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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概況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52-60)

第四章 個案調查與分析

第一節 發展概況

一 、 歷 史 沿 革 (一 ) 歷 史 沿 革

田 尾 鄉 昔 屬 平 埔 族 華 武 瓏 社 區 , 原 稱 「 小 紅 毛 社 」 。 從 清 朝 乾 隆 閩 、 粵 籍 先 民 入 墾 , 分 為 東 螺 東 西 堡 及 武 西 堡 屬 彰 化 縣 。 日 據 初 年 改 屬 台 中 縣 彰 化 支 廳 所 轄 民 國 九 年 改 隸 台 中 州 北 斗 郡 , 改 稱 「 田 尾 庄 」 下 轄 八 大 「 字 」 ; 台 灣 光 復 後 , 改 稱 田 尾 鄉 。

由 於 中 央 山 脈 縱 貫 南 北 的 地 形 , 東 、 西 流 向 的 河 大 多 是 河 道 短 促 坡 度 又 急 , 加 上 降 雨 量 不 均 使 得 一 遇 颱 風 豪 雨 就 產 生 洪 水 氾 濫 不 然 就 是 旱 季 時 , 枯 竭 見 底 因 此 開 圳 設 碑 以 利 灌 溉 。 引 濁 水 溪 築 八 堡 川 於 一 九 一 七 年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 灌 溉 面 積 一 萬 九 千 餘 甲 , 是 清 代 最 大 的 水 圳 建 築 促 使 了 彰 化 平 原 的 水 利 農 業 發 展 。 田 尾 鄉 在 整 個 發 展 過 程 中 , 聯 繫 了 彰 化 平 原 的 農 業 發 展 脈 絡 , 更 因 其 自 然 環 境 的 條 件 而 發 展 出 特 殊 的 花 卉 產 業 , 成 為 台 灣 花 卉 市 場 的 重 要 生 產 集 散 地 。

(二 )花 卉 事 業 起 源 1. 清 末 時 代

田 尾 花 卉 園 藝 事 業 開 始 於 一 百 年 前 , 在 這 之 前 , 田 尾 和 當 時 台 灣 各 地 一 樣 , 都 是 種 植 各 種 糧 食 作 物 和 蔬 菜 , 直 到 打 簾 村 『 巫 修 齊 』 這 人 唐 山 旅 遊 歸 來 後 , 田 尾 的 農 業 才 開 始 改 觀 。 由 於 巫 修 齊 據 說 非 常 沉 默 寡 言 , 經 常 一 天 下 來 講 不 到 三 句 話 , 當 時 的 村 民 就 謔 稱 他 為 「 啞 巴 齊 」 。

巫 修 齊 雖 不 喜 歡 說 話 , 但 家 境 不 錯 , 他 篤 信 佛 教 , 不

僅 吃 齋 念 佛 , 家 中 也 設 有 齋 堂 , 為 了 信 佛 , 巫 修 齊 的 足 跡 踏 遍 唐 山 的 名 山 古 剎 。 旅 途 中 , 用 心 賞 景 的 巫 修 齊 沿 途 帶 回 許 多 植 物 的 種 籽 或 枝 條 , 他 將 這 些 種 籽 和 枝 條 帶 回 播 種、接 枝 埋 土,幾 年 後,巫 厝 的 院 子、旱 田 裡 種 滿 了 茶 花 、 橘 子、茉 莉 花、桂 花、玉 蘭 花、龍 眼、文 旦 等 花 卉 和 果 樹 。 據 說 , 巫 家 種 茶 花 是 種 在 醃 醬 菜 的 大 水 缸 裡 , 因 為 當 時 沒 有「 花 盆 」,除 非 直 接 種 在 地 面,否 則 只 好 就 地 取 材 , 以 醬 缸 來 權 充 花 盆 , 老 一 輩 對 於 小 時 候 家 家 戶 戶 門 口 庭 院 都 有 幾 缸 茶 花 的 印 象 , 至 今 仍 非 常 強 烈 。 大 家 眼 看 巫 厝 因 為 有 花 卉 果 樹 的 美 化 而 與 眾 不 同 , 一 時 之 間 , 當 地 住 戶 開 始 爭 先 恐 後 的 大 量 種 植 、 培 育 花 木 , 於 是 田 尾 的 花 卉 園 藝 便 開 始 發 展 了 。

