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會時間:民國 9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九點 二、開會地點:行政院主計處第五會議室
三、與會人員:林美花(林)、吳文弘(吳)、黃永傳(黃 R)、江淑玲(江)、王 美璟(王)、莊淑芬(莊)、呂秋琴(呂)、黃凱苹(黃 S)、田美蕙(田)、
張亮勳(張)、周依潔(周),共 11 人 四、會議記錄:
林:先將上禮拜修改過的部分唸一次。
(六)營運外收入:與基金設置宗旨無直接且無間接關係之收入。
(七)營運外費損:與基金設置宗旨無直接且無間接關係之費用及損失。
(八)政府補助收入:基金收到來自於政府設置之其他基金無對價移轉現金或其 他資源。
(九)
受贈收入:政府外部個體自願且無對價移轉現金或其他資源予基金,或代為清償 或免除其負債。
(十)非常項目:係指性質特殊且非經常發生之重大項目,諸如重大災害損失。
(十一)其他影響基金淨資產之項目:係指除本期餘絀外,其他影響淨資產變動 之項目。包含由庫撥補額、應繳庫額、金融商品未實現餘絀、累積換算 調整數及未實現重估增值等淨資產之調整項目等。(粗體字部分考慮移 除)
(十二)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影響基金餘絀之收益及費損之相關現金流入 及流出,但不含投資及融資活動餘絀之現金流量。
(十三)資本及相關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用於資本資產之建設、改良與 擴充,及來自出售資本資產之現金流入及流出。
(十四)非資本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非列入營運活動之籌資交易,而與 取得及出售資本資產無關之現金流入及流出。
(十五)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非列入營運活動之證券投資與處分、投資收 益,及貸款及收回之本金與利息等活動之現金流入及流出。
(十六)直接法之現金流量表: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直接列示各項營業活動現金 之來源與去路。
(十七)間接法之現金流量表: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係從收 入、費用及基金淨資產變動表中的「營運餘絀」調整而得之現金流量。
林:上禮拜的部分大家有什麼問題嗎?
黃 R:第 16 項的部分,以前我們稱現金流量表為資金來源去路表,所以這邊是 不是改為現金的來源與用途較佳?
江:我覺得應該是現金的流入與流出較佳。
林:第 16 項似乎與上次修改的不太一樣,應該是要指明現金流量表中的營運活 動。
王:上次提到第 12 項中,是寫影響『營運餘絀』之收益及費損,我們說要再查 一下美國的營運外收入、費損,是不是也列入現金流量表中的營運活動,
因為這會影響到間接法的現金流量表。現在第 17 項是從『本期餘絀』開始 調整,但第 12 項是從基金餘絀,前後不一致,所以我們可能要討論一下。
吳:那這樣在現金流量表中如何呈現?
王:上次教育電台的鄭主任說,其他營運外的收支在美國是不放在營運活動的,
但是上次討論到利息收入應該放在投資,利息費用放在融資,而其他營業 外收入費損則放在營運活動。
吳:我記得美國是採用直接法的現金流量表。
林:對,只是現在我們先將直接法與間接法都放在定義裡,之後在會計處理會提 到採直接法時,應該將間接法之調節做揭露,所以在定義中必須提及。
黃 S:目前在營業基金部分是採間接法,不過也不排除直接法的適用。
吳:如果營業基金用直接法的話,項目會太長且太過複雜,所以應該採間接法比 較合適。但是作業基金比較單純,可以採用直接法,且未來營業基金是以 持股百分比併入整體表,所以不會有衝突。
黃 S:但是作業基金之間的性質也不相一致,橫跨很多種產業,所以如果用直接 法也會有很大的困難。
吳:那只是營收,項目是由統籌控制的。
黃 S:例如國軍生產基金及安置基金都有這種問題。
吳:原則上若用直接法應採用電腦系統,考量內外部的效益。首先,是政府資訊 透明化,政府之所以評等不高是因為資訊未公開且與國際不同,所以應該 要改進。第二個是應該採用現代化的理論,理論要有依據,所以跟著國際 走是最好的方法,也比較有說服力,例如財會準則跟著國際會計準則走,
也是這樣的,所以如果國外採用直接法,我們也應該要跟進,他們之所以 採用直接法一定有他們的道理,之後再與我國獨特的狀況配合,例如我國 有國營事業,但是美國沒有。
林:美國沒國營事業嗎?我記得有。
吳:美國最多就是郵政國營,其他大部分都民營化了,以民間經營為原則。台灣 國營事業之前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合併報表的部分,因為如果事業的營業額 太大,造成合併報表時企業所佔的比例比一些地方政府還大,這樣不合理。
所以之後決定國營企業以持股百分比併入整體報表,而作業基金以全數併 入整體報表,這樣比較合理。所以我比較傾向依照國外的作法,且這樣對
國外的官員也比較容易說明我們的標準。
林:尤其美國已經投入相當大的心血去從事這方面的研究,這是他人研究的結 果,所以我們跟進也是有依據的,畢竟國內沒有多餘的金錢及也沒有多餘 的精力去從事這樣的研究。
吳:美國地方政府碰到的問題也很多,所以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他們也一定研究 過。
林:因為我國跟美國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所以會有獨特性,應該加以考量。
吳:我國獨特之處應該另訂處理方式,且跟隨國外對我們而言也比較容易。
黃 S:可能要看一下美國營運活動現金流量的部分,間接法是從本期餘絀開始或 是營運餘絀開始。
林:我看過了,是營運餘絀(operating income)。
莊: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前年度的調整應該分為哪一類?因為若第 12 項用的 是營運餘絀,就不包含前期損益調整了。
林:前期損益調整對現金流量有影響嗎?若第 12 項改為本期餘絀,是不是可以 解決莊主任的問題?
