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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美國建國後是如何建 構族群團體間的溝通網絡,完成國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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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美國的國家建構與族群關係

美國地理環境及氣候十分多樣,人種亦十分多元,但這片土地上卻只 有一個國家,人民不分人種皆將自己稱為「美國人」。美國的國徽及錢幣 都刻著美國著名的箴言「E Pluribus Unum」,這是一句拉丁文,意思是「合 眾為一」。美國原來並不存在,國家的誕生,是土地上的人民經過幾世紀 努力所創造的成果,過程中也讓參與創造的人成為美國人。獨立革命成功 後,美國便以多樣人種為根基開始了國家建構的道路,這個各色人種雜陳,

看似無政府狀態的國家,漸漸去異存同-浮現出新社會的面貌(蔡梵谷譯,

2002:38-39)。

美國這個新國家,成功的創造了穩固的民主體制及容納不同人種的社 會結構。但其實分析美國歷史可發現,早期進入美國的不同族群團體,並 非期望「合眾為一」,他們各自群居,有獨立而平行的社會運作制度(如 中國城、愛爾蘭城等),彼此接觸並不密切。因此,美國建國後是如何建 構族群團體間的溝通網絡,完成國家認同。其次,1960 年開始,多元文化 主義在美國興起,多元文化「尊重差異」及「去中心化」要求引起美國對

「文化壟斷」的反思,但同樣也引起另一個問題,多元是否會造成分離或 族群孤立,嚴重將導致國家分裂。目前美國是世界第一的移民大國,充滿 不同的人種,卻一起創造了美國的富裕,是何種因素讓他們「合眾為一」?

本章從美國國家建構歷史進入,透過歷史事件顯現出族群多樣性及分析美 國國家建構的中心基礎,其次分就不同族群團體說明美國族群關係,及美 國實際政策並歸納出美國處理族群問題的模式,加以分析說明。

第一節、美國的國家建構

本節透過美國國家建構歷史過程分析其國家建構的中心基礎及其中展 現的族群多樣性,分為一、美國獨立戰爭;二、建國初期;三、擴張時期。

四、工業時期;五、資訊時期;六、國家建構之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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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獨立戰爭

(一) 國家誕生

1776 年,美國獨立戰爭建立了一個新的民主國家,並透過獨立宣言宣 示國家的存在。Richard Hofstadter說「這是天命讓我們成為一個國家,透過 獨立宣言1表達的信念,成為一個新的獨立個體(M. Kazin, 1989:242)。這 說明美國的誕生及國家根源是一種「政治信條」:自由、平等、民主及反 君主統治精神的具體實現,沒有舊時歐洲歷史的傳統包袱,也沒有君主統 治的束縛,「新社會」以「憲法」為基礎開始了新國家的新氣象。1940 年 美國共產黨反二戰,Winston Churchillw(S. M. Lipset, 1991:19)談到美國根 基時說:「我知道美國共產黨中會有英裔成員,但我並不懼怕。在歐洲、

加拿大,會因國家特性或來自不同的共同體而成為「非我族類」;但在美 國,連結我們的是對獨立宣言的信任,與血統無關。那些拒絕美國價值的 才是「非美國人」」。這說明了美國的根基:對民主價值及國家基礎宣言 的信念。這個信念透過革命過程更加具體化呈現並成為國家建構的中心基 礎。

(二)單一政治體形成

美國從殖民時代,人口就十分多樣2。獨立戰爭將十三州多樣人口合而 為一,如何解決內部差異,成為新國家首要的議題。Herman Melville說「如 何解決國家內部差異,首先要承認差異,讓差異成為國家的一部份(D. A.

Hollinger, 2000:88)」。當時美國有一句十分有名的左右銘:「任何一個國 家的單一都是由差異物質所組成(Hollinger, 2000:86)」說明了美國認知差 境內異存在的事實,並企圖從「差異」中建立一個「單一國家」。

1 獨立宣言中表達「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不可被剝奪的權利: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這成為美國 核心價值;自由、平等、人權及反對君主統治。

2 如 1700 年代的費城,有英國人及威爾斯人,也有丹麥、荷蘭、法國、德、愛爾蘭的移居者,每個團體 都有十分大的差異。如阿姆斯特丹(今紐約),1646 年的調查發現,當地使用的的語言就多達 18 種之多

(V.N.Parrillo,19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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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後的「多樣及差異」與殖民時代以不同方式呈現。獨立前,美國 種族及文化多樣卻鬆散3。Michael Kammen稱殖民時期的社會為「無脊椎社 會」:毫無連結的多樣族群團體所組成的社會,缺乏象徵性的「社會共同 支柱」。James Stuart Olson稱其為「萬花筒的社會」:各團體有獨立的語言、

文化、教育,但沒有統一的社會系統(V. N. Parrillo, 1996:53)。美國獨立 成功,使用統一的政治信條將差異人種合併為一個政治共同體,並逐漸發 展出一種美國價值,置所有族群於相同的平等、自由、民主下,進行「合 眾為一」的國家建構。

(三)國家統一意識的提升

戰爭當時的革命軍稱為「多元文化革命軍隊」( The Multicultural Revolutionary Army)。華盛頓軍隊戰勝英國,一部分也是因為軍隊中來自 不同族群團體菁英份子的貢獻4;愛國團體也在各族群共同體中形成,徵募 自己的軍團及官員(Parrillo, 1996:54),對抗共同的敵人。彼此合作的結果 使以往孤立的族群團體有了連結,同時透過對付共同的敵人產生同仇敵慨 的激情,團體間開始相互影響,逐漸減少了各團體的區別及文化障礙。

美國獨立革命成功的結果,最明顯的是一個新國家的誕生;此外,透 過 革 命 事 件 讓 境 內 多 樣 孤 立 的 團 體 互 動 並 開 始 適 應 彼 此 ( Parrillo, 1996:56)。其次,美國透過民主、平等、自由的宣示,建國後迅速吸引了 其他成千上萬的族群團體進入,添加更繁盛的多樣性,也成為美國穩固最 大的挑戰。

二、建國初期

3 殖民地在白人優勢規則中,大部分族群居住於區別文化中。即使他們居住在英裔城市,仍保有族群內部 穩固及生活方式。非裔大部分是奴隸,沒有聲音,但他們在自己團體中仍發展出次文化。

4 如將軍Baron Friedrich Wilhelm von Steuben(普魯士人)、Casimer Pulaski、Thaddeus Kosciuszko(波蘭 人)、侯爵Baron de Kalb(法國人)都有貢獻。此外,1775 年到 1781 年有五千名黑人進入戰爭

(Parrillo,199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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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每一個新興國家來說,維持國家的穩固及統一是首要之務,美國亦 同。為使國家穩固發展,美國著手於共同傳統的培養,並開始解決多樣團 體語言、文化所帶來的差異(范建年等譯,1994:25)。獨立戰爭後的近 50 年,美國快速發展政治傳統及社會文化,並建立許多公民社會的普遍規則

(Parrillo, 1996:58)。這說明美國國家早期,並未以「文化差異保存」為目 標,而是以建立政治共同體信仰為基礎,發展統一的語言及國家認同。

(一)建立國家認同

國家建立初期,透過對革命英雄的讚頌及分享民主價值為基礎,建立 國家認同及愛國心:

