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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言,〈古雅之在美學上之位置〉一文論說重點有三:一、論述美在於形式;其

次,闡述優美、宏壯與古雅之不同;三、說明古雅在美學上之位置,茲申言之:

(一) 美在於形式

何以美存在於形式,而非他?王靜安謂:

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就美之自身言之,則一切優美皆存於形式之 對稱變化及調和。至宏壯之對象,汗德(按,康德)雖謂之無形式,然

以此種無形式之形式能喚起宏壯之情,故謂之形式之一種,無不可也。2

靜安以為無論自然或人為藝術,一切美皆出於形式美。何則?美之為美,存於對象之

形式合乎人之先驗形式3,而美之為物有二:一為優美,一為宏壯。優美,存於形式之

調和;宏壯,存於形式之無限。人於優美中,不涉利害,而沈浸於此對象之和諧形式 中,如欣賞自然或藝術中之美;若宏壯,則在其形式之宏偉,超乎人力所馭之範圍,

如觀高山大川、烈風雷雨、偉大藝術;此時,吾人之意志為對象形式所屈,於是頓生 敬仰及讚嘆之情。靜安又謂:

建築雕刻音樂之美之存於形式固不俟論,即圖畫詩歌之美之兼存於材質

之意義者,亦以此等材質適於喚起美情故,故亦得視為一種之形式焉。4

建築、雕塑和音樂之美在其形式,眾所週知;而圖畫、文學非獨形式,亦兼存材質(內 容)意義;若此,何以美獨存於形式而非材質?靜安謂:如觀「釋迦與馬利亞莊嚴圓

滿之相,吾人亦得離其材質之意義,而感無限之快樂,生無限之欽仰。」5即吾人所觀

釋迦與馬利亞之畫像,而心生美感,非僅因其宗教題材之故,乃畫像之莊嚴、圓滿之 形式所致。詩歌、戲曲、小說之美,亦然。何以得見?蘇珊.朗格(Susanne Langer)

曾云:藝術內容自經驗中抽繹而生,構思時,須忠於藝術自身結構及經驗邏輯。6即藝

術內容已非材料內容,乃經鎔鑄、剪裁後之形式化的內容,故應視之為形式。足知,

形式非徒表象之樣式,亦有意義(內容)之形式。

古雅之美,亦存於形式。靜安:

2 王國維,〈古雅之在美學上之位置〉,《王觀堂先生全集》(臺北:文華出版公司,1968 年),冊 五,頁 1832。

3 康德謂:美者非存於事物自身,而存於吾人悟性之先驗形式。吾人於觀審中,由於對象形式合於吾人 之主觀目的,而心生滿足、愉悅。要之,美即對象之形式,合乎吾人之主觀認識形式,故一切之美,

皆先驗的時空之美。[德]康德著,宗白華譯:《判斷力批判》(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 年),

頁 74。

4 同註 2,頁 1832。

5 同註 2,頁 1833。

6 見陸揚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經典文本(卷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 年),頁 310。

高應科大人文社會科學學報 ISSN 1815-0373

一切形式之美,又不可無他形式以表之,惟經過此第二之形式,斯美者 愈增其美,而吾人之所謂古雅,即此第二種之形式。即形式之無優美與 宏壯之屬性者,亦因此第二形式故,而得一種獨立之價值,故古雅者,

可謂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7

又言:

故古雅之致存於藝術而不存於自然。以自然但經過第一形式,而藝術則 必就自然中固有之某形式,或所自創造之新形式,而以第二形式表出之。

8

即謂一切美皆形式,優美與宏壯如是,古雅亦如是。優美、宏壯存於自然或藝術之中,

而古雅不存於自然,但存於藝術,故謂優美與宏壯為第一形式;古雅則屬第二形式,

即「形式之形式」。而美之形式,惟經第二形式(古雅)之表出,斯能彰顯其自身美感。

可知,第二形式有異於第一形式。

(二) 優美、宏壯與古雅之差異

靜安以為古雅有異於優美、宏壯,而兩者之殊,為何?靜安則自美之存在形式,

舉例明之。

1. 優美、宏壯(第一形式)與古雅(第二形式)之存在形式 自藝術內容與風格言之,靜安以詩詞為例,謂:

「夜闌更秉(按炳)燭9,相對如夢寐」(杜甫〈羌村〉詩)之於「今宵

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晏幾道〈鷓鴣天〉詞),「願言思伯,甘

心首疾」(《詩·衛風·伯兮》)之於「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歐陽修〈蝶戀花〉詞),其第一形式同。而前者溫厚,後者刻露者,其

第二形式異也。10

何以此四句詩或詞,第一形式同,第二形式則異?觀杜詩與晏詞,所述及之內容無 非是重逢;而〈伯兮〉與〈蝶戀花〉之內容,則無非是思念,故謂第一形式同:然 彼等表出之形式,則異。於是,有所謂雅俗之殊,風格之別。據此,靜安謂:

7 同註 2,頁 1833。

8 同註 2,頁 1833。

9 「秉燭」按原典應作「炳燭」,意指「點燭」。

10 同註 2,頁 1833-1834。

凡吾人所加於雕刻、書畫之品評,曰神、曰韻、曰氣、曰味,皆就第二

形式言之者多,而就第一形式言之者少,文學亦然。11

意即藝評中所謂神、韻、氣、味...等,人所感知的美,皆屬於第二形式之美。

自藝術佈置與技法言之,靜安:

繪畫中之佈置,屬於第一形式,而使筆使墨,則屬於第二形式。凡以筆 墨見賞於吾人者,實賞其第二形式也。此以低度之美術(如法書等)為 尤甚。三代之鐘鼎,秦漢之摹印,漢、魏、六朝、唐、宋之碑帖,宋、

