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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元案中,使館區先違例非法扣留李義元達6日之久,67繼而又堅 決提出觀審要求,因而引起部分中國公眾輿論的不滿。部分報紙還宣稱,

李義元在第一次被使館區巡捕逮捕時(4月6日),即因擅入使館區城牆而被 使館區巡捕以「藤條責打四十下」。68使館區巡捕動用私刑之說,深深影

65 〈李義元案英使要求上訴:司法部指定京兆尹受理〉,《晨報》(北京),1924年7月15 日,2版。

66 〈李義元反控康培爾:原告又變被告〉,《晨報》(北京),1924年7月18日,4版。李 義元如要反控康培爾,因中國官廳並無管轄康培爾的權力,李義元必須赴英國領事館 提出控告申請。但此點在現實並無可能,因此所謂李義元由被告轉原告、康培爾由原 告轉被告,不過只是李義元個人的「聲明」與報紙輿論的宣傳而已。並非事實。

67 李義元於1924年4月13日被拘留,但遲至19日方移交中國警察廳,總計被扣留在使館 區巡捕房達6日之久。

68 針對動用私刑說,管理使館區事務行政公署主席特別授權路透社澄清謠言,使館區第 一 次 逮捕 李義元 後 ,隨 即送交 中 國警 察署, 並 未動 用私刑 。 見 “The Assault on Mr.

Campbell: Denial of Any Punishment of Assailant by the Legation Police,” by Reuter’s Pacific Service, The North China Herald, 26 April 1924.

響到中國輿情。這股不滿之情,在部分政客的帶領下,幻化為外人蓄意 侵害中國主權,並將眾矢之的,集中在出面交涉且態度強硬的英國公使 麻克類身上。國會議員胡鄂公、王文璞、黃攻素、張善興等為李義元案,

召集各界組織「國民對英外交聯席會議」,69並於1924年4月24日於中央公 園召開幹事會議,決定由國會議員具名致電英國政府要求撤換英國駐華 公使,以促進中英邦交,並由國民聯席會議致函外交總長顧維鈞要求向 英嚴重交涉五項事宜。

(一)國會議員致英國政府電

此則國會議員致英國政府電文,相當具有時代意義,一方面體現1920 年代上半期中國民族主義逐漸甦醒的過程,二方面內中文字也開啟後來 反 英 風 潮 的 先 聲 。 電 文 中 首 先 即 嚴 詞 指 責 英 國 公 使 館 處 理 李 義 元 案 失 當,同時痛批英國對華外交施為往往利用機會,侵害中國主權:

中國士兵登覽北京城為英人所阻,因口角而互毆,乃貴國公使竟 不顧國際禮儀,擅自拘捕華兵,拘捕後又不送交中國法庭,乃監 禁英國使館內數日,私自處治。及民情激憤,始交中國警察,復 函致外交部要求觀審從重懲辦,其蔑視華人人格與國家體面,國 際上罕有前例。英國素日對華政策,往往探一、二為輿論所不注 意之人、之事,加以違反國際先例之侮辱,及輿論不起反對,乃 引為一種成例,即為英國在華多獲一特殊權利,此種侵略政策,

華人早由經驗中識破,使英人藉一不足輕重之中國兵,遂可自由 拘捕,又可出席法庭陪審,華人實人人自危。70

電文中也指出由英國殖民地率先執行排華案,以致世界各國紛紛效法,

69 胡鄂公等號召參眾兩院同仁,共商李義元案應付之法的函文,見於〈衛兵行兇案風波:

議員集議對付英人〉,《民國日報》(上海),1924年4月22日,6版。

70 〈國會議員電英政府:要求撤回駐華公使、帝國主義公使不足代表工黨精神〉,《晨 報》(北京),1924年4月25日,2版。

拒絕中國移民。如今,中國人登中國首都城牆,竟也遭英人拘捕,試問 世界之大何有中國人立足之地:

世界各國人,因傚加拿大、澳大利亞成例,禁止華人登陸,今華 人在本國首都,亦受英人拘捕,首都城池亦禁華人登覽,試問世 界何地,始許我華人立足?

因此,要改變中英關係,首先必須先除去不能代表英國執政黨——工黨 精神的「帝國主義」公使麻克類:

此等帝國主義公使,實不足代表貴國工黨素日之主義,尤不足代 表現在工黨內閣精神。敝國各界會議要求議員等致電貴國政府撤 回駐華公使,促進中英邦交,能派一工黨代表尤為切盼。國會議 員胡鄂公、王文璞、黃攻素、張善興等二百四十八人即叩。

此則電文透露著某種不尋常的外交訊息,後見之明的讀者可以輕易從中 嗅出反帝國主義侵略的口吻,以及一種帶有濃厚民族主義覺醒、民族危 機呼聲色彩的邏輯論證。其思維模式,是透過嚴厲攻訐英國政府排華、

侵華的帝國主義行徑,擴大為西方世界對華的迫害,進而建立強化自我 意識的民族自決。此電文不僅僅是給英國政府看,同時也是要給中國人 看的,透過當時各大報紙的轉載,形塑出英國侵害中國主權的惡魔形象。

尤其是文中揭示的英國排華行為,不僅在世界影響效應,連在中國人在 中國自己的首都,也遭英人的排擠與限制。這則中國人不得登中國首都 城牆遊覽的故事,其撼動中國人心的作用,無異傳聞中上海租界外灘公 園中所立的那塊牌子:「華人與狗不准入園」。71有著相似歷史軌跡與大時