幾 年 後 , 打 簾 村 崙 仔 部 落 , 有 一 個 叫 李 朝 慶 的 人 , 家 中 也 種 了 不 少 花 木 , 他 開 始 將 花 木 賣 給 外 地 的 寺 廟 種 植 , 有 時 他 看 到 外 地 的 廟 有 較 好 或 奇 特 的 花 木 , 他 以 交 換 方 式 帶 回 培 養 繁 殖 。 開 了 花 木 交 易 買 賣 的 風 氣 之 先 。

2. 日 據 時 代

日 本 佔 據 台 灣 , 在 大 正 時 代 初 期 , 巫 厝 家 的 堂 兄 弟 、 叔 姪 , 漸 漸 將 花 木 栽 植 職 業 化 。 到 了 昭 和 時 代 , 曾 任 議 員 的 羅 老 庚 , 見 巫 家 的 花 木 事 業 經 營 有 聲 有 色 , 遂 與 當 時 的

「 農 民 組 合 組 合 長 」 ( 今 之 農 會 總 幹 事 ) 商 量 , 由 農 會 來 培 育 種 苗 , 以 低 價 由 農 民 申 請 回 去 種 植 。 因 此 , 田 尾 地 區 的 花 卉 園 藝 事 業,有 如 百 花 爭 放,也 養 成 不 少 育 種 的 高 手。

3. 台 灣 光 復 後

光 復 後 政 府 提 倡 「 一 鄉 設 一 初 中 」 , 為 了 校 園 美 化 、 田 尾 的 花 卉 發 展 逐 漸 起 步 ; 隨 著 工 業 發 展 , 在 黃 杰 擔 任 省 主 席 時 , 要 求 各 縣 表 現 鄉 鎮 特 色 , 再 次 締 造 田 尾 花 卉 發 展 高 峰 。 另 外 兩 次 重 大 突 破 , 是 國 民 政 府 播 遷 來 台 後 , 實 施

「 三 七 五 減 租 」 、 「 耕 者 有 其 田 」 土 地 政 策 , 使 得 往 昔 的

佃 農 , 都 能 擁 有 屬 於 自 己 的 土 地 , 成 為 花 園 的 主 人 。

二 、 自 然 環 境 (一 ) 地 形 地 勢

田 尾 鄉 地 勢 平 坦 , 屬 舊 濁 水 溪 流 域 , 海 拔 高 度 在 28 至 34 公 尺 之 間 , 地 形 由 東 南 向 西 北 緩 傾 斜 , 東 西 長 9.8 公 里 南 北 寬 3.4 公里成狹長狀。

(二 ) 地 質

現 代 沖 積 岩 為 田 尾 鄉 經 過 之 地 質 層 , 本 地 層 形 成 於 全 新 世 或 現 代 。 主 要 由 黏 土 、 粉 砂 、 砂 和 粒 石 組 成 。 主 要 分 佈 於 台 中 盆 地 南 緣 , 草 屯 以 南 延 伸 至 竹 山 。

(三 ) 土 壤

土 壤 分 布 單 純 , 以 粘 板 岩 老 沖 積 土 為 主 , 粘 板 岩 新 沖 積 土 佔 少 數 。 田 尾 鄉 之 土 壤 肥 沃 , 極 利 於 農 作 物 之 生 長 。 加 上 本 身 擁 有 先 天 自 然 環 境 條 件 的 優 勢 , 致 力 於 發 展 花 卉 農 業 的 生 產 成 效 卓 越 , 在 本 省 儼 然 已 成 為 花 卉 市 場 的 主 流 。

(四 ) 氣 候

田 尾 鄉 屬 熱 帶 溫 潤 氣 候 最 高 溫 度 在 七 月 的 32.6℃, 最 低 溫 度 在 一 月 的 11.6℃, 平 均 溫 度 在 22.4℃年 雨 量 平 均 1500 公 釐 左 右 , 集 中 在 夏 、 秋 雨 季 , 7 至 9 月 偶 有 颱 風 侵 襲 , 冬 季 較 為 乾 旱 風 速 最 大 在 每 年 的 1、 2 月 間 , 平 均 每 秒 2.1 公 里 全 年 的 平 均 風 速 為 每 秒 1.7 公 里 。

(五 ) 水 間

規 劃 田 尾 鄉 使 用 。 南 邊 的 濁 水 全 流 經 外 有 地 它 屬 田 尾 鄉 唯 一 之 灌 溉 , 用 水 均 由 人 工 台 鑿 的 八 堡 二 川 引 進 濁 水 溪 的 溪 水 來 灌 溉 , 所 以 八 堡 二 川 及 其 支 流 就 形 成 了 田 尾 鄉 重 要 的 水