1.以獨立宣言為「認同」的基礎

獨立宣言的精神成為美國國家認同基礎。Karl Deutsh 認為:「在新成 立國家中播送的民族意識,可能有別於傳統民族主義:產生一種被人民接 受的認同及價值。這種新價值被普遍接受而不會毀損他們的獨特性。1975 年代後,一個更高的價值給予女性、奴隸、有色人種民族…………。因此 民族意識若產生在一個主張自由、平等的時代,一旦人們成為「國家一員」,

這種新意識將他們帶入文化及價值變化中,給他們屬於他們的新自尊及自 信。這種新民族意識會成為個人、社會、政治行為中心,透過「它」建立 國家忠貞及行動(Deutsh, 1953:153-155)」。

Karl Deutsh 的觀念正好說明了美國建國初期的情況。美國透過「獨立 革命」的共同歷史凸顯國家誕生的精神,強調「民主價值」的實現,產生 新的民族意識。這種民族意識不是以血統為依據,而是以美國價值為依據,

只要認同美國價值的人就是「美國人」,都有同等尊嚴。這種概念的形成,

成為美國日後處理族群關係的原則,也是國家維持穩定的重要基礎。

(二)普遍文化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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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殖民初期,盎格魯清教徒文化即佔優勢地位,自然在盎格魯清教 徒白人主導的新國家,英語成為國家推行的普遍語言5

但新國家鑑於制度剛建立,英語推行並不普遍,直到 1783 年有了轉變,

其轉變與族群人口變動有關。當時進入美國的移民數量降低6,但美國領土

(十三州)內的自然人口卻大幅成長(從三百九十萬到九百六十萬),也 因此雖然某些地區仍保有獨特的族群文化及語言,新來者的減少降低了外 國語使用的比率7(Parrillo, 1996:71),也讓許多獨特的文化因而逐漸衰弱。

這 讓 美 國 儲 存 了 自 己 的 族 群 團 體 , 使 文 化 同 質 性 逐 漸 展 開 ( Parrillo, 1996:71),普遍文化開始浮現。

革命打破了族群孤立的牆,加上建國過程中低移民及高本土自然出生 率的幫助,兩者普及了美國價值,文化更加同質。

(三)美國整體價值的建立

透過普遍文化的浮現,美國開始追求政治信條的實踐,宣示民主、自 由及平等機會。這種精神成為凝聚美國人民的基礎,因為它宣示著將給成 員工作及安康的保證(Lipset, 1991:26)。Lipset 將美國整體價值歸納為:

反階級、強調平等、自由的「實力主義」(Meritocracy),這種價值可看出 美國新國家的特質及對多元文化社會的態度。

「實力主義」(Meritocracy)結合了平等、反階級的概念。孟德斯鳩定 義美國的「平等」時說:「平等就是「平等尊重」及「平等機會」,首先 強調平等的社會關係,其次讓平等機會延伸至新社會所有的層面(Lipset, 1991:24)。」他的概念放在美國教育上思考,十九世紀早期美國開始普遍

5 1783 年Naah Webster是影響英語成為美國通用語的關鍵人物。他於 1783 年出版拼字書,1785 年出版閱 讀書:所選的文章都是有關民主理想、道德、政治理想。1828 年,出版美國英語大字典,提倡美式英語 與倫敦的人工英語不同,是一種「平民用」英語(Parrillo, 1996:60)。

6 1788 年開始,英國勞力短缺,開始限制愛爾蘭島、英格蘭有關的技術工匠移出,提高船票票價,使移民 美國最多的英國移民銳減。直到 1820 年以後才開始另一波移民潮並帶入百萬天主教徒,並與清教徒開始 產生衝突。

7 如革命前,費城、紐約有 2-3 份德文報紙,到 1815 年完全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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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策略:所有小孩,不分出生、地位皆可就讀相同的學校,無「階級 差異」,這影響美國 19 世紀初的經濟建設。培育積極行為、勤奮工作的美 國精神成為美國社會的特質(Marx and Engels, 1942:467)。

這種實力、普遍、平等概念深深吸引「移民」加入,因為移民相信只 要勤奮就能成功並獲得國家保護。這些美國價值在國家建構中,產生很大 的作用,成為吸引移民進入的主因,因此增加了社會的易變性。也因為美 國族群人口的複雜及不斷湧入新加入者,使美國族群政策必須隨著族群人 口改變而調整,這也是多元文化主義興起的原因。

三、擴張時期

1873-1820 年美國開始擴張領土,1840 年間取得加州、新墨西哥、俄勒 岡、德克薩斯,並開始大力散佈美國價值,「同化」概念因此而生:

(一)「主流美國」(Mainstream Americans)的概念

1.早期概念

領土擴張的結果,增加更多差異人口(自願、非自願)為「美國生活」

下不同的定義(Glazer, 1994:15)。過於複雜的族群狀況,讓美國普遍認為 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其「民族性」必需清晰一致,因為這代表社會共同生活 的價值與態度。

早期美國以盎格魯清教徒文化傳遞者自居,並認為這種文化會讓美國 民族性清晰顯現,代表一種「合眾為一」的驕傲。熔爐(Melting Pot)就是 這種概念下的產物,美國期望將不同團體合併為一個文化統一的整體

(Lipset, 1991:172),美國人普遍相信區別的文化、宗教及語言在現代社會 普遍形塑下會逐漸消失,透過普遍教育、信念、溝通亦會降低差異的程度

(N. Glazer and P. D. Moyniel, 1965:6-7)。

透過同化建構統一的國家狀態,是許多國家在國家建構中使用的方 式。當時的「主流美國」由白人強勢主導,白人十分自傲於西方文化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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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文明,造成種族主義的不平等,衝突時有所為。由於美國使用同化方 式處理族群問題,並以強制手段為策略,美國的多樣性開始威脅到國家的 穩固,導致美國使用更強烈的手段:排斥主義、種族主義8,造成對族群關 係更嚴重的傷害。

2、概念的轉變

1970 年代,第三世界的移民數量超過歐洲移民,白人不再是多數,膚 色移民教育、文化適應等問題開始浮現(Parrillo, 1996:153)。這種移民人 種的改變使「主流美國」的範圍擴張,認為美國文化包括歐洲文化,也包 含其他團體的文化,尤其是非裔、土著的文化。

Parrillo(1996:154)認為轉變後的「主流美國」概念,就像一道牆,

區隔中世紀美國的文化霸權,美國社會對其他文化認同的排斥性將漸失去 作用,產生更豐富的美國特質。因為國家人口種類、數量不斷的變動,會 改變國家文化的認同,使其範圍不斷擴大。

(二)南北戰爭

南北戰爭突顯美國歷史上「自由」及「奴隸制度存在」兩者的掙扎。

南方白人當時的起義顯示一種決心:改變美國模式,將她變成單一,而那 些 其 他 種 族 或 群 體 、 被 貼 標 籤 的 低 下 人 , 應 該 被 永 久 征 服 ( Glazer, 1994:15)。這讓美國建國以來最不情願碰觸的矛盾凸顯;一個強調民主的 國家,卻存在著歧視與奴隸制度。這種社會現象與美國政治信條所創造的 信念不符,也使國家統一遭到威脅。

