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變項說明與操作…

本研究主要欲了解台灣 18-65 歲人口參與休閒活動的機會與類型,以及休閒作 為人口背景與快樂感的中介變項其影響為何。先說明快樂感測量方式,其次描述 作為中介變項的休閒參與,最後解釋人口背景和控制變項。

一、快樂感

在許多快樂感的研究中,有使用單一項目來測量個人整體生活快樂感;亦有 學者認為用單一項目測量快樂感過於簡化,應使用多項目的量表對快樂感做各面 向的完整調查。此兩種作法各有利弊,單一項目測量的優點有兩個:首先是操作 方式簡便,特別常用於大型調查;其次為了解受訪者整體生活感受,避免多樣量 表中遺漏或增添不適用於某些文化背景的快樂感面向。因此單一項目測量快樂感 的方式依舊被許多研究者使用,特別適用於跨國比較(Diener 1984)。本研究利用「整 體而言,您覺得您的生活快樂還是不快樂?」題目測量個人快樂感,選項為 Likert 四點量表,共「1=非常快樂」、「2=還算快樂」、「3=不太快樂」、「4=一點都不快樂」

四項。經反向計分後,得分越高代表受訪者目前的生活有較高的快樂感。

本文研究個體之間快樂感的差異,在 1,810 個樣本中,有 1.93%的人覺得自己 的生活一點都不快樂;8.18%的人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太快樂;72.43%的覺得還算快

表 3-1 快樂感分佈 整體而言,您覺得您的生

活快樂還是不快樂? 次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一點都不快樂 35 1.93 2.23

不太快樂 148 8.18 10.11

還算快樂 1311 72.43 82.54

非常快樂 316 17.46 100.0

Total 1810 100.0

樂;17.46%的人認為自己非常快樂。由表 3-1 得知大部分的國人都視自己整體的生

總解釋變異量(%)=61.082;KMO 值=.703;Barlett 球形檢定 p=.000

2,「一週好幾次」編碼為 3,「每天」編碼為 4。其次,本研究期望能了解人口背 景不同的台灣民眾休閒參與程度的差異,並進一步了解休閒參與對快樂感的調節 效果,因此將大部份的人都從事和大部份的人都不從事的活動去除(skewness 值大 於 2),共刪除六題(看電視、DVD、錄影帶;到電影院看電影;參加藝文活動;

玩牌或下棋;到現場看體育比賽;做手工藝),再利用剩餘七題(逛街購物;看書;

跟親戚聚會家族聚會;跟朋友聚會;聽音樂;從事體能活動;使用電腦或上網)

進行休閒參與類型因素分析,採用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le components analysis)和正 交轉軸法(orthogonal rotations)中最大變異法(varimax)進行轉軸,所得結果如表 3-2 所示。

依因素負荷量萃取出三個因素,本研究將看書、聽音樂和使用電腦或上網,

依其活動進行時不需要與他人一同,可以隨自己的時間空間彈性進行之性質,將 此三種活動命名為「個人性」休閒活動;逛街購物、跟親戚聚會家族聚會、跟朋 友聚會多為和他人一起參與,參與的過程中會產生許多人際間的互動,因此將之 命名視為「社會性」休閒活動;最後將從事體能運動命名為「體能性」休閒活動。

由於個人性活動是由三種活動組成,因此每位受訪者之個人性活動會有三個分數,

此三個分數相加後再除以三後便為每人個人性休閒活動參與頻率;社會性活動亦 是由三個活動組成同樣也會有三個分數,由此三個分數相加後再除以三便為每人 社會性活動之參與;體能性活動僅由一項活動組成,以此活動做為每人體能性活 動之參與。

為瞭解不同休閒參與模式的個人間快樂感之差異,筆者將本研究七項休閒活 動參與頻率區分為三類活動後,再針對每個人參與這三類活動的程度進行高低程 度參與之分類。每項休閒活動參與頻率之分布及其平均數如表 3-3。依據表 3-3 結 果,為了能夠分辨出相對休閒參與程度高低對於快樂感的中介效果,筆者在檢視 三種活動參與頻率後,發現社會和體能活動皆有集中於某特定參與頻率之現象。

因此本研究將休閒活動參與的高低程度以中位數區分,個人休閒參與頻率大於等

表 3-3 休閒活動參與頻率

中位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個人休閒參與頻率 2.67 2.49 0.92

社會休閒活動頻率 1.67 1.61 0.51

體能休閒活動頻率 2.00 2.31 1.11

於 2.67 者視為高度參與(簡稱高個人),小於 2.67 者視為低度參與(簡稱低個人);

社會休閒活動參與大於等於 1.67 者視為高度參與(簡稱高社會),小於 1.67 者視 為低度參與(簡稱低社會);體能休閒活動參與大於等於 2 者視為高度參與(簡稱 高體能),小於等於 2 者視為低度參與(簡稱低體能)。依照此種分類方式,這三 類不同的休閒活動就會有 2*2*2=8 種休閒參與模式,不同休閒參與模式與快樂感 的關係呈現於表 3-4。

