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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來》書中互文融入的技巧

第三節 永遠的互文:評論

互 文 性 的 研 究 切 入 點,是 於 文 本 中 找 到 其 他 文 本 出 現 的 軌 跡,不 論 其 是 明 白 的 揭 示 甚 至 獨 立 出 來,抑 或 時 而 顯 著 時 而 隱 晦 藏 在 文 本 之 中,都 是 互 文 研 究 的 對 象。其 中 有 一 類 型 的 文 本 完 全 依 附 在 其 他 文 本 之 上 , 也 就 是 說 : 在 其 他 文 本 未 被 認 識 之 前 , 當 前 文 本 也 幾 乎 無 法 存 在 , 此 類 的 互 文 關 係 即 為 一 般 所 謂 的 評 論 。 評 論 與 被 評 論 者 之 間 , 存 在 著 絕 對 性 的 關 聯 , 不 論 是「 由 一 個 文 本 延 伸 出 另 一 文 本 」或「 一 個 文 本 可 上 溯 至 另 一 文 本 」的 陳 述 , 都 可 說 是 對 評 論 的 簡 要 歸 結 , 也 說 明 了 其 間 明 確 的 互 文 關 係 。

不 過 在 《 來 》 書 中 , 儘 管 書 中 有 書 的 現 象 出 現 在 對 《 安 》 書 的 引 用 上,但 由 於《 來 》書 並 非 以 檢 視、批 評 的 角 度 在 驗 證 或 剖 析《 安 》 書 , 是 以 將 《 來 》 書 中 有 關 《 安 》 書 的 段 落 視 為 對 《 安 》 書 的 評 論 似 不 恰 當 。 故 本 文 僅 將 《 來 》書 與《 安 》 書 當 作 一 般 的 互 文 關 係 而 為 探 討 。

此 處 關 於 《 來 》 書 中 所 出 現 的 評 論 部 分 , 主 要 針 對 《 來 》 書 裡 對 於 林 布 蘭 特 畫 作 的 評 述 。 以 下 將 以 兩 個 切 入 點 分 別 論 述 、 觀 察 之 。

一 、 不 同 藝 術 類 型 的 評 論 觀 察

在 《 來 》 書 中 , 有 一 小 章 節 的 評 論 是 這 樣 的 : 丹 恆 向 賈 克 介 紹 荷 蘭 畫 家 林 布 蘭 特 以 其 兒 子 戴 多 為 模 特 兒 的 畫 作 87

87作者所選應為戴多(或譯為:提圖斯)扮作羅把天主教卡布津(Capuchins)修士模樣的畫像。

有該畫受評論者討論之點,即在模特兒作修士打扮,究竟是為繪出僧侶服之色度層次,或為把 觀者的目光引到人物的臉龐?參閱 Pascal Bonafoux 著,王鵬、陳祚敏譯,《林布蘭–陰影中 的亮光》(台北:時報文化,1998),頁 111。

,文 本 中 丹 恆 兼 以 林 布 蘭 特 生 平、畫 家 本 人 和 畫 作 本 身 的 剖 析,提 出 了 畫 家 與 其 兒 子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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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作 品 之 一 , 易 於 為 讀 者 建 立 理 解 的 基 礎 。 再 者 , 作 者 捨 棄 一 般 評 論 畫 作 的 觀 點 , 遠 離 了 構 圖 、 色 彩 、 明 暗 、 線 條 等 等 術 語 , 而 以 林 布 蘭 特 的 生 平 事 蹟 及 畫 家 與 模 特 兒 間「 看 與 被 看 」的 關 係 — 被 觀 看 的 客 體 同 時 意 識 到 被 觀 看 並 觀 看 觀 看 他 的 主 體 , 作 為 評 論 的 焦 點 。

《 來 》書 作 者 透 過 呈 現 內 容 的 巧 思 , 將 評 論 點 抽 離 畫 作 本 身 , 而 以「 觀 看 」作 為 一 切 藝 術 的 內 在 精 髓 而 為 論 述 , 直 接 跨 越 了 文 學 與 繪 畫 的 分 野,使 二 者 能 以 作 為 一 藝 術 表 現 手 法 而 立 於 相 等 的 位 子。如 此 一 來,文 本 不 再 需 要 擁 有 豐 富 繪 畫 相 關 知 識 的 理 想 讀 者,亦 能 在 引 用 畫 家 和 畫 作 做 為 其 他 文 本 時,讓 讀 者 了 解 到 兩 文 本 間 的 對 話 或 交 流 關 係 , 進 而 達 到 運 用 互 文 以 服 務 於 當 前 文 本 的 目 的 。

