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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書研究在兒童文學領域之再思考

第四章 總結—互文性研究的其他可能

第三節 《來》書研究在兒童文學領域之再思考

當 筆 者 行 經 讀 者 與 研 究 者 的 雙 重 歷 程 後 , 筆 者 認 為 透 過《 來 》書 的 互 文 性 研 究,觀 其 寫 作 技 巧 之 展 現 並 探 究 其 在 文 本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和 影 響 , 應 能 助 於 研 究 者 與 作 者 對 兒 童 文 學 領 域 的 再 思 考 :

一 、 研 究 上 的 思 考

1.《 來 》 書 中 種 種 互 文 技 巧 的 研 究 使 我 們 發 現 : 雖 說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受 限 於 讀 者 之 心 智 年 齡 及 閱 讀 經 驗 而 僅 能 有 限 度 的 運 用 互 文, 但兒 童 文 學 文 本 的 互 文 研 究 , 仍 可 能 脫 離 語 言 符 號 、 意 識 型 態 、 對 話 理 論 或 影 響 焦 慮 等 理 論 研 究,而 轉 向 向 文 學 性 靠 攏 的、寫 作 技 巧 研 究 的 途 徑 為 之。同 時 若 能 跳 脫 互 文 為 普 通 文 學 現 象 的 任 意 聯 想,致 力 於 觀 察 其 他 話 語 在 當 前 文 本 中 呈 現 的 方 式 、 出 現 的 時 機 、 及 產 生 的 效 果 , 則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研 究 亦 能 開 闢 出 與 其 他 寫 作 技 巧 相 同 的 研 究 空 間, 甚至 發 展 出 較 其 他 技 巧 更 為 驚 人 的 寫 作 能 量 。

2. 關 於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 筆 者 認 為 研 究 者 除 需 置 之 於 整 體 文 學 而 檢 視 外 , 最 終 仍 須 回 歸 當 前 文 本 中 討 論 。 對 於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 研 究 者 在 鑽 研 文 本 意 識 型 態 或 對 話 關 係 時 ,常 將 互 文 性 置 於 整 體 文 學 或 整 個 時 代 之 中,以 對 照 或 比 較 兩 者 間 的 異 同 與 轉 變。此 種 研 究 焦 點 當 然 有 其 必 要 性,然 而 研 究 者 卻 可 能 忽 略 了 互 文 性 乃 是 出 現 於 文 本 中 的 一 環 , 最 終 仍 必 須 回 到 文 本 中 , 探 討 作 者 將 其 置 於 文 本 的 意 義 。 如 果 研 究 者 對 其 他 文 本 的 發 掘 無 法 對 當 前 文 本 起 任 何 作 用,這 樣 的 互 文 研 究 極 可 能 落 入 過 度 詮 釋 的 陷 阱。換 言 之,研 究 者 的 互 文 研 究 應 僅 可 能 在「 互 文 出 現 的 最 初 始 目 的 , 是 服 務 於 當 前 文 本 」的 假 設 下 進 行 , 一 來 可 為 互 文 詮 釋 設 一 合 理 的 研 究 範 疇, 二來 也 可 避 免 忽 略 互 文 性 運 用 的 可 能 目 的。畢 竟 即 使 互 文 明 顯 運 用 了 不 同 時 代 背 景、或 文 類 混 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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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 作 手 法 可 供 研 究,卻 仍 可 能 存 在 著 設 定 人 物 性 格、鋪 陳 文 本 氛 圍 等 各 式 不 同 的 寫 作 意 圖;而 這 種 種 目 標 的 線 索,都 需 研 究 者 將 互 文 性 放 回 文 本 當 中 來 解 讀 , 始 有 洞 悉 作 者 意 圖 的 可 能 。

3. 閱 讀 中 的 互 文 可 以 沒 有 界 限 , 但 寫 作 中 只 有 互 文 性 。 里 法 特 爾 曾 區 分 了 互 文 與 互 文 性,並 界 定 互 文 是 一 種 伴 隨 閱 讀 而 生 的 概 念 , 是 讀 者 發 現 作 品 與 其 前 或 其 後 其 他 作 品 的 關 係 。 因 此 若 以 該 分 類 來 看 , 我 們 可 以 說 閱 讀 中 的 互 文 是 隨 機 的 、 無 序 的 ; 而 這 種 隨 機 的 互 文 聯 想 , 應 該 被 認 為 是 讀 者 的 專 利 , 而 非 研 究 者 的 特 權 。 因 此 當 研 究 者 評 析 文 本 時,勢 必 得 放 棄 讀 者 的 想 像 權 利,專 注 於 文 本 中 所 出 現 的 線 索 及 可 被 印 證 的 推 論。僅 有 架 設 在 一 定 基 礎 上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才 是 文 本 研 究 的 對 象 。 否 則 永 無 止 境 的 意 義 鎖 鍊 、 永 遠 逃 逸 的 的 符 號 網 絡 , 最 終 消 解 的 不 單 是 作 者 和 文 本 , 也 必 然 是 文 本 研 究 者 本 身 。

