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休閒運動參與行為之現況分析
一、樣本基本特徵
如表 4-1-1,本研究七項之基本資料,其特性分佈如下:
1.性別:
所蒐集之樣本中,男生佔 63.8%;女生佔 36.2%;就學生的性別分 佈情形而言,男、女學生的人數有些差距。
2.年級:
有效樣本中,五年級學生佔 48.1%;六年級學生佔 51.9%;就樣本 學生之年級分佈情形而言,五、六年級的學生人數以六年級之比例較高。
3.父親的最高學歷:
多數表示為「高中、高職」者佔 43.7%,其次為「國中」學歷者,
為 34.3%。
4.母親的最高學歷:
多數表示為「國中」者佔 50.7%,其次為「高中、高職」學歷者,
為 24.6%。
5.父親職業:
較高比例為「第三類」者佔 40.6%,其次為「第四類」者佔 25.8%;
有效樣本中,以父母教育程度及職業等級較高者為代表,將職業指數乘以 7,
加教育指數乘以 4,加權計分後,所得之家庭社經地位分佈情形,如表 4-1-2。高 家庭社經地位共有 129 人,佔 21.0%;中家庭社經地位共有 266 人,佔 43.4%;低 家庭社經地位共有 218 人,佔 35.6%。就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而言,在百分比上有 些微的差距。
表 4-1-2 家庭社經地位次數分配表
低 中 高 合計
人數 218 266 129 613
百分比(%) 35.6 43.4 21.0 100
二、休閒運動參與行為
本部分以描述性統計分析「休閒運動參與行為」量表之回應狀況;藉以瞭解 研究樣本於量表之基礎回應情形,茲就受訪學生之百分比敘述於後。
(一)休閒運動參與頻率
如表 4-1-3 所示,受訪學生每週參與課外休閒運動次數「1-2 次」者 佔 40.5%比例最高;其次為「3-4 次」者佔 28.2%;再次之為「5-6 次以上」
者佔 17.15%;而每週參與課外休閒運動次數為「7 次」者佔 14.2%。
表 4-1-3 休閒運動「參與頻率」現況
項 目 次 數 百分比(%)
(2)1-2 次 248 40.5
(3)3-4 次 173 28.2
(4)5-6 次 105 17.1
(5)7 次以上 87 14.2
此研究結果顯示臺東縣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童絕大多數每週至少都有
「1-2 次」以上參與課外休閒運動的習慣。
(二)休閒運動參與時數
如表 4-1-4 所示,休閒運動參與的時數在「31 分鐘~60 分鐘內」者比
60.5%,「上午」者次之佔 23.7%;只有一成的學生於清晨或晚上從事休
運動同伴,才會增加休閒運動樂趣。而「同學」與「朋友」理所當然也 是參與休閒運動的好同伴。
(六)休閒運動時的場所
如表 4-1-8 所示,從事休閒運動時的場所,受訪學生表示「居家四周」
者有相對較高之比例,佔 28.4%;其次為於「學校」佔 24.6%,在「運動 場」佔 15.7%,在「公園」的比例有 7.0%。
表 4-1-8 休閒運動時的場所現況
項 目 次 數 百分比(%)
(1)居家四周 174 28.4
(2)公園 43 7.0
(3)學校 151 24.6
(4)運動場 96 15.7
(5)風景區 4 0.7
(6)游泳池 18 2.9
(7)才藝班 22 3.6
(8)球場 51 8.3
(9)道館 12 2.0
(11)無特定場所 42 6.9
由此可以看出,有超過近五成的受訪學生,從事休閒運動時多選擇 離家較近的運動場所。
(七)從事休閒運動時的交通工具
如表 4-1-9 所示,從事休閒運動時,多數受訪者的前往方式為「走路」
佔 53.5%;其次為「騎腳踏車」佔 33.3%;再其次是「爸媽載」佔 9.5%。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皆以健康與環保的方式前往者居多數。
表 4-1-9 休閒運動參與時的「交通工具」現況
(九)希望家裡附近有更多休閒運動場所
表 4-1-12 的結果依序為「球類運動」比例最高;其次為「戶外運動」;
「水上運動」再次之。由此一結果推論,球類運動一直是學童最受歡迎 的項目,其原因可能是體育課多以球類教學為主,場地多,球類技巧與 規則簡單且取得容易;而「民俗性運動」乃是近年教育部政策推動之故;
而「舞蹈類運動」與「技擊運動」,此兩類型需付出較高之費用,且運動 之場所較不普遍,乃造成較低比例之學生參與之原因。
三、休閒運動阻礙量表
表 4-1-13,本研究調查之「休閒運動參與阻礙」量表,22 個題項中,依據第 三章之因素分類,共分為三個因素構面。以 Likert 五分量表評分(1 分~5 分),
平均數以 3.00 分為中間值,上限 5.00 分代表「非常同意」,下限 1.00 分代表「非 常不同意」,平均數大於 3.00 分表示阻礙較高,小於 3.00 分表示阻礙較低。
研究結果當中以「課業太多」平均數 3.92 分與「不熟悉某項運動的規則」平 均數 3.24 分為最高,顯示「個人條件因素」,為本研究之主要阻礙因素;其次為「缺 乏運動的場地」平均數 2.77 分與「運動的設備不齊全」平均數 2.97 分之運動場地 限制的「參與機會因素」。
表 4-1-13 「休閒運動阻礙」量表之描述性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