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胤昌在《炤迷四鏡》〈敘〉中所說的「理」,一來自然可以解釋為「教 理」,二來當然也能解釋為與官能相對的「理性」(reason)。按高一志《聖母 行實》〈卷三.聖母啟牖愚蒙護提學者〉所載,天學名師䔍瑪所—即天主教 聖師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 c. 1225-1274)—「至十歲,文學已成,
99 同上註,2: 880。
100 見《耶檔館》,6: 143。
101 同上註,2: 870-871。
即攻格致之學,四載邁其曹耦。是後愈明物理,愈慕道德,欽崇聖母神形之 蠲潔,侔等天神;道德之實學超絕人類,優入聖域焉」。102高一志這段敘述 雖然簡要,卻點出了一段「理性」介入信仰的過程:攻格致→明物理→慕道 德→崇聖母(天主)→入聖域。而這個過程,正是前節所引孟儒望「一鏡」
中欲藉以破迷的說理方式:先藉「格物家」最公之義,用科學上分類學的方 法,先將世間萬物區別為有形與無形等類。再由這樣的分類,藉「類比」的 方式,推論出天地間必有一至高無上之天主,否則無法分定品列。最後再推 及道德與宗教的層面:「今按《聖經》,天主造成天地以覆載我,日月以炤燿 我,五穀六畜飛潛動植以娛養我,而人類賦靈以趨善避惡,於天懸樂國以酬 善,地心立苦獄以報惡。 」 103阿奎那深受亞里士多德影響,其神學系統中特 別強調理性的重要,更實際體現在其論證的邏輯當中。而回顧前節所引羅明 堅《天主聖教實錄》首章、利瑪竇《天主實義》〈上卷〉首篇與孟儒望《炤 迷四鏡》之第一鏡的類比方法,不難看出阿奎那「五路論證」(
Quinque viae)
的影子。
在《神學大全》(
Summa theologiae, c. 1265-1274)第一集第二題第三
節裡,阿奎那討論的問題是「天主是否存在」,而此題有五路可解。首路乃 由「動」(motus/motion)的方面探討,類比論證的大意約略如下:世間萬
物但凡「動」者,勢必為他物所推動。某物被推動,乃處於潛能狀態(in potential/potentiality),推動某物,則基於現實狀態(in actum/actuality)。某
物由潛能中被引至現實中,則必借助實際上已存在於現實之物不可,如火可 以使潛能中可能生熱的木材,使之燃燒而成為實際上可以發熱的東西。是以 同一個東西,以同一方式,不可能同時是推動者又是被推動者,易言之,不 可能自己推動自己。凡動者必為另一物所推動,若推動者也處於「動」的狀 態,則其必又被另一物所推動。但這樣的動與被動不能無限推延,因為如此 一來,便沒有第一個推動者。這一切的「動」,必須有第一個推動者,一個不102 見《三編》,3: 1488;「優入聖域」一句,語出唐.韓愈(768-824)〈進學解〉,見馬其昶 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中國古典文學叢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6),頁 44-49。另參李奭學,《譯述:明末耶穌會翻譯文學論》,頁 195-196、註 96。
103 見《徐家匯》,2: 882。
會被其他東西推動的推動者—這就是天主。104在這樣的推理論證方法下繼 續延伸,第四路乃取自「在萬物中所發現的等級次序」(
gradibus/gradation),
發現萬物中必有一物,是所有存在物之存在與善的原因;第五路則根據「萬 物的治理」(
gubernatione/governance),推論出自然萬物的行為絕非偶然,必
有一具備智力(ratio et voluntas/reason and will)之人居中安排治理,如箭必
為射箭人所引導而趨向鵠的。由此對照前及「一鏡」的說理方法,阿奎那這 一套由「理智」為基礎的論證,正是孟儒望「鏡」之所謂:蓋「靈魂」既名 為“anima rationalis”,其與生覺二魂最大的區別,自然在於「理性」,即《炤
迷四鏡》中所謂「靈性」。而唯有從理性的論證方法,使讀者辨明天學要義 後,才能使讀者或信眾之靈魂,獲得如止水之清澈,如明鏡之澄湛,最後如 德敖斐羅之喻所言,得以見識天主。孟儒望在「一鏡」中用「格物家最公之義」分辨的生、覺、靈三魂以及 各種物類,除了用作楔子以破「宇宙無主之迷」,引導出「人類賦靈以趨善避 惡」與天主「於天懸樂國以酬善,地心立苦獄以報惡」的教理外,105也幾乎 成為「二鏡」辨理的根蒂。「二鏡」的主要目的乃從靈魂的角度解析人與禽 獸之不同,並由此與「三鏡」結合,欲破其所謂「輪迴六道」之妖誣。前文 曾經引述戴密微解讀的《雅各伯書》中「聖言與鏡」之喻,而在「二鏡」之 始,我們也可看到這樣的影子:
欲知靈魂之貴,觀厥肖似天主則知矣……天主乃合宙之主,靈性乃匝身之
104 「五路論證」英譯,取自The Summa theologica of St. Thomas Aquinas, trans. Fathers of the English Dominican Province, 5 vols. (Westminster, MD: Christian Classics, 1981), Pt. 1, Q. 2, Art. 3. 「動」或譯為「變」(change),如在 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ae: Questions on God, ed. Brian Davies and Brian Leftow, Cambridge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24. 該題論證之拉丁原文見 http://www.