二 .寫 作 上 之 思 考 :

1. 文 學 的 文 學 性 並 非 一 容 易 掌 握 的 概 念 , 主 觀 的 感 受 往 往 不 易 表 述 為 客 觀 衡 量 的 標 準 。 然 而 技 巧 雖 不 易 論 斷 , 卻 可 以 分 析 ; 將 互 文 性 研 究 朝 向 文 學 性 自 身, 就可 能 識 別 互 文 在 運 用 上 的 表 現 特 徵 和 多 元 樣 貌 。 這 樣 以 寫 作 技 巧 之 姿 出 現 的 互 文 , 即 具 備 了 評 價 的 可 能 性 ; 且 由 於 受 評 價 者 為 技 巧 的 呈 現,較 之 詮 釋 更 具 有 客 觀 性 與 實 證 性。當 諸 多 文 本 都 出 現 了 引 用 、 改 編 、 戲 擬 等 互 文 性 現 象 時 , 對 寫 作 者 而 言 , 如 何 引 入 其 他 文 本 、 如 何 讓 改 寫 耳 目 一 新 、 如 何 以 戲 擬 博 得 笑 聲 , 種 種 文 本 間 互 文 性 運 用 的 方 式 就 有 了 比 較 空 間。因 此 在 文 本 中 互 文 性 隨 處 可 見 的 今 日 , 針 對 互 文 性 呈 現 方 式 的 精 巧 與 否 、 創 意 如 何 、 趣 味 高 低、辨 識 難 易、種 類 多 寡 等 而 為 評 估,其 實 是 值 得 研 究 者 關 注 的 焦 點。

換 言 之,當 文 本 中 出 現 互 文 性 現 象 已 無 法 令 人 驚 異 時,或 許 就 是 寫 作 者 該 以 技 巧 放 手 一 搏 的 時 候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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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現 象 不 表 示 文 本 即 為 開 放 的 可 寫 文 本 , 文 本 能 否 成 為 可 寫 文 本,必 須 觀 察 文 本 為 讀 者 留 有 多 少 文 本 裂 縫 待 填 補、留 下 多 少 閱 讀 空 隙 待 想 像。 因此 寫 作 者 應 致 力 於 更 多 的 寫 作 嘗 試 與 寫 作 技 巧 , 挑 戰 讀 者 的 閱 讀 經 驗 、 也 刺 激 讀 者 來 挑 戰 文 本 。 兒 童 文 學 中 的 互 文 性 絕 不 應 被 認 為 僅 止 於 改 編 、 改 寫 或 戲 擬 、 仿 作 等 型 態 , 雖 說 輕 鬆 易 懂 的 改 編 或 戲 擬 因 能 直 接 帶 來 閱 讀 的 趣 味,而 成 為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中 寫 作 常 態;然 而 面 對 年 紀 稍 長、經 歷 及 閱 讀 經 驗 皆 日 益 豐 富 的 青 少 年 讀 者 , 嚴 肅 、 複 雜 的 互 文 呈 現 是 一 種 邀 請 , 不 僅 帶 來 閱 讀 與 探 索 之 趣,也 是 朝 成 人 文 本 邁 進 的 訓 練 和 過 程。況 且 閱 讀 本 是 心 智 性 上 的 繁 複 活 動,即 便 是 較 新 穎 的 形 式 或 較 隱 晦 的 互 文 性,都 可 嘗 試 呈 現 於 文 本 中 以 激 發 想 像 的 空 間 、 豐 富 詮 釋 的 可 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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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互 文 性 研 究 的 面 貌 多 樣 , 筆 者 專 注 在 互 文 性 呈 現 的 技 巧 面 而 為 研 究 , 得 以 一 窺《 來 自 無 人 地 帶 的 明 信 片 》一 書 中 豐 富 又 奇 特 的 互 文 技 巧,及 其 技 巧 使 用 之 意 義 與 效 果。然 而 由 於 筆 者 本 身 語 言 能 力 上 的 限 制,即 使 力 求 專 注 於 文 本 細 讀 多 於 互 文 性 的 理 論 論 述,仍 因 語 言 隔 閡 而 無 法 避 免 理 論 認 識 有 所 缺 漏 及 理 論 適 用 未 能 周 全 的 缺 失。有 鑑 於 此 , 更 待 未 來 的 研 究 者 補 充 、 更 新 更 詳 盡 的 互 文 性 理 論 分 析 。 同 時 , 書 海 茫 茫 不 免 有 遺 珠 之 憾,將 互 文 性 理 論 作 為 寫 作 技 巧 所 進 行 的 文 本 研 究,一 樣 有 賴 更 多 的 研 究 實 例,以 發 掘 更 多 樣 更 精 緻 的 互 文 性 書 寫 樣 貌 。

