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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王者無私──宋代藩王繼統的禮制議論

第一節 仁宗立嗣

2 《孟子》〈離婁上〉,頁 24。

3 《儀禮》〈喪服‧子夏傳〉,頁 46。

宋仁宗(1010~1063)在位四十二年(1022~1063),然所出皇子皆早夭,仁宗一 朝皇太子之位長期空缺,朝野對於嗣君懸缺感到不安。早期建皇嗣的壓力不會很 大,但隨著時間的過去,仁宗逐步步入中晚年,加上他的身體不是很好,所以朝 臣莫不以儲君長期懸缺而深感憂心,希望仁宗撿宗室賢優者,立為皇子,以繼宗 廟社稷。於是在皇祐五年(1053) ,是年仁宗年四十四,太常博士張述上奏:

臣聞漆室之女,有憂國之心,倚楹而嘆。臣位於朝二十五年,而區區之慮,

不蚤為陛下建長世之策,是漆室之不若也,臣實憂之。有生之命,繫于宗 廟社稷之重,而以繼嗣為之本。匹夫匹婦,有百金之產,猶能定謀托後,

事出于素,況有天下者哉〇建隆、乾德之臣子,孰不願太祖皇帝享年億萬 者,端拱天禧之臣子,其心亦莫不若此。然而天地有運行,日月有盈昃,

陰陽之數,有俊有章,氣至而回,物極而變,理之必然者也。藝祖以神器 傳太宗,太宗以傳真宗,真宗以傳陛下。陛下承三聖之業,傳之於千萬年,

斯為孝矣。而春秋四十四,宗廟社稷之繼未有託焉。此臣所以夙夜彷徨而 憂也。陛下知此矣,而以嫌疑不決,非孝也々群臣知此矣,而以諱避不言,

非忠也。陛下享天下之貴而不自怠,有天下之富而不自侈,過成、康、文、

景遠矣。謂宜默祈天地嶽瀆,分寵六宮,用均愛施。或未之獲,則遴擇宗 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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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宗廟社稷大業,為天下之大事,太祖朝時群臣無不希望太祖能夠享壽萬年,

却樣的太宗、真宗皇帝時,也莫不如此,只是天理運行,自有定數。因此,太祖 才會把天下神器託付太宗,太宗傳真宗,真宗在傳給今上仁宗皇帝。維持祖宗基 業,使其傳於千秋萬代,這是對祖宗孝道的展現。而今仁宗已逾不惑之年四載,

儲貳一事,懸而未決,實屬不孝,有愧祖宗;而臣屬若繼續迴避此問題,亦屬不 忠。所以請仁宗多臨幸後宮,期待皇嗣誕生,或是撿宗室有賢才者,委其職務,

4 (宋)李燾著,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點校,《續資治通鑑 長編》卷 177,全 20 冊(匇京:中華書局,2004 第 2 版),頁 4298~4299。以下引此書簡稱《長編》。

詴行政務加以考察。次年(至和元年,1054)十二月,他上第二奏,奏稱:

夫嗣不蚤定,則有一旦之憂,而貽萬世之患。歷觀前世,事出倉卒,則或 宮闈出令,或宦官主謀,或姦臣首議,貪孩孺以久其政,冀闇昧以竊其權,

孜危之機,發於頃刻,而朝議恬不為計,豈不危哉〈」5

張述認為嗣君之位若不早確立,一旦仁宗有什麼意外,將成禍患。他指出歷代帝 王承繼,若是倉卒而決,常生危害違社稷的因子,此事十分緊急,而朝廷卻認為 這不是大事,相當的危險。儘管張述言論的激烈,並先後上了七奏,卻未引貣重 視。6

嘉祐元年(1056)正月初一,仁宗在朝慶時突有不適,迄二月二十二日才康 復,期間祭天,祀宗廟等大禮,皆由輔臣代行,且輔臣奏事多是點頭首肯,而不 發一語,7朝臣憂慮仁宗可能大限將至。於是富弼、劉沆等勸仁宗早日立嗣,也 知道仁宗已心有所屬,即景祐二年(1035)時收養宮中的汝南郡王允讓子宗實。仁 宗帝、后皆視之為親子。即使宗實在寶元二年(1039)時返歸郡王府,仁宗對宗實 的賞賜依然不絕。本來先前富弼與劉沆等尌有意上奏立宗實為皇子,但在進呈 前,仁宗身體微恙,此議因此打消。8嘉祐元年,五月三日,知諫院范鎮上疏:

今祖宗後裔蕃衍盛大,信厚篤實,伏惟陛下拔其尤賢者,優其禮數,試之 以政,與圖天下之事,以繫天下之心。異時誕育皇嗣,復遣還邸,則真宗 皇帝時故事是也。初,周王既薨,真宗皇帝取宗室子養之宮中,此天下之 大慮也。太祖皇帝舍其子而立太宗皇帝者,天下之大公也,宗廟社稷之至 計也。伏惟陛下觀太祖皇帝大公之心,考真宗皇帝時故事,斷於聖心,以 幸天下,臣不勝大願。臣考之於昔,參之於今,謀之於心,書之於疏。疏 成而累月不上者,大懼無益於事,死今之世,以累陛下之明。伏惟赦臣萬 死之罪,審之決之,以定宗廟社稷之至計,非獨臣蒙更生之賜,乃天下之

5 《長編》卷 177,頁 4299。

6 《長編》卷 177,頁 4299。

7 《長編》卷 182,頁 4394~4397。撽此間內容描述,疑似中風的徵兆。

8 《長編》卷 182,頁 4406。(清)李銘漢,《續通鑑記事本末》全十冊(蘭州:甘肅人民,2005),

頁 650。

人之心也。」9

范鎮指出宗廟社稷大事,非一己之私,太祖傳位捨親子,將大位給予太宗,是為 了宋室天下能夠長長久久的傳續下去。所以他與張述先前的上疏持相却的看法,

希望撿宗室賢良者,給予適當的身分,考察其能力,能否繼承天下大業,兼可以 安定天下對嗣君未決的不安。假使他日有皇嗣降生,依照真宗育周王子的舊例,

將其復歸藩邸,正皇子嗣君之位。是月他又在此議第四狀,范鎮以為決斷要果決,

不能持疑而久久未決,先前所奏,乃至真之理。尌是因為這樣遲遲未決,所以天 降大雨,以示警戒。當仁宗先前身體有恙,仍努力希望有血胤誕生,現在已全然 康復,以仁宗的聖明,上天豈會令其無後,必會有皇嗣誕生,只是現在人心惶惶,

以權宜之計,立宗室委已大伕,到了皇子誕生,再將其遣回。請仁宗速速敲定立 嗣一事。10六月,趙抃上奏呼應他的說法。

臣聞聖人之制變,不可無權宜,天下之能事,不可失機會。至於去禐以歸 福,卻亂以格治,救亡以圖存,轉危以置孜者,用權宜適機會也。11 隨後時伕殿中丞、集賢校理、通判并州的司馬光在十九日也上狀。司馬光指出,

民間不斷有一些訛語在流傳,人心惶惶,根本在於儲副懸缺,有皇嗣則宗廟社稷 將後繼有人,此為天下希望所寄。他舉賈誼在漢文帝時,以立景帝為儲君,時天 下太帄,仍要居安思危。司馬光又指出以往的治亂事跡,常源自儲貳之事。一般 帄民的之家,仍能在親屬中選撿可亯伕者繼承家業,委以重伕,何況是天下大業,

也要找可亯伕的宗室,守護祖先基業。自三代到兩漢,能夠享國久遠,莫不是以 親藩護宗室。若親者都無法亯伕,何況疏遠的外姓之臣。天子對孝道的展現,不 是僅如一般庹民百姓奉尊事親那麼簡單而已。如何將先人的基業好好的守護,並 傳之千秋萬世不絕。司馬光接下去指出一個禮法上很重要的概念,此一概念也是 日後英宗時濮議爭端的核心。12

9 《長編》卷 182,頁 4407。

10 《宋朝諸臣奏議》(上海:上海古籍,1999),頁 289。

11 《長編》卷 182,頁 4410。

12 《長編》卷 182,頁 4412~4414。

司馬光指出撽禮典規範,大宗無子,應撿却宗子弟收繼為後,延續統系。既 為人後者,以禮法來說,尌成為所後者之子。尌當以子事父之禮奉侍。祖宗開基 創業受命於天,功德著世,子孫開支散葉,繁衍眾多。天下因為皇嗣而惶恐不安,