為避免國家內部的衝突動搖基礎,美國不惜發動戰爭將「不一致」的 政治因素進行整合,宣示「差異:種族、宗教」是美國自然存在的事實,

並再一次宣示美國價值的精神(Glazer, 1994:15)。

8 排斥主義與種族主義發展最勝時期為 1820-1830 之間。一方面因為移民衝突,一方面因為南北戰後黑人 問題而產生。詳見後述「工業時期」及第二節關於黑人及移民部分。

(8)

南北戰後,美國宣示國家的包容性,如 J. Higham(1995:20-21)戰後 的文章說:

美國社會開始發展出一種流動的雜色文化。這種經驗將持續留在美國 社會中,美國也有相當的空間容納這些文化。「不同人種生活在一起」這 個事實將成為外來者對美國生活必要的認同意識。

由於美國移民種類如世界的縮小,因此差異事實將成為美國人普遍的 認知。南北戰爭讓美國民主概念的國家民族性開始形塑,政治信條的價值 透過內戰洗禮,更加確定,讓美國更貼近走向公民國家的建構。

四、工業時期

十九世紀末期的 30-40 年之間,美國開始現代化建設;二十世紀初,鐵 路幾乎橫貫東西部,城市興起,移民大量湧入,看似繁盛的美國,實際上 卻面臨十分嚴重的族群問題。大量移民造成了工作衝突(詳見第二節),

反移民開始醞釀。政府積極處理黑人問題,引起極端白人反對,種族問題 嚴重。此時期美國核心基礎為「美國至上」的概念,透過排斥主義及種族 主義,顯現白人優越的態度,直至二次世界大戰後。

(一)排斥主義

內戰後,美國開放大量移民,非英語系移民相繼進入。大量移民帶來 了宗教、文化差異,這種差異及大量人口讓白人感到恐慌,除了對「美國 文化」(白人文化)會造成威脅外,甚至有分裂的可能性。1914 年,一次 世界大戰爆發,美國懷疑來自軸心國的移民(如德國)對美國的忠誠,因 而使用許多政策限制他們,並宣稱此為動員美國全體一致反對軸心國必要 的手段。反舊教(Anti-Catholicism)、反移民浪潮湧現,美國開始擴大實 踐盎格魯文化,種族主義興起。

(二)種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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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戰後,為消除黑人的不平等,戰後重建工作加強同化概念,希望透 過不再強調膚色的特殊性,使兩個種族能在同質文化概念中存在,淡化人 類天生的差異特徵所造成的不平(Glazer, 1994:16)。

政府強調黑人問題,引起極端白人的不滿,種族主義悄悄甦醒,如三K 9(Ku Klux Klan)的興起。一戰結束後10,極端民族主義色彩團體不斷宣 揚有色人種的威脅,造成許多攻擊事件。三K黨的暴力、攻擊事件也對美國 社會秩序及民主造成威脅。二戰前,極端法西斯及納粹的行為,使美國厭 惡暴力態度,於二戰中再次投入保衛美國傳統,為民主、自由而戰。

(三)二次世界大戰

二戰中,美國仍害怕境內眾多的移民會影響國家社會的穩定,對某些 美國認為無法與過去原生團體切斷的成員(如日裔),使用限制的方式將 其拘留及強制驅散。

二戰結束後,美國開始瞭解「排斥」無法連結美國多樣的群體,只會 製造衝突及社會秩序的威脅。美國境內開始認為「美國國籍」應該以「公 民」的精神給予「一致」的權利,不應該在國家境內出現不同的公民階級

(Hollinger, 2000:94-95)。這種權利觀點給予 1960 年代開始的民權運動刺 激,國家的公民應該是一律平等,這個平等具有民主正當性,也是強調民 主精神的美國所應該遵守的原則,因此反對種族主義、社會、政治不平等,

強調跨膚色的多元表現成為美國主流意識。

五、資訊時期

二戰結束,1948 年開始,美國進入電子革命時代。透過權利概念的討 論,1960 年代由黑人民權運動為開端,讓「民權」結合「反種族主義」要

9 三K黨為極端白人種族主義的組織,最初出現在南北戰爭後的南方。第一個組織於 1866 年於田納西州 成立。他們用種種私刑殘害黑人,企圖威嚇獲解放的黑人,不讓他們獲得合法權益。二十世紀的三K黨除 黑人外,更攻擊猶太人、天主教徒、及非白人移民,掀起白人狂熱(莊錫昌,1996:6-7)。

10由於一次世界大戰美國未獲得肯定,歐洲人對美國生活強烈否定,使美國掉入極端民族主義中。「美國 至上」成為當時著名口號,人們甚至以仇視眼光看待與美國方式不一致的事務-如當時紐約、芝加哥政府 對當時學校教課書進行檢查,一切沒頌揚美國的全列為禁書(莊錫昌,1996:48)。

(10)

求正視美國境內族群團體的政治權利、社會、經濟歧視問題。透過討論美 國結合「包含主義11」及「整合的多元文化主義12」概念為主,做出對美國 境內多族群關係的說明:

(一)包含主義:該主義認為「國家團結」與「差異文化」是可以分離並 存,每個團體都有自己的力量及特質,但只要願與其他團體結合在 一起,遵守共同約定,國家沒有限制的道理。

(二)整合的多元文化主義:一個整體性的架構中包含不同的團體並成為 一個整體(Parrillo, 1996:160)。每個團體可以分開獨立,也可以合 在一起,其合在一起的原因是對美國價值的信念。

美國透過上述理論進行族群關係的基礎原則建立,目前以包含及整合 主義為主建構沙拉碗式族群13模式:美國如一個大沙拉碗,裡面各式文化代 表不同的蔬菜水果,每一種都是獨立個體,但混和在一起成為沙拉,在碗 中保留各文化的特色,蘋果還是蘋果不會改變,但混在一起後各種水果不 是那麼清楚單獨存在。

六、國家建構之分析

透過本節說明分析如下:

(一)美國的國家認同:政治信條及分享認同

美國的國家認同符合公民國家的認同特徵。美國透過流血革命建構公 民國家,革命過程追求自由、平等,讓美國對政治宣言忠貞不移,同時國 家建構初期,美國開始統一語言,並透過「獨立革命」的分享歷史成為全

11 包含主義主張分享社會同化,渴望國家統一及普遍認同,但也提升多元,承認美國社會差異及少數對 美國社會貢獻(Parrillo, 1996:159)。1990 年,Diane Ravitch強調:「普遍文化,讓全體成員可以相信美 國的過去、現在及未來。對其他特別種族忠貞的排除,強調普遍人性分享的國家認同,及個人成就。」

12 Parrillo(1996:160) 隱喻美國社會如交響樂,並不斷增加差異。不同團體如不同樂器,分離演奏該部 分,和一起為一首歌,展現多元美國的多樣人口。社會的凝聚,透過普遍目標的進行不需要強調是否失 去黑人、土著、亞洲認同。

13 美國早期盎格魯薩克遜單一文化觀念到美國大熔爐,雖然前者是以「盎格魯薩克遜文化」為唯一文化,

到後者以「美國文化」自居,皆是認為一個國家中不可能存在多文化,因為經過涵化、同化過程,將會 使多民族成為單一民族及單一文化。但民族復興運動興起,美國改變其觀點,認為美國不再是熔爐,而 是沙拉盤式:裡面有各式文化混和在一起,而各文化分界並不明顯。