二 . 對 於 不 同 藝 術 類 型 進 行 評 論 所 生 之 效 果

由 於 不 同 藝 術 型 態 的 彼 此 評 論 需 要 更 高 條 件 的 理 想 讀 者 , 在 運 用 此 一 互 文 寫 作 技 巧 時 , 自 然 也 需 更 多 思 量 。 然 而《 來 》書 作 者 仍 以 文 學 以 外 其 他 文 本 作 為 互 文 來 運 用 , 其 可 能 的 目 的 與 效 果 又 何 在 呢 ?

當 文 本 中 出 現 文 學 以 外 的 其 他 文 本 時, 針對 文 本 特 有 的 表 現 形 式 來 看 , 呈 現 方 式 大 概 只 有 兩 種 可 能 : 一 是 直 接 轉 印 其 他 文 本 , 例 如 : 將 繪 畫 直 接 以 照 片 形 式 印 刷 在 文 本 中。一 般 來 說,只 要 是 透 過 視 覺 來 認 識 的 藝 術 類 型 , 都 能 以 此 種 方 式 呈 現 。 當 然 , 若 是 必 須 透 過 其 他 方 式 或 多 重 方 式 來 接 受 的 藝 術 型 態 , 例 如 : 音 樂 、 戲 劇 等 , 多 半 只 能 以 替 代 的 形 式 呈 現 , 例 如 : 樂 譜 、 摘 選 的 劇 照 等 。 另 一 種 引 入 其 他 藝 術 型 態 的 呈 現 方 式,則 是 以 文 字 來 描 述 文 學 之 外 的 藝 術 類 型。這 種 方 式 係 以 文 字 作 為 媒 介,將 一 切 藝 術 類 型 的 文 本 文 字 化,以 便 與 當 前 文 本 進 行 交 流。只 是 不 論 是 何 種 互 文 呈 現 的 方 法,其 都 與 文 學 評 論 文 學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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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不 同 。 其 差 異 主 要 可 分 為 兩 種 :

( 一 )打 斷 線 性 閱 讀 的 慣 性 , 形 成 閱 讀 中 斷 、 停 滯 、 往 返 等 特 殊 的 閱 讀 型 態 。

此 種 效 果 最 常 出 現 在 直 接 以 藝 術 原 本 面 貌 或 替 代 面 貌 呈 現 的 文 本 中 , 例 如 : 在 當 前 文 本 插 入 畫 作 、 照 片 、 樂 譜 、 材 質 樣 品 等 。 當 讀 者 在 閱 讀 此 兩 種 不 同 型 態 的 文 本 時,一 字 一 句 的 線 性 閱 讀 模 式 是 無 以 為 繼 的;取 而 代 之 的 是 採 取 有 助 於 理 解 這 些 藝 術 類 型 的 閱 讀 方 式:例 如 把 視 線 停 留 、 往 返 於 圖 片 細 節 或 帶 著 節 奏 性 默 唱 樂 譜 音 符 等 。

這 些 認 識 其 他 文 本 的 過 程 雖 造 成 讀 者 閱 讀 時 的 障 礙 與 阻 撓,卻 異 常 豐 富、拓 展 了 讀 者 的 閱 讀 經 驗。這 種 閱 讀 經 驗 的 刺 激 不 單 只 是 文 學 中 內 容 情 節 的 對 話 交 流 而 已,經 由 對 其 他 藝 術 的 了 解,這 些 刺 激 更 多 是 多 重 感 官 的 交 錯 運 用。因 此,在 涉 及 文 學 中 出 現 其 他 藝 術 類 型 而 以 互 文 性 研 究 探 討 二 者 時,此 種 特 殊 的 效 果 亦 是 一 值 得 關 注 的 切 入 點 。

不 過 在《 來 》書 中 作 者 以 評 論 方 式 談 論 林 布 蘭 特 的 畫 作 , 卻 並 未 附 上 任 何 參 考 圖 片 。 因 此《 來 》書 評 論 所 生 的 互 文 效 果 之 所 以 與 一 般 文 學 談 論 文 學 的 互 文 關 係 不 同,並 非 因 為 閱 讀 型 態 的 轉 變,而 是 因 為 畫 作 現 實 樣 貌 的 缺 席 , 說 明 如 下 。