由於本研究所使用資料之依變項快樂感不符合常態分佈特性,因此將採用 K-W 檢定法比較組間之差異。經由 K-W 檢定,不同休閒參與模式的個人其快樂感 也不相同,與先前學者研究結果一致,三種休閒活動皆低度參與者最不快樂。接 著透過觀察此八種參與模式,發現組別 1 皆高度參與三類休閒活動,其快樂感最 高的結果無庸置疑,但再觀看組別 2、組別 5 和組別 6 的參與者,雖然在三種休閒 活動上的參與程度不盡相同,但其共通點為皆高度參與社會性休閒活動。組別 6 的休閒參與者即使僅高度參與社會休閒活動,但其快樂感依舊高於高度參與個人 和體能性活動的組別 3,顯示休閒參與的關鍵並非參與活動誠度的高低,而是與參 與活動之種類有關。此結果也呼應了傅仰止(2009)「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觀點,

參與社會性休閒,人們休閒滿意度較高相對而言也比較快樂。

透過以上觀察的結果,筆者將組別 1 命名為「高度參與休閒」;組別 2、組別 5 和組別 6 合併為一組,命名為「社會性休閒為主」;組別 3、組別 4、組別 7 合併 為一組,命名為「非社會性休閒為主」;組別 8 命名為「低度參與休閒」。透過四 種不同休閒活動模式,不僅可以了解活動參與頻率高低對快樂感的影響,亦能檢 視以不同種類休閒為主所導致之快樂感差異。合併組別與快樂感之關係如表 3-5。

表 3-4 休閒參與模式與快樂感

休閒參與模式 非常不快樂 不大快樂 還算快樂 非常快樂 Chi-square

組別 1 (高個人、高社會、高體能) 0.53% 4.79% 70.21% 24.47% 28.99***

組別 2 (高個人、高社會、低體能) 0.81% 4.88% 73.17% 21.14%

組別 3 (高個人、低社會、高體能) 0.47% 8.92% 73.71% 16.90%

組別 4 (高個人、低社會、低體能) 1.33% 7.08% 78.76% 12.83%

組別 5 (低個人、高社會、高體能) 0.95% 3.81% 76.19% 19.05%

組別 6 (低個人、高社會、低體能) 1.65% 4.96% 73.55% 19.83%

組別 7 (低個人、低社會、高體能) 2.49% 8.72% 69.78% 19.00%

組別 8 (低個人、低社會、低體能) 3.51% 11.70% 70.37% 14.42%

*** p < 0.001

表 3-5 合併組別與快樂感之關係

人數 非常不快樂 不大快樂 還算快樂 非常快樂 Chi-square

高度參與休閒 188 0.53% 4.79% 70.21% 24.47% 28.133***

社會性休閒為主 349 0.81% 4.58% 74.21% 20.06%

非社會性休閒為主 760 0.47% 8.29% 73.55% 16.58%

低度參與休閒 513 1.33% 11.70% 70.37% 14.42%

*** p < 0.001

從表 3-5 可出快樂感由高至低依序為「高度參與休閒」、「社會性休閒為主」、

「非社會性休閒為主」和「低度參與休閒」,其中以「低度參與休閒」作為參考 組。本研究將每個人的休閒參與程度歸到四組中的其中一組,作為人口背景和快 樂感的中介變項。

三、自變項與控制變項

本文的自變項包含受訪者之性別、婚姻狀況、家戶月收入、就業狀態;控制 變項為年齡和教育程度。本文關注 18-65 歲民眾的休閒參與是如何受到工作和家 庭此兩種社會結構影響,刪除樣本後共剩 1,810 筆資料。接下來說明每個變項的 操作,表 3-4 為簡單描述性分析結果。自變項和控制變項之操作和分布如下:

1、性別比例男女性約各佔一半,以男性為參考組。

2、婚姻狀況分為已婚、離婚/分居、配偶去世和單身;由於離婚/分居和配偶去世 人數過少,各有 94 筆和 55 筆,因此將其合併為曾經結過婚。所佔之比例為:

已婚 62.10%、單身 29.67%和曾經結婚 8.23%。以單身為參考組。

3、由於本研究包含的樣本年齡為 18-65 歲,其中有許多為家庭主婦或學生,並 無個人收入,因此在本研究以家庭月收入做為每筆資料收入來源的代表。在 原始資料中,包含各種收入來源,全家人的所有每個月稅前收入編碼為 1 至 26,

其中編碼 1 為無收入以零元示之、編碼 2 為 1 萬元以下以 5000 元示之,編碼 3 為 1 至 2 萬元以 1,5000 元示之,以此類推至編碼 21。而編碼 22 為 20 至 30 萬元以 25 萬元示之,編碼 23 為 30 至 40 萬元以 35 萬元示之,編碼 24 為 40 至 50 萬元以 45 萬元示之,編碼 25 為 50 至 100 萬元以 75 萬元示之,編碼 26 為 100 萬元以上以 100 萬元示之。其中有 96 筆不知道和拒答值,以其餘 1,714 筆之平均數 8.5 萬元代入。家戶月收入平均值約為 8.59 萬元。

4、就業狀態的分類,本文將問卷中「有全職工作」和「幫忙家裡的事業」歸為 全職工作者;「有兼職工作」歸為兼職工作者;「不固定(打零工),目前暫

時沒有」和「目前沒有工作」列為失業;「學生/進修在學且沒有工作」、「已

科大」、「大學」及「碩博士」歸為大專及以上,其分布各為國中以下 30.06%、

高中職 30.94%和大專及以上 39.01%,其中以大專及以上為參考組。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