資 源 。

(六 ) 植 物

田 尾 鄉 自 然 植 群 較 少 以 野 花 、 野 草 、 蔓 生 植 物 為 主 ; 人 工 植 群 則 以 庭 園 栽 培 植 物 和 農 作 物 居 多 。 此 外 由 於 農 作 物 常 有 輪 耕 情 形,整 個 田 尾 鄉 的 植 被 狀 況 受 人 為 的 因 素 控 制 居 多。

三 、 交 通 系 統

田 尾 鄉 現 有 道 路 之 分 布 , 大 致 以 市 區 為 中 心 , 成 輻 射 狀 外 延 伸 至 周 圍 鄉 鎮 。

(一 ) 車 行 交 通 系 統 1. 聯 外 交 通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有 二 條 , 如 圖 4-1 所 示 。

(1)高 速 公 路:高 速 公 路 貫 穿 田 尾 鄉 之 西 邊,因 無 交 流 道 系 統 , 必 須 自 台 一 線 省 道 中 山 路 經 員 林 至 員 林 交 流 道 , 或 經 由 中 山 路 經 西 湖 至 員 林 交 流 道 聯 繫 。 (2)省 道 台 一 線:三 十 米 道 路 為 田 尾 鄉 主 要 之 交 通 運 輸 道

路 , 北 往 員 林 鎮 、 彰 化 縣 南 至 北 斗 鎮 、 雲 林 縣 。 (二 ) 區 內 交 通 , 如 圖 4-2 所 示 。

1. 民 生 路 : 屬 彰 150 鄉 道 , 東 由 台 一 線 省 道 起 , 往 西 北 經 打 簾 村 至 永 靖 鄉 。

2. 光 復 路 : 屬 彰 154 鄉 道 , 由 仁 里 村 往 東 經 福 田 至 社 頭 鄉 或 田 中 村 , 為 田 尾 鄉 內 東 西 向 主 要 道 路 。

3. 中 正 路 : 屬 彰 114 鄉 道 , 東 由 台 一 線 省 道 起 , 往 西 北 經 仁 里、陸 豐、海 豐 崙 至 溪 湖 鎮,為 田 尾 鄉 內 通 往 溪 湖 鎮 之 主 要 道 路 。

4. 新 生 路:屬 彰 152 鄉 道,東 由 陸 豐 村 附 近 接 彰 114 鄉 道 , 往 西 南 經 海 豐 崙 至 碑 頭 鄉 。

圖 4-1 聯 外 交 通 交 通 系 統

圖 4-2 區 內 交 通 交 通 系 統

(三 ) 次 要 交 通 系 統

1. 柳 鳳 路 : 聯 絡 柳 鳳 村 及 豐 田 村 。 2. 三 豐 路 : 聯 絡 陵 豐 村 及 正 義 村 。 3. 三 溪 路 : 聯 絡 仁 里 村 及 新 厝 村 。 4. 民 族 路 : 聯 絡 田 尾 村 及 柳 鳳 村 。 5. 富 農 路 : 聯 絡 饒 平 村 及 福 田 村 。

6. 延 平 路 : 屬 彰 84 鄉 道 , 聯 絡 北 鎮 村 及 南 鎮 村 。 7. 新 興 路 : 屬 彰 83 鄉 道 , 聯 絡 新 興 村 及 福 田 村 。

(四 )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1. 台 汽 客 運 台 一 線 台 中 、 嘉 義

2. 員 林 客 運 經 正 義、仁 里、海 豐 村 北 斗、溪 湖 公 營 的 台 汽 客 運 可 開 往 台 中 、 嘉 義 等 地 , 民 營 的 員 林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北 斗 經 由 田 尾 鄉 的 正 義 、 仁 里 、 海 豐 村 至 溪 湖 鎮 , 其 它 村 無 客 運 通 行 。

(五 ) 停 車 系 統

鄉 內 之 停 車 場 面 積 於 鄉 鎮 發 展 區 部 份 共 為 0.13 公頃。於 園 藝 發 展 部 份,共 為 0.90 公 頃。所 以 停 車 場 空 間 大 致 上 來 說 是 不 敷 使 用 的 , 導 致 居 民 與 遊 客 常 常 於 路 邊 停 車 。 若 為 發 展 日 後 的 產 業 風 光 , 則 需 於 規 劃 時 停 車 場 之 問 題 進 行 改 善 。

