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子樟 先生
《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互文技巧研究
研 究 生: 謝忻汝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國立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互文技巧研究
研 究 生: 謝忻汝 撰
指導教授: 張子樟 先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謝 誌
漫 長 的 學 習 過 程 已 接 近 尾 聲 ,
這 一 路 得 之 於 他 人 太 多 , 而 出 之 於 己 者 太 少 。
在 此 要 特 別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張 子 樟 老 師 ,
因 為 他 的 教 導 與 信 賴 , 我 才 能 走 完 這 一 段 學 習 的 旅 程 。 也 要 感 謝 杜 明 成 老 師 及 郭 建 華 老 師 的 指 導 ,
他 們 適 時 的 提 點,讓 我 有 機 會 以 另 一 個 角 度 重 新 檢 視 我 的 論 文 。
在 完 成 論 文 的 最 後 階 段 ,
非 常 感 激 同 學 琬 琪 與 助 理 曉 琪 的 幫 忙 , 他 們 的 熱 切 與 盡 心 , 我 點 滴 感 念 在 心 頭 。
最 後 ,
謝 謝 我 的 家 人 和 男 友 的 支 持 ,
希 望 在 未 來 的 日 子 裡 , 依 舊 能 有 你 們 的 陪 伴 。
i
《 來 自 無 人地 帶 的 明信 片》 互 文 技 巧研 究
作 者 : 謝 忻 汝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摘 要
自 互 文 性 成 為 文 學 研 究 的 一 環 後,文 本 的 研 究 不 再 被 視 為 是 作 者 的 個 人 原 創,而 是 語 意 系 統 的 生 成、意 識 型 態 的 表 述 及 文 本 與 整 個 文 學 歷 史 的 對 話 與 呼 應 。
綜 觀 現 今 兒 童 文 學 的 文 本 寫 作,過 去 經 典 作 品 或 民 間 故 事 的 改 編 不 再 是 唯 一 明 顯 可 見 的 互 文 性 手 法,更 多 以 不 同 形 式 表 現 出 的 文 本 互 文 性,重 新 引 起 研 究 者 對 於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關 注。此 類 研 究 主 要 針 對 繪 本 而 為 探 索,對 於 讀 本 的 研 究 則 往 往 囿 限 於 文 本 內 容 與 文 本 技 巧 的 單 純 與 簡 化,而 必 須 採 行 多 文 本 並 行 之 意 識 型 態 研 究、文 本 書 寫 研 究 或 技 巧 分 類 研 究 。
本 文 則 透 過 對 單 一 文 本《 來 自 無 人 地 帶 的 明 信 片 》的 細 讀, 檢 視 文 本 中 互 文 性 的 表 現 手 法。目 的 除 了 分 析 表 現 手 法 所 呈 現 的 寫 作 技 巧 面 外;另 一 方 面 亦 希 望 檢 視 該 技 巧 對 文 本 產 生 的 效 果,並 審 視 該 效 果 對 讀 者 閱 讀 的 影 響 。
經 由 對《 來 自 無 人 地 帶 的 明 信 片 》中 種 種 互 文 性 的 多 層 面 探 討 , 可 知 互 文 性 不 僅 是 文 學 的 特 性,亦 是 文 學 寫 作 的 技 巧 之 一。該 書 精 巧 的 互 文 呈 現 方 式 ,讓 其 充 分 達 到 營 造 文 本 氛 圍、鮮 明 人 物 個 性、輔 助 情 節 進 行、製 造 閱 讀 阻 礙 與 提 高 閱 讀 樂 趣 等 效 果。同 時 文 本 作 者 經 由 對 互 文 慣 常 呈 現 技 巧 及 互 文 性 意 義 的 顛 覆,重 新 審 視 了 文 本、作 者 與 讀 者 的 權 力 關 係。同 時 整 合 歸 納 互 文 技 巧 研 究 的 發 現,不 僅 能 對 互 文 性 作 為 技 巧 研 究 之 可 能 性 有 所 幫 助,對 於 兒 童 文 學 作 者 而 言,也 不 失 為 一 種 寫 作 藝 術 的 參 考 範 例 。
關 鍵 詞 : 兒 童 文 學 、 互 文 性 、 互 文 技 巧
ii
Technique Study of Intertextuality :
On Postcards from No Man’s Land
Abstract
Ever since intertextuality became a part of literary study, the study of literary works has no longer been viewed as an author’s originality; instead, it has been considered the formation of semantic system, the expression of ideology, and the response between the very literary work and the entire literary history.
Making a comprehensive survey of literary writing, adapting classics or folklores is no longer the only obvious intertextual technique. More and more intertextuality in various forms regain researchers’ attention, especially those in children’s literature.
This sort of research mainly explores the scope of the sketchbooks. However, those researches dedicated to texts are usually confined because of the simplified content and technique of the literary works. Thus, the study of ideology, literary writing and technique classification have to be done by going through several literary works simultaneously.
Through going deep into this individual work, Postcards from No Man’s Land, the essay looks into the idiosyncrasy in the text, with a view to not only analyzing the writing techniques it presents but also inspecting the effects it has on the text, and further the effects on reader’s interpretation.
Via probes into various perspectives of intertextuality in the work, it can be comprehended that intertextuality serves as one of literary writing techniques as well as one of literary characteristics. The masterly intertextual idiosyncrasy in the book has successfully brought out effects such as creating literary atmosphere, vivifying the characters’ personalities, helping develop the plots, creating contemplating moments during the reading process and highly pleasing its readers. By way of subverting the commonly-presented skills and meanings of intertextuality, the author reviews the power relations among the text, the writer and the readers. Besides, integrating findings about intertextual technique researches helps not only enhance the possibility that intertextuality is taken for a part of technique study, but also, for writers of
children’s literature, be references in the art of writing.
Key word:
Children’s literature, intertextuality, intertextual techniquesiii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波赫士圖書館………..………1
一、波赫士的圖書館………..……..1
二、互文初探的心境轉折……….………..…..2
第二節 理論基礎與前人回顧……….……….4
一、互文性相關理論………..4
二、互文性研究文獻回顧……….………..17
第三節 問題與目的………..………..21
一、研究目的………..21
二、方法與文本選定……….……..22
一、研究限制……….…………..23
第二章 《來》書中互文並置的技巧………25
前言………. 25
第一節 卷首語的運用策略………..………....27
一、卷首語相關研究………..27
二、卷首語在《來》書中的意義………..32
第二節 參考資料的運用策略………..………42
一、虛構與真實的相互建構………..42
二、重複 :從量變走向質變.……….44
第三節 荷蘭諺語的創意與讀者反應………..49
一、置入另一語言的文本效果………..49
二、遊戲的趣味與讀者資格………..51
第三章 《來》書中互文融入的技巧………..…..………54
iv
前言………..54
第一節 書中之書《安妮的日記》運用策略………..………..…..56
一、《安》書為《來》書人物、時空搭景………56
二、《安》書為《來》書的主題鋪路並取代作者進行發聲………59
第二節 互文融入承受文本所生的對話性格與遊戲本能………..………61
一、其他文本對《來》書之內容詮釋與氛圍營造的效果………..61
二、《來》書中其他文本話語之改造技巧及其作用…………..….……….65
第三節 永遠的互文:評論………..………..………71
一、不同藝術類型的評論觀察………..……….…….71
二、《來》書中對不同藝術類型進行評論所生之效果………73
第四章 總結—互文性研究的其他可能………..78
