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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專用部分:給水管維護性能(各戶水表至各末端)、排水管維護 性能(各住戶之雨水及污水排水管性能)

5.用水器具省水效率

2. 住戶專用部分:給水管維護性能(各戶水表至各末端)、排水管維護 性能(各住戶之雨水及污水排水管性能)

2. 住戶專用部分:給水管維護性能(各戶水表至各末端)、排水管維護 性能(各住戶之雨水及污水排水管性能)

﹙二﹚分級指標:對住宅的維護而言,依「給排水管線」、 「建築外觀」性 能需求的不同,分級指標如下:

「給排水管線」:依管線維護的便利性分級。

「建築外觀」 :以可動開口部→固定開口部→外牆的優先順位,依其 維護的便利性分級。

住宅維護性能等級之評估項目及權重表

性能項目 評 估 內 容

性能類別 項目名稱 權重 內 容 名 稱 權重

給水管維護性能(公共進水至各戶水表) 30%

排水管維護性能(屋頂及公共區域雨水排水管) 30%

共用部分 40%

外牆與開口部維護清掃性能 40%

排水管維護性能(各住戶之雨水與污水排水管) 50%

住宅維護

專用部分 60%

給水管維護性能(各戶水表至各末端)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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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住 宅 維 護 性 能 評 估 內 容 及 基 準 (共 用 部 分 )

評估內容

適用範圍 等級別 評估基準

等 級 一 依現行法規設計,無特殊設計考量。

等 級 二 給水管線設置於管道間內,並留設檢修口。

等 級 三 給水管線設置管道間且留設檢修口,同時在設計上考量外牆 部份之整合。

給 水 管 維 護 性 能

( 公 共 進 水 至 各 戶 水表)

等 級 四 給水管線採用明管方式,同時在設計上考量美觀與外牆部份 之整合。

等 級 一

依現行法規設計,無特殊設計考量

等 級 二 雨水排水管設置於管道間內,但無檢修口之留設。

等 級 三 雨水排水管設置於管道間內,並留檢修口以便維護管理。

等 級 四 雨水排水系統採明管配管方式,同時考量建築物外觀,雨水 排水管配合建築外牆立面設計。

等 級 一 開口部之可動窗部分可用徒手或適當工具清洗。

等 級 二 開口部(含可動窗與固定窗)可全部以徒手或適當工具清洗。

等 級 三 開口部可全部清洗,而外牆部份有固定之吊掛裝置以供定期 清洗。

住 宅 維 護 性 能

集 合 住 宅 共 用 部 分

外牆與開 口部

等 級 四 開口部可全部清洗,並且外牆部份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選用不沾污之免洗外牆材料(例如:奈米外牆建材)。

(2) 配合建築外觀立面,設置外牆清洗設備 (例如:專用洗窗機)。

(3)其他可滿足外牆清洗性能之設備與材料(附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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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住 宅 維 護 性 能 評 估 內 容 及 基 準 (專 用 部 分 )

評估內容

適用範圍 等級別 評估基準

等 級 一 依現行法規設計,無特殊設計考量。

等 級 二

給水管線設置於管道間內並留設檢修口。

等 級 三

給水管線設置於管道間內並留設檢修口,同時管道間具有足 夠之斷面面積提供維修空間。

給水管

(各戶水 表至各末 端)

等 級 四 給水管線採明管方式並可簡易維護管理。

(例如:系統廚房) 等 級 一

依現行法規設計,無特殊設計考量

等 級 二 雨水排水管設置於管道間內,但無檢修口之留設。

等 級 三 雨水排水管設置於管道間內,並留檢修口以便維護管理。

雨水 排水管

等 級 四 雨水排水系統採明管配管方式,同時考量建築物外觀,雨水 排水管配合建築外牆立面設計。

等 級 一 依現行法規設計,無特殊設計考量

等 級 二 污水雜排水管雖非設置於結構體內,但無法在該用戶之樓層 維修。

等 級 三 污水雜排水管非設置於結構體內且可在該用戶之樓層維修,

惟維修時需要敲除週邊之部分構造。

住 宅 維 護 性 能

集 合 住 宅 專 用 部 分

污水 排水管

等 級 四 污水雜排水管可在該樓層維修,且不需要敲除部份構造。

(例如:雙層樓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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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