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企業轉型理論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2-4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企業轉型理論

ㄧ 、 轉 型 之 定 義

Adams( 1984) 將 其 定 義 為 : 「 在 思 考 和 行 為 上 徹 底 且 完 全 的 改 變 , 以 創 造 出 一 個 不 可 回 復 , 與 先 前 不 連 續 的 系 統 。 」

Kilmann & Covin( 1988)的 定 義 為:「 組 織 檢 查 本 身 過 去 是 什 麼 ? 現 在 是 甚 麼 ? 將 來 還 需 要 做 什 麼 ? 如 何 去 完 成 必 要 的 改 革 過 程 ? 」

Shaheen( 1994)對 轉 型 的 定 義 為:「 整 個 組 織 在 價 值、型 態、態 度 、 技 巧 及 行 為 上 的 移 轉 , 使 組 織 更 有 彈 性 , 能 及 時 反 應 環 境 各 種 變 化 」,Shaheen( 1994)也 提 到 轉 型 的 主 要 目 的:「係 企 業 在 經 歷 一 段 時 間 的 努 力 之 後 , 能 大 幅 改 善 競 爭 績 效 , 並 持 續 維 持 企 業 競 爭 力 」 。

而 Joyce & Tim(1995)也 從 思 考 性 的 角 度 切 入 提 出:「一 個 組 織 無 法 自 己 轉 型 , 除 非 他 改 變 本 身 的 思 考 方 式 。 組 織 中 的 思 考 意 指 組 織 中 的 心 智 活 動 、 觀 念 開 發 、 學 習 及 技 巧 改 進 、 訊 息 交 換 、 策 略 方 向 改 進 、 計 畫 、 溝 通 、 市 場 調 查 、 問 題 解 決 與 過 程 改 善 等 , 這 些 構 成 了 組 織 的 整 體 知 識 活 動 。 」

「 轉 型 」 為 現 代 許 多 傳 統 產 業 重 要 的 經 營 目 標 , 由 於 受 到 環 境 與 產 業 別 之 間 的 不 同 , 轉 型 策 略 所 思 考 與 執 行 的 程 度 與 範 圍 也 有 所 不 同 , 故 各 學 者 對 於 轉 型 之 觀 念 與 定 義 缺 乏 一 致 性 , 以 下 針 對 各 學 者 對 轉 型 的 觀 念 與 定 義 進 行 統 整 , 以 便 對 於 轉 型 有 初 步 的 了 解 。

Levy & Merry(1984), 企 業 轉 型 (Transformation)通 常 是 組 織 要 解 決 無 法 像 以 前 一 樣 繼 續 運 作 時 的 情 況 下 , 在 每 一 個 構 面 上 的 重 大 改 變 , 包 括 組 織 的 使 命 目 標 、 結 構 及 企 業 文 化 。

李 為 仁 (1990), 轉 型 是 組 織 對 應 環 境 、 技 術 、 競 爭 變 化 下 一 種 基 本 的 、 大 規 模 的 改 變 , 是 組 織 對 舊 有 的 不 滿 足 而 創 造 出 適 應 未 來 的 新 模 式 , 且 是 一 種 持 續 進 行 、 無 止 盡 的 管 理 方 式 。

吳 江 林 (1990), 企 業 一 方 面 面 對 外 部 環 境 的 變 化 , 一 方 面 又 面 對

本 身 生 命 週 期 發 展 與 經 營 優 勢 及 劣 勢 的 改 變 , 而 採 取 的 因 應 對 策 。

二 、 轉 型 的 機 制 (一 ) 轉 型 方 式

產 業 轉 型 的 定 義 現 今 並 不 ㄧ 致 , 範 圍 也 有 所 不 同 , 洪 文 鎮 (1995)所 寫 有 關 企 業 轉 型 的 方 式 , 其 分 類 如 下 :

1. 轉 型 或 多 角 化 經 營:企 業 放 棄 原 先 經 營 的 行 業,改 而 從 事 新 行 業;或 者 企 業 維 持 舊 行 業 的 經 營,但 同 時 投 資 或 經 營 其 他 新 行 業 或 產 品 , 以 降 低 風 險 。