第一節 《來》書互文技巧之整理與回顧……….….………..79
第二節 《來》書文本研究之啟發……….….………..82
一、作者在「可寫文本」之創作上具有重要性………..82
二、作者能否自覺意識型態保持文本開放應受重視………..83
第三節 《來》書研究在兒童文學領域之再思考………….….………..85
一、研究上的思考………..85
二、寫作上的思考………..86
參考書目………..89
1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波 赫 士 圖 書 館
一 . 波 赫 士 的 圖 書 館
進 入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對 筆 者 而 言 , 是 一 次 學 習 上 的 大 轉 彎 。 除 了 得 以 大 量 接 觸 兒 童 文 學 各 類 文 本 之 外,也 首 度 接 觸 西 方 文 學 理 論 。 文 學 理 論 中 種 種 智 性 上 的 展 現 和 理 論 者 氣 度、視 野 的 宏 觀,常 常 令 筆 者 深 深 著 迷。然 而 在 學 習 文 學 理 論 的 過 程 中,互 文 性 的 理 論 並 非 人 人 耳 熟 能 響 的 大 派 別 ; 相 反 的 , 它 以 一 種 簡 單 卻 模 糊 的 定 義 , 反 反 覆 覆 的 出 現 在 筆 者 學 習 理 論 的 過 程 中。這 種 認 為 互 文 性 在 文 學 領 域 中 不 言 自 明 的 刻 板 印 象 , 一 直 到 偶 然 閱 讀 了 波 赫 士 在 〈 巴 別 塔 圖 書 館 〉1一 文 中 的 幾 段 話 , 才 開 啟 了 我 對 互 文 性 理 論 的 浪 漫 憧 憬 。
波 赫 士 幻 想 著:巴 別 塔 圖 書 館 內 忠 實 複 製 表 象 的 鏡 子 並 非 沒 有 意 義 ,「 那 些 磨 光 的 表 面 是 無 限 的 表 現 和 承 諾 … 」2, 對 波 赫 士 而 言 , 文 學 藉 由 複 製 文 學 自 身 就 如 同 鏡 像 無 限 一 般,許 諾 了 書 的 世 界 永 無 窮 盡 之 日。在 文 學 的 眾 多 研 究 理 論 裡,互 文 的 簡 單 定 義 正 是 把 研 究 文 學 自 身 作 為 一 種 探 索 的 路 徑,並 且 肯 定 了 文 學 能 夠 自 我 評 價、自 我 滿 足 的 可 能 。 而 波 赫 士 在 文 章 的 末 尾 又 說 道 :「 假 設 一 個 永 恆 的 旅 人 從 任 何 方 向 穿 過 去,幾 世 紀 後 他 將 發 現 同 樣 的 書 籍 會 以 同 樣 的 無 序 進 行 重 複
( 重 複 後 變 成 了 有 序 : 宇 宙 秩 序 )。 有 了 這 個 美 妙 的 希 望 , 我 的 孤 寂 得 到 的 一 些 寬 慰 。 」3
1 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著,王永年、林一安等譯,《波赫士全集Ⅰ》(台北市:台灣商務,
2002 年 2 月),頁 621-8。
, 這 種 茫 茫 無 緒 中 自 成 系 統 之 萬 法 歸 一 式 的 信 念 , 不 只 為 身 處 書 海 中 的 波 赫 士 帶 來 救 贖 , 也 讓 筆 者 感 受 到 : 互 文 性
2 同上註,頁 621。
3 同註 1,頁 627。
2
理 論 中 關 於 文 學 永 不 脫 離 文 學 自 身、文 學 就 是 自 身 無 限 反 射 與 自 身 無 盡 追 逐 的 假 設,對 於 充 斥 了 各 式 其 他 學 科 術 語 的 文 學 研 究 中 顯 得 格 外 純 粹 而 美 好 。 因 此 , 身 為 一 位 被 感 動 的 讀 者 , 筆 者 湧 起 進 一 步 了 解 互 文 理 論 的 念 頭;並 帶 著 一 窺 文 學 秘 密 花 園 的 興 奮 心 情,開 始 了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的 研 讀 。
二 互 文 初 探 的 心 境 轉 折
研 讀 文 本 的 過 程 中 一 如 預 期,互 文 性 的 發 現 在 各 類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中 普 遍 可 見 。 不 論 是 神 話 、 民 間 故 事 的 改 寫 、 童 話 的 顛 覆 ( 如 :《 十 一 個 小 紅 帽 》4、《 臭 起 司 小 子 爆 笑 故 事 大 集 合 》5等 )、 或 者 書 中 有 書 的 文 學 表 現 型 態 ( 如 :《 海 狸 的 記 號 》6《 貓 鼠 奇 譚 》7等 )、 抑 或 特 定 故 事 類 型 的 變 化 運 用 ( 如 : 諸 多 英 雄 冒 險 系 列 故 事 ), 兒 童 繪 本 或 讀 本 裡 依 舊 處 處 得 見 著 力 深 淺 不 一 的 互 文 痕 跡。這 符 合 一 般 人 對 互 文 的 看 法 : 互 文 存 在 於 所 有 文 學 作 品 中 , 它 是 所 有 文 學 都 有 的 共 同 記 號 。
然 而,這 浪 漫 的 懷 想 卻 延 伸 出 閱 讀 實 踐 上 的 疑 惑:當 我 們 對 文 本 進 行 互 文 的 觀 察 時,能 明 確 識 別 出 隱 藏 其 中 的 文 本 就 足 夠 了 嗎 ? 或 者 在 面 對 故 事 中 有 故 事 的 文 本 時, 閱讀 中 是 否 只 要 作 出 對 照 與 比 較 即 已 達 到 目 的 ? 又 那 些 許 許 多 多 顛 覆 的 故 事、童 話 或 傳 說,其 互 文 解 讀 是 否 就 是 意 識 型 態 或 故 事 架 構 之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 這 些 閱 讀 文 本 時 的 簡 單 發 問 匯 聚 累 積 後,筆 者 不 禁 思 量:如 果 所 有 的 文 本 中 必 然 存 在 著 互 文 性,那 指 出 兒 童 文 學 中 的 互 文 現 象 後,還 能 帶 來 什 麼 新 的 啟 發 ? 如 果 兒 童 文 學 出 現 互 文 的 情 形 如 此 頻 繁 又 平 常,那 我 們 還 能 有 因 互 文
4 林世仁著,劉宗慧圖,《十一個小紅帽》(台北市:民生報,1998)。
5 約翰席斯卡(Jon Sciezka)著,藍史密斯 (Lane Smith)圖,《臭起司小子爆笑故事大集合》(台 北市:格林,1994)。
6 伊麗莎白•喬治•史畢爾(Elizabeth George Speare)著,傅蓓蒂譯,《海狸的記號》(台北市:
東方,2003)。
7 泰瑞•普萊契(Pratchett Terry)著,謝其濬譯,《貓鼠奇譚》(台北:小天下,2004)。
3
性 而 引 發 的 不 同 想 像 空 間 和 詮 釋 可 能 嗎 ? 而 且 如 果 互 文 是 作 者 們 寫 作 意 圖 的 一 部 份, 那文 本 中 的 互 文 性 除 了 作 為 意 識 型 態 或 情 節 內 容 的 顛 覆 外 , 還 可 能 傳 達 其 他 目 的 或 另 闢 解 讀 空 間 嗎 ?
在 逐 步 檢 視 閱 讀 文 本 的 歷 程 後,筆 者 發 現:互 文 性 固 然 普 遍 存 在 於 兒 童 文 學 中,可 是 呈 現 的 方 式 卻 相 當 不 同;即 便 同 樣 是 書 中 有 書 或 改 編 改 寫 的 手 法 , 帶 來 的 閱 讀 樂 趣 和 想 像 空 間 卻 大 不 相 同 。 筆 者 認 為,發 現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性 只 是 一 個 開 端;對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加 以 意 義 詮 釋 是 一 種 嘗 試 , 而 觀 察 其 呈 現 的 技 巧 面 加 以 探 究 , 則 是 另 一 種 嘗 試 。
自 此 筆 者 幻 想 著:茫 茫 書 海 中 是 否 有 一 本 文 本,其 中 互 文 性 的 展 現 處 處 皆 是 各 式 各 樣 精 巧 又 炫 目 的 技 巧 ? 在 其 中, 互文 的 片 段 自 身 就 即 已 足 夠 說 明 自 身 的 價 值 , 就 如 同 安 伯 托•艾 可 所 說 , 玫 瑰 的 名 字 , 揭 示 了 一 切 , 那 本 書 在 互 文 呈 現 的 當 下 , 就 已 成 就 互 文 性 詮 釋 的 目 的。正 因 嘗 試 以 另 一 種 角 度 來 研 究 互 文 性,筆 者 期 待 一 本 超 越 慣 常 認 知 的 互 文 形 式 的 文 本 , 讓 兒 童 文 學 中 的 互 文 不 止 於 改 編 、 改 寫 、 類 型 變 化 或 故 事 情 節 對 應 等 一 般 常 見 的 模 式 ;而 且 文 本 中 每 一 種 互 文 線 索 的 發 掘 都 使 讀 者 或 研 究 者 突 破 特 定 範 疇 的 思 維,進 而 啟 發 新 的 見 解 與 詮 釋 可 能。透 過 該 文 本 的 分 析,讓 互 文 性 研 究 不 單 作 為 文 本 現 象 或 學 科 理 論 研 究 之 用,也 能 真 正 服 務 於 文 學 寫 作 與 閱 讀 趣 味 本 身。若 能 如 此,對 於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之 互 文 性 觀 察 或 可 能 有 另 一 切 入 角 度,使 其 從 過 去 意 識 型 態、情 節 比 較、時 代 趨 勢、學 術 理 論 等 研 究 框 架 稍 稍 脫 離,
提 供 研 究 者 、 閱 讀 者 甚 至 作 者 更 為 開 放 、 多 元 的 探 究 互 文 性 的 面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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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理 論 基 礎 與 文 獻 回 顧
為 能 了 解 互 文 性 理 論 在 文 本 研 究 上 的 多 重 面 向 及 不 同 切 入 點 , 互 文 性 理 論 的 認 識 有 其 探 究 的 必 要。筆 者 對 於 互 文 理 論 的 探 討,主 要 目 的 除 在 了 解 互 文 性 理 論 的 發 展 過 程 與 學 說 內 容 外,更 希 望 能 在 耙 梳 的 過 程 中 找 出 適 於 詮 釋 文 本 或 寫 作 之 技 術 層 面 的 理 論 敘 述。同 時,為 能 大 致 掌 握 過 去 互 文 性 理 論 的 相 關 研 究 ,亦 將 對 學 術 論 文 作 一 簡 單 回 顧,希 望 藉 此 了 解 互 文 研 究 主 要 的 趨 勢 和 主 題 為 何,以 作 為 本 研 究 主 題 可 行 性 及 必 要 性 的 評 估 。
一 . 互 文 性 相 關 理 論
在 文 學 批 評 理 論 的 歷 史 中 , 互 文 性 理 論 出 現 於 二 十 世 紀 六 ○ 年 代 。 自 克 莉 絲 蒂 娃 ( Julia Kr ist eva) 首 先 提 出 互 文 性 一 詞 , 之 後 互 文 性 研 究 不 論 在 語 言 符 號 系 統 上 或 文 本 分 析 與 閱 讀 效 果 上, 陸續 有 許 多 理 論 被 相 繼 提 出 。 因 此 , 有 關 互 文 性 理 論 方 面 的 論 述 , 將 分 為 廣 義 的 互 文 性、狹 義 的 互 文 性 及 與 互 文 相 關 的 其 他 論 述 三 部 分,簡 述 各 學 者 之 互 文 性 理 論 及 其 對 理 論 發 展 的 影 響 。
