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休閒參與的定義、功能、分類與相關研究
本節共區分成四個部份,首先介紹休閒的定義與功能,再回顧過去 有關休閒參與的理論、用以探討休閒參與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一、休閒的定義與功能、分類
(一)休閒的定義
從古至今,無論階級、貧富,人們或多或少都有參與休閒活動。不 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社會背景,因而創造就出不同的休閒文化特色。至 今人們對休閒活動的重視,以及態度迥然不同,因此,衍生出許多不同 的休閒定義,個專家學者們依不同立論原則,各自提出精闢的說法,大 致上可從以下幾個對休閒觀點來做逐一探討:
1. 從字源的觀點來定義休閒
(1)休閒的英文為「leisure」一詞是源自拉丁文的 licere,意指被允 許 (to be permitted) ,以「被允許」的意思代表「休閒」,在法文之中有 loiser 一字,意指是自由利用的時間。因此,從字源上來看,休閒可說 是行動的自由。
(2)社會科學百科全書對 leisure 的定義指出其係源自於希臘字中 schole,而現代英文字中的 schooll、scholar 的字解語源說明了休閒在古 希臘時期泛指「學習活動」,其具有精神啟蒙作用的積極意義。
(3)社會學辭典 (Dictionary of sociology) 的解釋為:「休閒活動以 個別或集體為在餘暇時間所從事的任何活動,而該活動給予自由與愉快 的感受,不為延宕之報償或任何當前之需要而勉強為之者。」
(4)從中國字看,說文解字對休閒二字的解釋為:休者,息止也,
從人依木;閒者,隙也,乃指工作之餘的空閒時間。林東泰(1992)指 出「休閒」包含了「休息」和「閒暇」兩個層面的內涵,從休閒的各種 字源意義中得知,休閒的概念是一種理念上的自由狀態 (anideal stateof freedom) 和精神上的啟蒙 (spiritnal enlightenment) (黃中科,1990)。
因此,從字源的觀點是一種自由的狀態(包含時間及行動的自由)、是可 以享受到舒服且愉悅的心理狀態的、是種真正的行為活動。因此,休閒 是在自由時間,以悠游自在的心境,從事各種休息或哲學、運動、藝術 等的活動,提昇人文價值與自我教育的活動(賴清財,2000)。
2.從時間的觀點來定義休閒
國內外研究者甚多以時間來定義休閒的,(修慧蘭,1985)曾提出休 閒是指生 活領 域中除 去工作, 以及 睡眠之 外剩餘的 那段 時間。 陳彰儀
(1987)則認為休閒是工作時間外扣除花在必須做的活動時間,是指剩 餘無強迫性的一段時間。Bammel&Burrus-Bammel 則曾在 1992 年提出休 閒就是在滿足生存以及維持生活之外的剩餘時間。Kelly(1990)指出休 閒時間是剩餘的時間,是我們在完成工作及維持生存所需的時間後,所 剩的時間。而休閒時間即「自由時間」。薛銘卿(2000)則認為休閒是除 了工作、解決生理需要及盡義務、責任所需時間外,可自由支配的時間。
高俊雄(2002)亦認為休閒是扣除人類為維持生命現象、遵守實行責任 義務,或為了謀生存必須從事的活動後,所剩餘的時間 (residual time),
或稱自由時間 (freetime) ,或稱休閒時間 (leisure time) 。而賴美娟則
在 1997 年提出休閒是最後剩餘之事,是指在必須滿足工作及自我維 生必要條件後所剩餘的時間。