(11)

體共同的榮耀。

美國歷史事件中,處處可見「政治信條」、「合眾為一」的宣示。建 國初期,為達「合眾為一」,透過同化基礎的「主流美國」,建構對美國 的認同與團結。南北戰爭也因為「自由」及「奴隸」的矛盾,讓國家統一 受到威脅,不惜一戰。一戰、二戰中對移民忠貞的懷疑,也是恐懼國家團 結受到威脅。美國不斷想保有「國家統一及一致」,但由於「平等、自由」

的象徵吸引更多移民進入美國,提高了族群的複雜度,讓美國必須不斷調 整腳步保護國家團結。

(二)美國的多樣文化觀

美國歷史對「多樣文化」的態度轉變過程為:

忽略--同化--排斥--接受--尊重--給予權利(不包括分離)

美國對多樣文化態度可看出歧視對待,從差異、偏見、否定文化,最 後透過「權利形式」給予文化實踐的權利,主因並非因為美國真正想尊重 多元文化,而是多樣人口產生許多社會問題、衝突,族群人口持續的變動 讓美國不得不轉變對多元的態度,隨著膚色移民數量的增加,近年來白人 已非絕對多數,不同團體帶來不同的文化價值,讓美國文化認同的排斥性 逐漸轉淡,改變美國對多元的態度。

(三)透過「同化」、「整合」減低建構阻礙

美國政府早期使用「同化」減低國家建構中多元歧見可能產生的衝突,

這種策略透過歷史分析從排斥、種族主義就可看出,其實美國許多族群/種 族問題,都是「白人優越感」的結果。美國以「西方文明者」自居,並透 過這種態度處理族群問題。處理的方式有激烈的鎮壓(排斥、鎮壓)、法 律限制(限制移民、公民權取得),可是歧視所產生的衝突並未解決,這 種衝突造成的社會分歧及問題越來越嚴重,最後美國接受及維持差異,以 民主精神對待差異,讓「族群文化」與「國家團結」分離並同時存在。

(12)

美國的同化概念及限制手段處理族群問題製造更多的歧視,多樣性讓 美國必須不斷調整其政策及態度,但唯一不變的是對宣言的信念及國家統 一的不容挑戰,這兩點成為美國多樣事實下的普遍原則,也成為穩定美國 社會的主要基礎。

基於本節所述,將美國國家建構建構的過程以表 3-1 簡要說明:

表 3-1 美國國家建構過程表

獨立戰爭 國家早期 擴張時期 工業時期 資訊時期 時間 1776 1776-1820 1820-1860 1860-1948 1948-至今 國家中心架構 1.合眾為一

2. 政 治 信 條 建 立:民主價值及 自由平等

1.國家認同 2.語言獨立 3.整體價值:實 力主義-反階 級、平等

1.透過宣示「政 治教條」

達擴充版圖目 的。

「美國至上」 平等美國、和平

多樣性 暫時放置,為一 致目標:獨立

一致性不如殖 民時期,普遍文 化浮現

同化:「主流美 國」

排斥、種族主義 尊重,趨利逐 弊。

影響 1. 國家誕生 2. 單 一 政 體 形

3.國家「統一」

意識提升 4. 族群少數文 化互滲及適應

(多元文化革 命軍 The Multicultural Revolutionary Army 組成)

1. 以 革 命 為

「認同」的基礎 2.語言獨立 3.移民降低、自 然出生率高:公 民權、社會普遍 信條發展。

1. 熔爐概念:

白人擴大實踐 西方文明的角 色。

2.南北戰爭:

「自由」與「奴 隸」制度的衝 突。

3.戰後:世界觀 點、民主概念的 國家民族觀

1.排斥主義:

反舊教、反移民 出現

2.種族主義:美 國掉入極端民 族主義。

1.主流美國範 圍改變。

2.「同化」及「多 元」的拉扯。

作者自繪

(13)

第二節、美國的族群關係

美國是一個多族群國家,其內部四大族群團體組成:本土美國白人、

黑人、原住民、移民。美國是本文第二節分析族群團體關係中「團體一強 一弱」的典型。美國的族群關係,以白人為主流優勢與其他族群團體建構 族群關係,並透過同化建構單一文化的國家,過程中差異、偏見、不利益 要求、否定權利所造成的歧視對待問題嚴重,團體有上下階層之分,產生 許多問題,本節先分別就白人與黑人、印地安人、移民之間的族群關係歷 史過程及產生的問題說明,最後以第二章第二節族群關係、歧視指標對美 國族群關係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美國黑人

(一)美國黑人的定義

現今的美國黑人大部分是奴隸後裔,早期因為膚色而遭到美國排斥14 主流社會外(Kymlicka, 1995:24-25),美國黑人的特殊點在於他們沒有集 中土地、原生團體的文化認同,他們視自己為「美國民族」完全的成員,

使用英語及美國生活的價值標準,卻因為「膚色」而無法順利進入主流社 會並遭受歧視。

透過第二章理論本文分析出不同類型的族群不同的權利形式,包含:

自治權、文化權、政治權、社會權。贊成給予「自治權」的認為,黑人雖 然沒有集中的土地及文化認同,但進入美國後卻因為「膚色」成為低下階 層,並從壓迫中要求平等、解放,在其爭取民權過程中,產生自我團體認 同,其原生文化也是因為白人強制同化而消失,應予給予「自治權利」,

使其行使權利(Kymlicka, 1995、2000)。贊成使用「其他整合權利(文化、

14 如Thomas Jefferson(美國第三任總統)給D. Tomas Humphreys書信中提及「我支持解放黑奴,並將自 由黑人送回非洲,因為黑與白這種天生不同的自然阻擋兩個種族」(Takaki, 1994:30-31)。

(14)

政治、社會整合)」的認為,應該給予黑人如族群團體公平整合的權利,

因為黑人希望進入美國社會,擺脫歧視,得到美國社會認同、尊重、平等。

本文認為黑人非原生團體,無集中土地,給予「自治權」無法使其維 持「已不存在」的非洲認同,無法解決黑人實際問題;而「文化權」也無 實際保存文化作用,因此黑人應該從「政治權」:要求公民權利及政治力 量、「社會權」:平等均等的機會、福利服務出發,解決膚色歧視為主。

(二)美國黑人問題之淵源及發展

1.殖民時代與國家初期

早期黑奴皆來自不同的血統背景,但殖民者並未將其視為「差異」的 團體,僅以「膚色」簡單將其稱為「黑人」(Parrillo, 1996:46)。這種簡單 的劃分,在早期並非歧視,而是一種忽略,由於他們必須適應新社會,因 此開始改變自身文化15,習慣於白人這種簡單的分類方式,非洲區別的傳統 逐漸消失。

隨著經濟成長,南方農業發達,黑奴數量逐漸增加,白人透過嚴厲的 管理方式對待黑奴,衝突、反叛、鎮壓16在殖民時期經常發生。

美國獨立成功,獨立宣言的「平等、自由」卻未包含黑人,黑奴仍被 當成財產隨意買賣,這個「Canaan」(迦南:聖經中的聖地),宣示著「由 多族群組成的民主國家」,黑人卻沒有「人權」,仍被無情的不公平對待。

