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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企業經營模式

OEM 就是大家所認知的最傳統型代工,當取得客戶的設計後,按圖施工做出完成 品,然後交貨給客戶。代工廠本身並不需要強大的設計能力,客戶本身就有強大的設計 能力技術,客戶端需要的只是一家能夠把產品完美的做出來並且合理價格的廠商,最重 要的在於工廠產線的控管、物料的控管、運輸控管等。純 OEM 廠商的價值鏈活動主要 是根據買主所指定的圖紙或產品規格需求來進行製造代工及組裝,並依據 OEM 買主指 定的形式交貨。

這些 OEM 代工工廠與現代工業社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著名的品牌商品製造 商,常常因為自己的生產能力,不能達到大批量生產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 件,因此向其他廠商求助生產部品或零件,然後進行組裝。如引用製造汽車零配件, 則 為後視鏡、擾流板、車子側踏板、車內的儀表板等組裝後送至 OEM 廠進行大組裝。由 於一台汽車會牽涉到的零組件種類實在太多,因此品牌車廠交由其他廠商來生產製造,

便成了汽車產業長久以來「專業分工」的營運模式。至於這套專業分工的模式,又可區 分為 Tier 1 模組或系統的製造商,Tier 2 零組件的製造商,以及 Tier 3 元件的製造商,

以汽車引擎系統的噴油嘴為例,生產商雖然掛名 Tier 1 的 BOSCH,但內部零件則是交 由 Tier 2 的宇隆來生產,當然 BOSCH 為了維護自家品牌的聲譽,因此在 Tier 2 或 Tier 3 廠商的選擇上,則會經歷一連串嚴格的品質把關與驗證,並且透過「一般供應商」與「最 佳供應商」的評等條件,來分配訂單的比率。

ODM 也稱之 Own Designing & Manufacturing 或原始設計製造商是根據客戶提供的 產品概念簡介創建新產品設計和規格的公司。是不僅生產還包含設計。承接 ODM 業務 的廠商則以自行設計的產品爭取買主訂單,並使用買主品牌出貨。ODM 原則上這是建 立在 OEM 基礎上,有了 OEM 的能力後,加上自己工廠的工程師的設計能力,可以大 部份或完全獨立的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出客戶所需產品,然後再生產出產品來,也就是不 只是按圖施工而已,而是有能力根據客戶所要的構想直接設計並且做出實際產品來。

ODM 通常根據自己的能力提供外包產品開發服務,產品製造服務,完整的產品生命週 期服務等。

ODM 近年來規模不斷擴大,現在許多 ODM 的規模足以處理多個客戶的生產,通 OEM,實際上應該稱之為 ODM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製造商)。例如 一些泰國有牌包包,實際上是駐泰的臺商工廠生產的。事後,包包製造商只要修改某些

價格,地點和促銷(4P)的營銷技能。 Philip Kotler 和 Gerald Zaltman 創建了社交營銷 領域,該領域應用營銷理論來影響行為改變,從而使消費者,同齡人和整個社會受益。

1986 年,Philip Kotler 在<哈佛商業評論> (3~4 月號) 發表了 <論大市場行銷>。他提出 了”大市場行銷”概念,即在原來的 4P 組合的基礎上,增加兩個 P: 政治力量 (Political Power) 及公共關係 (Public Relations),他認為 21 世紀的公司還必須掌握另兩種技能,

一是政治權力 (Political Power),就是說,公司必須懂得怎樣與其他國家打交道,必須

新工業技術的改進和新產品開發,品牌客戶掌握,市場環境變化掌握,關鍵部件價格掌

定位於全球優勢產品。為了應對全球化運營的風險,公司建議與新市場的當地運營商建

公司以提升設計獲得更多製造訂單的能力。因此,這些設計公司是製造業的一部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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