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結婚者認為自己生活還算快樂以上的比例最低。此結果和 Haring-Hidore 等
(1985)和 Mastekaasa(1993)結果部分相符,離婚、分居和守寡的人處在最不快樂
活壓力較小;失業者面臨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壓力,在以工作為生活重心的現代 社會還要承受社會對其投以的眼光和評論,成為四種就業狀態者中最不快樂感的 人。全職者和兼職者能擁有自身可支配的經濟資源,並能從工作中獲得成就感,
其快樂感亦比失業者高。
二、順序性邏輯迴歸
本研究使用順序性邏輯迴歸,針對人口背景和快樂感間的關係進行分析。模 型 1(表 4-3)的結果指出,台灣 18-65 歲的男性和女性快樂感差異並不顯著,
但婚姻狀況和就業狀態皆能顯著地預測快樂感之差異。婚姻狀況中,曾經結婚者 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為單身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 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的 0.587 倍;已婚者和單身者相比雖未達顯著,但其認為整體 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為單身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 之成敗比的 1.005 倍。在台灣婚姻狀況對於快樂感的影響與國外研究以曾經結婚 者的結果一致,但在已婚者擁有較多資源和優勢能夠面對日常生活之壓力,快樂 感相對而言也比其他婚姻狀況者高的部分卻無顯著的證據支持,這是否表示婚姻 在人們投入正規教育時間變長、結婚年齡向後延伸,女性的教育程度和經濟能力 提高下,婚姻對快樂感的影響還具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呢?
就業狀態中,失業者和其他就業狀態者相比快樂感都較低,失業者認為整體 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為無工作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 樂之成敗比的 0.641 倍;兼職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為無 工作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的 0.649 倍;全職者認為整體 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樂之成敗比為無工作者認為整體而言自己的生活還算快 樂之成敗比的 0.728 倍。本研究結果顯示台灣之情況與 Grzywacz 和 Dooley( 2003)、
McKee-Ryan 等(2005) 與 Dooley 等人(1994) 相符,就業狀態不同者間快樂感的 差異是顯著存在的,由此可見工作對現代人而言是生活不可或缺。
表 4-3 快樂感之順序性邏輯迴歸 (N=1,810)
的重心,失業者與就業者相比,不僅無法透過工作獲得認同和成就感,經歷較多 痛苦負面的經驗和社會壓力也導致了相對較低的快樂感。
三、人口背景、休閒參與和快樂感
本研究最後將人口背景、休閒參與和快樂感模型 1(自變項預測依變項)、 模型 2(中介變項預測依變項)和模型 3(自變項、中介變項預測依變項)進行 比較(表 4-2)。Baron 與 Kenny(1986)提出要確立中介變項的效果不僅僅只關注變 項的顯著與否,也要觀察在中介變項加入後自變項對於依變項的影響係數是否增 加或減少。透過比較模型 2 和模型 3,作為中介變項的休閒參與在加入人口背景 後依舊對快樂感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因此中介變項能顯著預測依變項的條件成立。
再比較模型 1 和模型 3,發現即使參與休閒,曾經結婚和家戶月收入對快樂感的 影響依舊顯著,因此休閒參與作為此兩項人口背景和快樂感的中介變項並不成立。
但就業狀態對快樂感的影響在加入休閒參與後便無法產生顯著之效果,因此在就 業狀態和快樂感間休閒參與的中介效果確立,由比較休閒參與變項的係數得知,
三種休閒參與模式和低度參與休閒者相比快樂感皆較高,高度參與休閒、以社會 性休閒為主和非社會性休閒為主者認為自己生活過的快樂的成敗比分別是低度 參與休閒者之 2.469 倍、1.947 倍和 1.417 倍。特別是以社會性休閒為主與以非社 會休閒為主相比認為自己生活過得快樂的機率也較高,證實了休閒參與作為人口 背景和快樂感之間的中介變項,參與程度的高低雖然是影響快樂感的主要要素之 一,但參與何種類型之休閒亦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