本 研 究 僅 以 互 文 書 寫 技 巧 作 為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研 究 的 新 嘗 試,希 望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寫 作 分 析,能 為 研 究 者、讀 者 及 作 者 在 接 觸 互 文 性 文 本 時 帶 來 些 許 不 同 的 思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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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考 書 目

壹 、 中 文 書 目

一 . 研 究 文 本

1. Cha mber s, Aida n( 艾 登•錢 伯 斯 ) 著 。 陳 佳 琳 譯 。《 來 自 無 人 地 帶 的 明 信 片 》。 台 北 市 : 小 知 堂 。 2001 年 。

二 . 使 用 文 本 ( 譯 本 以 外 文 姓 氏 字 母 排 列 )

1. 林 世 仁 著。劉 宗 慧 圖。《 十 一 個 小 紅 帽 》。台 北 市:民 生 報。1998 年 。 2. Fra nk, Anne (安 妮•法 蘭 克 )著 。 彭 思 衍 譯 。《 少 女 日 記 》, 台 北 縣 :

淡 江 書 局 , 1972 年 。

3. Sc iez ka, Jo n( 約 翰•席 斯 卡 文 ) 文 。 S mit h, La ne( 藍 史 密 斯 ) 圖 。

《 臭 起 司 小 子 爆 笑 故 事 大 集 合 》 台 北 市 : 格 林 。 1994 年 。 4. Speare, Eliz a bet h Geo rge( 伊 麗 莎 白•喬 治•史 畢 爾 )。 傅 蓓 蒂 譯 。

《 海 狸 的 記 號 》。 台 北 市 : 東 方 。 2003 年 。

5. Prat chet t, Terry( 泰 瑞•普 萊 契 )。 謝 其 濬 譯 。《 貓 鼠 奇 譚 》。 台 北 : 小 天 下 。 2004 年 。

三 . 中 文 專 書

1. 廖 炳 惠 編 著。《 關 鍵 詞 200:文 學 與 批 評 研 究 的 通 用 詞 彙 編 》。臺 北 市 : 麥 田 。 2003 年 。

2. 劉 康 著。《 對 話 的 喧 聲 - 巴 赫 汀 文 化 理 論 述 評 》(Bakhtin’s Dialogism and Cultu ral Theo ry)。 台 北 市 : 麥 田 。 1 995 年 。

3. 羅 婷 著。《 克 里 斯 多 娃 》( Julia Krist eva)。台 北 市:生 智 文 化。200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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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英 文 譯 書 ( 譯 書 以 外 文 姓 氏 字 母 排 列 )

1. Are ndt , Ha nna h( 漢 娜•阿 倫 特 ) 編 。 張 旭 冬 、 王 斑 譯 。《 啟 迪 : 本 雅 明 文 選 》。 牛 津 大 學 出 版 社 。 1998 年 。

2. Bart hes, Ro la nd( 羅 蘭•巴 特 )著。屠 友 祥 譯。《 文 之 悅 》( Le Plaisi r du texte)。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2 00 2 年 。

3. Bart hes, Ro la nd( 羅 蘭•巴 特 ) 著 。 李 幼 蒸 譯 。《 寫 作 的 零 度 : 結 構 主 義 文 學 理 論 論 文 選 》。 台 北 市 : 桂 冠 。 1998 年 。

4. Bakhin, M.( 巴 赫 金 ) 著 。 佟 景 韓 譯 。《 巴 赫 金 文 論 選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1996 年 。

5. B lo o m, Haro ld ( 哈 洛•卜 倫 )著。高 至 仁 譯。《 西 方 正 典 》( The Western Canon)。 台 北 縣 : 立 緒 。 2002 年 。

6. Bo rges, Jo rge Lu is( 波 赫 士 ) 著 。 王 永 年 、 林 一 安 等 譯 。《 波 赫 士 全 集 I》。 台 北 市 : 台 灣 商 務 。 2002 年 。

7. Bo na fo u x, Pasc a l 著。王 鵬、陳 祚 敏 譯。《 林 布 蘭 – 陰 影 中 的 亮 光 》。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 。 1998 年 。