元之書籍等,其美之大部實存於第二形式。12

以自然但經過第一形式,藝術則必就自然中固有之形式,或所自創造之 新形式。13

凡藝術者,皆美的形式之模仿。而形式中,如繪畫之構置,係出於自然中之固有形式,

或藝術家自創之形式,故屬第一形式,而筆墨則屬人為之技巧,故為第二形式。

由此觀之,靜安所謂「第一形式」,其義有四:或指自然固有之形式,或指詩詞 之內容,或指繪畫之佈置,或指作家自創之新形式;所謂「第二形式」,則見於藝術 風格或技法之中。

2. 優美、宏壯與古雅之分判原則

至於,第一形式之優美、宏壯與第二形式之古雅如何判別?靜安自三方面言之。

自先天與後天言之,靜安:

優美及宏壯之判斷之為先天的判斷,自汗德之《判斷力批評》後,殆無 反對之者。此等判斷既為先天的,故亦普遍的、必然的也。……故古雅

之判斷,後天的也,經驗的也,故亦特別的也,偶然的也。14

即謂優美及宏壯之判斷,即先驗的15,普遍的,必然的。古雅則與之相反,乃後天的,

經驗的。究其原因,實因古雅之致,不存於自然,而存於藝術,其製作,但由於人

11 同註 2,頁 1835。

12 同註 2,頁 1834-1835。

13 同註 2,頁 1833。

14 同註 2,頁 1836。

15 先驗(A priori;又譯:先天)近代西方傳統中,認為先驗指無需經驗或先於經驗獲得的知識。它通 常與後驗知識相比較。後驗意指「在經驗之後」,需要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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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經驗、學習而生。

自必然與變異言之,靜安謂:古雅之判斷,因時空而異。彼謂:

若古雅之判斷則不然,由時之不同,而人之判斷之也各異。吾人所斷為 古雅者,實由吾人今日之位置斷之。古代之遺物無不雅於近世之製作,

古代之文學雖至拙劣,自吾人讀之無不古雅者,若自古人之眼觀之,殆 不然矣。16

若古代鐘鼎、摹印、碑帖,置於今日,昔之不美者,亦能由時空之變異,使之實用 價值銳減,而審美價值反增。故謂古雅者,因時空而異,乃特別的,偶然的,非絕 對之美。

自天分與人力言之,靜安:

「美術者,天才之製作也。」此汗德(按:康德)以來,百餘年間,學 者之定論也。然天下之物,有決非真正之美術品,又決非利用品者。又 其製作之人,決非必為天才,而吾人之視之也,若與天才所製作之美術 無異者,無以名之,名之曰古雅。17

藝術中古雅之部分,不必盡俟天才,而亦得以人力致之。苟其人格誠高,

學問誠博,則雖無藝術上之天才者,其製作亦不失為古雅。而其觀藝術

也,雖不能喻其優美及宏壯之部分,猶能喻其古雅之部分。18

若夫優美及宏壯,則非天才殆不能捕攫之而表出之。今古第三流以下之

藝術家,大抵能雅而不能美且壯者,職是故也。19

靜安以為優美及宏壯之作非天才不能為之,古雅則不然,其「負於天分者十之二三,

而負於人力者十之七八。」20其製作雖無以與天才之優美、宏壯相媲美,然不失其美。

靜安以詩畫作家為例,謂:

16 同註 2,頁 1836。

17 同註 2,頁 1830-1831。

18 同註 2,頁 1836-1837。

19 同註 2,頁 1837。

20 同註 2,頁 1837。

宋之山谷,明之青邱、歷下,國朝之新城等,其去文學上之天才蓋遠,

徒以有文學上之修養故,其所作遂帶一種典雅之性質。而後之無藝術上

之天才者,亦以其典雅故,遂與第一流之文學家等類而觀之。21

國朝之王翬,彼固無藝術上之天才,但以用力甚深之故,故摹古則優而 自運則劣。22

是謂宋之山谷(黃庭堅,1045-1105),出於蘇軾之門,乃「蘇門四學士」之一。然 觀蘇詩之波瀾壯闊,才氣橫溢;黃詩則專力於形式技巧,刻意求奇。黃詩雖不及蘇 詩,但不乏雅緻。而明之青邱(高啟,1336-1374),其詩歌,取法眾體,雖未能熔 鑄,然不失清新超拔。又謂:歷下(李攀龍,1514-1570)唱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

且謂:「文自西京(指漢代),詩自天寶(指唐代)而下,俱無足觀。」(《明史.

李攀龍傳》)是以,歷下為文琢字,力在求古。清之新城(王士禎,1634-1711),

其人品、學問,譽滿當時,其詩作雖非達神韻之境,卻古澹自然,清新蘊藉。觀此 四人,誠不能與天才相類,但以其有人品、才學與修養故,其製作亦含古雅之價值。

而清之畫家王翬(王石谷,1632-1717),亦然。彼以摹擬見長,故能集傳統筆墨而 大成,其所作雖去天才尚遠,然不減其美。

故天才負於天分,創造優美、壯美;二三流藝術家則倚賴後天修習,表現古雅。

然靜安於〈文學小言〉亦云:天才者,「又須濟之以學問,帥之以德性,始能產真

正之大文學。」23藝術創作所藉者,除天才外,又需莫大之修養。先天之才賦,又加

之於後天之學習,始能生第一流之作家。

(三) 古雅在美學上之位置

至於,古雅於美學上之價值為何?靜安則自四方面言之。

1. 易自然之不美為藝術美 靜安:

茅茨土階,與夫自然中尋常瑣屑之景物,...一經藝術家之手,而遂覺有

茅茨土階,與夫自然中尋常瑣屑之景物,...一經藝術家之手,而遂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