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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針對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文獻進行探討,共分為六節:一、休閒的定義;二、

休閒運動的定義;三、休閒運動參與的相關文獻;四、休閒運動參與程度之評量;五、

小結,敘述如下:

一、休閒的定義 (一) 休閒字源

「休閒」的英文 (Leisure) 源自拉丁文中的 Licere,原意為允許、准許,也有自由的 意思,即被允許或准許的自由狀態;而Licere 又源自於希臘文中的 Schole,與拉丁文中 的Schola 含意相同,但原意並非指學校 (school),而是指閒暇的使用 (方永泉,2000);

總言而之,休閒是指擺脫勞動後的自由時間或活動 (張宏亮,2000)。

從中文的字義個別分析,則可以分成「休息」與「閒暇」兩個層面,指在「閒暇的 自由時間」中從事「足以令人恢復精神或體力的休閒活動」(林東泰,1992)。因此,從 這些字源字義分析「休閒」的原義,「休閒」是一種在不被束縛的自由時間中,以自己意 志選擇、決定參與的活動,透過參與休閒活動能提升自我效能。

(二) 休閒定義

Godbey (1985) 提出休閒是一種概念,以不同狀態、時代、社會發展等定義休閒,

因此休閒的意義隨着不同社會組織及歷史變遷相對有不同的反應。以時間的觀點定義休 閒為個人不在工作、義務、責任以及生存時間下,所擁有的相對時間,能自由地從事個 人意想之事。

張少熙 (1994) 提出以「內在」與「外在」兩個向度定義「休閒」,分別為「從輕鬆 的心態獲得經驗的滿足」以及「從自由時間獲得享受快樂的過程」。Mannell 與 Kleiber (1999) 將「休閒」根據現象的形式分成「主觀」、「客觀」、「外在」及「內在」四個向度,

「主觀」主要以觀察體驗、滿足與意義等現象定義是否為休閒,「客觀」主要以觀察活 動、環境與時間等現象定義是否為休閒,「外在」是由研究者來判斷,「內在」是由參與 者來判斷,如表2-1-5:

表2-1-5

& Kleiber

根據現象的形式提出四個向度定義休閒:「主觀」以體驗、滿足及

二、休閒運動的定義

沈易利 (1995) 將「休閒運動」定義為:在休閒時間內,以動態性身體活動為方式,

所選擇具有健身性、遊戲性、娛樂性、消遣性、創造性、放鬆性,以達到身心健康、紓 解壓力為目的之運動,但不包括觀賞運動比賽。

張宏亮 (2000) 提出「休閒運動」的定義,是指在休閒時間內,參與者自由選擇,

為獲得本身樂趣而從事之運動;此種運動包括「體能運動」和「娛樂性運動」,強調個人 意願及自我發展,在運動中追求健康與體能發展,並達到放鬆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從運 動中獲得內在滿足感。

張良漢 (2002) 提出「休閒」內涵蓋「休閒活動」以及「休閒運動」,三者同是在工 作外的閒暇時間自由選擇喜愛的活動,已達身心放鬆與享受樂趣之目的。休閒的範圍為 最廣,休閒活動在內容上較為明確,而休閒運動主要是重視身體的活動,「休閒」、「休閒 活動」以及「休閒運動」的關係如圖2-1-4 (引自關勝方,2011,頁 20)。

2-1-4. 「休閒」、「休閒活動」、「休閒運動」之關係圖。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 理。

林子立 (2012) 定義休閒運動,指在休閒時間中,以動態性身體活動的方式選擇具有 健身性、遊戲性、娛樂性、消遣性、創造性、放鬆性,以達身心健康以及舒緩壓力為目 的之運動。

黃金柱 (2013) 在「我國青少年休閒運動現況、需求暨發展對策之研究」定義「休 閒運動」為在自由休閒時間內,為獲得本身樂趣,經自由選擇參與的體能性或娛樂性運動, 可區分為九大類型,如下:

休閒 休閒活動

休閒運動

(一) 球類運動:網球、棒球、籃球、保齡球、桌球、羽毛球、撞球…等。

(二) 戶外運動:登山、郊遊、散步、慢跑、快走、野外健行、溯溪、直排輪…等。

(三) 民俗性運動:放風箏、扯鈴、踢毽子、踩高蹺、玩陀螺、舞龍…等。

(四) 舞蹈類運動:土風舞、社交舞、有氧舞蹈、芭蕾舞、現代舞、韻律舞…等。

(五) 健身運動:瑜珈、國術、太極拳、推手、重量訓練、伸展操、健身操…等。

(六) 技擊運動:空手道、跆拳道、拳擊、劍道、劍擊、柔道、射擊、射箭…等。

(七) 水中暨水上運動:游泳、划船、衝浪、滑水、潛水、跳水、風浪板…等。

(八) 空中運動:滑翔翼、拖曳傘、高空彈跳、跳傘…等。

(九) 其他休閒性運動:定向運動、冒險性休閒運動…等。

綜合整理各研究者對休閒運動的定義,本研究主要以黃金柱 (2013) 所定義之「休 閒運動」為基礎,基於本研究問卷休閒運動項目是開放式填答,在分類方面除了「休閒 運動」的九大類型外,還包含「休閒活動」以及「沒有參與」。對於是否為「休閒活動」

