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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相關調查研究經驗

在文檔中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頁 39-0)

在調查人力方面,台灣趨勢研究於國內北部、中部、南部皆設有督導人員,可就近管 理各地區之訪員。此外,台灣趨勢研究經常邀集各地區之督導進行教育訓練,以提升其作業能 力。在訪員方面,除了一般約聘電訪員與面訪員之外,台灣趨勢研究另設有常態、正職訪員,

專司較為困難之調查訪問工作,其訪問對象包含企業經理人、醫生、學者、政府官員、台商及 各類特殊性消費者等等,因此訪員皆具備高度之應對進退能力及訪問技巧。

在軟硬體方面,台灣趨勢研究擁有自行研發之雲端調查平台,該調查平台可同時進行 電訪、面訪及網路問卷調查;在資料庫方面,台灣趨勢研究累積有完善的消費者資料庫及數十 萬筆之企業資料庫,可用於各項調查。此外,台灣趨勢研究另設有焦點團體討論室,於討論室 中配有攝影機及隱藏式麥克風並配有單向玻璃,可應用於質性之研究工作。

三、 傳播相關調查研究經驗

台灣趨勢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擅長執行各種產業調查、市場調查及滿意度調查,除了與 國際知名調查機構 IDC、IPSOS 等長期合作,每年亦承接政府機關、學術單位、國內企業、國 外研究機構相當多之調查專案。台灣趨勢研究每年承接 50 件以上政府調查專案,每一專案皆 如實履約,從未發生違約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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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趨勢研究特別專精於傳播領域調查與大型樣本面訪專案,近年來承接相當多傳播 領域調查研究案,尤其 2014 年執行本計畫委託「建置傳播調查資料庫面訪案」針對全台灣 9 歲以上民眾進行媒體使用行為調查,累積相當豐厚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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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第二期第二次一般民眾調查 一、 調查方法與過程

(一) 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以臺灣地區具有本國國籍,設有戶籍且年齡在 18 歲以上的民眾(民國 89 年 7 月 4 日以前出生)且每周至少 4 天以上居住於抽樣地址者為合格調查對象;調查範圍不包含居住 於軍事單位、醫院、療養院、學校、職訓中心、宿舍、監獄等機構內的民眾,實際調查地區以 臺灣本島為主要的訪查地點。

(二) 調查流程

在門牌號碼抽樣整理完成後,先針對抽中之門牌地址寄發公文,說明調查目的與調查期 間,並隨即舉行督導會議與訪員訓練。北部、中部、南部、東部之訪員受訓後,隨即根據門牌 號碼抽樣名單進行家戶面訪。

面訪時,訪員需攜帶調查公文並配戴訪員證,至受訪者家中說明調查來意,再入戶訪問。

訪問執行時,督導不定期隨訪,並針對訪問時所遇到之問題給予訪員指導。

資料回收後,抽取 294 份(14.5%)問卷進行電話或實地複查,以確認調查是否落實。在確認 複查資料無誤後,隨即進行資料檢核,再以檢核完成後之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與報告撰寫。

圖 10 調查流程 門牌抽樣名單整理

公文寄發 督導會議暨訪員訓練

家戶面訪 電話/實地複查

資料檢核 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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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訪員訓練

訪員訓練於民國 107 年 06 月 28 日、7 月 2 日分別在臺北及臺中舉辦,由計畫主持 人、督導及專案研究助理直接面對訪員,針對問卷內容與調查注意事項進行說明。

督導訓練之內容包含調查執行所需注意之事項,以及調查問卷之內容或各題項之訪問 方式;另外,也針對調查訪問系統(CAPI)之操作方法與常見問題進行逐一說明。為降低調查訪 問之誤差,督導事先製作訪員手冊,於訪員訓練時發放給訪員,做為調查訪問執行方法之依 據。

