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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敘述、動機與立場

「文獻」的基本構成元素是「語言文字」,是以任何文本的完成與理解,都 不可能離開「語言文字」的創作釋讀過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運用語 言文字的表達過程中,「書寫者」的視野,其實容易影響了文本的走向,尤其在 強調「敘事」的內容上,此種書寫者的「敘述」視角,通常隱涵著其對於敘寫對 象的價值判斷,而此類價值判斷則透過文字隙縫的安排,代入了書寫者的動機。

是以,解讀文獻的背後心理動機,當是正確掌握其價值判斷立場的根據,而要完 成此一任務,釋讀雖或可以從其他相關文字來加以證成,但有時缺乏此類佐證的 文獻時,釋讀者便須從文獻的「敘述」視角,才有可能適切地解讀文字隙縫中的 書寫者動機與立場了。

當代學者王靖宇便曾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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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文可說是具有連貫性和先後順序的事件記錄。敘事文的結構中有兩個 因素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被敘述的事件必須具有先後順序,如果不是這 樣,那就成了單純的描述而不是敘事。其次,僅僅是一系列事件本身,而 不能保證必然構成敘事文。也就是說,這些事件必須以某種方式結合起來,

使得讀者想要讀下去,想要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某個人物或某種狀況將 如何變化,衝突是否將解決,怎樣解決,等等。換句話說,敘事文一連串 的事件必須導致或能夠導致某種結果,而事件的連貫性正是由讀者對此結 果的期望和渴求所構成。

王靖宇在此表達了敘事書寫的閱讀效果,並某種意義點出了「讀者」參與文本敘 述的「心理」期待。事實上,他的這段話除了「讀者」的「心理」期待之外,「作 者」安排這一連串的時間系列之事件的用心,恐怕更值得我們分析。畢竟,讀者 雖可能為一「逆溯作家」,可是引導結果方向的安排,仍然掌握在書寫者的手上。

是故,這些具有先後順序發展的一連串相關敘述的真正立場,便是釋讀活動的關 鍵之一。

關於這個問題,高辛勇在處理敘事文本的「動機」時,或許提供了一個可參 考的方向。他指出湯瑪謝夫斯基提出「動機」當為觀察中國傳統小說與現代小說 特性的入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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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初讀中國小說時,常會覺得其結構鬆弛、情節散漫,或事件缺乏「統

3 請見:王靖宇:〈中國敘事文的特性-方法論初探〉,收入:氏著:《中國早期敘事文論集》

(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9 年),頁 4。

4 高辛勇:《形名學與敘事理論:結構主義的小說分析法》(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7 年),

頁 47-48。

一」性。這個問題可以從「故事動機」的觀念來了解。湯氏將敘事「動機」

歸納為三項:「故事動機」、「寫實動機」與「美感(或藝術)動機」。也就 是說,敘事文材料的選擇與情節安排、技法的採用等等,可以用這三種理 由來解釋。其實在這三種理由或動機之外,我們還可加上「題旨」動機(亦 即載道或說教意圖)。中國小說通常偏重「事實動機」與「題旨動機」。……。

「題旨動機」可以追溯到「列傳」中以人物品性或「屬性」為分類的類傳

(如「遊俠」、「刺客」、「酷吏」等與「列女傳」的品性、性格分類),以 及先秦諸子中的「寓言」(故事的目的在於解說顯明某個觀念)。

高辛勇的這個觀察饒有趣味,不過,我認為強調「題旨動機」的作法,在先秦時 代應當是相當普遍的方式,尤其當敘述的內容涉及「對象」與「事件」時,古老 的書寫習慣不會只是在進行一種「客觀事實」的描述而已。他們會運用「意在言 外」的方式,委婉地表達自己的看法。而有意思的是,在這些所謂「事實」的語 言文字描述背後,常常隱涵有「價值判斷」於其間。換句話說,書寫者所選擇的

「對象」、「時間」、「事件」,甚至先後順序之安排,大抵會配合其設定的「價值 判斷」之立場,進行鋪排,而非只是依照「客觀」「自然」的樣態,來加以敘寫。

事實上,這種寫作的習慣在中國古代史家的筆下,的確是一種經常看到的書寫傳 統。黃俊傑甚至在考索儒家的歷史敘述時,指出「道德學與政治學」的背後目的,

恐怕才是儒家歷史敘述的真相。所以,「古」與「今」的關係不會是為歷史而歷 史的客觀書寫,相反地,以「古」諷「今」的道德式書寫,才是撰史者真正的用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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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獻曾於其一篇討論〈姑成家父〉的論文,指出先秦對於歷史敘事書寫的 一項特點,他認為古代文獻的載述之差異,「實際上正展示了傳統歷史敘事的特 色:以史為鑑的道德意識與倫理價值的強調/追求,明顯影響敘事要素的安排;

同一事件以不同模式/立場論述,即傳達出不同的德行意涵與核心關懷。先秦文 獻──不論傳本或簡本──呈現出中國傳統歷史敘事的各種樣態,且涵容極為開放 的詮釋空間,而『歷史』在各種立場/觀點的論述中,各自展現了不同面貌的『真 實』」。

