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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社會支持團體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社會支持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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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社會支持團體(social support group)的內涵 Konpka(1972)描述團體工作是「社會工作方法之一,透過有目的的團體經 驗,提高個人的社會生活功能,並協助每個人能更有效地處理個人、團體與社區 問題」,而支持性團體便是建立在團體工作研究基礎上所發展的概念,探討人與 人聯繫之心理意義,解析人面對生命流轉的變化、成員自我賦能(self

empowerment)、相互陪伴(being with)以及團體凝聚力(group cohesion)的關 連(藍佩榕、簡楚珍,2011)。

支持性團體,簡單的定義是以成員共同的生命經驗為基礎,協助成員共同瞭 解所處的情境,尋求解決方案,彼此支持和彼此學習的過程。它以人際互動之整 體觀點研究人們在實際日常生活的行為與經驗;將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和互動視為 整體;強調彼此之間的支持和鼓勵,並勇敢地去面對生命挑戰力量,這不僅讓個 體情感上不再孤單,進而產生歸屬感和安全感(梅陳玉嬋等,2006)。本研究即 立基於人與人之間互動的觀點,引用社會支持團體的概念與意涵,探討如何讓社 會支持團體成員從團體經驗中產生新依靠。

一、社會支持團體介入的意涵

團體工作的奠定是循序漸進的,從慈善性質的睦鄰會社2開始,漸而演變到 由以休閒、教育、社會行動以及個人成長為目標的團體活動。隨著社會工作方法、

專業化3等的趨勢與發展,轉化過去以休閒與活動的社區式團體活動,逐漸建構 出社會團體工作服務方式。現存社工團體實務工作上,尤其是運用臨床的機構當 中,雖團體工作只是為社會服務模式之一,但其團體成員互動過程、社會心理層

2面對社會的不穩定,慈善組織即在宗教情操和人本主義的刺激下,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例如

社會救濟院、教會活動便透過團體的方式,教育民眾和滿足生活所需。

3 1935 年「全美社會工作會議」,討論社會團體工作範疇,強調團體工作的專業性。到了 1946

年,「社會工作團體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Group Workers, 簡稱 AAGW)」成立,奠定團 體工作為社會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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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服務提供,皆已跳脫過去慈善、休閒、行為教育的形式,而與個案工作、社 區工作相當,有促進個人生活意義,增進個人社會功能,並在協助個過程中達到 支持與互動性。

再者,團體工作的基礎,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需求與相互依賴上,並能減 少或排除影響社會互動的障礙,以及實現社會所期待的目標方式之一(何金蘭、

詹宜璋等譯,2009)。以及,團體成員與團體環境之間細微與豐富的互動,更能 創造出獨特文化和社會縮影(Yalom, 2005)。Trecker(1972)就指出,透過個人 在各種社區機構團體中,團體工作的協助,引導成員在團體活動中互動,促進成 員彼此建立關係,並以個人能力與需求為基礎,獲致成長的經驗,達成個人、團 體和社區的發展目標(引自林萬億,2002)。亦可謂,相較於個案工作,團體更 能協助成員瞭解她/他們不是唯一擁有問題的人,並藉由團體讓成員有機會去聆 聽其他成員對類似問題的考量(Yalom, 1995,引自Toseland & Rivas, 2005)。大 致上來說,社會參與所帶來的社會接觸,有助於老年人維持或建立社會關係,進 而達到提升心理福祉的終極目標(Hooyman & Kiyak, 2007)。

(一)團體類型

Hartford(1964)指出團體工作(Group Work):「至少兩個人以上,為了共 同目的或相近的旨趣所組成,經過一次或多次的會面,成員之間彼此得以認識、

產生情感與社會交流,為了實現目的而出現一系列規範,發展集體目標,形成凝 聚力(Erford, 2011)。亦即:團體工作提供人們機會,從中得到獨特的成長、學 習、治療等經驗,協助人們改變生活品質與發揮最大潛能的方法與過程,團體工 作者運用團體組織的功能與知識,影響個人的行為表現和適應(Papell & Rothman, 1980)。概括而言,團體工作功能可從個人、團體、及社會三個層面來看:促進 社會功能、資源提供滿足需求、協助成員潛能與優勢(strength)發展。運用團體 來增強個人的社會功能;團體的活動內容設計、環境營造和引導物使用,促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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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互動與改變的動力;進而,改善個人的適應問題,以及豐富個人生活。即:團 體過程中個人仍是關注的焦點,而團體是個人成長與改變的媒介。依據實際且執 行過的團體來看,針對行為偏差的成員,團體可以達到矯治的功能;對於失功能,

且有潛在危機的成員,團體可用來預防問題的發生;再者,團體更可達到教育與 社會參與的功效。

由此顯示出,人們可從某一人為團體情境或團體組織,衍生出真實情感、認 知與行為展現。團體工作的功能,除了促進個人的功能之外,發生在團體執行過 程中的人際關係有時可能更為重要,由人際關係所產生的社會連結是人們形成支 持網絡的重要環節(Erford, 2011)。然而,老人團體的類型相當多元廣泛,從生 活化、社會化到專業性治療團體均有,團體的取向可分為任務取向到增進個人成 長取向。其區分的重點在於要完成哪些團體目標以及選擇欲採取的團體運作方式。