2. 產 銷 型 態 改 變 : 企 業 所 屬 行 業 不 變 , 但 改 變 產 品 的 種 類 , 可 稱 為 產 品 轉 型 。 或 是 企 業 所 屬 的 行 業 及 產 品 沒 有 變 更 , 而 僅 改 變 其 行 銷 方 向 。

3. 或 者 企 業 考 慮 原 料 供 應 和 投 入 價 格,為 謀 求 降 低 成 本 或 開 發 市 場 , 而 將 工 廠 或 營 業 單 位 , 移 至 海 外 適 當 之 國 家 。 (二 ) 轉 型 類 別 與 方 法

日 本 學 者 森 口 八 郎 (1987), 將 轉 型 分 為 五 個 類 別 如 下 : 1. 產 業 別 、 產 業 型 態

(1)產 業 間 轉 型 。 (2)業 態 之 轉 換 。

(3)其 他 如 多 角 化 經 營 縮 小 事 業 範 圍 。 2. 經 營 型 態 轉 型

(1)垂 直 及 水 平 方 式 整 合 。

(2)與 其 他 事 業 整 合 、 合 作 開 發 、 策 略 聯 盟 。

(3)與 其 他 公 司 合 併 或 合 併 其 他 公 司 。 (4)獨 立 加 盟 店 的 改 變 。

3. 產 品 轉 型

(1)產 品 線 結 構 的 調 整 。 (2)產 品 品 質 的 提 升 。 (3)提 高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 (4)新 產 品 開 發 。

4. 市 場 轉 型:品 牌、通 路、目 標 市 場、目 標 顧 客、銷 售 方 法 等 行 銷 方 面 的 改 變 。

5. 經 營 體 質 轉 型 除 行 銷 功 能 (1)企 業 功 能 的 改 善 與 調 整 。

(2)生 產 技 術 、 設 備 、 程 序 的 改 善 與 調 整 。 (3)研 究 發 展 、 人 事 、 財 務 功 能 之 加 強 與 改 善 。 且 日 本 學 者 森 口 八 郎(1987)將 轉 型 分 為 三 個 方 法 如 下 :

1. 全 面 轉 型 : 由 某 一 事 業 或 產 品 全 面 轉 變 為 另 一 事 業 或 產 品 。

2. 部 份 轉 型:舊 事 業 或 產 品 仍 保 留 一 部 分,但 大 幅 度 轉 變 成 新 事 業 或 產 品 。

3. 多 角 化 經 營:持 續 舊 事 業 或 產 品 的 經 營,另 外 加 進 新 事 業 或 新 產 品 。

(三 ) 轉 型 時 機

Barbara & Philippe (1994) 認 為 當 企 業 進 行 轉 型 最 好 的 時 機 , 所 受 到 的 阻 力 較 低 而 成 功 轉 型 的 機 會 較 高 。

1. 體 認 危 機:當 公 司 失 去 競 爭 力,高 階 主 管 必 須 能 夠 察 覺 到 危 機 來 臨 與 所 發 出 的 警 訊 。

2. 被 普 遍 接 受:所 有 的 改 變 結 果 在 許 多 的 組 織 上 的 面 臨 一 個 相 似 的 問 題,如 何 去 創 造 一 個 緊 急 的 情 境 能 夠 影 響 反 抗 團 體 接 受 改 變 。

3. 擴 大 範 圍 與 影 響 程 度:學 習 更 新 的 知 識 或 技 術 進 入 一 些 特 別 領 域 與 目 標 的 轉 型 。

以 往 產 業 轉 型 以 台 灣 鹽 業 轉 型 為 例 子 , 台 鹽 經 過 多 年 持 續 的 努 力 , 充 分 運 用 本 身 具 有 的 「 資 金 」 、 「 人 才 」 、 「 科 技 」 與 「 土 地 」 等 利 基 , 規 劃 近 、 中 、 長 程 發 展 目 標 為 公 司 願 景 :

