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資料:
一、編號代碼:A04
二、訪談單位:台北市商業會
三、受訪人員:高階主管
四、受訪日期: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
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貳、訪談題綱:
一、團體背景資料
(一)請您說明貴會成立背景及使命。
台北市商業會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八月一日,其前身為日據時代之
台北商工會議所,民國五十六年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台北市商業會退
出台灣省商會聯合會,大會亦改為第一屆。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舉行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現任理事長許福田先生連任,許理
事長就任以來秉持「力求會務革新」、「加強服務職能」、「重視開源節流」
理念,逐步進行內部改造,並積極配合台北市政府辦理「市長與工商企
業界有約座談會」,協助各行業公會反應心聲,近年來更配合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推展中小企業服務工作,藉由開辦研習課程及觀摩績優廠商,
增進會員經營管理能力。
依據章程,本會之宗旨為:圖謀商業及對外貿易之發展,增進商業
公共之福利為目的。
(二)請問目前貴會運作的現況及問題。
本會置理事二十七人、監事九人,其中常務理事九人、常務監事三 人,理事長為武昌電器公司董事長許福田先生,監事會召集人為呂三郎
先生,本會理事會下設置八個專業委員會:「商業現代化推動委員會」、
「商業團體會務發展委員會」、「商業法規研究委員會」、「工商服務委員
會」、「兩岸經貿事務委員會」、「國際商務關係委員會」、「商會月刊社務
委員會」、「政府採購促進委員會」,定期開會研商。本會於八十五年八
月由原有之南京東路會所,遷入位於館前路四十二號的景福商業大樓,
該大樓為本會與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所共有。
本會目前經費收入三千四百萬元,其中團體會費收入約兩百萬元、
公司行號費會收入約四十萬元,收入最大宗為證明費(產地證明、發票
證明、報價證明等)收入約一千四百四十四萬元左右,簽發七千餘件,
約佔總收入四成多,本會另一主要年收入為房租收入,約有一千三百萬
元,約佔總收入近四成。另政府補助約一百萬元。
(三)請問貴會未來發展的願景如何。
面對知識經濟時代以及全球化競爭的微利時代的來臨,必須從經營
管理層面上蛻變,進行下列變革:1.精進管理經營能力。2.創新服務內
容。3.提升服務品質 4.快速掌握商情資訊。5.落實商業電子化。6.塑造良
好企業形象。
台北市商業會與各商業同業公會是命運共同體,亦是合作的共同
體,未來台北市商業會將繼續推動:1.強化內部會務作業能力,2.提升
外部會員服務能力,以扮演好首善之區商業會的角色。
二、產業公會的角色功能
(一)請問產業公會在公民社會中應扮演何種的角色功能?
答:參與公共事務是本會重要業務之一,例如:參加各種慶典及社
會活動,辦理救助及社會福利工作,推行敬軍及勞警活動,推動
改善社會風氣運動,推行商業禮儀,協調行業關係與糾紛等等,
皆為本會年度計畫長年推動之工作項目。
本會在公民社會中扮演的角色功能為:1.提供社會尤其是行 業部門的整合機制與溝通的管道。2.透過批判與理念價值的提
倡,監督整體社會結構的發展。3.提供專業的見解與有效的解決
方案,成為社會支持的力量與行業進步的動力。4.透過行業集體
自願的方式與互助的行為模式,發揮同舟一命的責任感,達成共
同的使命與願景,解決政府部門及企業部門失靈的現象。
(二)請問貴團體所能提供會員的服務功能有哪些?有無營業項目?對
於加強職業團體的功能及提高它的服務成效,您的看法如何?
答:本會提供會員的服務功能包括:1.參加各種慶典及社會活動(敬
軍、勞警、社會福利服務、推動社會革新)。2.加強與各同業公
會之聯繫與發展。3.振興商業道德,推動商場禮貌活動。4.協助
政府推動產業發展。5.促進兩岸城市經貿關係。6.建立國際商務
關係。7.辦理經營管理課程與訓練。8.辦理出口商品簽證工作等。
本會無專案計畫收入,對外營業項目大宗為房租收入、簽証收
入,與零星的書表、和解規費等收入。
對於加強職業團體的功能及提高它的服務成效,公會建議政府機
關對於工程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應將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書」列入審查項目,以維護法律與政策的一致性,發揮公會的功
能。
(三)您認為目前產業公會有無分擔政府業務的條件?若無的話,缺少
哪些條件?若有的話,可以分擔哪些業務?