( 一 ) 廣 義 的 互 文 性
廣 義 的 互 文 性 理 論 主 要 著 墨 在 文 本 的 表 意 實 踐、文 本 的 開 放 及 文 本 的 社 會 實 踐 之 上。主 要 概 念 的 啟 發 者 以 克 莉 絲 蒂 娃 為 代 表,其 思 考 深 受 巴 赫 汀 ( Mikhaïl Bakht in) 的 影 響 , 強 調 文 本 中 包 含 了 過 去 的 符 號 系 統 , 而 文 本 中 符 號 系 統 的 轉 換( t ransfor mat ion)關 係 ,讓 文 本 處 於 系 統 的 過 渡 階 段 而 組 合 、 產 生 出 新 的 符 號 體 系 。 克 莉 絲 蒂 娃 在《 詩 歌 語 言 的 革 命 》 中 提 到 :
5
我 們 知 道 , 佛 洛 伊 德 特 別 說 明 的 無 意 識 運 作 的 兩 個 基 本 「 過 程 」:移 置 和 凝 縮。除 這 兩 個 過 程 外,我 們 還 必 須 加 上 第 三 個 過 程 — 從 一 個 符 號 系 統 到 另 一 個 … … 符 號 系 統 的 轉 移 。 可 以 肯 定 , 這 個 過 程 是 把 移 置 和 凝 縮 結 合 起 來 的 產 物 , 但 這 並 不 能 解 釋 它 的 整 個 運 作 過 程 。 它 也 涉 及 到 規 定 的 位 子 的 改 變 — 舊 的 位 子 的 破 壞 與 新 的 位 子 的 形 成。… … 互 文 性 表 示 一 個( 或 幾 個 ) 符 號 系 統 與 另 一 個 符 號 系 統 之 間 的 互 換 ; 但 是 因 為 這 個 術 語 經 常 被 理 解 成 平 常 迂 腐 的「 淵 源 研 究 」,我 們 更 喜 歡 用 互 換 這 個 術 語 , 因 為 它 明 確 說 明 從 一 個 指 意 系 統 到 另 一 個 指 意 系 統 的 轉 移 需 要 闡 明 新 的 規 定 的 位 置 性 , 即 闡 明 的 和 表 釋 出 的 位 置 性 。8
克 莉 絲 蒂 娃 將 互 文 性 聚 焦 在 文 本 的 表 意 實 踐,認 為 文 本 在 過 去 詞 語 的 轉 移 運 作 之 下,透 過 動 態 的 實 踐 不 斷 生 成 新 的 文 本,形 成 一 多 義 的 話 語 空 間 。 文 本 既 為 無 窮 代 碼 產 生 的 處 所 , 透 過 能 指 的 不 斷 生 產 、 擴 散 與 重 組, 使得 文 本 終 將 成 為 一「 生 產 過 程 」, 而非 完 成 的「 產 品 」。
因 此 該 觀 點 強 調 文 本 非 一 平 面 的 語 言 結 構 , 而 是 經 過 某 種 繁 衍
( engendrement ) 的 過 程 9。 其 理 論 影 響 了 羅 蘭 ‧ 巴 特 , 與 羅 蘭 ‧ 巴 特 在 <文 論 >中 談 論 文 的 生 產 力 時 所 說 :「 不 懈 地 工 作 的 其 實 不 是 藝 術 家 或 消 費 者 , 而 是 文 。 」10的 觀 點 遙 遙 呼 應 。
克 莉 絲 蒂 娃 又 以 現 象 文 本 (phenot ext ) 和 基 因 文 本 (genot ext ) 說 明 文 本 的 生 產 性 。 所 謂 現 象 文 本 是 指 存 在 於 具 體 語 句 結 構 中 的 語 言 現 象,常 見 的 語 義 描 述 和 結 構 分 析 等 方 法 適 用 於 這 類 文 本,它 與 語 句 發
8 克莉絲蒂娃,《詩歌語言的革命》,轉引自:拉曼 •塞爾登(Selden‚R.)編,劉象愚、陳永國等 譯,《文學批評理論—從柏拉圖到現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年 10 月),頁 422。
9 余治中,<論克麗絲特娃的「正文」理論>,《電影欣賞》第三卷第二期,1985 年 3 月,頁 57。
10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著,屠友祥譯,《文之悅》(Le Plaisir du texte)(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2 年 6 月),頁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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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關 聯 而 非 與 文 本 主 體( 表 述 )發 生 關 係 。 而 基 因 文 本 則 是 表 達 主 體 構 成 所 特 有 的 邏 輯 運 作,其 是 現 象 型 文 本 結 構 化 的 場 所,也 是 是 意 義 生 產 之 場 11。 因 此 , 現 象 文 本 為 文 本 的 表 層 , 基 因 文 本 則 為 文 本 的 深 層 。 克 氏 進 一 步 延 伸 , 認 為 基 因 文 本 既 是 「 意 義 生 產 之 場 」, 這 種 文 本 的 無 限 生 成,其 實 是 透 過 主 體 的 欲 望 來 發 生 作 用,所 以 文 學 已 不 再 是 過 去 所 認 為 的、是 一 必 須 以 主 體 理 性 來 窮 盡 意 義 的 本 體。因 此 每 個 文 本 都 是 語 言 生 成 與 再 分 配 的 場 所,都 是 用 過 去 語 言 所 完 成 的「 新 織 體 」12。 這 種 互 文 性 的 理 解 不 同 於 傳 統 的 影 響 或 來 源 等 概 念 , 因 文 本 可 以 不 同 形 式 重 組、生 成 後 亦 出 現 於 其 他 文 本 的 不 同 層 次,因 此 克 莉 絲 蒂 娃 的 互 文 性 理 論 對 文 本 真 正 來 源 難 以 釐 定,互 文 性 的 研 究 範 圍 涵 蓋 了 整 個 語 言 系 統 與 社 會 層 次 13。
而 另 一 亦 將 互 文 性 作 一 符 號 系 統 觀 者 , 為 巴 赫 汀 的 對 話 理 論 與 複 調 小 說。在 互 文 性 理 論 的 研 究 中,巴 赫 汀 雖 未 使 用 互 文 性 一 詞 或 對 之 做 出 明 確 的 定 義, 但他 的 對 話 理 論 與 複 調 小 說 的 研 究 至 今 在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中 仍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
對 巴 赫 汀 而 言 , 語 言 不 是 透 明 澄 淨 的 , 而 是 各 種 意 識 型 態 與 社 會 現 實 的 載 體,因 此 詞 語 承 擔 了 多 重 言 語 的 思 想,在 文 本 之 中 必 然 引 發 與 其 他 詞 語 或 其 他 文 本 的 相 互 對 話 與 競 爭 衝 突 。 巴 赫 汀 認 為 :
的 確,每 一 個 話 語 或 言 談 都 發 現,它 所 談 的 對 象 早 已 充 滿 了 註 解 , 富 有 爭 議 性 , 飽 含 著 價 值 , 籠 罩 在 雲 山 霧 障 之 中 , 或 者 正 相 反,由 已 被 反 覆 談 過 多 次 的 外 來 語 言 的 光 輝 所 照 耀 。 言 談 的 對 象 已 是 盤 根 錯 節,蘊 含 著 共 享 的 觀 念、 視 點、外 來
11 羅婷著,《克里斯多娃》(Julia Kristeva)(台北市:生智文化,2002 年 8 月),頁 58。
12 同上註,頁 62。
13 余治中,<論克麗絲特娃的「正文」理論>,頁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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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價 值 判 斷 和 外 來 的 腔 調 語 音。話 語 面 對 其 對 象,進 入 的 乃 是 一 個 充 滿 著 對 話 雜 音 與 喧 聲 、 緊 張 與 衝 突 的 環 境 。14
換 言 之 , 既 然 文 本 作 為 意 識 型 態 的 匯 集 之 處 , 就 是 一 個 社 會 交 流 的 對 象;小 說 所 包 含 的 是 一 語 言 藝 術 體 系,所 以 文 本 分 析 真 正 的 任 務 就 在 於 :「 揭 示 小 說 結 構 中 各 種 交 響 的 語 言 ; 把 握 各 種 語 言 之 間 距 離 的 尺 度,這 種 距 離 將 各 語 言 從 作 品 整 體 中 直 接 表 述 意 義 中 相 分 隔;作 品 中 意 向 折 射 的 不 同 角 度 ; 理 解 各 語 言 之 間 的 對 話 關 係 … … 」。15
除 了 對 話 理 論 的 觀 點 之 外 , 巴 赫 汀 亦 揭 示 了 複 調 小 說 運 用 多 重 聲 音 的 現 象。其 中 透 過 作 為 複 調 主 要 特 徵 的 雙 聲 語 的 探 討,將 有 助 我 們 了 解 另 一 個 巴 赫 汀 對 互 文 性 的 重 要 貢 獻 , 也 就 是 「 他 者 」( 或 稱 「 他 性 」) 的 概 念 。 雙 聲 語 的 現 象 說 明 了 話 語 雙 重 指 涉 的 特 性 , 而 對 他 者 的 指 涉 , 使 雙 聲 語 成 為 一 具 有 自 覺 意 識 的 話 語 :
話 語 具 有 雙 重 指 向 - 既 針 對 講 話 所 指 涉 的 對 象( 如 同 日 常 講 話 一 樣 ), 又 針 對 另 一 個 話 語 , 即 他 者 的 話 語 。 如 果 我 們 認 識 不 到 這 個 他 者 的 話 語 語 境 的 存 在,而 把 風 格 模 仿 和 諷 刺 戲 擬 像 日 常 講 話 那 樣 來 看 待,也 即 當 成 僅 僅 指 涉 談 論 對 象 的 講 話 來 看 待 , 我 們 就 不 能 瞭 解 這 些 現 象 的 實 質 。16
雙 聲 語 以 其 雙 重 的 語 意 指 向 , 必 然 迫 使 不 同 主 體 間 展 開 交 流 與 對 話 , 否 則 無 以 掌 握 其 間 流 動 鮮 活 的 話 語 。 換 言 之 , 言 語 字 面 之 固 定 意 義 並 不 具 有 主 導 位 置 , 必 須 掌 握 兩 個 指 涉 的 言 語 背 景 , 才 能 形 成 、 生 聚 出 獨 特 的 意 涵 。 是 以 巴 赫 汀 認 為 , 文 本「 恰 恰 是 眾 多 地 位 平 等 的 意
14 劉康著,《對話的喧聲-巴赫汀文化理論述評》(Bakhtin’s Dialogism and Cultural Theory)(台北 市:麥田,1995 年 5 月),頁 221。
15 同上註,頁 250。
16《對話的喧聲-巴赫汀文化理論述評》,頁 197。
8
識 及 其 各 自 的 世 界 結 合 為 某 種 事 件 的 統 一 體 , 但 又 互 不 融 合 。 」17。 巴 赫 汀 複 調 小 說 中 他 者 話 語 的 概 念,意 味 著 文 本 中 寫 作 者 的 單 獨 聲 音 不 再 能 主 導 全 局,因 為 言 詞 中 蘊 涵 了 有 他 人 的 聲 音 和 言 語,在 這 些 陳 述 的 分 離 當 中 , 對 話 於 是 生 成 。