近 程 目 標 :朝 向 產 品 多 樣 化 發 展 。 根 據 市 場 需 求 , 持 續 開 發 多 項 新 產 品 , 如 沐 浴 乳 、 洗 面 乳 、 洗 髮 乳 等 ; 另 為 掌 控 鹽 源 , 轉 投 資 海 外 鹽 場 。 目 前 台 鹽 已 完 成 此 部 份 之 階 段 目 標 。

中 程 目 標 :進 行 企 業 多 角 化 , 投 入 高 科 技 領 域 。 為 配 合 民 營 化 進 程 , 除 海 水 化 學 事 業 外 , 台 鹽 已 建 立 生 物 科 技 、 資 訊 科 技 事 業 , 及 規 劃 開 發 鹽 灘 土 地 , 發 展 海 水 淡 化 工 業 等 。 目 前 台 鹽 已 進 入 此 階 段 , 有 機 光 導 體 、 微 生 物 製 劑 、 及 膠 原 蛋 白 等 高 科 技 事 業 建 廠 工 程 已 陸 續 完 工 量 產 。

遠 程 目 標 :以 事 業 部 組 織 模 式 , 推 動 公 司 企 業 化 發 展 。 預 定 民 國 94 年 度 以 前,台 鹽 將 成 為 以「 海 水 化 學、生 物 科 技、資 訊 科 技、及 土 地 開 發 」 四 大 發 展 主 軸 之 多 角 化 國 際 企 業 。

根 據 近 程 、 中 程 、 遠 程 目 標 的 發 展 , 成 功 走 入 國 際 市 場 , 如 今 利 用 鹽 業 致 力 打 入 觀 光 的 市 場 之 中 , 發 展 觀 光 性 的 教 育 , 利 用 生 物 科 技 發 展 科 技 產 物 製 造 高 利 潤 產 物 , 進 而 進 行 轉 型 與 行 銷 策 略 進 入 國 際 市 場 之 中 , 這 也 是 未 來 田 尾 花 卉 產 業 所 期 望 的 發 展 目 標 。

第六節 產業發展之案例分析

未 來 田 尾 地 方 的 花 卉 產 業 發 展 , 仍 需 要 許 多 之 發 展 課 題 , 來 助 益 田 尾 地 方 的 產 業 升 級 , 以 下 兩 個 案 例 的 分 析 可 最 為 未 來 發 展 的 參 考 :

一 、 宜 蘭 國 際 童 玩 節 (一 ) 背 景 及 活 動 內 容

宜 蘭 縣 地 處 台 灣 東 北 角 , 全 縣 有 十 二 個 鄉 鎮 市 ( 含 兩 個 山 地 鄉 ) , 面 積 2143.6251 公 里, 原 本 因 資 源 有 限, 經 費奇 缺 , 在 省 府 時 代 , 被 列 為 最 窮 三 級 縣 。 但 和 其 他 縣 市 不 一 樣 的 是 , 從 陳 定 南 擔 任 宜 蘭 縣 長 時 , 即 在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中 明 訂 將 以 人 民 安 居 樂 業 、 休 閒 旅 遊 之 最 佳 地 區 為 發 展 總 目 標 , 游 錫 堃 繼 任 後 , 更 以 文 化 、 觀 光 、 產 業 立 縣 為 施 政 宣 言 , 因 而 在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紀 念 宜 蘭 開 蘭 兩 百 週 年 的 慶 祝 活 動 中 , 讓 宜 蘭 躍 上 全 台 甚 至 國 際 觀 光 舞 台 的 國 際 童 玩 藝 術 節 正 式 催 生 。

