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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國大陸能源重點發展領域

一、 發展內容

“十一五”時期,大陸新增水電裝機容量7300萬千瓦,其中抽水蓄能之發電站 1300萬千瓦,考慮到資源分佈特點、開發利用條件、經濟發展水準和電力市場需求 等因素,今後水電建設的重點是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黃河上游和怒 江等重點流域,同時,在水能資源豐富地區,結合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實施“小水電 代燃料”工程需要,加快開發小水電資源。期望2010年,全國水電裝機容量達到1.9 億千瓦,其中大中型水電1.4億千瓦,小水電5000萬千瓦;2020年,全國水電裝機容 量達到3億千瓦,其中大中型水電2.25億千瓦,小水電7500萬千瓦。

二、 保障措施

(一) 調整和完善水電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政策,提高水庫淹沒補償標準,

加大後期扶持。高度重視移民切身利益,認真落實《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 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做好新建電站 移民安置工作。

(二) 加強水電建設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做到水電移民規劃和搬遷安置設計深度 與工程建設方案設計深度相同;創新移民工作機制,研究和探索電站長期 補償淹沒土地的辦法,並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試點,加強水電移民工作的 管理和監督,做好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確保各項移民政策落到實處,移民 群眾得到妥善安置,使移民群眾真正從電站建設中受益,並具有長久發展 的條件。

(三) 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重視水電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全面落實

《環境影響評價法》,嚴格執行河流水電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水電專案的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對瀾滄江、怒江等國際河流水電建設生態環境的 研究和保護工作。

(四) 繼續加強水電建設前期工作。“十一五"時期,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 用於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上游、雅魯藏布江以及西藏境內其他 主要河流的水電開發規劃等前期工作,為水電可持續發展提供專案儲備。

(五) 完善水電建設法規政策體系,建立開放有序的水電建設市場。進一步建立 水電開發建設管理體制,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適應水電建設 發展需要的水電管理體制;完善水電投資、建設和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

發揮好大型流域公司在水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做好非公有制企業投資水 電建設的引導和管理工作,促進水電健康、有序發展。

生物質能 一、 發展內容

目前中國大陸依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狀況,重點發展生物質 發電、沼氣、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和生物液體燃料。期望到2010年,生物質發電總 裝機容量達到550萬千瓦,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年利用量達到100萬噸,沼氣年利用 量達到190億立方米,增加非糧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萬噸,生物柴油年利用量 達到20萬噸;2020年,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生物質固體成型燃 料年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沼氣年利用量達到440億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 達到1000萬噸,生物柴油年利用量達到200萬噸,期望實現生物質能商業化和規模化 利用,培養一批生物質能利用和設備製造的骨幹企業。

發展重點項目

(一) 生物質發電

生物質發電的重點是農業生物質發電、林業生物質發電、沼氣工程發電和 垃圾發電等,其建設重點為:

1. 在糧食主產區建設以秸稈為燃料的生物質發電廠,或將已有燃煤小火 電機組改造為燃用秸稈的生物質發電機組。在大中型農產品加工企 業、部分林區和灌木集中分佈區、木材加工廠,建設以稻殼、灌木林 和木材加工剩餘物為原料的生物質發電廠。在“十一五”前3年,建設農 業生物質發電(主要以秸稈為燃料)和林業生物質發電示範項目各20萬 千瓦。到2010年,農林生物質發電(包括蔗渣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400

萬千瓦,到2020年達到2400萬千瓦。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開展能 源林建設,為農林生物質發電提供燃料。

2. 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工業有機廢水處理和城市汙水處理廠建設沼氣 工程,合理配套安裝沼氣發電設施。在“十一五”前3年,建設100個沼 氣工程及發電示範專案,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到2010年,建成規模化 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4700座、工業有機廢水沼氣工程1600座,大中型 沼氣工程年產沼氣約40億立方米,沼氣發電達到100萬千瓦。到2020 年,建成大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10000座、工業有機廢水沼氣工程 6000座,年產沼氣約140億立方米,沼氣發電達到300萬千瓦。

3. 在經濟較發達、土地資源稀缺地區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重點地區為 直轄市、省級城市、沿海城市、旅遊風景名勝城市、主要江河和湖泊 附近城市。積極推廣垃圾衛生填埋技術,在大中型垃圾填埋場建設沼 氣回收和發電裝置。到2010年,垃圾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0萬千瓦,

