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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國大陸節能減排發展政策

二、 保障措施

(一) 依法加強節能監督管理:2006 年全國人大將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 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貫徹執行國家節能法律法規、政策和 標準情況、節能管理情況、節能技術進步和淘汰落後情況,對違法違規 行為要加大監督,對檢查中發現的各種浪費能源的做法和行為,要嚴肅 查處。在執法檢查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修訂《節約能源法》,通 過立法建立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強化各行為主體責任,完善激勵政 策,建立監管體制和機制,加大懲戒制度。

(二) 實行強化節能的財政稅收政策:按照大陸《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 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迴圈經濟的若干意 見》精神,加快制定和實施有利於資源節約的財稅政策。根據財稅體制 改革進程,抓緊出臺對生產和使用列入《節能節水產品目錄》和資源綜 合利用目錄的產品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對資源節約關鍵技 術、重大設備和產品在一定期限內實行適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 加大節能改造項目的支持:重點支持節能重大項目和示範項目,優先支 持提前達到節能目標的企業節能改造專案;研究建立穩定的支持企業節 能改造的資金管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節能,為增強企業節能能力提供 資金支持;研究建立多管道融資方式,協調國家政策性銀行、國際金融 機構低息貸款支援千家企業節能技術改造。

(四) 建立節能技術推廣新機制:總結國內外地方的成功經驗,加速淘汰落後 高耗能設備,加快高效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推廣應用。培育專業化節能技 術服務體系,重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為千家企業節能改造提供診斷、

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等完整性服務。

(五) 總結、表彰和獎勵先進典型:中國大陸根據年度評估結果和與國內外先 進水準的比較,定期在千家企業中推選若干“國家節能先進企業"和

“全國節能先進個人",對節能先進企業進行表彰,對節能先進個人給 予獎勵。在表彰和獎勵的同時,總結推廣先進企業節能的典型經驗,在

全國性媒體上進行宣傳報導。

(六) 加大違規處罰:對於弄虛作假,不按實施方案要求如實報告或不及時報 告企業能源利用狀況的企業,要視情節予以批評、通報;對不按照本實 施方案要求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或達不到節能目標的企業,要 求限期改善;依法查處嚴重浪費能源,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企業。有關 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監督,在宣傳報導節能先進典型的同時,深入追蹤 並揭露浪費能源資源之負面實例。

(七) 加強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建設節約型社會協調機制的作用,國家發展改 革委加強綜合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將千家企業節能行動的各項工作納 入到每年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要點當中,明確各部門重點工作,加強監 督、檢查和指導。

4-1.6 耗能產業的淘汰

為了對產業結構實施宏觀調控以來,中國大陸陸續對一些產能過剩行業提出了加 快推進結構調整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表4-1。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配套制 定了加快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 力下,這些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逐步得到貫徹落實,產能過剩行業盲目發展的勢頭 一度得到遏制,部份高耗能行業受電力和原材料供應緊張局面的制約,投資增幅明 顯回落。而某些高耗能行業投資增長幅度居高不下,給節能減排任務的完成增加困 難。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實 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 “十一五” 節能減排的目標,必須綜合採取經濟、法律 手段,輔助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如下: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規範高耗能項目投資行為:按照 有關規定加強項目投資管理,從嚴控制新建高耗能項目,將鋼鐵、電解鋁、銅 冶煉、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煤炭、電力等產能過剩行業,特別是新上 高耗能項目投資關。嚴禁投資新建或改擴建違反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 和缺乏能源、資源支撐條件及環境容量不允許的高耗能項目。嚴格執行投資項 目的節能評估規定。各地區要針對違規建設的高耗能項目組織一次全面的稽 察,從嚴查處違反產業政策規定、違規審批和建設的高耗能項目。

二、堅決取締違規出臺的鼓勵高耗能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 規和政策規定,自行制定出臺鼓勵高耗能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嚴禁通過減免 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在各類招商引資活動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優惠政策措施,一律予以廢止。

三、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批 准的相關產業政策,積極主動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各地區一定要針對突出問題,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具體措施,抓好貫徹落實,正確引導投資 方向,支持企業的環保、節能改造,推廣高效率、低能耗、環保型新技術、新 工藝,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

四、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淘汰能耗高、污染嚴重的落後生產能力:對已經出 臺行業準入條件的高耗能行業,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嚴格按照條件要求加強

管理,防止投資反彈和盲目投資,並按照規定期限淘汰能耗高、污染嚴重的落 後生產能力。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儘快建立落 後產能退出機制。對於違規盲目擴張和不按期淘汰落後高耗能裝備及產品的企 業,電力供應企業要依法停止供電。

五、加強產業政策與國土、信貸、環保等政策的協調配合和市場監管:對不符合國 家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條件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各類高耗能行業建設項目,不 提供授信支持,國土、規劃、建設、環保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不辦理相關手續。

嚴禁通過簡化法定審批程序,形成“綠色通道”突擊上高耗能項目。發揮各級行 業組織的作用,支持骨幹企業加強行業自律,防止盲目攀比及在原料採購、產 品出口等環節的惡性競爭。

六、 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遏制高耗能行業再度盲目擴張,是完 成 “十一五” 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保證之一,而各地區和有關部門需加強督促 檢查,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表4-1 耗能產業規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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