( 邱 麗 珠,1998)國 際 童 玩 藝 術 節 顧 名 思 義 是 以 童 玩 為 主 軸,

初 期 主 要 活 動 包 括 : 1. 藝 術 節 活 動

(1)國 際 舞 蹈 團 體 及 國 內 劇 團 演 出 (2)主 題 館

分 台 灣 鄉 土 童 玩 館 、 國 際 童 玩 館 風 箏 館 及 陀 螺 館 等 四 個 主 題 館 。

(3)童 玩 館

遊 請 各 國 童 玩 教 師 到 國 內 教 導 各 國 童 玩 遊 戲 與 製 作 , 並 在 現 場 規 畫 水 迷 宮 等 遊 戲 項 目 。

2. 配 合 國 際 童 玩 節 推 出 之 活 動

(1)夏 令 營

(2)親 子 套 裝 旅 館

隨 著 參 與 遊 客 增 加 , 宜 蘭 國 際 童 玩 節 活 動 內 容 不 斷 推 陳 出 新,從 2000 年 的 童 玩 節 活 動 開 始,宜 蘭 縣 政 府 就 擴 大 規 劃 出 表 演 、 展 覽 、 活 動 及 親 水 四 項 主 題 , 同 時 還 和 蕃 薯 藤 網 路 科 技 公 司 合 作 , 設 置 童 玩 節 網 路 , 並 製 作 童 玩 節 電 腦 軟 體 , 讓 文 化 藝 術 與 科 技 相 結 合 。

(二 ) 組 織 與 行 銷 策 略 1. 組 織

宜 蘭 縣 政 府 為 舉 辦 國 際 童 玩 藝 術 節 , 由 縣 長 親 自 號 召 縣 府 各 局 室 設 立 推 行 委 員 會 , 親 自 擔 任 主 委 , 協 調 各 局 室 , 完 成 各 項 籌 備 事 務 , 承 辦 的 蘭 陽 基 金 會 則 以 文 化 局 人 員 為 班 底 , 經 費 來 源 除 政 府 補 助 外 , 也 向 民 間 各 社 團 募 款 , 並 由 各 志 願 服 務 團 體 及 大 專 子 弟 擔 任 志 工 。

2. 行 銷 策 略

(1)活 動 前 召 開 全 國 、 地 方 記 者 會 , 海 報 分 送 各 宣 傳 點 。 (2)拍 攝 電 視 廣 告 , 請 新 聞 局 在 公 益 時 段 播 出 。

(3)委 託 公 關 公 司 尋 求 雜 誌 、 電 視 媒 體 贊 助 。

(4)由 縣 長 率 部 屬 拜 會 台 北 縣 、 市 、 基 隆 三 縣 市 首 長 。 (5)製 作 童 玩 藝 術 節 宣 傳 卡 帶 在 電 台 播 放 及 在 活 動 中 製

造 焦 點 新 聞 , 增 加 曝 光 機 會 。

(6)活 動 設 計 年 年 推 陳 出 新,一 方 面 透 過 蘭 陽 舞 蹈 團 創 辦 人 ─ 義 大 利 籍 秘 克 琳 在 國 際 上 舞 蹈 界 影 響 力,邀 請 國 外 藝 術 團 體 參 與 表 演;另 方 面 藉 由 網 路 上 英 文 版 宜 蘭

國 際 童 玩 節 單 元 , 把 活 動 層 次 推 進 國 際 舞 台 。 (7)與 蕃 薯 藤 科 技 網 路 公 司 合 作,將 童 玩 節 資 訊 與 活 動 都

搬 上 網 路,藉 著「 童 玩 節 大 考 驗 」等 線 上 猜 謎 遊 戲 , 透 過 網 路 即 時 與 互 動 特 性 , 吸 引 更 多 e 世 代 族 群 參 與,同 時 也 藉 由 網 路 上「 宜 蘭 道 地 玩 法 ─ 鄉 村 人 家 ‧ 主 題 民 宿 」單 元,讓 宜 蘭 的 觀 光 資 源 不 斷 在 民 眾 瀏 覽 網 站 時 曝 光 , 刺 激 觀 光 消 費 。

