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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針對休閒參與之相關文獻作回顧,分為:一、休閒之意涵與功 能;二、休閒參與之定義與類型;三、休閒參與之理論;四、休閒參與 之衡量;五、休閒參與之相關研究。

ㄧ、休閒之意涵與功能 (一)休閒之意涵

在現今社會中,「休閒」可說是在坊間無時無地可觸及的名詞,然 而,亙古至今休閒的意義卻常隨著不同的時間、場域與學者的觀點而有 不同的詮釋。僅管其定義紛沓沒有一致,Edginton (1998) 認為大多數 的學者仍傾向休閒是一種自由的狀態,是一種追求個人興趣的自由(引 自顏妙桂譯,2009)。

以休閒一詞的英文字 leisure 來說,它是根源於古羅馬時期的拉丁 文 licere,原指‘‘to be permitted’’或‘‘to be free’’,也就是「被允許」、「自 由」或「被釋放」,意思為擺脫工作之後,所獲得的自由時間或所從事 的自由活動(方偉達,2009;陳宗玄、張瑞琇,2012)。

根據中國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的說法,「休,息止也。從人 依木。」係指人依傍著大樹喘息,後來演變為抽空休閒的意涵;「閒,

隙也」即為空隙之意,進而衍生為空閒的意思。由古書對以上二字的中 文字義看來,它含有「休息」及「閒暇」的意味,是意指在自由時間 裡 , 能 從 事 令 人 消 除 疲 勞 、 恢 復 體 力 及 提 振 精 神 的 活 動 ( 方 偉 達 , 2009)。

從休閒的字義來看,它雖然隱含了休息的意思,但各界的學者對休 閒所下的定義卻相當分歧(莊楹蕿,2008),Bammel and

Burrus-Bammel (1992) 認為沒有一個貫穿古今中外皆通用的定義,因為沒有任

何一個單一的定義可以呈現休閒的全部面貌。也就是說,休閒是一種社 會現象,任何的定義是無法解釋休閒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與不同的狀態下 之意義(引自涂淑芳譯,1996)。

而 Stokowski (1994) 指出,雖然休閒會隨著時代的社會環境與文 化背景的不同,其意義及型態會有所改變,但它還是具有可歸納的標 準。一般說來,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基本定義(吳英偉、陳慧玲譯,

1996):

1.休閒是態度(或自由的感覺)

休閒的古典意義有「自由」和「釋放」的態度或感覺,它較強調內 在與個人的真實性,是一種主觀情緒與心理上的產物 (Kerr, 1962;

Neulinger, 1981)。Stokowski (1994) 認為,在早期的希臘時期,休閒是 一種意念集中的「存有」狀態;時至當代世界,休閒則是一種主觀及內 在的高尚經歷、自由、滿足與情緒上的感覺。

2.休閒是活動

研究、分析休閒的另一種觀點,就是將休閒定義為「活動」

(Dumazdier, 1967; Kaplan, 1975)。依據此觀點,Kelly (1982) 認為休閒 是「為了自己的緣故而選擇的活動」。就如同 Stokowski (1994) 所描 述,休閒活動是不同於個體為盡義務與責任而從事的活動(如工作、家 庭責任等),除此之外,它是具有自由選擇、客觀、可被計算、可量 化、可做比較的特性。簡單的說,視休閒為活動的觀點就是把休閒是感

覺的內在真實性轉移成為受外在所賦予的真實。

3.休閒是時間

以時間的觀點而言,休閒是意指扣除工作、家庭責任與維持個人生 計之必要時間後,所剩餘並可供自由支配的時間或非義務性之時間 (Brightbill, 1960; Clawson & Knetsch, 1966; Brockman & Merriam, 1973;

Kraus, 1984)。Stokowski (1994) 指出,依此定義所認定的時間是可以自

由支配,且具有客觀性、可量化,而這種觀點也隱含了工作的概念,因

研究者 年代 定義 定義 類型

連婷治 1998

休閒不是可以自由裁量運用的時間,也不是只 要我喜歡就可以的活動,而是一種活出自我,

甚至超越自的存在經驗,即著重個體的內心感 受的休閒體驗。

態度

黃金柱 1999 休閒是指個體因愉快、樂趣、滿意或放鬆而從事的活動。 態度

詹皓宇 2000

休閒是個體在工作辛勞之後,在身體與精神兩 方面都獲得充分的休息與鬆弛,亦即從日常例 行性事務中暫時脫離,使身體與精神兩者皆有 完全的修養、恢復和重整。

態度

高俊雄 2001

休閒是扣除人類為維持生命現象、遵守實行責 任義務,或為了謀生存必須從事的活動後,所

剩餘的時間。 時間

張文禎 2002 是滿足生存以及維持生活之外,可以自由裁量運用的時間。 時間 李三煌 2003 休閒是一種活動,它必須是個人自由選擇而且

有益於其身心的活動。 活動

陳以真 2006 休閒是指個人對休閒主觀的感受。 態度 陳美惠 2007 休閒是可自由選擇支配的時間,也是維持生命

及生存之外的時間。 時間

李力昌 2009 休閒是指相對於工作的閒餘時間。 時間

就以上許多學者所下的定義來看,可以很清楚瞭解到,不同學術領 域的研究者通常會抱持不同的觀點來定義休閒,且無論採用哪一種面向 定義休閒,大概都只能就某種角度、立場來加以論述,而無法確切、清 楚、完整的將休閒本質給表達出來。本研究綜合以上學者們的看法,則 認為休閒是在個人工作之外,扣除求生存或必要行使責任之後,在所剩 餘的自由時間裡,從事自由參與的活動,以益於個體身心,恢復體力與 精神,進而達到愉悅與滿足的狀態。

