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假說建立
第二節 假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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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假說建立
Brown et al. (1987)與 Lang and Lundholm (1996)提到分析師進行盈餘預 測時,財務報表為主要參考之資訊來源,而 Teoh and Wang (1993)與 Balsam et al. (2003)均指出,審計品質會提升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因此,Behn et al.
(2008)不同於過去研究使用股價報酬、買賣價差等股價相關指標,來衡量市 場參與者對於財務報導品質的看法,Behn et al. (2008)將焦點放在專業之財 務分析師,探討審計品質與分析師預測行為間之關聯性。作者預期,審計 品質的提升可減少公司在衡量盈餘時可能產生的各種錯誤,進而提升財務 報表的可靠度。而做為專業之資訊使用者,財務分析師將透過公司發佈之 財務報表分析未來盈餘之走向。因此,審計品質較佳之財務報表,應使分 析師預測之準確度提升且離散度下降。以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是否為五大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產業專精度做為審計品質之衡量指標,研究結果顯示,
當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為五大會計師事務所或產業專家時,分析師預測之準 確度較高且離散度較低,說明較佳的審計品質有助於降低未來盈餘的不確 定性,故分析師據此所做之盈餘預測將較為準確。此外,由於財務報表之 可信度提升,分析師將更為仰賴財務報表資訊,盈餘預測之離散度因此下 降。作者亦指出,當公司由非五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財務報表時,若該會 計師為產業專家,則分析師預測之準確度提升且離散度下降;另一方面,
若簽證會計師同時為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及產業專家時,其對於分析師預測 並無顯著影響。上述結果說明,產業專精度有助於提升非五大會計師事務 所在市場中之觀感。
根據 Behn et al. (2008)之結論,本研究首先以較長之樣本期間(1996 至 2011 年),再次檢驗審計品質對於分析師預測之影響,是否依然存在。因此,
本研究之第一項假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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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a:審計品質與分析師預測準確度之間呈正向關係H1
b:審計品質與分析師預測離散度之間呈負向關係除了審計品質,有研究發現經理人能力亦會影響公司之盈餘品質。
Demerjian et al. (2013)認為,能力較佳的經理人對於總體經濟、產業環境與 公司所營事業較為知悉,故在衡量公司盈餘時具備較佳的判斷及預測能力,
公 司 之 盈 餘 品 質 因 此 較 佳 。 利 用 Demerjian et al. (2012) 所 發 展 出 的 MA-Score 來衡量經理人能力,實證結果顯示,當經理人能力較佳,公司財 務報表重編將減少、應計項目之品質較佳、盈餘的持續性較長且對於壞帳 費用之預估較為準確。上述結果說明,經理人能力確實有助於提升公司之 盈餘品質。
根據上述結論,以及財務報表對於分析師預測之重要性,本研究預期,
做為專業之資訊使用者,財務分析師在利用財務報表資訊進行預測行為時,
應會考量經理人能力及其對於公司盈餘品質的影響,從而改變其對於財務 報表之信賴程度。因此,本研究之第二項假說如下:
H2
a:經理人能力與分析師預測準確度之間呈正向關係H2
b:經理人能力與分析師預測離散度之間呈負向關係儘管經理人能力與審計品質同樣有助於提升財務報表之可靠性,兩者 依然有其差異。財務報表審計係針對已產出的財務資訊進行事後複核,為 一外部監督職能;而公司內部的經理人能力則將直接影響財務報表之產出 過程。本研究於是探討,這兩股來自公司內外部的力量,究竟何者對於分 析師預測行為之影響較為重要。因此,本研究之第三項假說如下:
H3
a:審計品質與經理人能力對分析師預測準確度一樣重要H3
b:審計品質與經理人能力對分析師預測離散度一樣重要‧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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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至 2002 年間安隆(Enron)、世界通訊(Worldcom)、泰科(Tyco) 接連爆發會計醜聞,嚴重者甚至因此倒閉。這一連串的財務報表舞弊事件 不僅嚴重打擊投資人的信心,也顯示資本市場中的公司治理、證券市場監 管、會計監督等環節皆出現問題。因此,為了使企業遵守證券相關法律,
提高其資訊揭露之透明度及可靠度,以達到保護投資人之目的,美國國會 於 2002 年 7 月通過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加強對於上市公司之監 管。其主要內容如下:一、強化公司治理結構;二、加強公司之內部控制;
三、加重經理人與會計師之責任;四、實施會計師定期輪調、審計與非審 計服務不兼容等措施,以提高會計師之獨立性;五、加強財務報表資訊之 揭露。
在加重經理人責任的部分,沙賓法案的 302 節敘明管理當局對於編製 財務報表之責任,其規定公司於發佈財務報表時,經理人須於財務報表上 簽名以示負責,並聲明財務報表之編製已允當表達該期間公司之財務狀況 與經營成果,並無不實或隱匿之情事。此外,經理人對於公司之內部控制 有效性已進行評估,若有內部控制缺失亦已向會計師及審計委員會溝通,
並對建立及維持內部控制表示負責。
此外,沙賓法案的 404 節規範管理當局必須負責建立、實施和維護與 財務報導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其有效性。管理當局每年度必須對 外提出其對於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估報告,公司也必須聘任查核會計師,
針對公司之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查核,並出具意見。
由上述主要規定可得知,為了保護投資人,重建市場信心,沙賓法案 嚴格規範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關於財務報表所揭露之資訊及公司內 部控制制度,公司經理人相關責任有所提升。會計師方面,採取多項措施 加強其獨立性及責任。DeFond and Francis (2005)針對沙賓法案帶來之改變 作逐項的探討,如:審計此項工作是否因此變得更加重要、對於審計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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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衝擊、審計品質的改變、審計委員會於公司治理中的角色等等,可得知 沙賓法案使整體資本市場之環境帶來重大的改變。本研究認為,在此嚴格 規範下,公開發行公司不論是財務報表之揭露、內部控制制度及公司治理 方面皆須達到一切相關要求,且為取信於投資大眾,因此審計工作將被更 加的重視;另外,由於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經理人之責任加重,將 縮減經理人對於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可操作的空間,因此,公司之營運將更 看重經理人之能力。同時,經理人能力依然有助於盈餘品質的改善。本研 究推論,財務分析師於針對公司作盈餘預測時,也將更看重審計品質及經 理人能力。因此,本研究之第四項假說如下:
H4
a:沙賓法案強化審計品質與分析師預測準確度之間的正向關係H4
b:沙賓法案強化審計品質與分析師預測離散度之間的負向關係H4
c:沙賓法案強化經理人能力與分析師預測準確度之間的正向關係H4
d:沙賓法案強化經理人能力與分析師預測離散度之間的負向關係‧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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