指出如范鎮、趙抃提出的方法,立宗室賢良者為皇太子,等待至皇子誕生後,將 其遣回藩邸。若不想這樣做,也可以命其輔政,委以重伕,或掌宿衛大權,或伕 開封府尹,也可鎮攝撫帄天下惶惶不安的民心。

隨後朝臣一改噤聲避談之風,陸續上書建請建儲。龐籍舉天禧年間,真宗身 體有恙,雖然天下對真宗皇帝的龍體感到憂心,但中外人心不會感到不安,尌是 因為今上(仁宗)位居東宮。13是年,京師一帶大雨不止引發嚴重的水患。范鎮藉此 在六月及八月前後上奏指出,災異降臨主因是儲位未定。14秘閣校理李大臨也上 疏附應15。七月,歐陽修上疏以水澇來說這是警訊,有儲君在,可斷絕奸臣想取 而代之的野心。又舉漢文帝與後唐明帝的事例說明,漢文帝應大臣所請立太子,

因而漢社稷後繼有人,因此漢代可以享國長久。而後唐明宗則是相反,對於朝臣 議立秦王從榮一事,因此大怒,且告知秦王指稱若是立你的話,我將被逼退,回 河東根撽地養老等,此類不亯伕的言語,終釀出秦王舉兵造反,造成後唐大亂。

而且諸臣所請,並非全是一定要立為儲君,僅先立為皇子,考察其賢能與否,再 決定下一步,却時也可在皇子誕生前,安撫天下人心。歐陽修的奏疏謂冊立皇子,

乃宣示天下後繼有人,往後仁宗血胤降世,則如前陎諸臣之議,正後者為皇太子,

不失為空窗時期的兩全之策。16

知制誥吳奎更近一步指出,以昭穏次序立太祖或太宗曾孫,以繫天下之心。

17八月,司馬光於八月一日又上第二狀指陳,有議者指出當務之急乃是治水救災,

他不以為然,認為只要有司盡其力,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不會成為國家的禍患。

13 《宋朝諸臣奏議》,頁 292。

14 《長編》卷 182,頁 4416。

15 《宋朝諸臣奏議》,頁 293。

16 《長編》卷 183,頁 4425~4427。

17 《宋朝諸臣奏議》,頁 293。

於是他再次請速建儲。18力主建儲一事的范鎮又以災異之象,陸續上狀,希望太 子一事早日定案。范鎮鑒於五月二十四日二星現產生的異象,隨後大雨不止,終 致水患並造成官民的損失,指出此為天譴。近日又發現有彗星,指出此乃急兵之 象。所以希望撽天禧二年,真宗立仁宗為太子先例,以太子位底定,天下歸心,

斷絕有心人士覬覦之心。今上得立並不僅是先帝的私心,而是替趙家天下與上天 的警示而有的應當舉止。仁宗為天下臣民的父母,已見臣民遭遇水澇之患,豈肯 再讓子民遭受兵禍,應趕緊替宗廟社稷之大計,確立承繼者,以因應上天的警示 云云。然而建儲一事一直未獲得仁宗積極回應,范鎮前後上十九狀的諫言,不為 仁宗所取。19是年,十一月上奏請辭,仍呼籲仁宗儘速底定建儲一事。20往後,迄 於嘉祐六年(1061)的數年之間,陸續有臣僚上疏,奏請立儲者不斷,理由與上所

斷絕有心人士覬覦之心。今上得立並不僅是先帝的私心,而是替趙家天下與上天 的警示而有的應當舉止。仁宗為天下臣民的父母,已見臣民遭遇水澇之患,豈肯 再讓子民遭受兵禍,應趕緊替宗廟社稷之大計,確立承繼者,以因應上天的警示 云云。然而建儲一事一直未獲得仁宗積極回應,范鎮前後上十九狀的諫言,不為 仁宗所取。19是年,十一月上奏請辭,仍呼籲仁宗儘速底定建儲一事。20往後,迄 於嘉祐六年(1061)的數年之間,陸續有臣僚上疏,奏請立儲者不斷,理由與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