到2020年達到300萬千瓦。

(二) 生物液體燃料

生物液體燃料是重要的石油替代產品,主要包括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

1. 燃料乙醇:在東北、山東等劣質土地資源豐富的地區,集中種植甜高 粱,發展以甜高粱莖稈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在廣西、重慶、四川 等地重點種植薯類作物,發展以薯類作物為原料的燃料乙醇;開展以 農作物秸稈等纖維素生物質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生產試驗。

2. 生物柴油:開發以小桐子、油桐、黃連木、棉籽等油料植物 (作物) 為 原料的生物柴油生產技術,建成若干個試點項目。

大陸根據土地資源和農業生產等特點,合理選育和科學種植能源植物,建 設規模化原料供應基地和大型生物液體燃料加工企業。不再增加以糧食為原料 的燃料乙醇生產能力,合理利用非糧生物質原料生產燃料乙醇。於近期重點發 展以木薯、甘薯、甜高粱等為原料的燃料乙醇技術,以及以小桐子、黃連木、

油桐、棉籽等油料作物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產技術,逐步建立餐飲等行業的廢 油回收體系。從長遠考慮,要積極發展以纖維素生物質為原料的生物液體燃料

技術。在2010年前,重點在東北、山東等地,建設若干個以甜高粱為原料的燃 料乙醇試點項目,在廣西、重慶、四川等地,建設若干個以薯類作物為原料的 燃料乙醇試點專案,在四川、貴州、雲南、河北等地建設若干個以小桐子、黃 連木、油桐等油料植物為原料的生物柴油試點項目。到2010年,增加非糧原料 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萬噸,生物柴油年利用量達到20萬噸。到2020年,生物 燃料乙醇年利用量達到1000萬噸,生物柴油年利用量達到200萬噸,總計年替 代約1000萬噸成品油。

(三) 生物質燃氣

充分利用沼氣和農林廢棄物氣化技術提高農村地區生活用能的燃氣比 例,並把生物質氣化技術作為解決農村廢棄物和工業有機廢棄物環境治理的重 要措施。“十一五”時期,在農村地區主要推廣戶用型沼氣、特別是與農業生產 結合的沼氣技術;在中小城鎮發展以大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和工業廢水沼氣 工程為氣源的集中供氣。到2010年,約4000萬戶(約1.6億人)農村居民生活燃料 主要使用沼氣,年沼氣利用量約150億立方公尺。到2020年,約8000萬戶(約3 億人)農村居民生活燃氣主要使用沼氣,年沼氣利用量約300億立方公尺。

(四) 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

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是指通過專門設備將生物質壓縮成型的燃料,儲存、

運輸、使用方便,清潔環保,燃燒效率高,既可作為農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 料,也可作為城市分散供熱的燃料。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的發展目標和建設重 點為:

1. 2010年前,結合解決農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變農村用能方式,開展500 個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應用示範點建設。在示範點建設生物質固體成 型燃料加工廠,就近為當地農村居民提供燃料,富餘量出售給城鎮居 民和工業用戶。到2010年,全國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年利用量達到100 萬噸。

2. 到2020年,使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成為普遍使用的一種優質燃料。生 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的生產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分散方式,在廣大農 村地區採用分散的小型化加工方式,就近利用農作物秸稈,主要用於

解決農民自身用能需要,剩餘量作為商品燃料出售;另一種是集中方 式,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大型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加工廠,實行規 模化生產,為大工業用戶或城鄉居民提供生物質商品燃料。全國生物 質固體成型燃料年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

二、 保障措施

(一) 合理安排生物質發電、生物液體燃料和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等生物質能利 用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項目,支援企業進行新技術、新裝備和新產品的研 製和開發工作,以及技術標準和認證工作。安排好能源作物和樹種的篩 選、培育等科研工作,為能源作物種植和能源林栽培提供技術支援。

(二) 做好生物質發電、非糧原料生物液體燃料、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的試點專 案的組織和建設工作。落實好試點專案的資金補貼方式和管道。抓緊制定 和落實非糧原料的生物液體燃料收購制度和財政補貼辦法。

(三) 抓緊制定生物液體燃料的技術標準和使用規範,做好生物液體燃料的生產 和銷售工作的銜接。石油銷售企業按照生物液體燃料試點的部署和要求研 究制定推廣的實施方案。

(四) 協同抓好造紙、釀酒、印染、皮革等企業以及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有機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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