( 二 ) 以其 他 藝 術 類 型 現 實 樣 貌 的 缺 席,大 膽 要 求 讀 者 的 想 像 與 揣 測 。

將 其 他 類 型 的 藝 術 以 文 字 描 述,再 融 入 當 前 文 本 中 形 成 互 文,是 相 當 常 見 的 互 文 手 法 。 在《 來 》書 中 , 丹 恆 以 一 小 段 篇 幅 描 述 了 林 布 蘭 特 以 兒 子 為 模 特 兒 的 畫 作 及 《 守 夜 》, 並 輔 之 以 對 林 布 蘭 特 生 平 的 敘 述,進 而 提 出 他 對 藝 術 的 見 解 及 批 評, 即為 此 種 狀 況。對 讀 者 而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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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於 畫 作 並 未 被 呈 現,因 此 若 想 了 解 或 確 認 丹 恆 的 說 明,唯 有 兩 種 途 徑 : 求 證 與 想 像 ; 而 在 閱 讀 當 下 不 及 求 證 或 者 暫 緩 求 證 的 狀 況 下 , 讀 者 所 能 運 用 的 , 就 只 有 被 迫 發 揮 想 像 來 理 解 文 本 陳 述 。 換 言 之 , 當 文 本 中 出 現 的 其 他 藝 術 類 型 被 迫 缺 席 或 不 在 時,將 使 讀 者 強 化 想 像、自 行 填 補 空 白 , 以 便 讓 閱 讀 理 解 能 夠 繼 續 。

這 種 效 果 是 文 學 評 論 文 學 難 以 達 到 的, 因為 被 文 字 化 的 藝 術 類 型 永 遠 無 法 被 以 敘 述 的 方 式 具 體 、 完 整 呈 現 。 因 此 , 當 作 者 選 擇 以 藝 術 評 論 的 方 式 來 呈 現 不 同 藝 術 類 型 的 互 文 關 係 時,或 不 應 被 認 為 是 一 無 意 識 的 決 定,而 是 一 有 目 的 性 的 技 巧 運 用。況 且 若 以 激 發 讀 者 想 像 力 與 加 深 好 奇 心 的 觀 點 來 看,更 不 應 忽 略 運 用 其 他 藝 術 類 型 作 為 互 文 題 材 的 優 異 效 果 。

當 然,若 要 對 這 種 刺 激 想 像 的 效 果 加 以 具 體 化 或 理 論 化,恐 不 是 本 篇 論 文 所 能 達 成 , 不 過 在《 來 》書 中 有 另 一 例 子 , 可 供 我 們 再 次 思 考 引 用 其 他 藝 術 類 型 作 為 互 文 的 特 殊 效 果 。《 來 》 書 中 有 一 少 女 潔 楚 早 晨 喚 醒 賈 克 的 章 節 , 其 中 曾 出 現 一 首 她 唱 給 賈 克 聽 的 荷 蘭 兒 歌 :

Vader Ja kob, Vader Jakob Slaapt gij nog? Slaapt gij nog?

Alle Klokken luide n. Alle Klokke n luide n.

B im Ba m Bo m. B im Ba m Bo m. (《 來 》, 頁 135)

在 這 首 兒 歌 出 現 的 章 節 中,作 者 並 未 加 以 翻 譯 歌 詞,這 對 於 不 懂 荷 蘭 文 的 讀 者 而 言 , 幾 乎 是 無 法 理 解 內 容 或 掌 握 氣 韻 的 。 然 而 , 由 於 作 者 給 了 該 荷 蘭 文 是 兒 歌 的 線 索,因 此 讀 者 被 迫 以 兒 歌 特 有 的 表 現 型 態 去 想 像 、 揣 測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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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讀 者 以 音 樂 性、 節奏 性 與 認 知 中 的 歌 謠 特 色 嘗 試 去 揣 摩 這 首 兒 歌 時 , 讀 者 自 身 的 經 驗 與 想 像 , 將 賦 予 這 種 兒 歌 更 多 的 可 能 。 讀 者 也 許 聯 想 起 記 憶 中 兩 隻 老 虎 的 旋 律,也 或 許 是 任 何 其 他 的 可 能,重 要 的 是 對 讀 者 而 言 , 這 部 分 的 想 像 都 是 活 躍 、 自 發 且 無 限 的 。 此 種 邀 請 讀 者 自 行 填 補 空 白 的 寫 作 技 巧 , 需 要 的 正 是 模 糊 的 、 未 明 的 文 本 ; 而 被 文 字 化 了 的 各 種 藝 術 型 態,恰 恰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文 字 未 竟 地 帶,供 讀 者 充 分 想 像 與 遊 走 其 間 。