黃 R:現金流量表在以前的作法,是將現金分為營運活動、投資活動及融資活動。
現在將現金流量分為四類,營運活動、投資活動、資本及相關融資活動及 非資本投資活動,所以現在是要再多加第五類:營業外活動嗎?
林:不是,我是在想,業外應該放在這四類中的哪一類,但是前期損益調整對現 金流量有影響嗎?
莊:因為審計法規定不能變更已審定的部分,所以以前年度收入費損有變動時,
要放在本期的營運外損益,而且影響的數目可能很大。
黃 R:通常前期損益調整不會與現金流量有關。
莊:但是例如健保局剔除應收帳款後,下一年度會再核算減值(折讓),在年中 撥款之後可能會因核算減少而將現金收回,所以現金是真的減少了。
黃 R:這是估計變動而不是前期損益調整。
莊:但是只要是放在業外但不屬於投資、融資活動的部分就會有這樣的問題。
黃 R:在財會,只要透過損益表的都算是營運活動,當初之所以採用間接法有其 背景,但是現在隨著電腦進步,應該是採直接法較方便。
吳:現在開發這種 EVA 系統相當複雜,不只有觀念性的問題,也應考量到承辦 人員的能力及時間,例如要告訴同仁什麼時間應該做什麼事,要教會他們 需要很大的功夫,要完全用文字表達較為困難。所以系統要與人配合,現 金也必須與借貸方科目配合,是可以採用直接法,但是也應同時列出該交 易在個別基金、業權型基金及整體報表中,應該做怎樣的分錄,之後就不 需要再去調整,丟一筆資料下去後面的程序就會自己產出報表。
林:直接法也是必須揭露間接法的部分。
吳:所以現在已經有權責基礎,又要再用現金基礎,這樣會很複雜。
林:但是無論如何現金流量表示一定要編的。
吳:但是若是有一萬筆資料,這一萬筆資料都要都要處理,這樣作業量會很龐大。
黃 R:像之前有一個竹科的小姐跟我說,他將傳票分成兩疊,一疊跟現金有關、
一疊跟現金無關,用這樣的方式去編現金流量表,不過這樣實在是太辛苦 了。
吳:我們需要考慮,是否有必要為了編製一張現金流量表,去辨識每一筆資料是 否與現金有關,這樣效益是不是會大於成本?如果還要另外記一套帳去編 製現金流量表,這樣有必要嗎?現在用間接法簡單多了。
黃 R:當初在設計時,國營比財會早幾年,想說應該採直接法或間接法,之所以 採間接法式因為間接法是從其他報表產生的,比較簡單。但是現在電腦軟 體發達,以現在電腦技術直接法應該是可行的。
吳:若每一筆資料都要辨別,是會每一筆資料都對沒錯。但是電腦處理的東西也 需要人工去稽核,如果沒有稽核很容易造成一個錯就後面全錯,這樣風險 很大。
黃 R:雖然是就源輸入,會計人員還是應該做最後的審核工作。
吳:但是電腦不會判斷自己處理的東西是否正確,同樣的輸入可能會產生不同的 結果,別人會以為你偽造而受到很大的責難,所以沒有人去核對我沒有信 心。但是實際上,現金流量表只是期末編來看的,有需要用直接法且投入 大量的成本嗎?
黃 R:現在的現金流量表是設計過的,用增加/減少數額,只要把差額放進去就 可以了,所以即使金額錯最後的數字也會對。
林:這部分只是解釋名詞而已,會計處理可以之後再討論。
吳:第 16 項及第 17 項我們可以再查一下文獻上的定義,看看『營運活動』有沒
吳:第 16 項及第 17 項我們可以再查一下文獻上的定義,看看『營運活動』有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