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歧視對待」看美國的族群關係
1、黑人的歧視對待
美國黑人問題最大的起因在於「膚色引起的種族主義」,透過這種膚 色偏見延伸至社會、經濟、政治各層面的機會、權利的剝奪:
(1)社會歧視:白人的刻板印象
Jordan(1994:39)認為美國文化對黑人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下級、懶 惰、低智商。這種負面的種族印象發展出黑人奴隸制度,「奴役」黑人成
為美國被接受的事實。自民權運動以來,儘管美國黑人的政治和經濟地位 有了重大改善,但總括說,黑人在美國仍然處於二等公民的地位。黑人和 白人之間在教育水準、平均工資、社會地位等方面都有明顯差距。黑人工 人的失業率至今仍然是白人的兩倍以上(陳偉,2006),黑人高犯罪率28也 是美國社會面臨的最大問題。
(2)文化歧視:如何定義黑人
文化是個人的價值觀建構的中心基礎,自信及自尊的養成也是從文化 生活而來,因此,多元文化主義理論以「文化」尊重為主,這種理論架構 來看美國黑人問題卻產生爭議。
Dubois 定義美國黑人團體時說:「美國黑人只剩黑皮膚及血統,文化
(原生非洲文化)已消失(S. M. Schlesinger, 1995:234)」。美國黑人使用 英語,認同白人創造的社會制度,適應白人將其多樣的非洲族裔簡化成「黑 人」。同化完成的黑人,在文化上已不將自己定義為「黑人」,而將自己 定義為「美國人」。他們否定用身體膚色認同自己,使用「文化」認同自 己。由於黑人原生文化已經消失,「文化歧視」並未發生在黑人身上,相 對的,黑人想要從文化建構自身的驕傲與自尊卻也不可能。
其次,多元文化論者認為「尊重差異文化」有助於提升差異團體的自 信,黑人進入美國後因為隔離制度使其發展出新的黑人文化,如黑人爵士 樂、藍調、嘻哈等都被白人所推崇與接受,若依該理論觀點,黑人應該在 美國接受度很高並有一定程度的自尊與自信,但不盡然。美國白人接受黑 人發展出來的文化,卻不喜歡黑人。理由很簡單:種族主義的作祟,膚色 讓黑人得不到應有的滿足與自信。
28 黑人所佔比例居高不下。雖然黑人僅佔美國人口總數 12%左右﹐但美國各州的監獄中約有 47%的囚犯 為黑人﹔從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全美五千七百零九名被判死刑的犯人之中﹐約有 41%是黑人(陳 偉,2006)
黑人是「膚色(血統)」與「文化」分離的特殊例子,透過這種分離 黑人認為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則將其視為黑人,這是黑人一直無法獲得 平等地位主因。
(3)政治歧視:否定政治參與權
美國透過「識字測驗」限制黑人的投票權,此外透過法律及政策合法 的將他們排除於主流之外,如隔離政策。
(4)經濟歧視:機會不平等
教育水準不高、社經地位低落,讓黑人沒有競爭力從事自由競爭,無 法向上流動。
「黑人自尊」的培養,應該以黑人的黑皮膚及黑人特徵,並透過這個 身份成為美國種族一部份(Schlesinger, 1995:238)為主。由於黑人問題涉 及膚色,與文化保存並無相關,因此黑人問題的解決應該以「消除膚色」
的種族主義為主,在消除之前應該給予黑人真正平等的權利,透過「平等 及差異對待」兩者建立黑人的自尊,以消除歧視對待,讓黑人能公平在美 國主流社會競爭。
2、印地安人的歧視對待
(1)經濟歧視:經濟利益衝突的結果
印地安部落無法獲得平靜及文化保存,主要是其地理位置剛好在美國 擴張及具有豐富資源的地方,經濟衝突是美國人驅離印地安人的主因,最 後印地安人喪失大量土地,成為依附美國政府生活的少數民族。
(2)文化歧視:文明與野蠻的定義
殖民者進入美洲後,由於文化價值及實踐極為不同,殖民者以「野蠻 人」生活看待印地安人的文化價值,同時輕視他們的文化,以「進入文明」
為同化的理由,消除印地安文化。印地安文化就在「同化教育」、喪失集 中土地29下逐漸消失。
(2)政治歧視:形式平等,實際剝削
美國早期將印地安視為「獨立政體」,看似給予印地安人自治權,實 際卻是種剝削。由於印地安部落與美國的特殊關係,使印地安成員無法獲 得一般公民的權利,如 1868 年憲法十四條修正並未將公民權授予印地安人
(Takaki, 1996:28)。
如果美國在這種「獨立政體」定義下不干預印地安部落的生活,印地 安人仍可維持傳統文化傳統及生活方式,然從美國 1830-1870 年代強勢遷徙 來看,這種「獨立政體」的定義僅是形式,為了排除印地安成員的公民資 格。美國透過這種形式假象既沒有沒有尊重印地安自治權,亦否定印地安 人自治及個人公民權利。