是 故 當 評 論 作 為 一 互 文 研 究 的 對 象 時, 對其 他 文 本 的 思 考 也 必 須 將 藝 術 類 型 呈 現 的 特 質 納 入 其 中 。 文 學 評 論 文 學 或 文 學 評 論 其 他 藝 術 , 固 然 會 在 內 容 上 進 行 對 話 與 映 照 ; 然 而 , 若 觀 及 不 同 藝 術 型 態 的 表 達 形 式,則 兩 者 在 認 識、理 解 上 的 差 異 將 為 文 本 互 文 性 帶 來 更 多 的 詮 釋 與 想 像 空 間 。 雖 然 此 種 不 同 性 質 文 本 的 互 文 要 求 更 多 的 讀 者 條 件,但 作 者、文 本 和 讀 者 三 者 卻 也 因 而 表 現 出 其 野 心 勃 勃 的 企 圖 和 生 氣 盎 然 的 閱 讀 樂 趣 。

小 結

在 《 來 》 書 中 , 當 其 他 文 本 以 充 分 融 入 當 前 文 本 的 方 式 呈 現 互 文 現 象 時,作 者 對 於 其 他 文 本 的 使 用,不 單 只 是 作 為 內 容 或 時 空 背 景 的 相 互 呼 應 或 補 強,亦 在 藉 由 其 他 文 本 形 塑 書 中 人 物 的 性 格、並 為 書 中 的 情 節 鋪 設 合 乎 情 理 的 架 構。 作者 同 時 運 用 文 學 技 巧 轉 化 其 他 文 本 的 話 語 , 時 而 用 以 建 構 故 事 氛 圍 、 時 而 企 圖 傳 達 哲 學 巧 思 、 時 而 遊 戲 於 文 字 多 重 意 義;其 目 的 不 僅 在 顛 覆 讀 者 對 其 他 話 語 的 固 定 思 維,也 在 透 過 該 寫 作 技 巧 的 使 用,使 之 服 務 於 當 前 文 本。作 者 讓 戲 謔 或 仿 作 不 再 只 是 後 現 代 議 題 的 研 究 焦 點,也 能 成 為 一 種 專 注 在 文 學 的、寫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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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巧 的 展 現 層 面 。《 來 》 書 中 還 包 含 了 評 論 的 互 文 方 式 , 經 由 對 其 他 藝 術 型 態 的 文 字 化,作 者 除 了 以 評 論 方 式 來 闡 述 文 本 中 愛 的 主 題 外 , 更 運 用 不 同 藝 術 型 態 與 文 學 在 特 質 上 的 差 異,開 拓 了 讀 者 對 文 本 的 想 像 空 間 與 揣 想 界 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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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總 結 — 互 文 性 研 究 的 省 思 與 再 出 發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是 文 本 研 究 中 永 不 匱 乏 的 寶 藏 , 不 論 聚 焦 在 語 言 符 號 系 統、對 話 理 論 或 多 重 聲 音、文 本 類 型 分 析 或 讀 者 閱 讀 反 應 等 不 同 面 向 , 文 中 有 文 、 文 下 有 文 , 所 有 文 在 文 之 中 的 互 文 性 , 始 終 是 一 遊 走 於 生 產 與 實 踐 、 寫 作 與 閱 讀 間 的 文 學 活 動 。

本 研 究 選 擇 以 互 文 性 作 為 寫 作 技 巧 與 閱 讀 活 動 的 觀 察 點, 目的 並 非 在 揚 棄 廣 義 互 文 性 在 文 本 研 究 上 之 跨 界 研 究 或 研 究 成 果,而 是 基 於 一 閱 讀 愛 好 者 的 身 份,期 待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亦 能 作 為 一 書 寫 技 巧 研

本 研 究 選 擇 以 互 文 性 作 為 寫 作 技 巧 與 閱 讀 活 動 的 觀 察 點, 目的 並 非 在 揚 棄 廣 義 互 文 性 在 文 本 研 究 上 之 跨 界 研 究 或 研 究 成 果,而 是 基 於 一 閱 讀 愛 好 者 的 身 份,期 待 文 本 的 互 文 性 研 究 亦 能 作 為 一 書 寫 技 巧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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