2.南北戰爭及戰後重建時期

南北戰爭結束,「解放宣言」燃起黑人的希望,重建時期憲法修正案17 保證了黑人的自由權與參政權,但由於美國各地保守白人(尤其是南方)

15 如美國人創造一種Gullah語言;結合英語與許多非洲語,但時間長久後,Gullah消失,黑人完全說「英 語」。(Parrillo, 1996:46)

16 如 1712、1741 年紐約黑人暴動,1739 年Stono River黑人暴動,南卡羅來州行使強力鎮壓。這些暴動過 後,大量捕殺黑人及流放。

17 1868 年憲法第 14 條修正:同意將公民資格給予任何出生及歸化美國的人。

1870 年憲法第 15 條修正:延伸給所有男性,不論種族。

(15)

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觀念,黑人權利仍受制於各州的地方習俗、法令及執 行人員的偏見如同虛設(蔡梵谷譯,2002:94)。

(1)北方黑人

北方黑人自由但不平等。大部分的州仍否定黑人的投票權、陪審義務 或自由遷徙(Parrillo, 1996:90),

(2)南方黑人

南方黑人並未因南北戰爭的結束而獲得實質的權利。Fredrickson的話可 以說明南方黑人的情況(1981:130):「19 世紀末期,南北戰爭的結束並 未使種族主義消失;相反的,白人至上的概念在南方蔓延,形成更嚴重的 種族壓迫,各式反種族混合的法律制定並通過,更對膚色下嚴格的定義18 而這一切對白人來說好像是理所當然的事。」

南方的種族歧視十分嚴重,其中以限制「政治參與權」為主。1877 年,

南方某些行政區以「英語測驗」為是否擁有投票權的標準,當時南方 75﹪

的黑人是文盲,幾乎無法獲得投票權。而白人只要祖先在 1860 年代有投票 權(「祖父條款」)就不受該規定的限制(J. S. Olson, 1979:300),這項規 定明顯僅限制黑人的投票權。這股種族主義開始瀰漫美國各地,佛州於 1877 年通過分離火車的規定,黑人嚴禁上白人火車。1896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 院以Plessy V. Ferguson 確立「分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原則。

1901 至 1910 年之間,南方更通過「Jim Crow laws19」:在所有公眾場合合 法的將不同種族分離。透過合法的程序,種族主義正當的存在於美國各地,

黑人被處以私刑及不人道的對待(Parrillo, 996:102)。

3.民權運動時期

18 南方運作一種「one-drop rule」(一滴血原則):只要一個人有某程度的黑人血統,在法律上就被認為 是黑人並被剝奪公民權及與白人社會的連結。

18 這種「Jim Crow laws」泛指當時分離但平等的規定。Jim Crow為 1830 年代的通俗音樂、通俗劇中黑人丑 角的名字,常由白人誇大扮演,因而泛指黑人團體的一種嘲弄的代名詞。

(16)

由於歷史長久的歧視對待,使黑人貧窮落後,讓美國福利政策開支龐 大,政府已感無力負擔(李國威,1984:38),開始有人提出加強黑人教育、

就業機會及政治參與權利的提議,讓他們有能力獨立生活,因為黑人問題 不再是「種族」問題,它已經成為美國整體的社會問題。其次,二戰中,

軍隊中黑、白人並肩作戰並生活在一起,回國後卻必須「分離」,引起黑 人不滿。黑人開始從事「黑人民權運動」,要求政府正視他們的問題並給 予南北戰爭結束後應該給予他們的權利。起初該運動並未獲得很大的反 應,政府認為是一種地方性的問題,但 1960 年代開始,南方黑人開始向全 國各地遷移,黑人問題成為全國性問題,當時的 NAACP(美國有色人種促 進會)提倡以法律途徑解決。

1946 年文森(Frederick M. Vinson)出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1954 年著名的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ca Kansas)廢除公立 學校種族歧視的黑白分離制度違憲。1964 年馬丁路德在阿拉巴馬洲發動示 威遊行,並發表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在社會暴動不斷之下,美國終 於在 1957 年開始一連串的「民權法案」逐漸給予黑人權利。同時將新種族 正義定義為「無色法」(color-blind laws),重申美國民主信念及「真正平 等」。「膚色」是黑人受歧視的主因,黑白的刻板印象,突顯白人種族分 類的簡化,美國的歧視對待皆來自於這種簡化的族群劃分,黑人、移民、

原住民皆是如此。

二、印地安人

(一)印地安人的定義

早期印地安部落散落美洲各地,各自擁有不同的文化傳統,他們是美 洲的多數人口並有自己的社會系統,殖民者的侵略及擴張,讓他們喪失了 世代相傳的土地及文化,成為少數民族。

(17)

印地安人是美國的原生團體,他們受美國雙重權利系統的保障:擁有 公民權與集體權,其中以「自治權」要求為首要,保存文化、政治參與及 社會機會的增加消除歷史性不平等對待所造成的傷害。

(二)印地安人問題之淵源及發展

1.殖民時期與國家初期:文化消失

殖民初期,印地安人與殖民者以和平共處為原則,殖民者通常以談判 的方式獲得土地,但隨著殖民人數的增加,雙方爭取有限資源的過程中相 互衝突,殖民者以現代化武器優勢,開始暴力訂約,佔領部落土地(Parrillo, 1996:52)。

國家成立後,新政府感受到「印地安人」的威脅,開始制訂一連串的 法律限制印地安部落的權利。此外,由於印地安文化與西方文明十分不同:

印地安人重視部落、財產共有,土地屬於部落,文化方面傾向以「自然」

為教室,透過日常生活向大自然學習。西方文明重視個人權利、私有財產,

同時將「土地」視為可獲得利益的經濟資源,講求實事求是的科學驗證精 神。因此,殖民者認為印地安部落是不文明的一群,唯有歐式文明才能使 其得到救贖,隔離學校、禁說印語的管理被視為帶入文明最好的方式,這 種同化的管理與教育方式,讓印地安文化幾乎消失。

2.擴張時期:土地喪失

(1)西部印地安部落

美國擴張時期是印地安部落失去土地的關鍵時期。1820 年美國開始向 西擴張,移居的白人因為土地利益與印地安人發生衝突。之後的十幾年間,

白人持續向西,進入喬治亞洲、田納西州及阿拉巴馬州,印地安人因為白 人 侵 入 而 食 物 缺 乏 瀕 臨 絕 種 。 當 地 的 印 地 安 五 個 部 落 20 ( Cherokee, Chickasaw, Choctaw, Creek, and Seminole)為了保有他們的土地,開始使用

20 由於他們改變其文化轉信基督教,白人以民族優越中心稱他們為「五個文明的部落」(Five Civilized Tribes)

(18)

白人的生活方式,希望能藉著與白人的有好關係成功的整合入美國社會,

掌握自己的命運(Parrillo, 1996:86),但是最後還是失去了土地。被趕出土 地的西部印地安人,各部落零散的轉往西北居住,同時成為了新教徒,人 口也因土地的喪失而無法集中。