這個說法,相當鮮明地突出古代儒者的歷史觀,也點出了古代中國史家某 些作史、述史的立場。而這些目的與立場,若從「敘述」的角度來看,便是類似 高辛勇所說的「題旨動機」的部份。因此,當我們對於古代文獻進行分析時,這 個視角便是研究者不可忽略的部份。以之來檢視今日的出土文獻之研究,我認為 有其值得思考的地方,應當加以說明。底下便以〈姑成家父〉與《左傳》、《國語》

的敘寫,作為分析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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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請參:黃俊傑:〈儒家論述中的歷史敘述與普遍理則〉,收入:氏編:《中國經典詮釋傳統(一)

通論篇》(台北:喜馬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2001 年),頁 405。

李隆獻的論述點出了「何謂歷史真實?」的這個問題,同時也說明了敘 事書寫過程可能存在著「相對性」之現象。因為,這些對於「事件」書寫視角的 產生,必然會聯繫到「書寫主體」的歷史意識與世界觀,而在書寫者的歷史意識

6 李隆獻:〈先秦傳本/簡本敘事舉隅――以「三郤之亡」為例〉,《臺大中文學報》第 32 期(2010 年 6 月),頁 75。

與世界觀下,所顯現出來的歷史事實,便容易帶有書寫者的主觀認識了。並且,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所突顯的歷史活動,將會在「意義」與「價值判斷」的層面 產生差異,而非是由於歷史的客觀行動或事實有了什麼重大的不同。所以,同一 件歷史事件的載記,不同的書寫者當會有差異詮釋之可能。以此來檢視〈姑成家 父〉與《左傳》、《國語》的記錄,正好可以說明上述現象。

〈姑成家父〉所記載的歷史,主要是涉及晉國郤氏家族與厲公及其他權臣之 間的鬥爭。相關古代文獻有《左傳》、《國語》、〈姑成家父〉三篇。這三篇的記錄 互有詳略,李隆獻曾仔細比對分析三篇之描述,並依其特點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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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載「三郤之亡」主要站在同情郤氏的立場,學者早已論及;簡文 中「為士憲,行政迅強」、「躬與士處官,旦夕治之,使有君臣之節」、「三 郤中立,以正上下之過」等對郤氏明顯的稱美,更是《左》、《國》所無。

簡文中苦成家父的言論──回應欒書之言、與郤錡討論是否出兵──得到最 多篇幅的記述,充分凸顯其盡忠為公形象。簡末載「三郤既亡,公家乃弱,

欒書弒厲公」,顯然呼應開篇三郤之忠於國家與欒書之陰謀作難,而以晉 厲濫殺忠臣、終遭弒死總結全篇的教訓。如此則《上博》仍有其獨特的敘 事意涵,與《左》、《國》均不盡相同;〈晉語六〉以君臣不知修德為誡;

它〈語〉則多舉此事以明「舊怨」之可畏;《左傳》站在縱觀史事的制高 點,檢討三郤之亡,諸卿爭權與晉國國勢的浮沈升降;《上博》則著力於 描寫苦成家父的為公/國盡力,與晉厲昏庸、不察忠奸的悲慘後果,想傳 達的似乎是人主須體察臣下之衷,分辨忠奸善惡,勿輕信讒言的警戒意 涵。

基本上,李隆獻在上述的分析,其實已經相當詳細且清楚地說明了三份文獻在同 一事件書寫上的差異及其可能意義。本文在具體文獻的分析上,接受其論析結果。

但本文所關注的問題焦點在於:敘述動機下的題旨之方向,與「歷史事實」之間 的關係,從而指出古代敘事中的價值判斷之立場,進而說明「歷史意識」之本質。

因此,底下將朝這個方向聚焦,以彰明研究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時的一個重點。

從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出發,我們不難看到這場晉國君臣權力鬥爭的大概。

其中,構成這場權力鬥爭大戲的主要元素,包含有:晉厲公、郤氏家族、其他群 臣,甚至連外族白狄,也在這場歷史舞台上,佔了一定的位置,進而成為事件的 元素之一。因此,在客觀歷史的事實部分,我們大致可以確定上述所指的幾個元 素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此外,在這些共有的元素外,政治鬥爭的失敗者皆指向三 郤,亦是一共有的「事實」。因此,幾位共同的人物元素,配合一場權力鬥爭的 事件的展開,便構成了這場足堪警誡的歷史大劇。從上述這個事件的梗概來看,

三郤遭忌,厲公與群臣共謀除郤氏,郤氏滅族,厲公被篡,大致是先後的發展序 列脈絡。但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指出的是,不同的書寫者對於此次事件的敘述視 角,卻有明顯之不同。其中,最為明顯的差異,主要是在於人物敘寫時的評價取

7 李隆獻:〈先秦傳本/簡本敘事舉隅──以「三郤之亡」為例〉,《臺大中文學報》,頁 73。

向。以〈姑成家父〉為例,郤犨(姑成家父,或苦成家父)的形象與傳世文獻大 不相同,簡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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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成家父事厲公,為士憲,行政迅強,以見惡於厲公。厲公無道,虐於白 狄。白狄反之。苦成家父以其族三郤征白狄,不使反。躬與士處官,旦夕 治之,使有君〔簡 1〕臣之節。三郤中立,以正下上之過,強于公家。……

〔簡 6〕

由此可見簡文對於郤犨的描述是採取正面評價的筆法,是以此一權力鬥爭的本質,

由此可見簡文對於郤犨的描述是採取正面評價的筆法,是以此一權力鬥爭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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