從上述的文獻整理中可以發現有許多學者以時間來定義休閒時,其 論點是具有所謂「時間剩餘」的看法,即視休閒為扣除維持生計所需的 工作時間以及生理需求滿足的時間外,人們可用以從事休閒或娛樂的剩 餘時間,因此亦稱為「剩餘時間的休閒觀」。也就是扣除工作、生活所需,
所剩餘的時間;是將時間劃分成工作時間、基本生活所需時間(如睡覺、
吃飯等)和空閒時間三個時段之外的時間,並且是一種閒暇的、自由的 時間,即是指可自由支配的時間。
3.從活動的觀點來定義休閒
就活動方式來定義休閒是十分普遍的。許義雄(1980)指出休閒除 了係指從事生存的拘束性生活中獲得非約束性的時間之外,所從事的活 動。張春興(1983)就認為休閒是在自由時間內隨心所欲的從事為擺脫 工作上束縛的活動;陳畹蘭(1992)認為從事非工作性質且無家庭和社 會義務的活動,就是休閒。呂建政(1994)指出休閒是為個人可自由支 配的活動,屬於非工作性的活動。因此,休閒應是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自由選擇且隨心所欲的活動,更是為滿足個體需求的活動。因此,休閒 其指的是在無關工作扣除生活及義務所需從事的活動以外,以一種自由 選擇且愉悅的心態所從事的活動或行為。休閒乃是去除個人應盡的義務 之後,依其喜好而從事的活動。
4.從體驗的觀點來定義休閒
顏妙桂(1994)指出,休閒是一種自由舒暢的心境,一種全然忘我 的投入,甚至是種超越真實生活的狀態。朱明謙(2001)指個人的體驗 是休閒的關鍵,要完整詮釋休閒的定義,必須考慮到個人主觀體驗。劉 泳倫(2003)指出休閒視為個體活動參與中,所獲得身心的放鬆、愉快、
樂趣和滿足。
故此觀點的研究者認為個體參與休閒時乃是自己選擇的,而非被強 迫的,選擇參與休閒是為內在動機而非達到某種目的,也就是說有選擇
的自由,主觀的體驗到休閒所獲得內心實質的感受。所以,休閒注重的 並非外在的活動形式,而是個人主觀之經驗與心理狀態。因此,若單純 以體驗的 觀點 來定義 休閒的話 ,其 指的是 係個體透 過主 動的活 動參與 中,所獲得的愉悅感受、身心放鬆、快樂和滿足的經驗。簡言之,休閒 既不只是 可以 自由裁 量運用的 時間 ,也不 只是只要 我喜 歡就可 以的活 動,而是種活出自我,甚至超越自我的存在經驗。其所關心的是如何藉 由休閒來確立生命的價值及豐富生活內涵。
5.以綜合的觀點來定義休閒
休閒是一種多元且複雜的概念,單獨從上述的字源、時間、活動、
經驗等來界定休閒時,是不夠的。許義雄(1989)則指出休閒強調的是 一種心境、一種經驗,著重的是自由時間的獲得,活動形式的表達機會。
謝政諭(1990)則認為休閒是個人擺脫約束的一段自由時間,可以娛樂 身心,甚至達到個人發展及社會成就的狀態。Bammel 與 Burrus-Bammel
(1992)提到沒有單一的定義能夠將休閒的面貌全部呈現,因為休閒是 包含了三種:(1) 最後剩餘之事,(2)一種心靈狀況或態度,(3)個人認為 是休閒,就是處於休閒之中。而高俊雄(2002)也提出以三種概念來解 釋與定義休閒: (1)運用剩餘時間或自由時間從事休閒相關的活動; (2) 從參與過程中追求優質的休閒體驗;(3)從參與過程中去實現在休閒生活 中想要的夢想。簡言之,休閒的定義就是:從時間來看,是指去除維持 生活所需時間後,所剩餘的時間,稱為空閒時間閒暇。從活動來說,在 去義務、責任所從事較為自由的活動,稱為休閒活動。就經驗而言,著 重於內心感受的體驗。就行動而言,強調的是存在感與實際行動。整體 而言,休閒就是在自由時間內,將自己全新投入活動中,並獲 得許多感 受。