除 了 上 述 對 話 主 義 的 互 文 性 觀 點 及 複 調 小 說 雙 聲 語 所 顯 現 的 他 者 概 念 外,巴 赫 汀 對 於 互 文 性 亦 有 純 粹 形 式 上 的 看 法。他 在 語 言 形 象 的 研 究 中 談 及 語 言 的 雙 重 再 現 能 力 :「 語 言 在 小 說 中 不 僅 再 現 『 現 實 』, 其 自 身 便 是 再 現 的 對 象 。 」,18強 調 重 複 使 用 已 有 的 語 言 和 模 式 會 產 生 超 碼 的 效 果 , 且 文 學 語 言 本 身 就 具 備 了 創 作 及 更 新 機 制 。19同 時 , 巴 赫 汀 在 論 述 中 也 談 及 作 者 可 能 的 角 色 :「( 作 者 )同 樣 可 以 是 用 他 人 話 語 來 表 達 自 己 微 妙 的 意 圖,以 便 能 賦 予 這 個 已 是 他 意 圖 的 話 語 以 新 的 語 意 。 」20, 並 以 此 兼 論 及 滑 稽 摹 仿 、 引 用 等 寫 作 技 巧 上 的 效 果 分 析。這 些 理 論 都 涉 及 文 本 呈 現 的 方 式,對 互 文 性 文 本 在 寫 作 及 閱 讀 上 的 研 究 提 供 了 一 定 的 幫 助 。
互 文 性 概 念 在 克 莉 絲 蒂 娃 的 闡 釋 及 巴 赫 汀 的 對 話 觀 點 之 下,理 論 的 焦 點 多 置 於 語 意 系 統 及 意 識 型 態 的 轉 移 及 交 流 上,對 於 互 文 性 採 取 普 遍 之 整 體 系 統 觀( 語 意 的 、 社 會 建 構 的 )寬 鬆 認 定 , 因 此 被 歸 納 為 廣 義 的 互 文 性。其 中 廣 義 的 互 文 性 中 重 視 文 本 生 成 與 對 話、對 他 者 的 重 視 等 概 念,在 互 文 性 研 究 中 具 有 重 要 地 位 外;其 亦 有 助 於 文 本 研 究 者 思 考 文 本 寫 作 主 體 及 閱 讀 主 體 在 文 本 互 文 性 生 成 之 作 用 與 影 響 。
( 二 ) 狹 義 的 互 文 性
17 巴赫汀(Bakhtin, M.M.)著,佟景韓譯,《巴赫金文論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 年 4 月),頁 3。
18《對話的喧聲-巴赫汀文化理論述評》,頁 252。
19 蒂費納•薩莫瓦約(法)著,邵煒譯,《互文性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年),頁 11。
20 轉引自:托多羅夫(法),蔣子華、張萍譯,《對話的喧聲-巴赫汀文化理論述評》(天津:百 花文藝,2001),頁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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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法 特 爾 ( Michael R iffat erre) 在 互 文 性 的 認 定 上 是 採 取 了 兩 個 不 同 的 研 究 視 角,一 方 面 採 取 相 當 狹 窄 的 模 式,專 注 於 文 本 修 辭 學 上 的 角 度 來 討 論 互 文 性;另 一 方 面 他 又 兼 採 寬 鬆 的 態 度,認 為 讀 者 在 閱 讀 中 能 夠 發 現 的 文 本 與 文 本 間 的 所 有 關 聯 性,都 是 文 本 關 係 的 討 論 對 象。前 者 他 稱 之 為「 互 文 性 」,用 以 說 明 文 本 間 修 辭 學 的 聯 繫 與 轉 換 ; 後 者 則 稱 為 「 互 文 」, 作 為 「 文 學 閱 讀 的 特 有 機 制 」。21
里 法 特 爾 在 題 為〈 互 文 配 意 〉的 文 章 中 提 出 他 對 互 文 性 的 命 題 。 他 認 為:「 所 謂 配 意 la syllepse就 是 一 個 詞 同 時 具 備 兩 個 風 格 相 抵 觸 的 意 義 :這 種 情 形 在 文 中 的 出 現 應 當 引 人 關 注,在 大 多 數 情 況 下 , 它 表 示 可 能 的 互 文 存 在 。 」22因 此 里 法 特 爾 關 注 文 本 中 語 意 與 語 法 相 抵 觸 的 現 象,將 互 文 性 作 為 文 本 技 巧 或 寫 作 類 型 的 呈 現,互 文 性 往 往 能 夠 透 過 精 緻 的 修 辭 學 變 化 而 得 以 識 別 。
經 由 里 法 特 爾 的 詮 釋,互 文 性 的 概 念 成 為 一 種 分 析 文 學 的 工 具 , 這 種 以 修 辭 學 研 究 取 代 語 言 學 研 究 的 方 法,使 互 文 性 研 究 更 趨 向 文 學 研 究 及 寫 作 分 析 研 究 的 範 疇 。
而 熱 奈 特( Genet t e)則 是 對 互 文 性 呈 現 的 樣 貌 加 以 歸 納 分 類,1982 年 由 熱 奈 特 所 作 、 副 標 題 為 「 二 級 文 學 」 的 《 隱 跡 稿 本 》 一 書 , 是 一 本 決 定 了 互 文 性 由 廣 義 的 語 言 學 概 念 轉 入 了 狹 義 的 文 學 創 作 範 疇 的 重 要 著 作 。 一 般 說 來 , 此 後 若 將 互 文 性 作 為 文 學 研 究 的 方 法 之 一 , 往 往 不 再 能 任 意 使 用 該 詞 而 需 更 嚴 格 定 義 之。互 文 性 的 研 究 要 不 採 用 克 莉 絲 多 娃 的 符 號 多 價 或 巴 赫 汀 的 對 話 理 論 作 為 探 討 的 焦 點,要 不 就 是 以 熱 奈 特 《 隱 跡 稿 本 》 的 定 義 來 研 究 它 。
21 熱奈特曾對此有所論述。參見熱拉爾•熱奈特著,史忠義譯,《熱奈特論文集》(天津:百花 文藝出版社,2001 年 1 月),頁 17。
22《互文性研究》,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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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 奈 特 認 為 文 學 的 研 究 對 象 不 是 文 本 , 而 是 廣 義 文 本 , 即「 所 有 使 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發 生 明 顯 或 潛 在 關 係 的 因 素 」, 他 將 之 稱 為 「 跨 文 本 性 」( t ranst ext ualit y)。熱 奈 特 其 實 並 不 否 認 跨 文 本 性 幾 乎 涵 蓋 了 所 有 的 文 本 , 所 以 他 亦 承 認 跨 文 本 性 就 等 同 於 「 文 本 的 文 本 性 」23, 甚 至 也 將 克 莉 絲 蒂 娃 提 及 的 「 互 文 」 或 「 互 典 」 或 「 文 本 間 性 」 的 定 義 納 入 ( 雖 然 熱 奈 特 是 採 用 嚴 格 意 義 的 文 本 間 性 , 表 示 :「 我 大 概 要 賦 予 該 術 語 一 個 狹 義 的 定 義 」),24不 過 熱 奈 特 的 「 跨 文 本 性 」 研 究 仍 舊 對 跨 文 本 性 作 出 了 精 確 分 類 , 尤 其 是 論 述 中 對 於 承 文 本 性 (hyp ert ext ua lit y)精 緻 而 綿 密 的 分 析 , 更為 互 文 性 理 論 做 出 了 重 要 貢 獻 和 提 供 了 研 究 依 據 。
熱 奈 特 對 於 跨 文 本 性 的 研 究 主 要 分 為 五 種 類 型 , 依 據 分 類 可 以 得 出 某 些 是 歸 屬 於「 共 存 性 」的 跨 文 本 性,而 另 一 種 型 態 則 為「 派 生 性 」 的 跨 文 本 性。這 兩 種 型 態 各 異 的 跨 文 本 性 恰 巧 可 以 說 明 互 文 性 中 文 本
「 關 聯 」及 文 本「 轉 換 」的 兩 種 重 要 基 礎 。 熱 奈 特 對 跨 文 本 性 不 同 面 向 分 別 給 予 名 稱 和 界 定 , 本 文 依《 熱 奈 特 論 文 集 》之 分 類 敘 述 如 下 :
( 1) 文 本 間 性 ( intertextuality)25
文 本 與 廣 義 文 本 的 關 聯 中 , 文 本 間 性 是 :「 兩 個 或 若 干 文 本 之 間 的 互 現 關 係,從 本 相 上 最 經 常 地 表 現 唯 一 文 本 在 另 一 文 本 中 的 實 際 出 現 。 」26
23 熱奈特認為:「……一般來說,如果我們不把跨文本性看做一種文本類型(這一意見沒有意義,
沒有任何文本不具有跨文本性),而是看做文本性的一種面貌,大概更有理由看做文學性的一 種面貌,這一點利法泰爾說的很對,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把它的各種組成部分(如文本間性、副 文本性等)看做文本類型,而應該看做文本性的若干面貌。」(參見:《熱奈特論文集》,頁 79。)
。 其 中 最 明 顯 也 最 傳 統 的 即 是「 引 語 」( 包 含 標 明 引 號 , 註 明 或 不 註 明 出 處 的 ); 接 著 是 較 不 明 確 、 密 而 不 宣 的「 借 用 」; 第 三 種 則 是 忠 實 程 度 更 次 之 的 「 暗 示 」。
24 熱奈特,《熱奈特論文集》,頁 69。
25 《互文性研究》稱之為互文性。頁 19。
26 熱奈特,《熱奈特論文集》,頁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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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 間 性 在 文 本 中 的 作 用 非 常 依 賴 閱 讀 與 記 憶 的 效 果,雖 然 熱 奈 特 不 贊 成 過 於 信 任 讀 者 的 闡 釋 能 力,但 事 實 上,在 文 本 間 性 中 卻 不 得 不 藉 助 讀 者 的 文 學 記 憶 能 力 與 文 學 閱 讀 經 歷 。
( 2) 副 文 本 性 (paratext)27
副 文 本 與 文 本 本 身 的 關 係 較 為 疏 遠,它 們 屬 於 作 品 實 用 的 方 面 , 例 如 : 標 題 、 副 標 題 、 序 等 等 。 副 文 本 多 半 用 以 提 供 一 種 ( 變 化 的 ) 氛 圍,有 時 也 具 有 官 方 或 半 官 方 評 論 的 性 質,對 作 者 往 往 具 有 約 束 力。
( 3) 元 文 本 性 (metatextuality)
元 文 本 是 指 文 本 與 它 所 評 論 的 文 本 之 間 的 關 係,也 就 是 我 們 所 說 評 論 文 本 的 文 本 。 元 文 本 與 閱 讀 的 聯 繫 更 強 ; 相 較 於 引 入 閱 讀 的 片 段 , 元 文 本 幾 乎 是 由 閱 讀 寫 作 交 織 而 成 的 文 學 呈 現 。
( 4) 承 文 本 性 (hypertextuality)28
承 文 本 是 熱 奈 特《 隱 跡 稿 本 》中 主 要 討 論 的 類 別 , 對 於 跨 文 本 性 來 說 , 承 文 本 性 是 文 本「 轉 換 」的 呈 現 , 它 並 非 是 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間
