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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眾捷運系統對租稅增額貢獻率之分析

為瞭解捷運建設對租稅增額之貢獻比,以下進行各項特徵變數對總價之貢獻 分析。各特徵價格變數的係數代表著其特徵價格,而各特徵變數之平均值可視為 整個不動產市場中之標準值。因此,單項特徵變數對整個不動產價格之貢獻,係 特徵單價與特徵總價絕對值之和的比。

1. 萬大線

下表16 即為萬大線建設計畫核定後三年間對周邊租稅增額之貢獻比分析結 果。分析結果顯示於不動產標準價格中,樓地板面積對價格(視為等同租稅增額) 之貢獻比為56.65%~68.28%間、所在樓層貢獻比為 3.02%~3.65%間、經濟成長率 之貢獻比則為2.63%~3.17%。而捷運建設計畫核定後一年對房價之影響為 20.84%、

核定後二年27.83%、核定後三年則為 33.70%,顯示計畫核定後對房價之影響依

都市發展漸趨提升,平均漲幅為 27.46%。因此,捷運建設計畫核定前三年對租 稅增額之平均貢獻約為30%,顯見公共建設對租稅增額具某種程度之貢獻,而非 完全可歸因於該項公共建設,是故地方政府宜透過此方法計算貢獻比例,而非全 額之100%挹注,方符外部效益內部化精神及貢獻比例原則。實證結果可作為未 來公共建設對周邊土地相關稅收貢獻的衡量依據,提供後續推動各項公共建設配 合TIF 計畫的機制設計參考。

表16 萬大線對租稅增額之貢獻比

變數 係數 標準值 特徵價格 貢獻比

屋齡平方 0.23 333.87 76.7901 5.78% 5.27% 4.84%

所在樓層 -6.657 6.88 45.800 3.45% 3.14% 2.89%

樓地板面積 25.966 33.03 857.657 64.51% 58.81% 54.03%

建物型態 -124.461 0.26 32.360 2.43% 2.22% 2.04%

經濟成長率 10.402 3.83 39.840 3.00% 2.73% 2.51%

總計 1,052.447

核定後一年 276.993 1 276.993

20.84%

總計 1,329.440

核定後二年 405.891 1 405.891

27.83%

總計 1,458.338

核定後三年 534.896 1 534.896 33.70%

總計 1,587.343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新莊線

由於新莊線核定年期較早,受限於資料取得,而僅能就通車年進行其對租稅 增額貢獻之分析,以為後續分年收益提撥與地價成長率設定之參考。分析結果顯 示屋齡平方於新莊線周邊房價之貢獻約為 3%,而樓地板面積對價格貢獻比約 63~76%間,建物型態約為 1.5%。其中,通車當年對價格貢獻為 31.62%、通車第 一年23.83%、第二年 18.64%、第三年則為 25.87%。因此,通車後捷運系統對周 邊不動產價格之貢獻平均約25%。

表17 新莊線對租稅增額之貢獻比

變數 係數 標準值 特徵價格 貢獻比

屋齡平方 0.21 455.57 95.21 3.06% 3.41% 3.64% 3.32%

樓地板面積 55.02 36.19 1,990.99 63.98% 71.27% 76.12% 69.36%

建物型態 -173.68 0.24 41.68 1.34% 1.49% 1.59% 1.45%

總計 2,127.89

通車年 1 984.11 31.62%

總計 3,112.00

通車後一年 1 665.85

23.83%

總計 2,793.74

通車後二年 1 487.64

18.64%

總計 2,615.52

通車後三年 1 742.44 25.87%

總計 2,870.33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信義線

下表 18 為信義線對周邊不動產價格(視為同租稅增額)之貢獻分析結果。結 果顯示屋齡平方對於房價之貢獻約佔所有變數的3.89%,所在樓層約 2.13%、總 樓層數8.92%、樓地板面積 51.80%、建物型態 0.95%,顯示樓地板面積對於房價 或租稅增額為最大貢獻者,而捷運系統通車之時間效果次之,為32.32%。

表18 信義線對租稅增額之貢獻比

變數 係數 標準值 特徵價格 貢獻比 屋齡平方 0.324 486.06 157.48 3.89%

所在樓層 -14.024 6.14 86.11 2.13%

總樓層數 35.563 10.15 360.96 8.92%

樓地板面積 53.755 39.01 2,096.98 51.80%

建物型態 -166.44 0.23 38.28 0.95%

通車年 1,308.35 1 1,308.35 32.32%

總計 4,048.17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上述實證結果,由於萬大線為2010 年核定,而信義線與新莊線則分別 1997 年核定與 1994 年核定,萬大線因尚未營運故無法分析營運期的貢獻比影響;

而信義線及新莊線時間則因核定年期較為久遠,於不動產交易案例之資料取得上 具有其限制與困難度,而無法分析其計畫核定當年期所造成之影響與其貢獻比。

因此,建議後續待萬大線興建完成開始營運後,可再蒐集各車站周邊相關實際交 易案例,進行較為完整的時間序列分析,以釐清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各階段對 租稅增額之貢獻程度,藉以更明確作為未來估算租稅增額之依據。但透過不同捷 運系統案例進行分析後,仍然可發現其對周邊不動產價格,亦即租稅增額之貢獻,

大致上有一定之程度與趨勢。

首先,經由萬大線實證分析之結果顯示,計畫核定後第一年至第三年對租稅 增額之貢獻分別為20.84%、27.83%及 33.70%,亦即捷運建設計畫核定前三年對 租稅增額之平均貢獻約為30%,顯見公共建設對租稅增額具某種程度之貢獻。其 次,新莊線與信義線之實證結果顯示興建期對租稅增額影響為負向,符合相關文 獻之分析結果,而通車年期以新莊線通車年之貢獻為 31.62%,而後通車第一年 至第三年之貢獻為 23.83%、18.64%及 25.87%;信義線之通車年之貢獻則為 32.32%,顯見通車該年貢獻大致為 30%,而後略為降低,此可作為分年收益提撥 比例之設定參考,如同美國 DART 案例執行經驗,將計畫年期的貢獻比調整為 鐘型分配,似較符合計畫各個階段對租稅增額之貢獻差異之情形。

總的來看,大眾捷運系統除興建階段因工程造成之負外部性影響外,不論是 核定年或營運年,其大眾捷運系統對租稅增額之影響,其初期大致約為20%~30%

之比例,明確顯示大眾捷運系統確實具有特定比例之不動產價值貢獻,但非100%

由捷運所造成,是故以外部效益內部化之理論面向而言,目前實務上將租稅增額 估計數全額挹注捷運建設財源的作法似並不恰當,恐將影響地方財政之自主性及 財源合理之使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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