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人際電子監視

2.4.1 監視理論

關 於 監視 理 論 重 要 概 念 的 發展 歷 程, 首先 是 1949 年喬 治 .歐 威爾 (George Orwell) (邱素惠,民 68 )在《一 九八四 》一書中,描寫一個 擁有 至高權威 的黨,在 每個家庭的每個房間(包括廁所)裝設永遠無法關閉的電視幕,無時無刻地監視 著人民的一舉一動。

而監視最有名的負面概念是 Foucault 在 1975 年提出的圓形監獄的監視理論,

這起源於十八世紀 Jeremy Bentham 圓形監獄的建築設計:一個位於中央的監視塔,

環繞著囚犯各自隔離的小間,獄卒在圓形監獄的中心位置可以全面監視囚犯,但 囚 犯 卻 無 從 得 知 他 們 何 時 和 多 常 被 監 看 。 圓 型 監 獄 所 強 調 的 意 義 是 自 我 監 視

(self-surveillance),受監視者知道在中心的監視塔有人在監看,個人會隨時留 意自己的行為,因為不知道何時會被何人監看,而逐漸將受監視內化,形成約束 自己的力量 (劉北成、楊遠嬰,民 81)。

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 1937-2002)的中性監視學派,對監視的定義是基於 管理的目的,有系統地收集人類或非人類數據資料。而吉登斯 (Giddens)在 1985 年提出的中性監視概念,認為監視是基於管理的目的,收集和整合資訊。他認為 現代的社會是資訊的社會,各種形式的組織都需要監視才能運作,監視即組織。

而中性監控概念的基本假設是:監視具有正面意義、監視具有授權與限制兩面、

監視對所有社會都是重要的、監視是組織必需的、任何有系統的收集資訊就是監 視 (as cited in Fuchs, 2011)。

Zuboff 於 1988 年提出訊息圓形監獄,認為使用電子系統,已經讓訊息的蒐集從時 間和空間的限制中解脫出來,而且認為訊息圓形監獄不同於圓形監獄,因為個人既是觀 察者,也是被觀察者 (as cited in D'Urso, 2006)。

Mark Poster 年在 1990 年及 1996 年更進一步提出超級圓形監獄 (superpanopticon)理 論,認為在現今資訊科技廣泛運用及快速進展之下,所有的訊息都數位化,整個社會是 一個巨大的資料庫,因而形成一個在電子監控之下,超越時間、空間限制,更強大的監 視機制,稱之為超級圓形監獄 (superpanopticon)(as cited in Albrechtslund, 2008)。

29

Albrechtslund (2008)認為線上社交網站是自願參與且其共享的功能不應被低估。個 人訊息的分享,透過檔案活動、信仰、居住地、地位、喜好…等,這都代表某種程度的 Foucault 在 1975 年提出的的圓型監獄理論:只能被監看且不知何時被監看。臉書創建了 一個看待別人和表現自己的方式,把觀看和被觀看,設計成一種樂趣、一種悠閒活動,

進而改變了人們對隱私和監視的想法。隱私已經變成是控制多少人知道什麼,而不是不 讓任何人知道。所以,雖然臉書的隱私問題一直被放在枱面上,但似乎並不影響它 受 歡迎的程度 (Dunn, 2008-2009)。因為如果某一用戶對於顯示的訊息量感到不舒服,那麼 可以修改隱私設定,或者乾脆撤消自己帳號。

Fuchs (2011)則偏向將監視定義為一個負面的概念:監視是收集個人或團體的資料,

以便行為的控制和管教,以暴力為目標的威脅行為。因為負面的監視概念,能明確區分 什麼是,以及什麼不是網路監視。只要跟傷害、脅迫、暴力、權力、控制、操縱、支配、

紀律處分的權力、非自願觀察等有關的都屬網路監視。

Tokunaga(2011)認為人際電子監視是指私下利用通訊技術獲得其他用戶離線或線 上資訊的行為,是具警覺性且有目標導向的行為。各類闗係,譬如好友、戀人、工作夥 伴或家庭成員,以及各種網路上的內容,都可能被監視。

由臉書是一個強調共享,以瀏覽為導向的社交平台,如同 Albrechtslund (2008)所說 的,不應低估其共享的功能。因此本研究以 Tokunaga (2011)對人際電子監視的定義為基

30

礎,將人際電子監視行為,更狹義的定義為情侶間為了偵測異性威脅而具警覺性且有目 標導向的瀏覽行為,作為本研究對於人際電子監視行為的定義,以與一般的瀏覽行為作 區隔。

3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