關於團體的分類方式,不同學者有著不同的區隔,尚無一致性定義。綜合過去學 者對老人團體的分類,大致上可將其歸納為幾個類型(詳細內容整理如表 2-1)

(關銳煊,1996;莊秀美,2004;Toseland & Rivas, 2005;游麗裡、張美淑,2010;

Erford, 2011):

1. 支持性團體(support groups):透過團體輔導老人對年老過程中生、心 理的現象及變化,並對周遭環境有明確的瞭解。營造和諧與接納的團體 氛圍,讓成員暢所欲言,表達心中感受,透過團體互動,幫助減輕內心 壓力及憂慮。

2. 治療性團體(therapeutic groups):激發老人的潛能,促使其積極參與活 動,消除消極心態與作為,確保身心健全適應環境。團體必須依循領導 者計畫進行,過程中著重成員的發言和頻率。

3. 社交康樂教育性團體:集結有共同興趣的成員,並藉由經驗分享達到互 動;或者是,培養成員共同興趣,重建其工作處理能力。運用團體流程 作為成員參與活動和學習的媒介,發展老人學習、技巧發展、活動之共

資料來源:整理自關銳煊,1996;莊秀美,2004;Toseland & Rivas, 2005;Erford, 2011。

從上述團體類型來看,領導者在組織團體時,有三方面因素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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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是(1)團體的個別成員:考量到每一個成員的個體經驗、期待與加入團體 的目標;(2)團體本身:領導者需思考整個團體的目標、團體成員人數,和促 進成員產生互動的動態因子;以及(3)團體環境因素:領導者更需瞭解可能影 響團體功能發揮之外部環境,例如是組織、社區和社會等因素(Toseland & Rivas, 2005)。根據上述的團體形成的基礎考量面向來看,瞭解到在設計團體時,應同 時檢視成員們所歷經的生命歷程、個體狀況(年齡、性別、失能情況等)。藉此,

工作者才能夠進一步仔細評估團體成員們的需求,並選定出團體的類型與目標。

亦即,這些評估工作都是引導團體各階段活動的進行(引自游麗裡、張美淑,2010)。

另一方面,由於高齡者的生理老化、心理和社會支持層面的改變,都有可能讓高 齡者感到失落及無助感,使其無法有效的自我調適,造成身心理上的不確定感,

而有退縮或拒絕參與社會的情況出現。因此,在採用團體工作時,為使團體運作 達到團體目標,團體計畫的選擇即佔有重要的地位(游麗裡、張美淑,2010;莫 藜蔾譯,2008)。

小結

團體可以使人們在成長的不同階段中,得到不同他人的支持,尤其是在個人 徬徨無助碰到困難時,團體往往就扮演著積極性的角色,充分發揮助人的功能,

故 Johnson & Johnson(1991)直接指出團體讓成員們能夠「彼此互動、依靠與影 響,更能從團體當中得到他人的認同」。實證上,大多數的研究也都同意團體活 動的參與是人際關係網絡的關鍵,團體參與經驗越多,人們的人際關係越易建立。

由此可知,團體可運用來增強個人的社會功能;團體的活動內容設計、環境營造 和引導物使用,促進成員互動與改變的動力;進而,改善個人的適應問題,以及 豐富個人生活。換句話說,團體過程中個人仍是關注的焦點,而團體是個人成長 與改變的媒介。

團體活動偏向以團體目標定義類型,同時也包含參與對象特質和個體心理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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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的面向而進行。誠如,上述四種老人團體的類型各有可取之處,特別是「支持 性團體(support group)」的最大特色,即由領導者扮演催化者(facilitator)角色,

藉著催化的功能幫助團體成員能透過彼此分享共同經驗(common experience)和 感受來應付和解決那些會造成生活壓力的事件,如:失去愛人的痛苦、罹患絕症 病人的無奈、受天災打擊的無助與恐懼等等。若因團體工作者和團體成員間的確 認及肯定生命中的特殊經驗,促其去面對與克服孤寂、落寞、絕望、疏離感等負 向感覺,而能擁用不同的心去迎向未來,將是支持性團體最大的目標(Toseland &

Rivas, 2005)。

故本研究將選用支持性團體方式,來檢視經歷過喪偶經驗的老年婦女的互動,

重點在於團體參與個體轉變過程,除了探討團體領導者的催化對於喪偶婦女參與 團體的影響,且由於個體經驗(個體喪偶後的生活影響)具有差異性,故也應將 其所經歷的經驗納入分析,將採用開放性題項加以探究。換言之,老年婦女的喪 偶後的生活情形並非一成不變,甚至會因為參與團體程度而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重點在於團體參與個體轉變過程,除了探討團體領導者的催化對於喪偶婦女參與 團體的影響,且由於個體經驗(個體喪偶後的生活影響)具有差異性,故也應將 其所經歷的經驗納入分析,將採用開放性題項加以探究。換言之,老年婦女的喪 偶後的生活情形並非一成不變,甚至會因為參與團體程度而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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