後之視今,猶今之視前也。」. 料 知也,如知,何故用之?」房曰:「上最所信任,與圖事帷幄之中進退 資 刊 天下之士者是矣。」(《漢書》,頁 3162) 期 其語一如劉向〈條災異封事〉口吻。元帝猶欲辨明自己並非昏昧,但隨京房步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上良久乃曰:「今為亂者誰哉?」房曰:「明主宜自知之。」上曰:「不. 43. 《漢書》,頁 1507〈五行志〉雖於是項災異中引述《京房易傳》。但文例顯然不 是京房當時的奏疏,而是班固時所見傳世的京房著作,加以裁融。至於京房災異說 分卦直日之法,則於其得罪石顯、五鹿充宗,外為郡守時所上封事最為代表。. • 30 •.
(31) 西漢經學的另類戰場:從宣元成三朝災異說之發展為例. 73. 步進問,明白所指為石顯,但亦答「已諭」,而不願真正付諸實踐。最後京房 終被石顯排擠外貶,後涉淮陽憲王事而棄市。如同元帝雖知周堪等為佞臣所 譖,起復領尚書事。但石顯主管尚書事,尚書五人皆比其黨,周堪希得見。終 不免為石顯誣譖,自殺於公車。劉向亦因此廢十餘年。史稱「自是公卿以下畏 顯,重足一跡。」(《漢書》,頁 3727)元帝既不肯承認內朝中盡是自己寵 信佞宦、外戚的真相,甚至切問外朝之丞相,共同承擔災異的譴告。如永光元 年之春霜夏寒、日青亡光,元帝便下詔條責丞相于定國。于氏惶恐,上書自劾, 乞骸骨。帝又緩頰云: 陰陽不調,災咎之發,不為一端而作,自聖人推類以記,不敢專也,況 於非聖者乎!日夜惟思所以,未能盡明。經曰:「萬方有罪,罪在朕 躬。」君雖任職,何必顓焉?其勉察郡國守相群牧,非其人者毋令久賊 民。(《漢書》,頁 3045) 定國固辭,遂罷就第,成為漢代首位因災異事件而去職的丞相。《韓詩外傳》 曾主張: 三公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 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竭、 川谷不流、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 國多盜賊、下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辯, 明其隱,此三公之任也。44. 庫. 料 此後西漢因災異而罷的三公,凡有薛宣、師丹、孔光、董賢等人。成帝時丞相 資 刊 翟方進,雖不因災異而罷免,卻因欲塞「熒惑守心」之災異而自殺(《漢書》, 期 頁 1311)此風至東漢尤烈,元、成二帝難辭其咎。 術 學 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皆有日食發生,成帝建始三年災異詔中,因地震 學 大 灣 臺 以天、地、人區分「災異責任」,可能只是一種學理設想。但自元帝開此惡例,. 44. 漢•韓嬰:《韓詩外傳》(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四部叢刊》初編縮本), 頁 72。. • 31 •.
(32) 7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日食同發,乃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谷永、杜欽出焉。谷永以為:「日 食婺女之分,地震蕭牆之內」,是成帝「志在閨門,未卹政事」,內寵大盛所致。 上特復問之,更直言「皇后貴妾專寵所致」。當時因成帝委政大將軍王鳳,議 者多歸咎之。如建始元年連續發生皇曾祖悼考廟災、星孛于營室、黃霧四塞、 青蠅集未央宮殿、兩月相承、流星貫紫宮、大風拔甘泉畤中大木。其中發生於 封王氏諸舅為關內侯之後的黃霧四塞,〈紀〉稱「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因此即便霧象並不屬《春秋》災異項目,《洪範五行傳》亦未必列入咎徵條例,45 但仍引起儒生注目討論。〈元后傳〉載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以為「陰盛侵陽 之氣也。高祖之約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非高祖之約, 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漢書》,頁 4017)王鳳當時亦懼群臣議, 上書辭謝有「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咎在臣鳳,當伏顯戮,以謝天下」之語, 乞骸骨辭職。成帝皇儲之位曾一度傾危,有賴舅家王氏力保。故即位之初多仰 賴之。故乃報云:「今大將軍乃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 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將 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漢書》,頁 4017-4018)不敢 遽斷其後臺。然而應詔的谷永看出王鳳柄政專權,陰欲自托,便稱「黃濁冒京 師,王道微絕之應也。」為王鳳開脫建始元年黃霧之異的指責。(《漢書》, 頁 3443-3454)杜欽原即王鳳僚屬,對策中以陰陽對舉,歷數臣下、子嗣、后妃、. 庫. 夷狄等,認為咎在後宮,理由是:「日以戊申蝕,時加未。戊未,土也。土者,. 料 善《京氏易》、天文;杜欽其法則本諸五行。占測方法雖不一,但皆因黨於王 資 刊 氏,故將矛頭指向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之女許皇后,亦即替王鳳攻擊政敵大司 期 術 學 學 大 灣 臺 中宮之部也。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為患者。」谷永. 45. 《漢書》,頁 1449-1450、1459-1461〈五行志〉所載,《洪範五行傳》皇之不極有 「恆陰」之咎,班固乃將京房《易傳》中對於蜺、蒙、霧等 3 種雲氣現象的分析, 大量迻錄,並斷曰「此皆陰雲之類」。但對成帝建始元年黃霧四塞一事,則又置於 思心不睿之黃祥下。二處皆無劉向、劉歆之語,則二劉之《洪範五行傳論》中,亦 未討論。.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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