(2)南方印地安部落

南方印地安人亦遭到相同的對待,1830 年,美國以「遷徙政策是為了 讓白人不再打擾印地安部落21」為由,將印地安部落遷徙至密西西比河以 西,但這片土地給予印地安人只維持了約二十年左右,1846 年,美國獲得 傲勒岡州,1848 年,美國將國土延伸至太平洋並在加州發現黃金,印地安 人又成為白人擴張的阻礙。白人新移民不斷的湧入產生了新的壓力22,政府 以不傷害「印地安人」為條件,要求他們放棄祖先遺留的土地,進入「保 護區」中生活(Parrillo, 1996:86-87)。

3、工業時期:保護區的生活

1871 年,政府制定印地安保護區23,印地安部落失去了三分之二的土 地。保護區中的生活必須靠政府支持,使印地安文化流失、部落體制崩塌。

此外,當時美國政府還允諾放棄土地的印地安人將給予公民權,許多印地 安人拋棄了自己的土地,進入大社會,然他們卻成為了雙面人,當他們回 到部落不會說族語;在大社會中因身體特徵永遠也無法進入白人世界

(Parrillo, 1996:85-86)。這種矛盾讓印地安人無所適從,酗酒、低收入讓 他們成為美國社會中無法向上流動的一群,也成為美國新的社會問題。

4.資訊時代:民族復興運動

21 這些部落因為意見不合而有了爭執。傑克遜(Jackson)總統下令驅離他們,並強迫他們進入Oklahoma 領土生活。1838 年,印地安遷徙至密西西比河。

22 Homestead Act of 1862:白人遷徙者拿走 160 英畝土地。1869 年完成橫貫大陸的鐵路,大規模屠殺水牛 讓印地安人幾乎滅種,毀滅部落文化及經濟,

23北方平原的印地安部落被給予Dakota 土地,南平原印地安部落給Oklahoma 土地 (the Cherokee, Chickasaw, Choctaw, Creek, and Seminole等族)。Navajo and Apache的保護區在西南,其他散落在落機山脈 附近。

(19)

1960 年代,印地安人開始瞭解到他們在美國的地位及無法被白人接受 的事實,開始了民族復興運動。首要除了爭取「自治權利」外,更要求美 國給予平等的個體公民權。由於美國殖民初期是將印地安部落視為「獨立 政體」,並以條約形式維持彼此關係24(Takaki, 1994:28)。這種界定印地 安部落的方式,讓早期的印地安事務排除於國會外而獨立運作,同時也因 為如此,美國將其視為一個「整體」的地位,並未授與個體公民權。1960 年代,印地安人覺醒,要求落實土地及自治權,同時要求成為美國合法的 公民。

透過白印關係可看出白人的「文化優越」,也從印地安人如何被強迫 放棄自己的文化、制度,說明「文化」若經過評價會產生高低之分,同時 產生負面印象。印地安人由於許多傳統觀念與美國社會的價值不同,因此 美國企圖使用同化讓其文化消失,透過土地政策奪取他們的土地,透過保 護區使其必須依賴政府喪失謀生能力。面對這種不正義的對待,印地安人 開始要求保存傳統的文化意識,並要求美國政府給予管理自身事務的權 利。這股浪潮於 1960 年結合民權運動達到鼎盛,為印地安人開啟了新的階 段。

三、 美國的膚色移民

(一)美國膚色移民定義

本部分提及的「移民」係指膚色移民,是自願型的族裔團體,他們為 追求更好的生活自願進入美國,因此積極學習英語並參與主流文化希望盡 快適應美國社會(Kymlicka, 1995:14)。正因如此,移民通常不會要求建立 平行的社會制度(如少數民族要求),而是積極加入美國主流社會。

(二)美國膚色移民歷史及發展

24 如印地安商業及交流法(The Indian Trade and Intercourse Act of 1802)規定:只要不涉及領土轉讓,國會 可以「條約方式」接受印地安部落的要求(Takaki, 1994:28)。

(20)

美國的移民政策從殖民時期到二十世紀中期皆無太大改變,文化方面 使用「盎格魯順從原則(Arglo-Conformity)」25,認為膚色移民應該積極學習 美國文化,過一段時間將完全與本土居民生活方式相同。政治方面,他們 與原住民、黑人一樣沒有政治權,同時以旅居者為主。社會、經濟方面,

大部分是勞工,從事白人不願意的粗重工作、沒有社會福利及權利。這種 歧視對待透過移民數量的增加逐漸加重,美國驚覺移民在美國教育、文化 適應、工作問題造成本土居民的不滿,開始限制移民及更嚴苛的管理方式。

二戰結束,美國膚色移民數量龐大,而且因為長久不平等對待,讓他們亦 成為美國嚴重的社會問題,也讓國家不得不處理移民問題,緩和境內對立 及衝突的氣氛。

1.殖民時期至擴張時期

殖民時期美洲移民以北歐人(白人)為主,佔整體移民數量的六成,

只有南方由於農業生產關係,引入大量黑人,使黑人數量接近三成,膚色 移民殖民時期數量不多,大部分是為了工作旅居美國,並在限期完成工作 回鄉(Parrillo, 1996:90),他們並非以「定居」的心態停留美國,美國也沒 有將其視為公民。

2.工業時期

工業時期讓美國勞力需求量大增。移民數量逐漸增加,此外移民人種 也開始產生變化。從下表(表 3-2)可看出美國從 1820-1985 年之間移民人 口人種的變化,北歐及西歐的移民逐年減少,到 1981-1985 年只剩下 5%,

而亞洲人口幾乎佔移民人口的一半,其次是拉丁裔。

25 移民可預期被同化入現存文化基準,經過一段時間後,變成在衣著、語言與本土公民沒有差別(Kymlicka, 2001:153)。

(21)

表 3-2 1820-1985 年美國各地移民的種族/族群背景比例

1820-1860 1861-1899 1900-1920 1921-1960- 1961-1970 1971-1980 1981-1985 北、西歐 95﹪ 68﹪ 41﹪ 38﹪ 18﹪ 7﹪ 5﹪

西美 3﹪ 7﹪ 6﹪ 19﹪ 12﹪ 4﹪ 2﹪

東、南歐 -- 22﹪ 44﹪ 20﹪ 15﹪ 11﹪ 6﹪

亞洲 -- 2﹪ 4﹪ 4﹪ 13﹪ 35﹪ 48﹪

拉丁 -- -- 4﹪ 18﹪ 39﹪ 40﹪ 35﹪

其他 2﹪ 1﹪ 1﹪ 1﹪ 3﹪ 3﹪ 4﹪

資料來源:Bouvier, L.F. and R.W(1986:21)

由於當時的膚色移民是為了工作而來到美國,因此工作配合度高,工 時長工資少,十分受雇主歡迎。大量的新來者引起美國本土居民的不滿,

因為這些移民破壞了本地居民爭取權利的罷工,甚至有公司解雇高薪本土 居民聘用低薪移民(Parrillo, 1996:96-97)。這種原生者與移民對立逐漸形 成,美國人對大量移民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不滿,並將移民其視為犯罪提 高、增加稅收的主因。當時政府對移民的態度僅是將其視為旅居者,時間 一到就離開,不需給予任何權利。因此當反移民的聲浪不斷,讓美國開始 一連串「限制移民數量」的移民政策,下表(3-3)為當時的政策及內容:

表 3-3 美國工業時期移民政策之內容表

時間 政策內容

1917 年 國會提出「英語測驗」,進入美國的移民都必須通過該項測驗。

1921 年 National Origins Quota Act of 1921,這是著名的「配額法案」,透過這 個法案嚴格限制各人種的進入,任何國籍的移民不超過 3﹪(1924-2

﹪,1929-3﹪)(Vincent N.Parrillo,1996:114)。

1882 年 排除中裔移民法:嚴格限制東方移民,但歡迎北歐移民。

1924 年 再度重申「移民法」,嚴格限制東方移民,防止其文化被稀釋。

二戰時期 日裔被美國集中管理及限制26行動。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 Parrillo(1996:114)整理彙編

透過上述政策可發現美國移民政策的態度;

26 二戰時期,日裔不斷遭到拘留並強制驅散,美國政府認為日裔很難將自己視為「自由個體」而將自己 視為「日本政體的一員」,因為他們對日本祖先強烈的傳統。

這從當時對二代日裔的問卷可以看出來:.No. 27.問題:你願意為美國軍隊服務並在任何時候服從命令?

No. 28:你願意對美國效忠並忠心的防衛美國,當美國受外國及內戰侵襲時,發誓拋棄對日本天皇的忠 誠或其他外國力量、組織的忠誠?(Takaki, 1996:27-28)

(22)

(1) 從經濟上的需求開放移民,隨後因為文化問題限制。透過本文分析可 知,移民應該會被同化並成為主流文化的追隨者。可是過多的移民卻 有改變美國文化主體結構的危機,讓美國不得不轉為限制的態度。

(2) 從上述政策可發現「同化」的策略,英語測驗就是一種快速同化的方 式。這是由於美國本地人普遍認為這些移民無法適應美國生活,適應 最好的方式是在進入之前就有一定程度的美國文化、語言程度。

(3) 「白人優越」是美國移民政策的主要態度,以限制膚色移民為,卻歡 迎北歐的白人,其實北歐白人與美國本地文化亦十分不同,但因膚色 的關係美國並未限制。

美國移民政策以「限制」移民數量為主,境內的移民並未給予公民權 利,這種政策直到二戰後才結束。

3.資訊時代

二戰結束讓美國思考和平的重要性及人權的保障,美國上下開始檢討 境內「人權」的實踐。「人權」保障的首要,就是「公民資格」的給予,

如此才能平等的享受國家資源。以往「美國國籍」只授與白人,其他如黑 人、印地安人、膚色移民都被國家以政策排除。透過戰後自由風潮,於1960 年代,開始出現多元文化主義的提倡,並透過民權運動,要求讓眾多民族 組成的美國反應其真實的多樣性。這波運動首要就是爭取「公民權利」。

馬丁.路德.金恩27在當時的遊行中發表演說:「我們共和國的締造者草擬 憲法和獨立宣言氣壯山河的詞句時,曾向每一個美國人許下了諾言。他們 承諾給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的權利。就有色公 民而論,美國顯然沒有實踐她的諾言。美國沒有履行這項神聖的義務,今 天我們到這裡來就是要求美國履行這項神聖的義務」。1960年開始,美國 逐漸普及公民權利,實踐其民主、自由的承諾。

27 本部分資料來源:http://usinfo.org/chinese_cd/living_doc/BIG5/haveadream.htmMartin Luther King2006.2.8。

(23)

四、美國族群關係之問題分析

本部分透過第二章分析出的族群關係模式及歧視對待,探討美國族群 關係存在的問題與困境:

(一)以族群關係模式看美國的族群關係

美國的族群關係是很典型的「族群一強一弱」的模式,族群問題主要 發生在主流團體對其他團體的互動,其他團體間相互關係的衝突並不強 烈,這是因為美國國家單一認同強烈的結果。而主流團體對待其他團體的 方式決定了族群關係的走向,美國透過同化希望能減少社會的差異,達成

「熔爐」理想。Jordan(1994:39)認為美國文化雖宣示民主平等的理念,

卻也製造出「西方文明」才是人類最好生活方式的概念。透過這種概念,

白人將自己生活方式加諸於其他族群團體上,透過「西方文明」及「天生 膚色」看待其他的團體。因此,以「膚色」定位黑人,認為印地安人是「野 蠻的一群」,膚色移民將會侵蝕這個熔爐概念的單一文化社會。白人透過 掌握國家資源的力量,文化上用「強制同化」、政治上否定公民權的方式 處理族群問題,透過政治、經濟、社會歧視對待加大衝突與分歧。美國實 際是因為這些族群問題已經成為全國性的社會問題,讓美國不得不改變處 理的方式,透過「整合」概念消除歧視帶來的衝突,穩定國家的團結與發 展。

(二)從「歧視對待」看美國的族群關係

1、黑人的歧視對待

美國黑人問題最大的起因在於「膚色引起的種族主義」,透過這種膚 色偏見延伸至社會、經濟、政治各層面的機會、權利的剝奪:

(1)社會歧視:白人的刻板印象

Jordan(1994:39)認為美國文化對黑人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下級、懶 惰、低智商。這種負面的種族印象發展出黑人奴隸制度,「奴役」黑人成

(24)

為美國被接受的事實。自民權運動以來,儘管美國黑人的政治和經濟地位 有了重大改善,但總括說,黑人在美國仍然處於二等公民的地位。黑人和 白人之間在教育水準、平均工資、社會地位等方面都有明顯差距。黑人工 人的失業率至今仍然是白人的兩倍以上(陳偉,2006),黑人高犯罪率28 是美國社會面臨的最大問題。

(2)文化歧視:如何定義黑人

文化是個人的價值觀建構的中心基礎,自信及自尊的養成也是從文化 生活而來,因此,多元文化主義理論以「文化」尊重為主,這種理論架構 來看美國黑人問題卻產生爭議。

Dubois 定義美國黑人團體時說:「美國黑人只剩黑皮膚及血統,文化

(原生非洲文化)已消失(S. M. Schlesinger, 1995:234)」。美國黑人使用 英語,認同白人創造的社會制度,適應白人將其多樣的非洲族裔簡化成「黑 人」。同化完成的黑人,在文化上已不將自己定義為「黑人」,而將自己 定義為「美國人」。他們否定用身體膚色認同自己,使用「文化」認同自 己。由於黑人原生文化已經消失,「文化歧視」並未發生在黑人身上,相 對的,黑人想要從文化建構自身的驕傲與自尊卻也不可能。

其次,多元文化論者認為「尊重差異文化」有助於提升差異團體的自 信,黑人進入美國後因為隔離制度使其發展出新的黑人文化,如黑人爵士 樂、藍調、嘻哈等都被白人所推崇與接受,若依該理論觀點,黑人應該在 美國接受度很高並有一定程度的自尊與自信,但不盡然。美國白人接受黑 人發展出來的文化,卻不喜歡黑人。理由很簡單:種族主義的作祟,膚色 讓黑人得不到應有的滿足與自信。

