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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樂學習成效

(一)學習成效的意涵與評量

學習是一種經由練習而使個體在行為上產生持久改變的歷程,學習成 效是評量學習者學習成果的指標,也是評估教學品質主要的項目之一,學 習成效受到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學習行為等因素影響,學生學習的目的 在於監控自我學習、反省所學知識及學會如何學習,所以學習成效是學生 最直接的學習成果呈現。影響學習成效的因素有學習者的認知型態、自我 效能、學習型態、過去相關經驗、教學方式及學習態度等多重因素(黃金 山,2002;金清文,2002),因此學習成效的評量也就相形重要,評量可供

學生理解與表現的訊息,也指出教學的品質及學生的學習效率,尤其對個 人及才能進行重要決定時,不應把測驗的分數當作唯一的指標,在對學生 智 力 發 展 及 能 力 層 次 的 評 量 中 , 應 該 具 備 各 項 才 能 的 評 估 標 準 , David Lazear(引自郭俊賢、陳淑恵譯,2000,pp. 40-41)對學習提出澄清,指 示評量的一個思考訊息:

設計適切的教學方案……作為統整各項智慧課程的指南,因為常常在 有些事物上我們雖然具有極大的優勢及技能,但我們卻不感興趣。相反的 情形也不少,我們或許也會發現對某些事物極感興趣,也非常投入,但我 們卻不具有這方面的長才或技能……。

評量的作用是讓教師對學生獨特發展有更完整的認識,而不是在某一 特定的測驗情境中以標準分數衡量學生的表現及能力,每位學生的差異及 需求不盡相同,重視學生知識連結及實際生活能力運用的評量,較能達到 客觀的學習評估。

(二)音樂學習成效之探討 1. 音樂成就的內涵

以音樂學習觀點而言,音樂成就的基礎是音樂性向,也就是音樂學習 的潛能,音樂性向是個人表現在音樂的潛能與資赋(蘇郁恵,1993)。音樂 是一種聽覺的藝術,所以對音高、節奏、節拍、速度、力度、音程、音階、

音區、音色都應該具備聽辨能力,而且對整體音樂結構,如主題、旋律、

樂段、曲式、樂章等具有掌握能力,音樂能力包含音樂性向及音樂成就,

音樂性向可幫助了解潛能發展,實施音樂成就測驗,則可明瞭音樂學習的 成效(張蕙慧,1995)。音樂成就測驗是指學生接受一段時間的音樂學習活 動後,以測驗的方式評量在學習態度、學習興趣、 理解程度、欣賞能力、

表現技巧及音樂知識等方面成就的高低(姚世澤,1988)。但成就測驗是一 種被設計作為學習成果的的評量,個人在音樂上的造詣,不只受到性向的 影響,還包括訓練過程、興趣及學習態度,所以成就測驗只能應用在學習 過程的完成之後,而無法預測其未來的學習能力(賴美鈴,1988),此外,

音樂成就測驗除驗收學習成效,也可供教學改進之參考。

音樂是獨立自主的學科,須有專業的教育歷程,音樂訓練是音樂教育 的基礎,無論是音樂專業者或是業餘愛好者,音樂訓練都是必須具備的基 本修養(邱垂堂,1993)。1994 年教育部公佈《國中音樂課程標準》,其教 材綱要架構分為樂理、歌曲、基本練習、樂器、欣賞及創作,現行課程標 準的內容就是音樂專業知識所應學習的部分(陳郁秀,2001),這六大項的 學 習 內 容 幾 乎 包 含 了 大 部 分 的 音 樂 知 識 與 技 巧 , 學 習 及 熟 悉 這 些 課 程 內 容,則是養成音樂能力基礎的教學目標。此外,楊文碩(2003)以直笛教 學提升音樂學習成效,此教學所提升的音樂能力包含為認譜能力、音感能 力、節奏能力。

音樂學習成效可從音樂成就測驗的結果得知,音樂成就測驗內容大致 是音樂常識、音樂欣賞能力、音樂認知、音樂創作能力、音感能力、音樂 比賽、音樂學習態度與興趣及演奏,而且音樂成就測驗常依年齡、年級、