四 、 人 文 環 境

1. 地 理 位 置:在 埤 頭 鄉 西 北 隅,北 接 永 靖 鄉,西 鄰 溪 湖 鎮 , 南 與 北 斗 鎮 相 接 。

2. 面 積 : 24 平 方 公 里

3. 村 鄰 數 : 目 前 本 鄉 有 20 村 、 205 鄰 。

4. 戶 數 及 人 口 數 : 戶 數 : 7233 戶 ; 人 口 數 : 29091 人 鄉 民 多 數 務 農 , 以 花 卉 為 具 價 值 經 濟 作 物 , 致 力 於 發 展 花 卉 農 業 的 生 產 成 效 卓 越 , 已 成 為 花 卉 市 場 的 主 流 。

五 、 社 會 環 境

田 尾 鄉 境 素 來 即 以 景 觀 植 物 馳 名 於 世,其「 公 路 花 園 」,如 圖 4-3,

之 龐 大 景 點 , 一 直 令 遊 客 目 不 暇 給 , 流 連 忘 返 , 尤 其 以 打 廉 、 柳 鳳 二 村 尤 負 盛 名 。

圖 4-3 公 路 花 園 景 色

「 花 團 錦 簇 」 乃 田 尾 柳 鳳 村 之 代 名 詞 , 菊 花 主 要 在 秋 冬 天 開 花 , 俗 稱 秋 菊 。 除 了 特 殊 的 耐 熱 性 或 耐 寒 性 品 種 之 外 , 多 數 品 種 的 生 長 適 溫 在 攝 氏 10 度 至 攝 氏 30 度 之 間 , 大 多 數 菊 花 是 屬 於 短 日 植 物 , 於 日 照 時 間 較 短 的 自 然 條 件 下 行 花 芽 分 化 而 開 花 。 花 農 常 利 用 菊 花 此 種 開 花 特 性 , 於 秋 天 夜 間 行 人 工 電 照 技 術 來 延 後 菊 花 開 花 的 時 間 , 讓 菊 花 的 植 株 長 得 更 長 , 以 應 市 場 的 需 求 。 或 者 在 夏 季 以 遮 黑 布 幕 來 縮 短 或 延 長 日 照 , 來 促 進 開 花 或 調 節 開 花 期 。 以 台 灣 的 氣 候 而 言 , 栽 培 寒 菊 常 會 有 開 花 晚 的 現 象 , 而 且 因 低 溫 期 短 , 每 年 可 調 節 開 花 之 季 節 短 , 而 夏 菊 及 夏 秋 菊 因 為 為 相 對 性 短 日 植 物 , 對 短 日 之 需 求 較 不 明 顯 , 在 台 灣 夏 天 日 照 時 間 並 不 太 長 之 條 件 下,不 行 黑 布 處 理,亦 可 開 花。「 花 卉 王 國 」 田 尾 鄉 有 一 座 古 意 盎 然 的 建 築 物 「 孝 思 堂 」 , 初 建 於 日 據 時 代 初 期 , 迄 今 已 逾 一 甲 子 !

「 孝 思 堂 」 為 固 若 金 湯 之 三 合 院 , 單 護 之 四 護 型 式 格 局 。 據 說 宅 前 原 有 「 風 水 池 」 , 正 身 有 一 跨 三 步 架 的 前 簷 廊 , 此 「 架 筒 式 」 正 規 道 地 建 築 , 隱 隱 約 約 顯 現 出 力 學 美 感 。 在 正 身 大 廳 左 右 各 有 三 間 明 顯 凹 陷 , 且 左 右 護 龍 亦 有 前 簷 廊 。 「 孝 思 堂 」 佔 地 約 二 點 五 公 頃 , 為 傳 統 大 農 戶 之 古 式 建 築 , 前 庭 遍 植 花 木 , 頗 富 「 採 菊 東 籬 下 」 之 深 遠 飄 逸 境 界 。 「 孝 思 堂 」 之 燈 樑 柱 乃 許 家 由 祖 籍 福 建 泉 州 府 晉 江 縣 古 宅 運 來 , 自 一 九 二 四 年 起 造 , 迄 今 已 逾 七 十 載 , 惟 建 物 仍 保 穩 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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