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依附關係之發展與相關研究
本節延伸第一節依附基本概念的說明,首先闡述依附關係的穩定 性與發展內涵、依附關係發展的相關理論,再進一步探討親子依附關 係與同儕依附關係之相關研究。
壹、 依附關係的穩定性與發展內涵
在人生全程中,從嬰幼兒至兒童、青少年、成年人等不同階段,
依附關係是否具有穩定性,是否只停留在對父母產生的依附關係?早 期依附關係的理論與實證研究多數著重於嬰幼兒對主要照顧者的依 附關係,近年來開始出現對於其他階段的關注與著墨。以下先探討依 附關係的穩定性,再進一步探討依附關係之發展情形。
一、 依附關係之穩定性
嬰幼兒對照顧者的依附情感,是個體生存的基礎,但是依附關係 所呈現的穩定性如何,值得深入探討。以下從國內外的研究來分析之。
從依附的基礎模式看起,內在運作模式和大多數的認知結構一 樣,具有穩定而連續的特質,很排斥改變,常以同化(assimilate)
來進行訊息處理,這使得個體從很小和重要他人所建立的依附關係得 以連續,進而影響到成人的各種人際關係(孫淑琴,2000)。
Fraley(引自洪妮君,2002)探討有關早年父母依附類型與成人
依附類型的縱貫性文獻研究,研究得出兩者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也 就是說早年父母依附型態不會隨時間而改變。Waters 等人(引自孫 淑琴,2000)追蹤五十名受試者長達二十年,發現二十年內沒有負向 生活事件的人的依附類型有 70%的穩定度、有重大負向生活事件(如 失去父母或離婚)的人的依附類型有 50%的穩定度,全體受試者的依 附類型的穩定度則達 64%。雖然此觀點認為依附具有一定的穩定性,
但是結果亦顯示重大負向生活事件對依附關係的重要性。
此外有研究發現,親子之間的依附關係不僅對個體產生影響,甚 至可能存在「代間傳遞」的現象。吳麗娟、歐陽儀(1998)以青少年 子女與母親為研究對象,結果顯示母親與子女的依附關係似乎並不是 直接傳遞,而可能是母親依附關係透過母親教養方式間接影響子女依 附關係的傳遞過程。Ward 與 Carlson(引自王雪貞、林翠湄、連廷嘉、
黃俊豪譯,2003)的研究則是發現母親的依附關係模式比母親所表現 的照顧敏銳度更能預測嬰兒的依附類型。不論是經由何種途徑,依附 是可能出現代代相傳的現象。
另外有些學者則強調依附關係是可變的、多重性與持續發展的。
Thompson(引自李昱德,2003)整理實證研究發現,依附行為表現應 以「多重依附決定論」來解釋,就算是單純的嬰兒與幼兒依附發展研 究,研究結果仍然顯露依附關係是眾多夥伴與嬰兒交互影響下的結
果,這些夥伴包括母親、父親,也包含親屬關係、托育者、老師。親 子關係也許構成了隨後依附的基本原型,但可能因稍後的友誼事件、
社會生態壓力與支持或其他原因影響而造成改變或持續。所以當依附 關係用來預測行為表現時,應特別重視依附關係在多重與多人互動下 的每個交互作用關係。
整合上述論點,隨著年齡增長及與環境交互作用下也會產生多重 的依附關係,並調整各種依附的功能與重要性,使得依附關係變得具 有彈性且複雜。由此可見,若以單一的依附關係來預測個體未來依附 情形,將是有所不足與偏失的。
二、 依附關係發展之內涵
雖然母與子之間的依附關係非常重要,但這並非是唯一有意義的 聯結。一歲以上的嬰兒會抗拒和父親分開,正如對母親的情形一樣,
雖然嬰兒喜歡母親勝過父親,特別是當他們苦惱的時候,或許是因為 在一般的情形下,母親對嬰兒的照顧多於父親的緣故。只要能持續一 直的回應嬰兒,提供他們安全感及溫柔細心的照顧,其他人也有可能 成為嬰兒依附的對象(陳育智,2004;黃曉雯,2007)。
Hazan 與 Shaver(1994)認為,單一依附對象可能無法滿足個體 多重的需要,因此,個體必須以其他的依附關係及人際關係來彌補缺 口。而嬰兒的確能夠發展出多重的依附關係,但每個依附關係對他們
的重要性並非同等,他們能夠加以區別,並且從一而終的偏愛。多重 的依附關係會排列依附階層,在最頂層是主要的依附對象。
依據 Bowlby 的觀點(引自陳育智,2004),父母(或代理父母職 責的人)會是依附階層中的固定成員,但其在階層中的位置會隨著孩 子的成長而自然改變,其他人則是進進出出,到最後,配偶會變成主 要的依附對象,而攀升至各體依附階層的最頂層。Collins 與 Read
(引自黃曉雯,2007)亦提出相同的看法,認為一個人只能有一種依 附風格及運作模式的典型表現是不合理的。孩子對母親的依附關係類 型不同於對父親的方式,雙親的依附型態乃是分別獨立發展的,而成 人的依附事件基於各種人際經驗,實質上應該比兒童時期的模式更加 複雜。