8. Derr ida, J.( 德 里 達 )著 。 蔣梓 驊 譯 。《 多 義 的 記 憶 — 為 保 羅•德 曼 》。

北 京 : 中 央 編 譯 出 版 社 。 1999 年 。

9. Eag let o n, Terry( 泰 瑞•伊 果 頓 )著 。 吳 新 發 譯 。《 文 學 理 論 導 讀 》。

台 北 市 : 書 林 。 1993 年 。

10. Ge net t e, Gérard( 熱 拉 爾 • 熱 奈 特 ) 著 。 史 忠 義 譯 。《 熱 奈 特 論 文 集 》。 天 津 : 百 花 文 藝 出 版 社 。 2001 年 。

11. Ma ngu e l, Albe rt o ( 阿 爾 維 托 • 曼 谷 埃 爾 ) 著 。 吳 昌 杰 譯 。《 閱 讀 地 圖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 1999 年 。

12. No de lma n, Perr y 著。劉 鳳 芯 譯。《 閱 讀 兒 童 文 學 的 樂 趣 》。台 北 市 : 天 衛 文 化 圖 書 有 限 公 司 。 2002 年 。

13. Se ld e n‚R. ( 拉 曼•塞 爾 登 ) 編 。 劉 象 愚 、 陳 永 國 等 譯 。《 文 學 批 評 理 論 — 從 柏 拉 圖 到 現 在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200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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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Zu ffi, St e fa no ( 史 特 弗 諾 • 祖 菲 ) 著 。 郭 菀 玲 譯 ,《 林 布 蘭 》。 台 北 市 : 貓 頭 鷹 。 2000 年 。

15. 蒂 費 納 • 薩 莫 瓦 約 (法 )著 。 邵 煒 譯 。《 互 文 性 研 究 》。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 出 版 社 。 2003 年 。

16.托 多 羅 夫 著 ( 法 )。 蔣 子 華 、 張 萍 譯 。《 對 話 的 喧 聲 - 巴 赫 汀 文 化 理 論 述 評 》。 天 津 : 百 花 文 藝 。 2001 年 。

五 . 期 刊 論 文

1. 林 明 澤 著。〈 白 紙 黑 字 之 內 /外:探 討 文 本 互 涉 概 念 在 文 學 批 評 上 的 拖 重 可 能 性 〉。《 中 外 文 學 》 第 23 卷 第 1 期 。 1994 年 6 月 。

2. 屠 友 祥 。〈 意 識 型 態•句 子 、 文 〉。《 當 代 》 第 一 ○ 七 期 , 1995 年 3 月 。

3. 蔡 秀 枝 。〈 巴 特 《 S/Z》 中 的 轉 向 與 閱 讀 策 略 〉。《 中 外 文 學 》 第 31 卷 第 9 期 。 2003 年 2 月 。

六 . 研 究 論 文

1. 王 儷 錦 。〈《 義 大 利 童 話 》中 反 派 角 色 形 象 研 究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2006 年 。

2. 余 曉 琪 。〈《 魔 法 森 林 》、《 吸 墨 鬼 》、《 發 條 鐘 》 中 互 文 性 研 究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2006 年 。

3. 周 倩 瑾 。〈 論 約 翰•傅 傲 斯 《 法 國 中 尉 的 女 人 》 中 女 性 性 意 識 的 再 現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2007 年 。

4. 林 柏 辰 。〈 論 湯 姆•史 達 帕 《 羅 森 克 蘭 茲 與 吉 爾 登 司 騰 已 死 》、《 跳 躍 者 》及《 真 情 》三 劇 中 的 後 現 代 策 略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英 國 語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碩 士 論 文 。 2004 年 。

5. 林 志 忠 。〈 司 脫 帕 《 羅 森 克 蘭 茲 與 吉 爾 登 司 騰 已 死 》 與 《 諧 謔 》 中 之 互 文 本 , 戲 擬 與 後 設 藝 術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研 究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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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 士 論 文 。 1998 年 。

6. 林 晶 玥 。〈 顛 覆 傳 統 的 魅 力 — ― 張 嘉 驊《 怪 怪 書 怪 怪 讀 》 系 列 童 話 之 研 究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2006 年 。 7. 陳 冠 榮 。〈 閱 讀 安•勃 朗 特 書 寫 與 繪 畫 中 之 互 文 性 〉。 輔 仁 大 學 英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1999 年 。

8. 陳 金 現 。〈 宋 詩 與 白 居 易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係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 2007 年 。

8. 陳 金 現 。〈 宋 詩 與 白 居 易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係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 200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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