(三 ) 效 益

1. 實 質 效 益

為 期 一 個 多 月 的 宜 蘭 國 際 童 玩 節 從 第 一 年 推 出 吸 引 十 九 萬 名 遊 客 入 園 , 之 後 入 園 人 數 年 年 增 加 , 到 去 年 共 累 計 超 過 兩 百 萬 人 次 入 園 。 根 據 宜 蘭 縣 政 府 委 託 世 新 大 學 觀 光 系 調 查 , 光 是 前 五 年 宜 蘭 縣 政 府 每 花 一 元 辦 活 動 , 就 可 帶 來 五 點 四 一 元 產 值 , 總 計 已 為 宜 蘭 帶 來 十 八 億 元 產 值 。 去 年 參 加 國 際 童 玩 遊 戲 博 覽 會 人 數 超 過 八 十 萬 人 次 , 世 新 大 學 觀 光 系 評 估 , 除 童 玩 節 本 身 創 造 經 濟 效 益 外 , 以 每 名 遊 客 平 均 可 帶 來 一 千 五 百 二 十 三 元 經 濟 產 值 估 算 , 等 於 為 宜 蘭 創 造 十 億 元 經 濟 產 值 , 受 惠 最 大 的 是 餐 飲 業 , 其 次 為 住 宿 、 交 通 與 農 漁 特 產 品 ( 聯 合 報 , 90/8/13/9 版 ) 。 2. 無 形 效 益

(1)提 高 宜 蘭 知 名 度 與 認 同 度

國 際 童 玩 藝 術 節 等 節 慶 活 動 已 讓 宜 蘭 站 上 全 台 甚 至 國 際 觀 光 舞 台 , 根 據 遠 見 雜 誌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針 對 全 台 各 縣 市 民 眾 進 行 對 縣 長 所 定 位 發 展 方 向 認 同 程 度 調 查 , 宜 蘭 縣 以 百 分 之 七 十 八 點 六 位 居 第 一 ,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 八 十 六 年 對 全 台 各 縣 市 居 民 調 查 , 民 眾 對 居 住 在 宜 蘭 的 認 同 度 與 光 榮 感 , 也 是 全 台 第 一 。

(2)增 加 縣 府 與 民 間 的 溝 通 與 交 流

宜 蘭 縣 每 年 舉 辦 國 際 遊 戲 博 覽 會 等 大 型 觀 光 節 慶 活 動 , 藉 由 社 區 居 民 的 總 動 員 , 不 僅 緊 緊 凝 聚 居 民 對 縣 府 的 向 心 力 , 更 因 為 縣 民 與 民 間 社 團 積 極 參 與 , 使 得 節 慶 活 動 的 創 意 源 源 不 絕 , 成 為 全 縣 向 上 提 升 的 動 力 。

二 、 屏 東 縣 黑 鮪 魚 文 化 觀 光 季 活 動 (一 ) 背 景 及 活 動 內 容

屏 東 縣 低 密 度 開 發 , 擁 有 豐 富 人 文 、 產 業 與 自 然 資 源 的 地 理 環 境 , 隨 著 特 定 農 業 區 解 編 與 水 質 水 源 水 量 保 護 區 範 圍 的 縮 小 、 政 府 實 施 周 休 二 日 、 推 動 國 民 旅 遊 甚 至 開 放 大 陸 觀 光 等 觀 光 利 多 政 策 , 也 使 得 屏 東 縣 觀 光 發 展 , 前 景 看 好 。

東 港 鎮 位 於 屏 東 縣 西 南 隅 , 漁 產 豐 富 , 居 民 多 數 以 漁 產 事 業 為 主 , 並 以 鮪 魚 為 大 宗 , 其 中 尤 以 黑 鮪 魚 最 為 極 品 , 每 年 五 月 洄 遊 到 東 港 , 肉 質 鮮 美 甘 甜 居 鮪 魚 類 生 魚 片 之 冠 , 並 與 櫻 花 蝦 及 油 魚 子 列 為 東 港 三 寶 , 亦 是 屏 東 縣 吸 引 外 來 遊 客 最 重 要 資 源 之 一。屏 東 縣 政 府 在 2001 年 5 月 13 日至 7 月 29 日 為 期 88 天,結 合 全 縣 自 然 景 觀 資 源、農 漁 特 產 文 化 舉 辦 屏 東 縣 黑 鮪 魚 文 化 觀 光 季 , 希 望 藉 由 這 項 觀 光 節 慶 活 動 , 突 顯 屏 東 獨 特 產 業 及 文 化 觀 光 潛 力 , 行 銷 屏 東 。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2-45)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