「 共 生 性 」 的 關 係 , 而 是 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 派 生 性 」 的 關 聯 。 熱 奈 特 定 義 承 文 本 性 為:「 任 何 聯 結 文 本 B( 我 稱 之 為 承 文 本 )與 先 前 的 另 一 文 本 A( 我 當 然 把 它 稱 做 藍 本 了 ) 的 非 評 論 性 攀 附 關 係 , 前 者 是 在 後 者 的 基 礎 上 嫁 接 而 成 。 」29熱 奈 特 為 了 避 免 承 文 本 性 的 詮 釋 空 間 過 大 , 而 造 成 研 究 難 以 掌 握 , 所 以 歸 結 出 承 文 本 是 以「 簡 單 改 造 」( 簡 稱 改 造 )或 間 接 改 造( 稱 做 摹 仿 )作 為 派 生 方 式 。30
27 《互文性研究》稱之為類文本。頁 19。
其 中 改 造 是 較 為 簡 單 而 機 械 的 方 式,而 摹 仿 手 法 則 較 為 複 雜,必 須 具 備 有 從 先
28《互文性研究》稱之為超文性。頁 19。
29《熱奈特論文集》,頁 69。
30《互文性研究》譯「簡單改造」為「簡單轉換」(簡稱轉換),「間接改造」為「間接轉換」(後 稱摹仿)。頁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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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文 本 提 煉 體 裁 範 式 的 能 力。這 兩 種 作 法 呈 現 出 來 的 形 式,主 要 為 戲 擬 、 仿 作 以 及 滑 稽 反 串 。
承 文 本 性 點 出 文 本 的 創 作 處 於 一 種 既 獨 立 又 依 賴 的 情 境 中,這 說 明 文 學 的 特 性 就 是 來 自 轉 換 、 摹 仿 ; 而 透 過 戲 擬 、 仿 作 、 滑 稽 摹 仿 也 可 以 看 出 「 二 級 藝 術 手 法 」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多 樣 性 與 重 要 性 。
( 5) 廣 義 文 本 性 (architext)31
最 為 抽 象 的 文 本 性 面 向 就 是 廣 義 的 文 本 性,它 是 指 純 粹 的 類 屬 關 係 , 即 文 本 同 屬 一 類 的 狀 況 ( 例 如 《 詩 集 》、《 評 論 集 》)。
熱 奈 特 給 予 互 文 性( 或 稱 跨 文 本 性 )較 為 嚴 謹 的 界 定 , 對 於 使 用 互 文 性 作 為 文 本 的 研 究 是 必 要 的。不 過 跨 文 本 間 往 往 需 要 閱 讀 的 介 入 與 增 補,所 以 過 去 文 學 研 究 所 強 調 線 性 聯 繫 或 歷 史 追 溯,逐 漸 被 閱 讀 的 、 文 本 的 網 狀 聯 繫 所 取 代 。
( 三 ) 互 文 性 的 其 他 理 論
除 了 上 述 兩 種 互 文 性 的 理 論 外 , 另 有 一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論 述 , 其 重 心 放 置 在 互 文 性 所 產 生 的 效 果、互 文 的 閱 讀 觀、及 詩 歌 寫 就 的 研 究 之 上 。
1. 互 文 性 呈 現 時 所 生 的 「 互 異 性 」 及 「 間 斷 性 」 效 果
孔 帕 尼 翁 ( Ant o ine Co mpagnon)主 要 關 心 文 本 中 的 「 引 用 」, 認 為 引 用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文 學 型 態,結 合 了 寫 作 中 轉 換 以 及 組 合 的 標 誌;引 用 事 實 上 位 於 廣 義 與 狹 義 的 交 叉 點 之 上,且 因 引 用 是「 被 重 複 的 和 重 複 著 的 表 述 」, 所 以 孔 帕 尼 翁 認 為 引 用 手 法 就 是 所 有 文 學 寫 作 的 模
31《互文性研究》稱之為統文性。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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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32孔 帕 尼 翁 亦 借 用 拼 貼 的 概 念 將 文 本 看 做 一 個 不 斷 拼 拼 湊 湊 的 過 程 , 其 中 使 用 、 再 現 的 觀 念 所 展 現 出 的 不 是 文 本 完 整 、 完 滿 的 假 想 , 而 是 文 本 中 所 具 有 之 互 異 性 的 特 質 。 而 阿 拉 貢( Ar agon)則 將 文 本 引 用 的 效 果 與 黏 貼 做 了 等 同 的 詮 釋,他 認 為 黏 貼 或 引 用 的 價 值 不 單 是 純 粹 的 反 應 而 已 ,「 而 是 一 種 有 意 識 的 行 為 和 決 定 性 的 步 驟 , 目 的 是 推 出 我 的 出 發 點 : 它 在 我 是 出 發 點 , 在 別 人 卻 是 目 的 地 。 」33
就 此 我 們 可 以 看 出:文 本 使 用 引 用 時,寫 作 者 的 寫 作 可 視 為 結 合 寫 作 的 目 的 性 與 閱 讀 的 詮 釋 性( 對 其 他 文 本 有 意 識 的 採 用 就 是 依 種 價 值 判 斷 )兩 者 ; 對 於 文 本 中 的 引 用 , 都 應 視 其 為 具 目 的 性 與 意 圖 性 的 呈 現 。
2.互 文 的 寫 作 與 閱 讀 研 究 34
在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中,對 於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閱 讀 研 究,是 另 一 重 要 的 理 論 論 述。這 些 論 述 認 為:文 本 中 的 互 文 性 首 先 出 自 於 作 者 寫 作 時 所 懷 抱 的 閱 讀 經 驗,這 閱 讀 經 驗 不 完 全 為 作 者 所 意 識,因 此 有 意 識 的 引 用 或 無 意 識 的 影 響 , 都 是 互 文 性 對 寫 作 者 的 作 用 。 再 者 , 互 文 性 在 閱 讀 上 的 展 現 則 表 現 在 讀 者 的 樹 枝 狀 閱 讀 中,之 前 提 過 的 里 法 特 爾 即 曾 提 出 讀 者 閱 讀 聯 想 是 無 時 序 與 隨 機 性 的 說 法。而 羅 蘭‧巴 特 則 是 對 互 文 性 的 寫 作 與 閱 讀 皆 提 出 了 相 關 論 述 。
羅 蘭 ‧ 巴 特 ( Ro land Bart hes) 透 過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 著 重 於 文 本 寫 作 的 不 自 由 、 及 寫 作 中 的 閱 讀 樣 貌 。 羅 蘭 ‧ 巴 特 認 為 因 為 語 言 本 身 充 滿 記 憶 與 壓 力 , 是 不 具 備 中 性 、 透 明 性 的 載 體 , 這 使 得 寫 作 過 去 聲
32《互文性研究》,頁 24。
33 同上註,頁 27。
34 此所提出的閱讀研究為較常被學術引用的學者論述。阿爾維托•曼谷埃爾(Alberto Manguel)
則認為早在十四世紀的佩脫拉克,就已提出個人式的、詮釋性的、有再創能力的閱讀方式。見 阿爾維托•曼谷埃爾著,吳昌杰譯,《閱讀地圖》(台北:台灣商務,1999 年 6 月),頁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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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所 掩 蓋 , 成 為 一 種 不 自 由 的 寫 作 :
作 家 並 未 被 賦 予 在 一 種 非 時 間 性 的 文 學 形 式 儲 存 庫 中 進 行 選 擇 的 自 由 。 一 位 作 家 的 各 種 可 能 的 寫 作 是 在 歷 史 和 傳 統 的 壓 力 下 被 確 立 的 ; 因 此 存 在 著 一 種 寫 作 史 。 但 是 這 樣 一 種 歷 史 有 其 雙 重 性 : 當 一 般 歷 史 提 出 ( 或 加 強 ) 一 種 新 的 文 學 語 言 問 題 時 , 寫 作 中 卻 仍 然 充 滿 著 對 其 先 前 慣 用 法 的 記 憶 , 因 為 語 言 從 來 也 不 是 純 淨 的,字 詞 具 有 一 種 神 秘 地 延 伸 到 新 意 義 的 次 記 憶。… … 我 已 不 再 能 夠 只 在 某 種 延 續 性 中 發 展 寫 作 而 不 致 逐 漸 變 成 他 人 語 言 和 我 自 己 語 言 的 囚 徒 。 一 種 來 自 一 切 先 前 寫 作 以 及 甚 至 來 自 我 自 己 寫 作 歷 史 的 頑 固 的 沈 積 , 掩 蓋 住 了 我 的 語 言 的 當 前 聲 音 。35
這 種 文 的 多 義 對 羅 蘭 ‧ 巴 特 而 言 , 揭 示 了 文 本 中 作 者 權 力 的 消 逝 與 讀 者 詮 釋 權 力 的 抬 頭 。 他 認 為 :「 已 經 有 必 要 解 除 意 指 結 果 的 自 說 自 話 的 合 法 身 份 , 並 使 之 呈 現 複 數 的 樣 貌 」, 因 此 他 也 強 調 閱 讀 的 自 由 , 給 予 讀 者 在 文 本 詮 釋( 以 他 的 說 法 是 文 本 書 寫 )上 無 限 上 綱 的 權 力 :
文 論 不 僅 誣 陷 地 拓 寬 了 閱 讀 的 自 由 度 ( 准 許 以 完 全 現 代 的 眼 光 閱 讀 往 昔 的 作 品 , 以 致 合 法 地 將 佛 洛 伊 德 的 俄 狄 浦 斯 回 過 來 注 入 於 索 福 克 勒 斯 的 《 俄 狄 浦 斯 》 來 閱 讀 , 或 者 從 普 魯 斯 特 出 發 來 讀 福 樓 拜 ),而 且 非 常 強 調 寫 作 和 閱 讀( 生 產 性 上 的 )等 同。36
3. 詩 之 寫 作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
35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著,李幼蒸譯,《寫作的零度:結構主義文學理論論文選》(台 北市:桂冠。1998 年 2 月),頁 86。
36《文之悅》,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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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洛 ˙ 卜 倫 ( Haro ld Bloo m) 以 詩 人 對 其 他 重 要 詩 人 難 以 超 越 的 焦 慮 及 對 重 要 詩 人 作 品 的 誤 讀 來 觀 察 詩 的 寫 作,進 而 延 伸 出 詩 歌 為 一 家 族 史 的 互 文 性 論 述。哈 洛 ˙ 卜 倫 認 為 詩 歌 必 須 透 過 對 前 代 詩 人 的 誤 讀 來 完 成 , 這 種 創 造 性 的 矯 正 是 必 要 的 誤 釋 , 因 此 對 他 而 言 , 所 有 的 寫 作 都 是 朝 向 過 去 的 經 典 , 都 是 對 過 去 作 品 的 創 造 性 誤 讀 :