的判斷,則以該項目是否主要以重視身體的活動為主,若並非以重視身體的活動為主,

則判斷為「休閒活動」,以本研究樣本為例,逛夜市、遛狗、玩Pokemon Go…等皆屬於 休閒活動。

三、休閒參與的相關文獻

本研究主要以海外學生為研究對象之休閒參與相關研究作整理,但因數量太少而與 其他研究對象參考,如下:

關勝方 (2011) 研究臺中市刑事警察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運動阻礙,採用分層抽樣 法,以臺中市刑警大隊及各分局刑警,共發放300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225 份,休閒 參與量表的題項為「參與類型」、「參與頻率」、「運動強度」及「運動時間」。

劉穎暉 (2011) 研究新北市國中生課業壓力與休閒參與,採用分層抽樣法,回收有 效問卷共412 份,休閒參與量表的題項為「參與類型」、「參與頻率」、「活動頻率」。

吳松森 (2011) 研究澳門僑生在臺灣的休閒活動參與、休閒動機及休閒阻礙因素分 析,以澳門僑生,採用問卷調查法,共發放450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400 份,有效率 為89%,休閒參與量表的題項為「從事項目」、「參與時間」、「花費金額」及「參與同伴」。

楊鳳蓮 (2011) 研究休閒活動參與對緬甸研究生在臺就學適應,採用問卷調查法與 深度訪談法,以網路發放問卷,共回收37 份問卷,回收率為 34.9%,以及深度訪談,休 閒參與量表只有「參與類型」的構面,以主觀分析法分為戶外型、知識型、娛樂型、文 化型、社交型及個人嗜好型類。

彭秀梅 (2015) 研究臺北市地政士的休閒參與、休閒阻礙與休閒無聊感情形,以臺 北市地政士,採用問卷調查法,以隨機抽樣方式發放問卷,休閒參與量表的題項為「參 與頻率」、「參與類型」的構面,其中休閒運動「參與類型」由開放式問卷而來,採用關 勝方 (2011) 的題項設計「參與頻率」。

綜合述上對休閒參與所分成之構面進行整理,如下 (表 2-1-7):

表2-1-7

休閒參與構面之彙整表

年份

2011 2011 2011 2011 2015

總計

研究者 吳松森 楊鳳蓮 關勝方 劉穎暉 彭秀梅

研究對象 澳門僑生 緬甸研究生 刑事警察 國中生 地政士

參與頻率 ◎ ◎ ◎ 3

運動時間 ◎ ◎ 2

運動強度 ◎ 1

參與類型 ◎ ◎ ◎ ◎ 4

從事項目 ◎ 1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四、休閒運動參與程度之評量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2000) 針對心肺適能提出健康運動的建議,不

論成人、青少年及兒童都需要滿足一定的「強度」、持續的「時間」以及每週的「頻率」, 三者都缺一不可。基於「運動強度」和「運動持續時間」是決定一次運動能量釋放的重 要元素,有學者提出「一次運動總量 = 運動強度 × 運動持續時間」 (張妙璊、呂香珠、

盧俊宏、闕月清、黃月嬋、郵靖華、林明宏、黃憲鐘,2005)。International Physical Activity Questionnaire (2005) 採用相似的計算公式 (MET level × 每天活動時間 × 每週活動天數 ), 而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2019) 亦 針 對 身 體 活 動 指 數 提 出 心 肺 適 能 評 量 ( 總分數 = 運動強度 × 持續時間 × 運動頻率)。

五、小結

綜合上述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文獻探討結果,對於休閒的定義及休閒參與的衡量方 式更加清晰,從而更深入探討休閒運動參與的定義。根據休閒參與構面之彙整表,本研 究定義「休閒運動參與」為某種活動的「參與類型」、「參與頻率」、「參與時間」、「參與 強度」、「參與夥伴」以及「花費金額」,共6 項。

「參與類型」分為,休閒運動的九大類型 (球類運動、戶外運動、民俗性運動、舞 蹈運動、健身運動、技擊運動、水中暨水上運動、空中運動以及其他休閒性運動)、休閒 活動以及沒有參與。

雖然「參與頻率」、「參與時間」及「參與強度」能找到各種參與的狀況,但單一的 觀察無法得知港澳大專學生真正的運動參與程度。因此,以心肺適能評量的公式 (參與 強度×參與時間×參與頻率) 計算出「參與程度」,作為本研究休閒運動參與的第 7 個題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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