(二)休閒之功能

曾毓勝(2010)認為昔日休閒是被視為人們在疲累的工作後,為了 恢復體力與精神而從事的消遣活動,但後來因為人們的生活價值觀念開 始逐漸改變外,而且個體也能由休閒活動歷程中得到生理及心理的滿足 及實現自我,體會生命的價值,因此,人們開始重視休閒生活,休閒之 功能性也越受到重視。Edginton (1998) 認為在當今社會中,休閒不只 受到時人的重視,更是衡量生活品質的一項指標(引自顏妙桂譯,

2009)。

張文禎(2002)認為休閒具有正面及負面功能。如果能善用它,它 就便能使個人提高工作效率,使人生充滿豐富色彩,增進生活品質;如 果誤用它,那麼它就便會腐蝕個人身心,使人更加沈淪、放縱自我,並 讓人降低工作績效,以致生活陷入貧乏無趣。

目前有許多專家、學者,如朱敬先、余嬪、林清山、陳彰儀、黃定 國等,都很肯定休閒其正面積極的功能(黃薇如,2006)。而休閒活動 也確實帶來種種的功能,諸如促進經濟進步、改善社會風氣,創造出和 諧的社會等(王秋香,2010)。陳彰儀(1989)也提出休閒的功能大致 可分為四個方面,分別是對個人的價值(如身體健康的促進、心理健康 的促進、社交能力的增進、知識的獲得)、對家庭的價值、對社會的價 值及對經濟發展的價值。張耿介、陳文長(2004)認為休閒參與對個人 而言,有健康適能的增進、人際關係的建立、自我實現與人格再造、新 知與資訊的交流、家庭的和諧等層面之利益;對社會來說,有節省醫療 成本、刺激經濟活動、減少社會問題、提升社區文化等範疇之效益。

Bammel and Burrus-Bammel (1992) 認為休閒活動是近代生活中不可或

缺的,因為它的確有其功能,而參與休閒活動也會獲得生理、社交、放 鬆、教育、心理、美學等六項的利益(引自涂淑芳譯,1996)。Kelly

(1996) 亦認為休閒對個人或整體社會都是有益處(引自王昭正譯,

2001)。黃薇如(2006)強調休閒活動對個人層面有鬆弛身心、消除壓

力,促進人格發展,達成自我實現之功能;對家庭層面有增進凝聚力、

減少疏離感,營造溫馨家庭之功能;對社會層面有匡正歪風、發展良性 的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的繁榮與發展之功能;對經濟 層面有提升生產效能,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繁榮之功能;對醫療層面有 降低醫療成本、減輕財政負擔之功能;對文化發展層面有增加文化涵 養,提升文化氣息之功能。胡明哲(2008)認為休閒可以幫助個人身心 發展與自我實現,並促進家庭的融洽,且對社會具有安定之作用。蔡宏 進(2010)認為休閒對個人具有放鬆心情、紓解壓力、促進健康及提高 個人收入的功能;對社會文化則有擴展學術研究領域、發揚文化與充實 社會設施之功用。吳瓊華(2010)指出不管社會如何變遷,休閒活動對 個人身心、家庭及族群的和諧共存、國家及社會之安定、經濟發展、醫 療等方面都具有相當一定的功能。黃金柱(2007)綜合國內、外研究專 案認為休閒確有其價值與效益。對參與者個人的觀點而言,具有完整的 和有意義的生活、工作和遊戲的平衡、生活的滿足感、生活的品質等廣 泛性的效益,及有身體的健康、情緒的安適、終身學習、生活品質等特 定性之效益;對社會與社區的觀點而論,具有社會關係和歸屬感、種族 和文化的了解與善意、團體與社區的強烈融入等廣泛性的效益,及有社 區感、覺察與鑑賞、社會的支持等特定性之效益;對環境的觀點來說,

具有空氣和水的潔淨、環境的保護、自然和歷史區域的保存等廣泛性的 效益,及有健康和安適、教育知能、經濟的影響等特定性之效益;對經 濟的來角度說來,具有基金或資源的開創、地方發展的觸媒劑等廣泛性 的效益,及有開銷或支出的減少、財務資源的增加、經濟發展的觸媒劑 等特定性之效益。

從以上專家學者對休閒活動功能的觀點可以發現,休閒具有積極、

正面的功能,參與休閒活動不僅有裨益於個人之身心健康與自我之實 現,甚至對於家庭和諧、社會進步、國家發展等方面也都頗具有正面的 影響。

二、休閒參與之定義

什麼是休閒參與?根據 Ragheb and Griffth 於 1982 年賦予休閒參 與的定義為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或個體所參與之休閒活動類型(引自蘇 瓊媚,2009)。簡鴻檳(2003)認為休閒參與是一種有目標的導引,可 以在不同時間、地點選擇從事活動之行為,以便滿足休閒參與者個人生 理、心理及社會的需求。王玉璽(2006)也認為休閒參與係指個體參與 活動的種類與參與活動的頻率而言,換言之,休閒參與可說是於義務時 間外,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與型態。傅巧芸(2009)強調休閒參與是個

什麼是休閒參與?根據 Ragheb and Griffth 於 1982 年賦予休閒參 與的定義為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或個體所參與之休閒活動類型(引自蘇 瓊媚,2009)。簡鴻檳(2003)認為休閒參與是一種有目標的導引,可 以在不同時間、地點選擇從事活動之行為,以便滿足休閒參與者個人生 理、心理及社會的需求。王玉璽(2006)也認為休閒參與係指個體參與 活動的種類與參與活動的頻率而言,換言之,休閒參與可說是於義務時 間外,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與型態。傅巧芸(2009)強調休閒參與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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