詩 歌 的 影 響― 只 要 涉 及 到 兩 位 重 要 的 、 真 正 的 詩 人 ― 總 是 要 通 過 對 以 前 的 詩 人 的 誤 讀 來 進 行 的 , 這 種 創 造 性 的 矯 正 行 為 實 際 上 是 一 種 必 要 的 誤 釋 。 文 藝 復 興 以 來 , 作 為 西 方 詩 歌 主 要 傳 統 的 富 有 成 效 的 詩 歌 影 響 的 歷 史 , 是 一 部 充 滿 焦 慮 、 自 救 漫 畫 式 的 歷 史 ,是 歪 曲 的 歷 史 ,反 常 的 和 隨 心 所 欲 刻 意 去 修 正 的 歷 史 , 沒 有 它 , 現 代 詩 歌 就 根 本 不 可 能 存 在 。 … …37
所 以 哈 洛 ˙ 卜 倫 的 互 文 寫 作 觀 建 立 在 當 前 作 家 對 之 前 作 家 的 超 越 意 欲 上 , 詩 、 故 事 、 小 說 、 戲 劇 是 對 先 前 的 詩 、 故 事 、 小 說 、 戲 劇 的 回 應;此 一 回 應 取 決 於 後 代 作 家 解 讀 與 詮 釋 的 行 為,這 種 行 為 與 新 的 作 品 並 無 二 致 。38不 過 另 一 詩 人 T. S.艾 略 特 則 將 詩 人 精 神 視 為 消 解 傳 統 偉 大 作 品 的 催 化 劑,其 促 使 詩 歌 成 為 新 的 化 合 物,但 也 導 致 了 文 學 創 造 的 非 個 性 化 :
…… 這 種 歷 史 感 迫 使 一 個 人 不 但 用 銘 刻 在 心 的 他 們 那 一 代 人 的 感 覺 去 寫 作 , 而 且 他 還 會 感 到 自 荷 馬 以 來 的 整 個 歐 洲 文 學 以 及 處 於 這 個 整 體 之 中 的 他 自 己 國 家 的 文 學 同 時 存 在 , 組 成 了 一 個 共 存 的 秩 序 。 … … 就 是 這 種 意 識 使 一 位 作 家 成 為 傳 統 的 。 與 此 同 時 , 它 使 得 一 位 作 家 敏 銳 地 意 識 到 他 在 時 間 中 ,
37 哈洛•卜倫,《影響的焦慮》,轉引自:拉曼 •塞爾登編,《文學批評理論—從柏拉圖到現在》, 頁 420。
38 哈洛•卜倫(Harold Bloom),高至仁譯,《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台北縣:立緒,
2002 年 3 月),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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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同 時 代 詩 人 中 的 位 置 。 任 何 詩 人 , 從 事 任 何 藝 術 的 藝 術 家 都 不 能 獨 自 享 有 其 完 整 的 意 義 。 他 的 重 要 性 、 對 他 的 評 價 同 對 已 故 詩 人 及 藝 術 家 的 評 價 是 聯 繫 在 一 起 的 。 … …39
因 此 艾 略 特 認 為 , 任 何 作 品 必 然 對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互 文 本 發 生 作 用 , 作 品 的 意 義 也 需 依 據 其 與 現 存 秩 序 之 關 係 來 評 價 。40而 強 納 森•
卡 勒 ( Jonat han Culler) 的 詩 論 裡 , 亦 認 為 在 互 文 建 構 下 的 詩 所 強 調 的 , 是 因 著 過 去 的 詩 的 召 喚 , 所 激 發 的 或 賦 予 的 能 量 與 精 力 。41
藉 由 羅 蘭 ˙ 巴 特、哈 洛 ˙ 卜 倫 與 艾 略 特 的 二 級 文 學 思 維,單 純 的 寫 作 或 閱 讀 並 不 存 在;當 任 何 寫 作 有 意 識 的 選 取 或 引 用 或 加 以 變 化 文 本 時,就 已 表 達 出 我 們 的 閱 讀 闡 釋 與 評 論 的 雙 重 觀 點 了。羅 蘭 ˙ 巴 特 甚 至 倒 反 過 來 陳 述 這 個 概 念 :
一 句 話 ,『 批 評 』( 作 為 『 關 於 』 作 品 的 話 語 ) 完 全 失 效 了 ; 一 位 作 者 若 是 被 引 得 去 談 論 過 去 的 文 , 那 麼 , 唯 有 自 己 去 生 產 一 個 新 的 文 , 經 此 ( 進 入 無 差 別 的 文 際 關 係 的 繁 殖 狀 態 ),
方 是 可 能 的 : 不 復 有 批 評 家 , 唯 有 作 家 。42
寫 作 者 與 評 論 者 的 界 限 不 是 壁 壘 分 明 的 ,文 本 既 是 創 作 的 空 間 也 是 詮 釋 的 空 間 。
因 此 , 綜 觀 諸 多 理 論 , 互 文 性 理 論 已 脫 離 單 一 領 域 的 研 究 , 其 巧 妙 聯 結 了 寫 作 與 閱 讀 的 關 係,處 於 兩 者 交 接 的 模 糊 地 帶。互 文 性 不 僅
39 T. S.艾略特,《傳統與個人才能》,轉引自:《文學批評理論—從柏拉圖到現在》,頁 411。
40 陳永國,<互文性>
http://www.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Tculturalworkshop/culturestudy/theory/01.htm.
41 Jonathan Culler. Literary Theory: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Oxford New York.1997),p.81.
42《文之悅》,頁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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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閱 讀 痕 跡 的 外 在 寫 作 呈 現,也 是 寫 作 鋪 陳 的 內 在 閱 讀 聯 繫;當 寫 作 和 閱 讀 走 向 開 放、流 動 與 轉 換 之 際,文 本 的 互 文 性 正 足 以 作 為 寫 作 與 和 閱 讀 的 雙 重 場 域 。
二 、 互 文 性 研 究 文 獻 回 顧
由 於 互 文 性 的 概 念 在 六 十、七 十 年 代 快 速 擴 充 並 普 遍 被 用 於 各 領 域 的 研 究,是 以 在 論 及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論 文 中,其 涉 及 互 文 概 念 的 論 文 主 題 廣 泛、互 文 理 論 運 用 的 焦 點 亦 多 所 不 同。除 了 在 文 學 之 外 的 藝 術 領 域 得 見 互 文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外, 本段 旨 在 觀 察 文 學 領 域 內 以 互 文 性 作 為 研 究 理 論 之 論 文 的 幾 種 型 態。 至於 探 討 中 的 論 文 研 究 對 象 是 否 為 兒 童 文 學 , 則 暫 不 作 限 制 , 因 所 有 文 學 類 型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 都 可 為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的 互 文 研 究 帶 來 新 的 思 維 。
綜 觀 有 關 文 學 領 域 中 的 互 文 研 究 論 文, 其研 究 型 態 與 主 題 大 致 可 分 為 以 下 數 種 :
( 一 ) 直 接 以 不 同 文 本 間 之 互 文 關 係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
該 類 型 的 論 文,研 究 者 多 選 取 不 同 文 本 作 為 研 究 對 象,以 不 同 文 本 間 彼 此 之 互 文 關 聯 作 為 其 切 入 的 觀 察 點。這 些 文 本 多 半 在 內 容 上 具 有 內 在 的 關 聯 性 , 彼 此 的 互 文 關 係 明 確 而 強 烈 。 如 : 馮 銘 珠 〈 文 本 , 互 文 , 互 文 性 : 吳 爾 芙 《 達 洛 衛 夫 人 》, 康 寧 漢 《 時 時 刻 刻 》, 及 海 爾
《 時 時 刻 刻 電 影 劇 本 》〉,文 中 主 要 研 究 三 文 本 在 閱 讀 主 題 上 的 關 聯 , 並 藉 由 當 代 理 論 家 之 論 述 來 研 究 三 個 文 本 中 作 者 與 讀 者 間 的 關 係。而 在 賴 忻 玲 〈 解 讀 麥 克•康 尼 漢 的 《 時 時 刻 刻 》 與 維 吉 尼 亞•吳 爾 芙 的
《 達 洛 衛 夫 人 》的 互 文 性 : 人 世 困 境 的 解 脫 〉中 , 研 究 者 強 調 的 是 兩 文 本 間 彼 此 詮 釋、拼 湊 的 關 聯,研 究 中 採 用 克 莉 絲 蒂 娃 的 互 文 理 論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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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赫 汀 的 對 話 原 則 作 為 理 論 依 據,以 解 讀 兩 文 本 在 基 本 假 設 與 目 的 性 上 的 互 補 及 聯 繫 ; 文 中 並 兼 以 語 言 學 、 文 本 研 究 等 現 代 理 論 論 述 之 。 另 外 , 一 故 事 多 版 本 的 相 關 研 究 也 屬 於 此 種 類 型 , 例 如 : 黃 百 合〈 小 紅 帽 後 設 書 寫 研 究 〉, 即 針 對 小 紅 帽 故 事 的 不 同 創 作 , 以 後 設 書 寫 、 後 現 代 主 義 、 女 性 主 義 等 觀 點 檢 視 文 本 改 編 、 仿 作 背 後 的 內 在 意 義 。
( 二 )互 文 現 象 或 互 文 研 究 作 為 解 讀 單 一 作 者 作 品 群 或 單 一 作 品 的 方 法 之 一 :
由 於 互 文 性 理 論 涵 蓋 的 範 疇 廣 , 加 上 文 際 關 聯 現 象 普 遍 出 現 在 所 有 文 本 中,是 以 許 多 單 一 文 本 的 研 究 對 於 有 關 時 代 背 景 或 文 本 內 容 的 部 分,皆 採 取 互 文 觀 點 作 為 文 本 研 究 的 視 角 之 一。例 如:潘 芸 芝〈 編 織 抗 拒 力 : 麥 克•翁 達 杰 《 英 倫 情 人 》 中 之 歷 史 、 空 間 、 與 身 份 〉、
曹 世 耘 〈 小 說 《 行 過 洛 津 》 之 互 文 性 書 寫 研 究 〉、 周 倩 瑾 〈 論 約 翰• 傅 傲 斯《 法 國 中 尉 的 女 人 》中 女 性 性 意 識 的 再 現 〉及 陳 冠 榮〈 閱 讀 安• 勃 朗 特 書 寫 與 繪 畫 中 之 互 文 性 〉 等,即 針 對 文 本 中 的 內 容 進 行 時 代 性 的 互 文 性 觀 察,藉 由 互 文 性 的 觀 點 讓 不 同 時 代 的 思 維 進 行 歷 史 對 話 。
而 有 關 文 本 中 文 際 關 聯 的 部 分, 有些 研 究 以 文 本 內 部 出 現 的 互 文 為 研 究 切 入 點,有 些 則 以 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的 互 文 關 係 為 研 究 焦 點,亦 有 兼 採 兩 者 而 為 之 的 研 究 論 文 。 例 如 : 林 柏 辰 〈 論 湯 姆•史 達 帕 《 羅