由於休閒有許多義涵,為了更加清楚瞭解國內、外學者對休閒之意 義與觀點,因此茲將有關休閒定義之相關文獻整理如表 2-1 所示:
表 2-1
綜合以上學者的定義,不同學術領域的研究者通常會有不同的觀點 來定義休閒,且無論採用哪種面向定義休閒,都只能就某種角度、立場 來加以論述,而無法確切、清楚、完整的將休閒本質給表達出來。本研 究綜合以上學者的看法,則認為休閒是指工作外,扣除為求生存必要工 作,在剩餘的自由時間內,所從事自由的活動,以有益身心,恢復體力 與精神,紓解壓力,進而達到愉悅與滿足的狀態。
(二)休閒的功能
休閒就是被視為具備使人重新創造或恢復工作效率的功能。因此,
在現代的社會之中,人們在有錢有閒後更加的重視休閒,透過休閒活動 人們可以得到許多有益身心的好處。一般學者對休閒大多抱持著正向而 積極的期望與想法。
陳彰儀(1985)認為休閒具有下列功能:1.休閒的社會功能:(1)學 習如何在社會中扮演他們的角色,以及別人正確的行為。(2)完成社會或 團體的目標,休閒可以解除的疲勞,重新恢復精神和體力,提高生產力,
為國家社會貢獻。(3)使社會成為完整實體,不僅有歸屬感,也有組織的 意識和認同感。2.休閒的個人功能:(1)鬆弛的效果。休閒可以使一個人 從繁忙的生活中暫時解脫,獲得休息,並重新蓄存能量,使人恢復精神,
再去應付各種挑戰。(2)娛樂的效果。休閒具有娛樂的效能,使個人暫時 紓解工作上的單調、壓力和責任。(3)自我發展的效果 休閒可以使人發 展在工作中或其他生活方面無法發展的潛力,使其人格發展健全。
Iso-Ahola (1980) 認為休閒的功能有:1.經由遊戲與休閒的參與可獲 得社會化的經驗;2.藉由休閒的工作技能有助於個人表現;3.可以維持 人際關係與社會互助的技巧;4.可獲得娛樂與放鬆;5.藉有益的休閒可 增進人格的成長;6.避免怠惰及反社會的行為;7 .發展群體間關係。
黃德祥(1996)將休閒的功能分為:1.傾洩作用:在活動中可充分 發洩個人的情緒。2.鬆弛作用:在活動中可恢復個人能源,且放鬆自己,
使內心達到平靜狀態。3.補償作用:可在休閒活動中補償生活中的缺陷
到類似的人生情境中,使個人獲致喜悅與滿足。張酒雄等(1995)歸納 國 內 外 論 述 及 實 證 研 究 , 認 為 休 閒 活 動 具 有 多 項 功 能 , 包 括 : 1.鬆 弛 (relaxation) 的功能:意指社會中,為了減低壓力和緊張,而從事各項休 閒活動。2.治療與輔導的功能:休閒活動在輔導或治療上的功能,特別 是心智或情緒障礙者。3.家庭功能:家庭的休閒活動可消除代溝,減少 疏離(林素麗 1977)亦可用於婚姻諮商。4.工作或職業的功能:個體的 工作與其 所喜 愛休閒 活動之間 的關 係,是 探討休閒 活動 功能的 一項重
到類似的人生情境中,使個人獲致喜悅與滿足。張酒雄等(1995)歸納 國 內 外 論 述 及 實 證 研 究 , 認 為 休 閒 活 動 具 有 多 項 功 能 , 包 括 : 1.鬆 弛 (relaxation) 的功能:意指社會中,為了減低壓力和緊張,而從事各項休 閒活動。2.治療與輔導的功能:休閒活動在輔導或治療上的功能,特別 是心智或情緒障礙者。3.家庭功能:家庭的休閒活動可消除代溝,減少 疏離(林素麗 1977)亦可用於婚姻諮商。4.工作或職業的功能:個體的 工作與其 所喜 愛休閒 活動之間 的關 係,是 探討休閒 活動 功能的 一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