thelatinlibrary.com/aquinas/q1.2.shtml,檢索日期:2014.10.5。中譯參見多瑪斯.阿奎那原 著,高旭東、陳家華等譯,《聖多瑪斯.阿奎那神學大全》,共19 冊(臺南:碧岳學社;
高雄:中華道明會,2008),1: 27-31。關於「五路論證」的詳細討論,參見 Timothy Pawl, “The Five Ways," in Brian Davies and Eleonore Stump, eds., The Oxford Handbook of Aquina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 115-131; John Wippel, “The Five Ways," in Brian Davies, ed., Aquinas’s Summa Theologiae: Critical Essays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6), pp. 45-110.
105 見《徐家匯》,2: 882。
主。天主宰大天地,靈性宰小天地。天主活萬物,靈性活諸司。天地動靜 出天主,人類動靜繇靈性。天主惟一而函三位:聖父、聖子、聖神;靈性 獨一而包三能:明悟、記含、愛欲。可知靈魂者,天主像也。106
此處孟儒望由靈性為出發點的破迷之論,雖然並無特別點出「鏡」的形象,
但孟氏在靈性與天主間所設類比,其實正是一面隱含的「鏡」,如《雅各伯 書》裡「就像一個人,對著鏡子照自己生來的面貌」,鏡中所映,實乃天主之 像。而自「二鏡」開始,孟儒望說理的依據也不再僅只於「格物家」引以為 貴的「靈性學」,107還加入了就地取材的例證。孟氏在連結「二鏡」(人與禽 獸之魂有異)與「三鏡」(天主至公,以永禍刑惡,以永福賞善)之際,引逸 史二則,欲證釋家輪迴之說為妄:
今據逸史僉載,有妄以證妄者:如吳江沈氏業屠酤,一日有桎梏者五人寓 其家,留金帛而去。踰年,豕圈中忽人語曰:「我即前寄金帛者,幸速殺 我,我必酧(酬)大恩。 」沈氏如其言,夢前桎梏者謝曰:「願為汝子。 」 後生子名伯起,登仕籍,子孫繁盛不絕,盖以殺豕酬金帛之恩,以托生酬 殺己之恩也。且更有妄以證妄者:如徽州汪氏菴僧惠洪,死後為菌,香 甘勝肉。菌忽自言曰:「我生前虛受供施,冥司罸(罰)為菌蕈,以酧汪 氏。 」如是則草木亦受輪迴,釋家何不并禁蔬菜乎?108
李九功師承駐鐸福建的艾儒略,是故《勵脩一鑑》裡抄錄自《德楷》、《主恩 顯錫》與《閩中欽崇範》的證道故事,有三十則時人事蹟清楚載明時間地 點。孟儒望所援明末逸史中,吳江縣近蘇州府,徽州府近今浙江省界,孟氏 振鐸江西、浙江二省,與這兩處都有地緣關係。其中吳江屠戶沈氏之事,乃 擷取自明末的筆記小說《廣客談》;109徽州汪氏菴僧惠洪之事,則見載於唐朝
106 同上註,2: 882。
107 同上註,2: 883。
108 同上註,2: 893-894。
109 見明.撰人不詳,《廣客談》,收錄於《桑榆漫志(及其他三種)》(《叢書集成初編》第 2957 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此版本原為明.李栻(嘉靖乙丑進士)所輯《歷代 小史》〈卷之七十六〉,原故事如下:「吳江州人都居民沈氏,日為屠酤之業。元統年間,
有獄卒押桎梏者五人至其家買酒,謂沈氏曰:『我五人去揚州,造城必死。吾有金銀若 干兩,寄於汝,回日共分之。 』逾年,畜豕數十口。一日豕於圈中語曰:『請沈公與我輩 相見。 』凡兩次。因謂沈氏曰:『我是前寄金銀者。女當速殺我,賣勿論價,必再生人世 也。 』沈氏如其言。一夕,夢前桎梏一人來曰:『我當與汝為子。 』後生一子,名伯起。
詩人吳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