森 克 蘭 茲 與 吉 爾 登 司 騰 已 死 》、《 跳 躍 者 》及《 真 情 》三 劇 中 的 後 現 代 策 略 〉、 林 志 忠 〈 司 脫 帕 《 羅 森 克 蘭 茲 與 吉 爾 登 司 騰 已 死 》與 《 諧 謔 》 中 之 互 文 本 , 戲 擬 與 後 設 藝 術 〉 及 鄧 安 妮 〈 誤 讀 湯 姆•司 托 帕 :《 羅
森 克 蘭 茲 與 吉 爾 登 司 騰 已 死 》與《 道 格 的 哈 姆 雷 特, 凱赫 特 的 馬 克 白 》 中 之 疏 離 效 果 與 互 文 本 〉, 三 位 研 究 者 皆 對 文 本 內 部 出 現 其 他 文 本 之 互 文 性 現 象 提 出 審 視,並 依 據 不 同 的 互 文 性 理 論 探 討 其 所 產 生 的 效 果 及 目 的 何 在 。 而林 晶 玥〈 顛 覆 傳 統 的 魅 力 — ― 張 嘉 驊《 怪 怪 書 怪 怪 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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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列 童 話 之 研 究 〉, 則 以 改 編 自 其 他 文 本 的 系 列 童 話 為 研 究 對 象 , 同 屬 於 對 文 本 中 內 含 互 文 的 研 究 。 至 於 王 儷 錦 〈《 義 大 利 童 話 》 中 反 派 角 色 形 象 研 究 〉, 研 究 者 則 是 發 掘 了 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 格 林 童 話 ) 在 情 節 、 內 容 方 面 或 隱 或 顯 的 互 文 關 係 , 較 偏 向 文 本 外 延 出 互 文 的 研 究 。 另 外 , 張 雅 婷 〈 霍 格 里 耶 《 重 現 的 鏡 子 》: 互 文 層 面 的 鏡 子 ? 〉 一 文 , 則分 別 以 文 本 內 出 現 的 互 文 性( 探 討 霍 格 里 耶 的 自 傳《 類 小 說 》 一 書 中 傳 統 文 類 交 雜 的 現 象 ), 及文 本 與 其 他 文 本 間 的 互 文 性( 以《 重 現 的 鏡 子 》 自 傳 全 名 《 類 小 說 》 與 羅 蘭•巴 特 所 論 述 之 《 類 小 說 》 相 互 對 照 比 較 ) 兩 方 向 進 行 論 述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在 張 雅 婷 的 研 究 中,研 究 者 跳 脫 以 往 針 對 文 本 之 情 節 、 內 容 作 為 互 文 研 究 對 象 的 窠 臼 , 轉 而 朝 向 文 本 呈 現 的 型 態( 文 類 交 雜 )和 文 類 的 歸 納( 類 小 說 )著 手 。 對 互 文 性 研 究 而 言 , 張 雅 婷
〈 霍 格 里 耶 《 重 現 的 鏡 子 》: 互 文 層 面 的 鏡 子 ? 〉 提 供 了 另 一 觀 察 互 文 性 的 角 度,同 時 拓 展 了 互 文 性 研 究 的 視 野。該 研 究 採 取 的 研 究 面 向 不 但 能 擺 脫 研 究 者 對 文 本 詮 釋 極 度 主 觀 的 質 疑,同 時 也 使 互 文 性 研 究 更 加 貼 近 文 學 研 究 的 本 質 。
( 三 ) 互 文 性 作 為 一 種 寫 作 趨 勢 的 觀 察
在 這 類 型 的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從 大 量 的 文 本 中 發 現 互 文 的 痕 跡 , 進 而 形 成 一 種 趨 勢 或 現 象 的 觀 察。 由於 研 究 者 以 整 體 的 文 本 走 向 作 為 關 注 的 對 象, 是以 在 解 讀 上 更 加 著 重 時 代 環 境 的 影 響 和 當 代 文 人 或 文 學 思 潮 的 走 向 ; 同 時 該 研 究 不 以 互 文 手 法 、 情 節 、 內 容 的 探 討 為 主 , 而 傾 向 大 量 文 本 的 蒐 羅 , 以 尋 求 該 趨 勢 的 背 後 意 義 。 例 如 : 陳 金 現〈 宋 詩 與 白 居 易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及 曾 琮 琇〈 嬉 遊 記:八 0 年 代 以 降 台 灣「 遊 戲 」 詩 論 〉。 而 在 余 曉 琪 〈《 魔 法 森 林 》、《 吸 墨 鬼 》、《 發 條 鐘 》 中 互 文 性 研 究 〉裡 , 研 究 者 不 僅 觀 察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性 現 象 , 並 以 三 部 作 品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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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互 文 性 在 文 本 中 的 呈 現 及 其 手 法 。
綜 合 以 上 對 相 關 研 究 的 觀 察 可 以 發 現: 互文 性 研 究 已 大 致 擺 脫 作 者 研 究、文 本 追 溯 及 寫 作 心 理 歷 程 等 考 據 式 的 研 究 途 徑,而 轉 向 針 對 研 究 文 本 中 出 現 之 明 確 或 隱 晦、內 含 或 外 延 的 互 文 性 痕 跡 而 為 論 述 。 當 研 究 者 在 文 本 的 情 節 內 容 、 敘 述 架 構 、 人 物 角 色 、 時 代 背 景 或 文 學 類 型 中 辨 別 出 互 文 性 關 聯 後,通 常 針 對 其 中 相 同 或 相 異 處 進 行 意 識 型 態 的 、 語 意 系 統 的 、 文 學 理 論 論 述 的 對 照 、 轉 換 與 對 話 關 係 。 其 中 曹 世 耘 在 〈 小 說 《 行 過 洛 津 》 之 互 文 性 書 寫 研 究 〉 中 , 將 《 行 過 洛 津 》 出 現 互 文 性 之 處 挑 出,以 文 本 書 寫 的 角 度 貼 近 觀 察 互 文 出 現 的 作 用 及 影 響 , 是 少 數 將 互 文 性 視 為 書 寫 手 法 來 探 討 互 文 性 運 用 及 作 用 的 研 究 。 因 此 , 不 論 研 究 的 對 象 是 否 為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 將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視 為 書 寫 技 巧 來 看 待 文 本 與 互 文 性 的 關 係 ,都 是 互 文 性 研 究 中 較 少 見 的 嘗 試 。
因 此,筆 者 希 望 嘗 試 以 寫 作 技 巧 的 面 向 研 究、觀 察 文 本 中 不 同 的 互 文 性 呈 現 方 式 , 以「 互 文 性 在 文 本 中 」的 角 度 , 探 討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所 揭 示 的 寫 作 藝 術 層 面 與 文 學 理 論 層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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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目 的 與 限 制
一 . 研 究 目 的
透 過 對 互 文 性 相 關 理 論 的 認 識 及 有 關 論 文 的 了 解, 筆者 發 現 儘 管 互 文 性 研 究 中 包 含 了 文 學 技 巧 層 面 的 分 類 與 探 討, 然而 在 一 般 的 研 究 裡 , 研 究 者 仍 傾 向 以 語 意 學 意 涵 、 對 話 理 論 、 可 寫 文 本 、 影 響 焦 慮 或 後 現 代 書 寫 的 角 度 來 切 入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中
。
是 以 本 文 嘗 試 在 文 本 互 文 性 研 究 的 架 構 下,將 研 究 的 焦 點 放 置 在 文 本 中 可 見 的 互 文 是 如 何 被 呈 現 出 來。 筆者 希 望 能 在 初 步 識 別 出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現 象 後,針 對 種 種 互 文 現 象 的 表 現 手 法 而 為 論 述;其 研 究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找 出 隱 含 的 其 他 文 本 或 觀 察 文 本 與 文 本 間 如 何 形 成 對 話,而 是 直 接 就 文 本 中 明 顯 可 見 的 互 文 著 手,分 析 寫 作 者 如 何 以 書 寫 的 技 巧 將 之 表 現 出 來。在 這 個 研 究 角 度 之 下,對 文 本 中 出 現 互 文 的 方 式 加 以 歸 納 只 是 一 個 開 端,研 究 的 目 的 是 細 察 這 些 出 現 的 方 式 有 何 獨 到 之 處、有 何 特 殊 目 的、有 何 弦 外 之 音。此 種 研 究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假 設,
乃 是 將 互 文 的 呈 現 視 為 作 者 書 寫 上 的 精 巧 設 計,希 望 探 究 的 是 書 寫 手 法 的 藝 術 呈 現 及 技 巧 安 排;同 時 在 檢 閱 書 寫 呈 現 手 法 之 餘,對 於 該 技 巧 可 能 產 生 之 對 文 本 整 體 佈 局、 細節 安 排 和 讀 者 閱 讀 詮 釋 的 影 響 及 效 果 ,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
本 文 研 究 所 期 盼 的 是:經 由 分 析 文 本 中 種 種 互 文 的 表 現 形 式,一 方 面 轉 變 過 去 對 兒 童 文 學 互 文 性 研 究 的 既 定 印 象 , 擺 脫 文 學 現 象 研 究、呈 現 型 態 歸 納 或 文 本 意 識 型 態 探 索 等 慣 見 的 研 究 途 徑,嘗 試 發 掘 出 文 本 互 文 性 在 書 寫 表 現 上 更 為 多 元、更 富 想 像 的 型 態;另 一 方 面 則 能 透 過 對 互 文 的 技 巧 面 研 究,讓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的 互 文 研 究 不 僅 有 益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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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者,也 能 讓 閱 讀 文 本 的 讀 者 與 書 寫 文 本 的 作 者,對 於 文 本 中 的 互 文 呈 現 有 更 多 的 認 識 與 想 像 。
二 . 方 法 與 文 本 的 選 定
