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個人」與「社會」觀念的理論解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3

主要區別在於「意義」:法則無法掌握意義,因為意義內含價值觀念。而就哈伯 瑪斯看來,雖然人類的興趣有三種,但若擱置歷史詮釋科學與經驗分析科學在研 究主題上的差異不談,就方法論意識和「驗證」這兩個層面看來,它們是一樣的,

因為他們都用「理論」的態度去描述研究對象,且他們都把他們的對象視為給定 的。在前一節Walker的架構中,否證主義與實證主義之所以可視為同一類,是因 為他們只在對理論的看法上有些許不同,在實際進行研究時卻是一樣的;而現在 在哈伯瑪斯的架構裡,甚至連韋伯和約定論者所做的歷史研究,也與實證主義共 享相同的方法論意識,只有批判性科學基於「反思」的興趣而免除了那種方法論 意識。也就是說,哈伯瑪斯真正要強調的其實是「理論的態度」與「反思的態度」

的差別:理論的態度並不思考自身的興趣,反思的態度則去把興趣指出來49。正 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哈伯瑪斯的架構是韋伯理論的修正版本:韋伯進行區分 的主要概念是「意義」,他強調的是對象背後的價值觀念;哈伯瑪斯強調的概念 則是「反思」,唯有反思可以看穿研究者背後的興趣、亦即他的價值觀念。因此 他們兩人只是強調不同層面的價值觀念。

用強調知識與價值觀念的關係的方式,確實仍可以解釋馬克思與韋伯在科學 想像上的差異。我們可以採取韋伯的視角:馬克思與韋伯的區別是「知識目標」

的區別,韋伯把馬克思定位為一個實證主義科學家,認為馬克思具有「把所有歷 史的內容放到法則之下」的知識目標,但韋伯主張若要研究文化現象,法則並不 能掌握到任何東西,應該把目標擺在「理解」之上。甚或以哈伯瑪斯的說法:馬 克思與韋伯的區別是「興趣」的區別,韋伯具有理解的興趣,因此他採取歷史詮 釋科學的途徑,馬克思具有反思的興趣,因此採取批判性科學的途徑;在實際操 作上,韋伯把對象視為是給定的,他是以理論的態度描述現實,這是一種客觀主 義,甚或一種意識形態,馬克思則把對象視為可反思的,他試圖轉變意識形態的 僵死狀態。但是這兩種解釋方式,可以說都是從「唯心的」層面上進行解釋,並 且是從理論的「外部」進行解釋,若要進行比較「唯物的」詮釋,我們可以從馬 克思和韋伯的理論「內部」尋找線索,用他們對於個人和社會的看法進行解釋。

第二節 「個人」與「社會」觀念的理論解釋

如果要說在馬克思和韋伯的龐大差異底下,是否具有一些一致的看法?那麼

「社會是許多個人的共同活動」這一命題是他們都會同意的:對韋伯來說,社會

49 不過哈伯瑪斯強調,科學不反思自身的興趣未必是不對的,甚至就是因為這樣科學才能得到 偉大的成就:科學的光榮就在於它們在不思索構成知識的興趣的狀況下堅定不移地使用它們的方 法,由於它們在方法論上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它們就更加確信自己的學科(discipline),這是一 種在沒有問題(unproblematic)的框架中的方法上的進步。錯誤的意識具有一種保護的功能 (Habermas, 2005:31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4

本就是由個人所組成,而馬克思則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裡說過「『社會的』

(gesellschaftlich)的意思是:許多人的共同活動,至於這種活動是在什麼條件下、

是用什麼方式、是為了什麼目的而進行的,則無關緊要。」(《選集》:123)。不 過,從這個定義出發,他們卻各自進行了不同的推論。韋伯對個人和社會的看法 相對比較沒有爭議,馬克思在這方面的論述則引起了一些可疑的詮釋,因此本文 先從馬克思談起。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提到只有在共同體當中,個人的能力才能 全面發展並獲得自由,但迄今存在的「國家」,充其量只算是共同體的替代品,

其中只有身處統治階級的個人才有自由可言,對於被統治的階級來說,這不僅不 是共同體,反而是種新的桎梏。這種虛假的共同體其實是與個人相對的,在這種 社會關係底下將出現兩種不同的個人生活:「一方面是他「個人的」(persönlich) 生 活,另一方面是「臣服於」無論哪一個勞動部門、以及該勞動部門所屬的各種條 件的生活(《選集》,2015:151)」。這個區別,在等級制度當中,是隱蔽起來的,

隨著階級的出現,「個性的(persönliche) 個人」與「階級個人」的差別才比較清 楚地顯現出來50。馬克思強調,在階級社會之下,由於個人並沒有辦法控制他的 生活條件,因此那些條件對他而言就成為「偶然的」東西,這種偶然性是由於個 人間的相互競爭才產生的:

「個性的(persönliche) 個人」與「階級個人」的差別、個[人]生活條件 的偶然性,只是隨著階級的出現才[出]現的,而階級本身就是資產階 級的產物。只有個人相互間[的]競爭和鬥爭才產[生和發]展了這種偶然 性本身。因此,在想像裡,個人在資產階級的統治下是比先前自由的,