3.社會歧視:「保護區」的真正意義
政府接受 F. A. Walker 建議於 1871 年建立保護區並於保護區外設有軍 隊看管,Walker(1874:10、62-67)不斷強調美國政府對保護區印地安人沒 敵意,而「保護區」的設計是為讓印地安人進入文明。但實際卻不然。
保護區集中管理的策略,實際是為了軍事方便,才設保護區(Takaki, 1996:28)統一管理。由於印地安人十分強悍,集中管理並讓他們依賴政府 資源生活,減低他們反叛的企圖,是當時美國政府認為解決印地安問題最 好的方式。
保護區「文明」改革策略實際是一種同化,透過教育學習「西方文明」,
「改革」印地安部落的陋習。但這種同化的政策對印地安人來說是喪失文 化、失去尊嚴最主要的關鍵。
29 1857-1934 年間,美國透過一連串土地分配政策將印地安部落土地合法轉移給白人或國家。在過程中,
印地安人喪失了百分之六十土地,約 60 英畝的土地被聯邦政府徵收(Takaki, 1996:28)。
美國政府對印地安文化消失、權利剝奪、社會歧視等問題,透過國際 對原住民族的關心,讓美國承認這種歧視對待的結果,希望透過民主方式 解決。
3、膚色移民的歧視對待
(1)政治歧視:白人的「公民歸化法」
Takaki (1996:26)認為美國早期歷史中,只有白人才有資格成為公民。
膚色移民是美國生產過程的關鍵勞力,黑人為美國南方農業的主要勞力,
印地安人是美洲的原生團體,但他們都不是美國主體的一部份。白人的優 越可從以下看出來,Charles Crocke(中央鐵路局雇主)曾公開說:「我不 認為也不贊成移民可以成為一個好公民,白人的才能超越這些移民所做的 工作,簡單的留給膚色移民就好(Takaki, 1996:26)」。不論從美國白人對 黑人、印地安、移民態度:無法獲得土地、 限制公民權授與,都只因為他 們不是「白人」。
2.文化歧視:忽略
其實美國對於膚色移民的文化並未有強烈的歧視,僅是將其「忽略」,
並認為膚色移民應該進入主流社會,因此學習分享的語言是必備的條件,
但由於膚色移民仍保留原生國的文化認同,透過日常生活顯現,母語使用、
文化傳統仍在家庭中被延續,因此美國對膚色移民的歧視並不在於文化,
而是移民所帶來的經濟、社會衝擊,如工作競爭、教育競爭、福利服務的 增加等。
3、社會歧視:未實現的社會正義
Thomas Jefferson 曾說:「美國為多族群組成的國家,以自由及平等將 不同人種拉在一起,奉行美國理想」(Glazer, 1994:14)。為了實現美國「合 眾為一」的理想,必須建立普遍的國家架構。當時的建立以「白人文化」
為基礎檢驗其他文化,移民團體的文化差異會加大社會的隔閡,因此對膚
色移民十分反感(Glazer, 1994:14)。印地安文化與美國普遍價值格格不入,
因此必須「改革」。美國透過維持「美國理想」而正當化這些不正義與歧 視。
膚色移民,被美國民主信念吸引進入美國,美國卻未給予其不斷宣示 的中心價值,並透過法律程序「合法」排斥他們。印地安人,白人的武力 侵略、合法驅離、否定權利,歷史上並未獲得平等及民主的權利。黑人,
政治權利否定、合法分離、膚色歧視。
由上可知,美國透過法律合法化其歧視的行為,讓美國的自由平等落 於形式口號,族群關係是以白人文化為主,美國的普遍價值、公民權只實 踐在「白人」身上,「合眾為一」「自由、平等」在當時美國的族群歷史 中是不存在的。本文分析美國的族群關係問題為「歧視對待」,這包括文 化歧視、膚色歧視、政治、社會及經濟的歧視,解決歧視對待是美國族群 政策應有的方針。
第三節、美國的族群政策
2005 年 1 月 27 日,美國總統布希發表談話:「從國家誕生開始,多元 及多樣性已經成為美國經驗及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我國的開國箴言「E Pluribus Unum」,也就是「Out of many,one」。美國的統一及團結來自許多 不同人種的貢獻,大家努力具體化實現合眾為一的概念及理想。30」。這段 話可看出美國族群政策大方向:國家統一下,實現平等、自由及尊重,也 就是以「普遍原則」作為差異下的一致,減緩多元分歧。本文認為由於美 國族群關係所造成的衝突是「歧視對待」的結果,其族群政策應該以消除 歧視對待為基礎,因此本節以第二章分析出來的四種類型的歧視對待,說 明美國族群政策,並於第六章說明美國族群政策是否有效消除歧視對待,
及其缺乏的部分。本節分為一、政策方針及目標;二、族群政策內容三、
小結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