程度、需求有不同之設計(張蕙慧,1995),本研究為了解主題式統整課程 對學習成效之影響,以節奏、音感、欣賞及音樂認知等內容,編寫與課程 相關的「音樂成就測驗」,作為評估學生學習成效之工具。

2. 影響音樂學習之因素

音 樂 學 習 和 音 樂 能 力 有 關 , 但 也 受 到 學 習 興 趣 的 影 響 , LeBlanc 和 Sherrill 曾發表影響音樂喜好變化的因素,包含音樂本身的學習因素、個人 背景因素、音樂刺激本身因素、環境因素及傳播的媒介物;Boyle 和 Radocy 則認為家庭環境與經驗、一般學業智力與成績、社經地位及音樂興趣等,

是除了音樂本身學習之外會影響音樂學習的因素(引自蘇郁惠,1993,p.

68)。張蕙慧(1995)認為興趣是以積極和肯定的態度,認識、掌握與參與 外界的事物或活動,對音樂教育而言,提高學生對音樂的學習興趣,無疑 是促進學習成效的一大助力。影響音樂學習包括個人、家庭、環境等眾多 因素,但音樂課程若能引起學生的興趣及動機,使學生認同音樂課,將有 助於音樂的學習。

3. 音樂學習的成效

音樂的學習對智慧的開發和才能訓練有深遠的影響,尤其對品格教育 的潛移默化更被賦予高度肯定,音樂學習表現良好,透過學習情境的遷移,

在其他學科的學習也有實質上的輔助(盧秀嫚,2002)。陳曉雰(2002)以 美感教育詮釋藝術與人文內涵,強調音樂是推動生活化、適性化及多元化 教育本質的途徑。音樂的學習內容充實而廣泛,可用單純音樂形式或結合 不同方式呈現,所以音樂不但有表現力亦有影響力,音樂表現中的流暢性、

獨特性、精進性及欣賞評鑑等,均是智慧運作心智能力的成果;學習音樂 應具備的細心、耐心與恆心,有裨益其他方面的學習(張瑞湄,1989)。許 多研究證實,學音樂的學生學科成績優於未學音樂的學生,根據美國測驗 中 心 的 報 告 ( A Profile of SAT Program Test Taker for 1998, 1999 and 2000),修音樂課程的學生, SAT 的數學成績比沒有修音樂課程的學生平

均高出 41 分,語文高出 61 分,而且學習時間和成績成正比(賴美鈴,

2003a)。藝術表現不錯的學生在其他方面的學習也有很好的表現,顯示藝 術教育對「全人」的人格養成有重要的影響,音樂教育可激發學生想像力、

創造力、表達力及鑑賞力(林公欽,2003),1997 年美國二月發行的新聞 週刊(Newsweek)以音樂及腦部發展關係為主題,引述加州大學爾灣分校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的研究報告,證實人類智慧與音樂之間 有絕對關係,音樂學習有助於腦部智能開發(歐遠帆,1996)。

除了音樂學科本身之學習成效,以音樂作為其他學科教學資源是可行 的統整課程模式,音樂教學容易成為學習活動的媒介與成果展示,學生在 學習歷程中所獲得的樂趣是受到肯定的(黃瓊慧,2003)。Calogero(2002)

即認為以音樂統整文學是相當受肯定的學習方法,同時提升語文及音樂的 認知、技能與欣賞能力。在美國中小學,音樂課程常與語文及社會統整,

且音樂作品常被置於課程設計的主軸(賴美鈴,2003a)。Ferguson(2004)

亦提出以爵士音樂為教學素材的統整課程,對提升音樂技能及探索不同音 樂文化的認知有良好的成效,使學生在音樂教室中找到更重要且更豐富的 學習經驗。

綜合上述,音樂課程是具有創意的教與學,可作為統整其他學科或領 域的教學資源。音樂為專業的學科知能,音樂的各種創作及活動有助於增 進智慧及能力的發展,透過學習音樂技能表現自我,並體驗知識的多元特 質。

第四節 國內外統整課程相關研究

統整課程在現代教育改革中,成為備受矚目的焦點,尤其在長期分科 教學背景下,統整課程是否展現獨特的優勢,讓各學科產生連結,培養學 生具備解決問題的統合能力,使統整的真正精神落實,進而達成教育目標,

受到各界高度關切。本節探討國內外實施統整課程相關經驗研究,作為本 研究結果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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