71 舉方志敏遊上海外灘公園的感想為例,其原文為「朋友,我因無錢讀書,就漂流到吸 盡中國血液的唧筒─上海來了。最使我難堪的,是我在上海遊法國公園的那一次。我 去上海原是夢想找個半工半讀的事情做做。那知上海是人浮於事,找事難於登天,跑 了幾處,都毫無頭緒。正在納悶,有幾個窮朋友,邀我去法國公園散散悶。一走到公 園門口就看到一塊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寫著『華人與狗不准入園』幾個字。這幾個字 射入我的眼中時,全身突然一陣燒熱,臉上都燒紅了。這是我感受著從來沒有受過的 恥辱!在中國的上海地方讓他們造公園來,反而禁止華人入園,反而將華人與 狗 並

代脈絡的李義元登城牆一案,說穿了,不過是為了凸顯列強帝國主義的 野蠻本質,刻意透過李義元案塑造出一種列強欺華的民族悲情形象。

(二)國民聯席會議致外交總長公函

此則公函援引北京「國民對英聯席會議」5項議決,希望外交部能對 英強硬,進行嚴重交涉:

1.英使為中國兵不先交中政府辦理,竟擅行拘辱數日,此實侮辱中 國國體,英使須向我國外交部道歉。

2.凡英人住在中國名勝地以後,得任中國人遊歷。

3.英使須聲明以後對中國國民不得為無理之侮辱。

4.中國政府不得過份處罰為國受辱之兵士。

列。這樣無理的侮辱華人,豈是所謂‘文明’國的人們所應做出來的嗎?華人在這世 界上還有立足的餘地嗎?還能生存下去嗎?我想至此也無心遊園了,拔起腳就轉回自 己的寓所了。」見方志敏,《可愛的中國》(香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局,1975),

頁6。不過事實真相與傳聞畢竟有所差距。以華人與狗不准入園為例,1928年以前,

華人與狗雖然均不准進入外灘公園,公園規則也分別對於華人與狗的部分有明 文 規 定。但不容否認的,事實上確是從未存在過一塊「華人與狗不准入園」的牌子。清末 民初,不論多少憂國憂民的中國知識份子、替中國處境報不平的外國言論家,曾經對 傳聞中的這塊牌子,多麼地義憤填膺,深沈地抒發不平之鳴,都不能掩蓋一個事實:

這塊牌子從未真正存在過,只是出現在小說、書籍中的傳聞。而後世世人曾經親眼見 到的那塊牌子,其實是「1949年以後,為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作為博物館的陳列品,

被製造出來的」。民族主義的刻意宣傳與渲染,以及街頭巷議的以訛傳訛,使得可以 喚醒集體反帝意識的這塊牌子,被提昇至整個民族的共同記憶。(華人與狗不准入園) 告示牌的問題,與其說是告示牌的存在與否,或是字句的有無,倒不如說是被理解為 列強製造了國中之國,歧視中國人、支配中國的蠻橫象徵,並被流傳的。關於「華人 與狗不准入園」告示牌相關傳聞的形成,及其真實情況,可以參見石川禛浩,〈「華 人與狗不得入內」告示牌問題考〉,黃克武主編,《中央研究院第三屆國際漢學會議 論文集歷史組:思想、政權與社會力量》(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2),

頁137-156。

5.外交部須向英使交涉,對於該英人應受同等之裁制。72

由此5項議決內容,可以窺知李義元經由民族主義輿情洗禮、包裝後,即 以為國受難的民族英雄之姿,蛻變成「為國受辱之兵士」。73其實本案的 重點,固然與中國人有無權利登使館區城牆遊覽相關,但更為關鍵的是 李義元由於登使館區城牆受阻,因而尋釁報復,任意毆打外人。在民族 主義旗幟下,任何的衝突原因都被化約成簡單的帝國主義侵害與中國國 格受辱。上述5項議決,雖然講得義正辭嚴,但在思路上仍不脫民族主義 模式:模糊衝突焦點,以帝國主義與民族主義含括一切。

其實「國民對英聯席會議」在當日集會中,一共做出8項議決,除了 上述5項外,尚有3項更為情緒性的字句不見於給外交總長的公函內:一 為用國會議員及各界到會人員名義通電英國政府要求撤換英使、二為通 電全國詳述英國對於中國歷來欺侮情形使國人覺悟、三為如英國不同意 中國所請,將於中國名勝地懸掛英人與狗禁止進入的牌子。74除上述對致 電英國政府要求撤換英使外,「國民對英聯席會議」一方面企圖將李義元 案擴大至全國,動員全國輿論力量進行反英活動,二方面則仿效上海租 界法國公園的牌子,禁止英人與狗進入中國名勝地,刻意醜化、反制英 國。這兩條議決,均展現濃厚的民族主義思維與反帝國主義論述,目的 都在透過李義元案挑起對英反感。

72 〈致外交總長公函〉、〈國會議員電英政府:要求撤回駐華公使、帝國主義公使不足 代表工黨精神〉,《晨報》(北京),1924年4月25日,2版;〈英使侵犯我國法權之反

72 〈致外交總長公函〉、〈國會議員電英政府:要求撤回駐華公使、帝國主義公使不足 代表工黨精神〉,《晨報》(北京),1924年4月25日,2版;〈英使侵犯我國法權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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