因為他們的生活條件對他們來說是偶然的;其實,他們當然更不自由,

因為更臣服於物的暴力。(《德意志意識形態》,《選集》,2015:151) 在無產者這裡,他們自身的生活條件、勞動,以及從而當今社會的整 個存在條件,都已經對他們變成某種偶然的東西了,單個的無產者是 無法加以控制的,而且他們[全體]也不能有任何社會的組織加以控制。

而單個無產者的個性(Persönlichkeit)和強加於他的「生活條件」、勞動,

之間的矛盾,對他本身是顯而易見的(《德意志意識形態》,《選集》,

2015:152)

50 馬克思在這裡的意思應該是:在等級制度的社會中,貴族生來就是貴族、平民生來即為平民,

不管他們以什麼維生,這些血緣上的身份關係都是存在的,於是「個人」的觀念在此情況下就比 較難展現出來;但是在階級社會中,相互分工的職業關係取代了過去血緣上的「必然」關係,「個 人與社會關係相互獨立」這件事就變得比較清楚:上班時的「職業」是一種社會關係,但下班後 人則成為個人。但事實上,「個性的個人」與「階級個人」的區分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由於等級 制度或社會分工使它或隱或顯而已:「個性的個人」與之間的差別,不是概念上的差別,而是一 個歷史事實。這種差別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意義,例如,在十八世紀時,等級對於個人來說 就是某種偶然的東西,家庭或多或少也是如此。這種差別不是我們要去為每個時代畫定的……而 是由物質的生活衝突所強迫畫定的。 (《選集》,2015:15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5

馬克思在此強調社會關係與個人的相對性:一個人若生在階級社會下,他就成為

「階級個人」,若生於等級社會,就成為「等級個人」。只要人生活的外部條件並 不受到人的控制,那些社會關係就會如「自然物」一樣控制著人的生活。但社會 在馬克思筆下的這個性質,並不常為人所關注,正如 Paul Heyer 所言,現代社會 學雖然在方法論上受到馬克思很大的啟發,它們卻多半忽略了馬克思對於社會性 質的假設,以及社會性質與人類性質的關係,導致在二十世紀的社會學傳統中,

社會與自然是相互分離的51(Heyer, 1982:116)。Paul Heyer 的著作 Nature, human nature, and society(1982)算是處理此議題的少數文獻,以下本文嘗試分析之。

Paul Heyer 在書中提到,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區分了「經 濟的生產條件」與「社會的生產力」,並說前者是“可以用自然科學般的精確加以 決斷的52”。也就是說,整個生產條件(或說下層建築)的性質,與自然物基本上是 相似的。而 Heyer 建議,我們可以把馬克思的「改變下層建築總是會導致上層建 築之轉變」的說法,改寫成:下層建築並不是以「反映」的方式直接關連到意識 形態的上層建築,而必須透過「社會過程」進行中介和轉化(Heyer, 1982:118)。

Heyer 認為對馬克思而言,社會並不是經濟條件建構政治結構(或意識形態)的一 個透明的中介物,反而是從人佔用自然開始、到運用勞動進行創造,這整個過程 中必要的一部份。而這個社會的性質,在 Heyer 的詮釋中具有「自然主義」的基 礎,這首先與馬克思的人類學假設有關。

一、馬克思的人類性質

就 Heyer 看來,馬克思的所有研究都與他的人類學假設有關係,雖然這個人 類學並沒有在《資本論》等晚期作品中闡釋出來,使得蘇聯馬克思主義者通常否 認「人性有其先天基礎」這種概念,而主張人是完全被其環境所形塑的生物。但 若徹底研究晚期作品,就會看到馬克思仍然沿用著過往關於人類的理論去分析歷 史與經濟(Heyer, 1982:69-71)。即使在《資本論》當中,馬克思仍把人視為一個 生物,其勞動生產出了經濟關係的網絡,但人自身最終卻受困於該網絡之中。而 Heyer 指出,若要證明顛覆資本主義是必要的,我們就必須先相信資本主義這個 系統並沒有適當地把人性反映出來,其他的社會形式反而更能與人的本質達成一

51 Heyer 認為,二十世紀的社會學傳統偏好在這個領域採用涂爾幹或韋伯的論述:涂爾幹把社會 分離出有機領域,將社會定義為一個自主的研究領域,試圖找出社會自身的規律性;韋伯則較為 重視社會的歷史與人文主義的層面。他們都否認馬克思所主張的自然與人的科學之間的連結,但 這卻是馬克思方法的基礎[117]。Heyer 的說法與黃厚銘(1995)有些微不同,對黃厚銘而言,涂爾 幹的方法論仍然是自然科學式的,他其實是把社會學給「自然科學化」。

52 「隨著經濟基礎的改變,整個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會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在考察這些變革時,

必須始終把下面兩者區別開來:一是經濟的生產條件的變革,這是物質的、很適合用自然科學的 方式來指明的變革……」。(《選集》:319)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