綜合上述可知,早年的依附關係對未來個體人際發展等具有重大 影響力,甚至可能存在代間傳遞的現象,但是依附關係的穩定性仍有 可能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許多研究未有一致的結論。隨著個體身 心發展成熟與外在環境接觸等,依附關係會益加的複雜化,例如同一 時期可能存在多個依附對象,而不同時期的依附對象也會有所差異。
貳、 依附關係發展之相關理論
上節以五大學派的觀點探討過早期依附的形成,但是隨著個體成
長與外在環境的變遷,依附對象與依附關係不會侷限於幼年時期的照 顧者,所呈現的依附關係也會因發展而日趨複雜。以下將焦點放在不 同時期依附的發展情形之探究,依序探討:嬰幼兒基本依附關係的成 長、嬰幼兒至兒童時期的教育治療理論與衛星理論、3.嬰幼兒至成年 人之依附轉化歷程模式、以及層級網狀結構模式。
一、 基本依附關係的成長
R.Schaffer 和 P.Emerson(引自王雪貞、林翠湄、連廷嘉、黃俊 豪譯,2003;吳堃豪,2003)於 1964 年以一群蘇格蘭嬰兒為研究對 象,由他們出生就開始追蹤至十八個月大為止,發現嬰兒與照顧者間 親密關係的發展經過下列四個階段:
(一) 非社會期(the asocial phase)
很小的嬰兒大多是「非社會性的」,許多社會性和非社會性的刺 激都可引發同樣好的反應,只有少數會引發抗議行為。在此期的末 期,嬰兒開始對笑臉裡的社會性刺激有偏好。
(二) 無辨識性依附期(the phase of indiscriminate attachments)
六週至七個月大的嬰兒在人及其他會說話的玩偶中,他們會比較 常對人微笑,表現出樂於與人親近的傾向,對於任何人(包括陌生人)
所給予的注意,他們顯然也都很喜歡,尚無明顯的區別性。三個月之 後,嬰兒才逐漸地對母親的微笑反應超過陌生人的微笑反應。
(三) 特定依附期(the special attachment phase)
七至九個月的嬰兒開始與特定的對象建立依附關係(通常是母 親)。他們常會想要跟在母親後面、靠近母親,並在母親回來時熱烈 地迎接她,但嬰兒是有點害怕陌生人。這時期的嬰兒已形成首次真誠 的依附了。
(四) 多重依附期(the phase of multiple attachments)
嬰兒一旦與第一個依附對象建立依附關係後,很迅速的便擴展至 家庭中的人,如父親、祖父母或兄姐等。至十八個月大時,至少能與 三人以上建立依附關係。此外,在諸多不同的依附關係中,各有其不 同的依附功能。
由基本依附關係的成長可知,嬰幼兒為了獲得親近與安全的需 求,必須與主要照顧者保持緊密的依附關係,但是當他們有能力向外 探索環境時,依附關係會逐漸擴展至家庭中的其他成員,並且不同的 依附對象可能扮演著不同的功能,至此依附關係逐漸脫離單一對象而 日趨複雜化。
二、 從嬰幼兒至兒童時期的依附發展
嬰幼兒時期已經開始對家庭成員出現多重的依附關係,至學齡階 段,進入迥異於家庭環境的校園後,兒童接觸到的人事物更加豐富多 元,依附關係網絡會隨之精緻複雜。以下從教育治療理論與衛星理
論,來探討嬰幼兒乃至兒童進入校園後依附關係的發展。
(一) Barrett 和 Trevit 的教育治療理論
Barrett 和 Trevit(1991)以教育治療觀點,將依附關係發展過 程分為觀察、分離、個別化與轉變遷移四個階段(如圖 2-4),以下分 別說明之。
1. 觀察階段:母子最初的交互作用
最初,嬰兒必須依賴母親的覺察去了解與解決他的需求,所以母 親會以易感特質增進與嬰兒的感覺溝通能力,同時也使孩子逐漸學習 到如何與母親互動,奠定兩人之間的特殊互動型態。
2. 分離階段:母子探索初次的分離與重聚
此時嬰兒開始與家中其他成員如父親、手足等自由互動,發展彼 此關係。有自信的孩子變得喜愛冒險,並能忍受與母親短暫的分離,
因為此時的嬰兒能在心中保持母親的影像,就猶如攜帶照片一般,在 心中與這「內在母親」情感交流,持續保持安全的感覺。
3. 個別化階段:在共享空間中遊戲與學習
幼兒漸增的活動量使得他去探索更廣的環境,此時幼兒與「內在 母親」的內在情感交互作用,將投射在與其他人「共享空間」的部份,
移情至父親、手足、教師與同儕等。幼兒對共享空間的感受將關係到 幼兒與他人互動時的人際行為,如是否會侵犯他人或與他人起衝突。
4. 轉變遷移階段:在學校中與同儕團體共享一位教師
4. 轉變遷移階段:在學校中與同儕團體共享一位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