答:建議應將產業公會分工並做業務區隔,綜合性工商業會應以分 擔政府行政事務及共通性業務為主,專業性同業公會則應以專業
的角度來服務同業發展為主,切勿混為一談。政府應將部分產業
行政權下放給工商業會;行業自治權下放給工商業同業 會,讓
兩者分工合作,相輔相成。
三、產業公會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一)請問貴會與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如何?有接受政府的專案或合辦
活動嗎?
答:本會與政府部門關係良好,惟本會屬地方層級,台灣目前經濟行
政資源中央集權現象非常明顯,因此須常和中央部門打交道,雖
然本會設有「工商企業界與市長有約」的管道,但問題的根源往
往是出在中央政府,除常有被互踢皮球之感,亦有鞭長莫及之
憾,建議應落實地方自治。
本會少有政府專案計畫,其中原因除前述的地方自治未充分 落實之外,地方資源亦相當有限,近來本會與市政府合辦的「台
北商業文化博覽會」、「台北市老店振興活動」等活動,以及由經
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辦本會承辦之「中小商業服務講習
會」,均有相當不錯之成效,未來此一領域應有大力發展與開發
的空間。
(二)您認為產業公會與政府之間的理想關係應該如何?目前政府有無
重視公會的組織功能?
答:產業公會與政府之間的理想關係,應該是良好的夥伴關係,尤其
是治理互賴時代的來臨,政府絕對無法單獨承受民眾的需求與壓
力,政府行政事務的釋放與委外經營應是大勢所趨,過去扮演政
府最好幫手的公會組織,應是值得政府信賴的良好夥伴,惟在開
放與公平的主要訴求之下,具有完整體系與法定任務的公會組
織,常被當成是一般的民間組織,並被要求一視同仁,因此當被
問及政府有無重視公會的組織功能,那只是角度與立場的落差問
題而已,當公會希望政府正視公會的法定地位與功能時,政府的
標準答案依然是請依一般作業規定辦理,永遠難有交集。
(三)就治理互賴的觀點,請問目前產業公會法令、機制及政府輔導作
為,您認為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答:台灣的社會已經由威權的社會朝向民主的公民社會發展,相對
地,政府的管制性措施也越來越少,對產業公會的補助也迅速在
遞減之中,而民間商業部門及一般社團與財團法人,亦大量加入
服務供給市場的競爭,因此公會面臨的是一個頗具規模的競爭性
市場,未來公會組織除了應重視組織和管理的健全性之外,亦須
開始發展符合其宗旨任務的營業手段,以作為增添資源的手段之
一,而政府亦需順應此一趨勢,一些原本用於輔導工商企業的手
段,亦須一視同仁用於輔導公會組織,而公會組織則須自立自
強,以企業為師,用新的思維,做好制度建立與經營管理工作,
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以優良的服務品質勝出。
「台灣產業公會與政府職能互動關係之研究
-以治理互賴理論模式建構為例」訪談紀錄
壹、基本資料:
一、編號代碼:A05
二、訪談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三、受訪人員:高階主管及單位主管
四、受訪日期: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時
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
貳、 訪談題綱:
一、團體背景資料
(一)請您說明貴會成立背景及使命。
本會原名「中華民國商會全國聯合會」,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一
日在首都南京成立。民國三十九年政府自大陸播遷來臺,本會於四十
一年在臺北市復會,由原中華民國商會全國聯合會選出之本會理監事
繼續行使職權。復於六十二年依照政府所頒「商業團體法」,規定更名
為「中華民國全國業總會」,並補選缺額理監事,共同推行會務。嗣於
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原中華民國商會全國聯合會選出之本會理監事奉
准退職,並於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
邁入新里程。
本會係法定全國商業界之最高組織。創建以來,歷任理事長與理監
事以及全體會務工作同仁,群策群力拓展會務,對於全國商業界之業務
發展、社會之福祉以及國家經濟之繁榮,貢獻卓著。成立迄今約有六十
年之歷史,今後仍將依據「商業團體法」及本會章程為基礎拓展會務,
全力為全國商業界服務,並為國家作出更多貢獻。
(二)請問目前貴會運作的現況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