本 文 研 究 的 對 象 為 兒 童 文 學 的 文 本,文 本 不 僅 只 是 文 字 的 堆 疊 、 物 件 的 並 置 或 情 節 的 串 連 而 已,更 是 超 越 上 述 集 合 之 更 大、更 全 面 的 意 義 載 體。是 以 筆 者 認 為 雖 然 研 究 者 的 主 觀 詮 釋 雖 易 招 致 批 評,然 而 對 文 本 細 節 作 摘 取 、 計 數 或 歸 納 , 似 乎 難 以 涵 蓋 文 本 的 整 體 意 涵 。 又 本 文 研 究 目 的 在 發 掘 文 本 中 互 文 形 式 所 呈 現 之 寫 作 技 巧 面 及 該 書 寫 技 巧 對 文 本 、 讀 者 的 影 響 , 因 此 檢 視 出 文 本 可 見 的 互 文 後 , 應 在 呈 現 互 文 之 處 嘗 試 剖 析 作 者 的 書 寫 方 式、巧 思 及 其 可 能 目 的。是 以 細 讀 文 本 此 一 常 見 的 文 學 研 究 方 式 , 亦 是 本 研 究 採 行 之 研 究 方 法 。
至 於 筆 者 在 研 究 文 本 的 選 擇 上 , 最 大 的 考 量 有 二 : 一 為 研 究 文 本 的 數 量 多 寡、二 為 研 究 文 本 的 讀 者 設 定。由 於 兒 童 文 學 文 本 所 預 設 的 讀 者 群 較 為 特 殊 , 我 們 常 見 的 讀 本 或 繪 本 多 半 內 容 簡 要 、 意 義 明 確 、 主 題 單 純 且 篇 幅 較 小 , 以 因 應 讀 者 的 閱 讀 能 力 與 生 活 經 驗 。 在 這 種 狀 況 下 欲 以 單 一 理 論 研 究 作 為 文 本 研 究 的 切 入 點,本 身 並 不 容 易 。 然 而,以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目 的 觀 之,若 希 望 將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從 書 寫 技 巧 層 面 來 觀 察,則 為 了 了 解 寫 作 技 巧 如 何 真 正 服 務 於 文 本,選 擇 單 一 文 本 全 面 的 觀 察 書 寫 的 樣 貌 及 作 用,要 比 蒐 羅 多 個 文 本 作 歸 納 整 理,更 能 展 現 出 寫 作 者 的 策 略 性 、 也 更 能 把 握 其 中 的 目 的 性 。 因 此 , 本 研 究 欲 強 調 互 文 的 書 寫 技 巧 在 文 本 中 的 多 元 樣 貌 與 多 樣 作 用, 將選 擇 以 單 一 文 本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
因 預 設 本 文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為 脫 離 純 粹 主 題 研 究 、 理 論 研 究 或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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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 型 態 的 研 究 而 以 寫 作 技 巧 研 究 之 姿 進 行 觀 察,研 究 文 本 中 需 具 備 足 夠 的 明 確 互 文 線 索 及 寫 作 技 巧 呈 現 始 可 ,因 此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文 本 本 身 在 文 學 技 巧 性 上 必 須 有 可 觀 之 處 。 最 後 筆 者 選 定 艾 登 ‧ 錢 伯 斯
( Aidan Chamber s) 的 《 來 自 無 人 地 帶 的 明 信 片 》( Postcards f rom No Man's Land.) 作 為 研 究 文 本 , 雖 有 研 究 者 認 為 艾 登 ‧ 錢 伯 斯 在 《 來 》
書 的 寫 作 上 重 歸 傳 統 小 說 的 敘 述 形 式 43, 或 有 認 為 《 來 》 書 作 為 青 少 年 讀 本 的 恰 當 性 值 得 再 議 , 但 筆 者 認 為《 來 》書 獲 得 二 ○ ○ ○ 年 英 國 圖 書 館 協 會 頒 贈「 卡 內 基 獎 」之 殊 榮 , 在 文 本 的 技 巧 運 用 層 面 上 仍 有 可 供 研 究 之 處;且 作 者 亦 以 長 期 關 注 青 少 年 問 題 而 備 受 肯 定,因 此 不 論 是 文 本 的 藝 術 層 面 或 預 設 讀 者 層 面 44
上,都 是 本 研 究 文 本 選 取 的 合 適 對 象 。
三 .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細 讀 文 本 作 為 研 究 方 法,因 此 研 究 者 首 先 是 以 一 讀 者 身 份 而 存 在。該 讀 者 身 份 不 免 導 致 主 觀 詮 釋 與 閱 讀 聯 想 的 產 生,是 以 筆 者 於 研 究 過 程 中, 將盡 可 能 緊 貼 文 本 的 表 層 來 研 究 互 文 呈 現 的 書 寫 技 巧 面 ; 再 輔 之 以 文 學 研 究 的 理 論 或 陳 述 來 驗 證 技 巧 層 面 的 作 用 與 影 響,以 期 減 少 研 究 者 對 文 本 可 能 產 生 的 個 人 閱 讀 聯 想 或 過 於 主 觀 的 詮 釋 。
又 因 文 學 理 論 中 的 互 文 性 理 論 研 究 者 並 非 皆 出 自 英 語 系 國 家;加 上 筆 者 英 文 能 力 上 的 限 制,因 此 在 文 獻 的 閱 讀 上,文 字 隔 閡 的 限 制 往 往 使 得 筆 者 只 能 從 中 譯 專 書 中 從 事 閱 讀 文 獻 的 工 作。再 者,互 文 性 理
43 蔡佩芳,〈艾登錢伯斯《在我墳上起舞》形式策略研究〉(國立台東師範學院兒童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2002)。
44 Perry Nodelman 認為:所有的文本對主題及風格都暗示最可能正面回應的讀者群。以 此為評斷的基準點,則《來》書應可視為以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青少年讀本。參閱 Perry Nodelman 著,劉鳳芯譯,《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台北市:天衛文化圖書有限 公司,2008 年 3 月),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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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龐 雜 , 常 穿 插 於 不 同 領 域 的 研 究 中 , 因 之 相 關 文 獻 的 完 整 搜 尋 亦 有 其 困 難 性。這 些 限 制 除 有 賴 未 來 研 究 者 在 理 論 層 面 上 作 更 深 入 的 探 討 外,本 研 究 將 不 以 嚴 密 的 理 論 論 述 為 研 究 重 心,僅 以 互 文 性 理 論 作 為 技 巧 分 類 的 起 點 及 探 討 書 寫 技 巧 對 文 本 與 閱 讀 之 成 效 時 佐 證 之,以 減 少 研 究 者 本 身 條 件 對 本 研 究 的 影 響 。
本 研 究 將 在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中,針 對 各 種 互 文 樣 貌 分 別 觀 察 、 分 析 其 書 寫 技 巧,探 討 其 中 隱 含 的 意 圖、剖 析 其 對 文 本 詮 釋 與 閱 讀 歷 程 的 影 響。除 了 希 望 能 提 供 一 互 文 之 寫 作 技 巧 觀 的 研 究 實 例 外,並 期 盼 透 過 技 巧 的 發 掘 與 揭 示 , 給 予 讀 者 和 作 者 看 待 文 本 互 文 性 的 新 眼 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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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來 》 書 中 互 文 並 置 的 技 巧
前 言
文 本 中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主 題 相 當 寬 廣 , 小 到 文 本 中 一 個 名 字 意 涵 的 探 索,大 到 當 前 文 本 與 整 個 文 本 世 界 的 對 話 與 聯 繫,皆 可 是 探 究 的 對 象 。然 而 互 文 研 究 最 簡 單 的 出 發 點, 是「 文 本 中 出 現 其 他 文 本 」或「 文 本 源 自 / 轉 變 自 其 他 文 本 」的 關 係 論 述 , 因 此 簡 單 來 說 ,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勢 必 關 注 於 文 本 中 其 他 文 本 或 顯 著 、 或 隱 晦 的 痕 跡 , 若 能 察 覺「 文 中 之 文 」( 文 本 中 內 含 互 文 ) 或 「 文 下 有 文 」( 文 本 可 外 延 互 文 ), 自 是 互 文 研 究 方 式 可 運 作 之 場 域 。
是 以 本 文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 並 不 直 接 預 設 採 用 何 種 研 究 理 論 , 而 以 細 讀 文 本、覺 察 文 本 中 其 他 文 本 的 呈 現 方 式 而 觀 察 之。研 究 中 將 以 其 他 文 本 話 語 被 獨 立、隔 離 於 文 本 中 之 並 置 方 式,及 其 他 文 本 話 語 融 入 於 文 本 敘 述 中 之 融 合 方 式 , 分 別 探 討《 來 》書 所 使 用 的 互 文 性 技 巧 和 技 巧 使 用 的 效 果; 同時 跳 脫 純 粹 識 別 互 文 性 或 考 據 互 文 源 頭 之 傳 統 方 式,期 盼 藉 由 微 觀 的 技 巧 分 析,稍 能 一 窺 互 文 性 在 寫 作 層 面 及 閱 讀 層 面 的 雙 重 影 響 。
在 論 述 之 前 , 先 在 此 釐 清 本 研 究 中 互 文 性 的 界 定 及 之 後 所 可 能 使 用 的 名 詞 定 義 。 在 互 文 性 相 關 理 論 中 , 從 作 者 的 書 寫 、 文 本 的 呈 現 到 讀 者 的 閱 讀 , 都 可 看 見 互 文 性 的 蹤 跡 。 在 寬 鬆 的 互 文 性 認 定 之 下 , 文 本 中 可 見 的 其 他 話 語 或 隱 藏 於 文 本 之 下 的、連 作 者 也 無 法 意 識 的 互 文 , 將 可 能 使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範 疇 難 以 界 定 。 因 此 , 為 了 將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貼 近 於 研 究 文 本,本 文 研 究 的 互 文 性 將 排 除 潛 在 的 互 文,而 專 注 在 明 顯 可 見 的 互 文 處 進 行 分 析。是 以 之 後 本 文 所 論 及 之 文 本 互 文 性,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