28 黑人所佔比例居高不下。雖然黑人僅佔美國人口總數 12%左右﹐但美國各州的監獄中約有 47%的囚犯 為黑人﹔從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全美五千七百零九名被判死刑的犯人之中﹐約有 41%是黑人(陳 偉,2006)

(25)

黑人是「膚色(血統)」與「文化」分離的特殊例子,透過這種分離 黑人認為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則將其視為黑人,這是黑人一直無法獲得 平等地位主因。

(3)政治歧視:否定政治參與權

美國透過「識字測驗」限制黑人的投票權,此外透過法律及政策合法 的將他們排除於主流之外,如隔離政策。

(4)經濟歧視:機會不平等

教育水準不高、社經地位低落,讓黑人沒有競爭力從事自由競爭,無 法向上流動。

「黑人自尊」的培養,應該以黑人的黑皮膚及黑人特徵,並透過這個 身份成為美國種族一部份(Schlesinger, 1995:238)為主。由於黑人問題涉 及膚色,與文化保存並無相關,因此黑人問題的解決應該以「消除膚色」

的種族主義為主,在消除之前應該給予黑人真正平等的權利,透過「平等 及差異對待」兩者建立黑人的自尊,以消除歧視對待,讓黑人能公平在美 國主流社會競爭。

2、印地安人的歧視對待

(1)經濟歧視:經濟利益衝突的結果

印地安部落無法獲得平靜及文化保存,主要是其地理位置剛好在美國 擴張及具有豐富資源的地方,經濟衝突是美國人驅離印地安人的主因,最 後印地安人喪失大量土地,成為依附美國政府生活的少數民族。

(2)文化歧視:文明與野蠻的定義

殖民者進入美洲後,由於文化價值及實踐極為不同,殖民者以「野蠻 人」生活看待印地安人的文化價值,同時輕視他們的文化,以「進入文明」

(26)

為同化的理由,消除印地安文化。印地安文化就在「同化教育」、喪失集 中土地29下逐漸消失。

(2)政治歧視:形式平等,實際剝削

美國早期將印地安視為「獨立政體」,看似給予印地安人自治權,實 際卻是種剝削。由於印地安部落與美國的特殊關係,使印地安成員無法獲 得一般公民的權利,如 1868 年憲法十四條修正並未將公民權授予印地安人

(Takaki, 1996:28)。

如果美國在這種「獨立政體」定義下不干預印地安部落的生活,印地 安人仍可維持傳統文化傳統及生活方式,然從美國 1830-1870 年代強勢遷徙 來看,這種「獨立政體」的定義僅是形式,為了排除印地安成員的公民資 格。美國透過這種形式假象既沒有沒有尊重印地安自治權,亦否定印地安 人自治及個人公民權利。

3.社會歧視:「保護區」的真正意義

政府接受 F. A. Walker 建議於 1871 年建立保護區並於保護區外設有軍 隊看管,Walker(1874:10、62-67)不斷強調美國政府對保護區印地安人沒 敵意,而「保護區」的設計是為讓印地安人進入文明。但實際卻不然。

保護區集中管理的策略,實際是為了軍事方便,才設保護區(Takaki, 1996:28)統一管理。由於印地安人十分強悍,集中管理並讓他們依賴政府 資源生活,減低他們反叛的企圖,是當時美國政府認為解決印地安問題最 好的方式。

保護區「文明」改革策略實際是一種同化,透過教育學習「西方文明」,

「改革」印地安部落的陋習。但這種同化的政策對印地安人來說是喪失文 化、失去尊嚴最主要的關鍵。

29 1857-1934 年間,美國透過一連串土地分配政策將印地安部落土地合法轉移給白人或國家。在過程中,

印地安人喪失了百分之六十土地,約 60 英畝的土地被聯邦政府徵收(Takaki, 1996:28)。

(27)

美國政府對印地安文化消失、權利剝奪、社會歧視等問題,透過國際 對原住民族的關心,讓美國承認這種歧視對待的結果,希望透過民主方式 解決。

3、膚色移民的歧視對待

(1)政治歧視:白人的「公民歸化法」

Takaki (1996:26)認為美國早期歷史中,只有白人才有資格成為公民。

膚色移民是美國生產過程的關鍵勞力,黑人為美國南方農業的主要勞力,

印地安人是美洲的原生團體,但他們都不是美國主體的一部份。白人的優 越可從以下看出來,Charles Crocke(中央鐵路局雇主)曾公開說:「我不 認為也不贊成移民可以成為一個好公民,白人的才能超越這些移民所做的 工作,簡單的留給膚色移民就好(Takaki, 1996:26)」。不論從美國白人對 黑人、印地安、移民態度:無法獲得土地、 限制公民權授與,都只因為他 們不是「白人」。

2.文化歧視:忽略

其實美國對於膚色移民的文化並未有強烈的歧視,僅是將其「忽略」,

並認為膚色移民應該進入主流社會,因此學習分享的語言是必備的條件,

但由於膚色移民仍保留原生國的文化認同,透過日常生活顯現,母語使用、

文化傳統仍在家庭中被延續,因此美國對膚色移民的歧視並不在於文化,

而是移民所帶來的經濟、社會衝擊,如工作競爭、教育競爭、福利服務的 增加等。

3、社會歧視:未實現的社會正義

Thomas Jefferson 曾說:「美國為多族群組成的國家,以自由及平等將 不同人種拉在一起,奉行美國理想」(Glazer, 1994:14)。為了實現美國「合 眾為一」的理想,必須建立普遍的國家架構。當時的建立以「白人文化」

為基礎檢驗其他文化,移民團體的文化差異會加大社會的隔閡,因此對膚

(28)

色移民十分反感(Glazer, 1994:14)。印地安文化與美國普遍價值格格不入,

因此必須「改革」。美國透過維持「美國理想」而正當化這些不正義與歧 視。

膚色移民,被美國民主信念吸引進入美國,美國卻未給予其不斷宣示 的中心價值,並透過法律程序「合法」排斥他們。印地安人,白人的武力 侵略、合法驅離、否定權利,歷史上並未獲得平等及民主的權利。黑人,

政治權利否定、合法分離、膚色歧視。

由上可知,美國透過法律合法化其歧視的行為,讓美國的自由平等落 於形式口號,族群關係是以白人文化為主,美國的普遍價值、公民權只實 踐在「白人」身上,「合眾為一」「自由、平等」在當時美國的族群歷史 中是不存在的。本文分析美國的族群關係問題為「歧視對待」,這包括文 化歧視、膚色歧視、政治、社會及經濟的歧視,解決歧視對待是美國族群 政策應有的方針。

數據

表 3-2 1820-1985 年美國各地移民的種族/族群背景比例  1820-1860 1861-1899 1900-1920 1921-1960- 1961-1970 1971-1980  1981-1985  北、西歐 95﹪ 68﹪ 41﹪ 38﹪ 18﹪  7﹪  5﹪  西美  3﹪  7﹪  6﹪ 19﹪ 12﹪  4﹪  2﹪  東、南歐  --  22﹪ 44﹪ 20﹪ 15﹪ 11﹪  6﹪  亞洲  --  2﹪  4﹪  4﹪ 13﹪ 35﹪ 48﹪  拉丁  -- -- 4﹪ 18
表 3-5 美國印地安民權法案(Indian Civil Right Act 1968)內容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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