三、 預試過程

(一) 配額抽樣

依據台灣本島人口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比例,進行 100 份的有效問卷數量配置。18 歲以上且一週住在住居地址超過四天的民眾,選定抽樣區域後透過立意挑選區域內地址來拜訪 受訪家戶(每戶只能訪問 1 人)。

(二) 執行時間與人力

2018/03/21 ~ 2018/04/15。督導 3 人;面訪員 6 人

(三) 調查區域

表 10 調查區域

縣市 鄉鎮市區 有效問卷數

新北市 新莊區 34

苗栗縣 頭份市 34

屏東縣 潮州鎮 22

(四) 訪員訪問與受訪者自填方式差異實驗設計

過去長期面訪調查的標準流程為必須透過訪員口述題目,讓隨著教育程度增加,民眾的 中文素養提升,聆聽複雜的問卷題目,可能已經不是最為恰當的方式,因此想要藉由此次調查進 行實驗藉以了解其優劣。但基於年紀大者,在視力或數位工具能力上可能有局限,因此僅針對 56 歲(含)以下受訪者,進行隨機分組實驗(如圖 9),透過 CAPI 問卷系統會針對 56 歲(含)

以下受訪者隨機指定訪問方式為「受訪者自填」或「訪員面訪」,樣本分佈情況如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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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訪員面訪與受訪者自填樣本實驗流程

表 11 訪員面訪與受訪者自填樣本分佈

訪問方式 人數 比例

56 歲以上 29 29%

訪員面訪 39 39%

受訪者自填 32 32%

(五) 樣本分布

表 12 樣本分布

配額類型 數量 比例

性別

男性 49 49.0%

女性 51 51.0%

年齡

18-19 歲 3 3.0%

20-29 歲 16 16.0%

30-39 歲 19 19.0%

40-49 歲 19 19.0%

50-59 歲 18 18.0%

60-69 歲 14 14.0%

70 歲以上 11 11.0%

56 歲以上

訪員詢問

受訪者性別/年齡 56 歲(含) 以下

由訪員面訪 由訪員面訪

由受訪者自填問卷 問卷系統

隨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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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額類型 數量 比例

教育 程度

不識字/自修/小學 12 12.0%

國中(初)中/初職 11 11.0%

高中普通科/高中職業

科/ 高職/士官學校 33 23.0%

五專/二專/三專/軍警校 專修班/軍警校專科班/

空中行專/空中商專/ 空 中大學/技術學院、科 技大學/大學/碩士/博士

44 44.0%

小計 100 100.0%

(六) 預試結果

預試進行順利,預試資料初步分析詳見附錄四、一般民眾預試訪談結果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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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正式調查過程

正式調查耗時約三個月,期間各地督導分配不同地區進行隨訪,並不斷針對後續新進訪 員施以訪員訓練,茲將正式調查之過程整理於下:

(一)執行方法

由訪員依據門牌號碼抽樣名單之地址,攜帶調查公文至受訪者家中進行面對面訪問。

(二)調查期間

正式調查期間為民國 107 年 7 月 4 日開始,至 107 年 10 月 11 日完成所有問卷回收,期 間無論平日與假日均進行調查訪問。

(三)有效問卷數

本次調查總計完成 2,028 份有效問卷。

(四)抽樣方法

本次調查採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法(multi-stage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第一階段 為鄉鎮市區抽樣,第二階段為最小統計區抽樣,第三階段為門牌號碼抽樣,第四階段則為依據 年齡進行戶中抽樣。詳細之抽樣方法,將於抽樣過程之章節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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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抽樣過程

在進行抽樣設計前,首先針對全國之鄉鎮市區進行分層,其後再依據地區分層進行各階 段之抽樣。以下先針對地區分層方法進行說明,再逐一說明各階段之抽樣設計。

(一)地區分層法

本次調查分層依據《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2014 年之鄉鎮市區分層方式進行,各 鄉鎮市區分層之依據包含以下條件:

1. 鄉鎮市區之農林漁牧從業人口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將農林漁牧從業人 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之常住人口數。

2. 鄉鎮市區之工業從業人口之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將工業從業人口數除 以 15 歲以上常住人口數。

3. 鄉鎮市區之職業等級中,專業及主管人員人口之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

將「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加上「專業人員」從業人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從業人 口數。

4. 鄉鎮市區之 15 至 64 歲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將 15-64 歲人口數除以總人口數。

5. 鄉鎮市區之 65 歲及以上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將 65 歲以上人口數除以總人口數。

6. 鄉鎮市區之大學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統計資料,

將大學以上人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人口數。

7. 鄉鎮市區之人口密度,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計算。

8. 鄉鎮市區之 5 年人口成長數,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將 102 年底之人 口數減去 97 年底之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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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上述條件計算後,將臺灣地區之鄉鎮市區分為 7 層,茲將各層人口數及占比整理於下 表:

表 13 各層人口分配

各層人口數 各層人口百分比 各層人口累積百分比

第 1 層 4,740,234 19.85 19.85

第 2 層 4,862,338 20.73 40.58

第 3 層 3,933,914 17.76 58.34

第 4 層 5,105,355 21.47 79.80

第 5 層 2,341,678 10.13 89.93

第 6 層 1,752,707 7.77 97.70

第 7 層 504,413 2.30 100.00

總和 23,240,639 100.00%

人口資料來源:103 年內政部統計處

為使鄉鎮市區之分層能顧及地理區域之差異,故將臺灣之地理區域分為六區,分別為:北 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由於交叉分層過細,調查執行困難,為顧及 調查實務之可行性,因此將部分鄉鎮市區分層予以合併。茲將各地理區域之分層及分層合併 狀況整理於下表:

表 14 六大地理區域層別合併狀況

地理區域 原層別 新層別

北北基宜

1 1

2 2

3、4 3

5、6、7 4

桃竹苗

1、2 1

3、4 2

5、6、7 3

中彰投

1、2 1

3、4 2

5 3

6、7 4

雲嘉南

1、2、3 1

4、5 2

6、7 3

高屏

1、2 1

3、4 2

5、6、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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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區域 原層別 新層別

花東 4、5 1

6、7 2

(二)抽樣設計

1. 母體定義

以具有本國國籍,設有戶籍,年齡為 18 歲及以上的民眾且每周至少 4 天以上居住於住居 地址者為研究對象;調查地區則是以台灣本島為主要的訪查地點。

2. 預試

預試調查挑選新北市新莊區、苗栗縣頭份市、屏東縣潮州鎮等地區為調查執行區域,抽取 區域中自強里、自立里、斗煥里、尖下里、富春里及三星里等地區進行面訪調查,總計完成 100 份有效問卷。

3. 正式調查

抽樣方法為採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首先針對全國各鄉鎮市區進行分層,之後再進行 各階段之抽樣。第一階段為鄉鎮市區抽樣,亦即在各層中依照母體之比例,以隨機方式抽取出 40 個鄉鎮市區。

第二階段為最小統計區抽樣,在每個所抽取出的鄉鎮市區中,以隨機之方式抽取出 9~10 個最小統計區,第二階段總計抽出 380 個最小統計區。

第三階段為門牌號碼抽樣,以各鄉鎮市區之期望樣本數換算出各最小統計區之期望樣本 數,再以系統抽樣之方式,在地理資訊系統中抽取出各最小統計區期望樣本數 5 倍之門牌號 碼。將所抽取之門牌號碼以隨機之方式,再抽取出 60%的門牌號碼,做為第一套訪問名單,

其餘 40%門牌號碼則分別切分成 20%做為第二及第三套訪問名單,若有鄉鎮市區無法在第一

其餘 40%門牌號碼則分別切分成 20%做為第二及第三套訪問名單,若有鄉鎮市區無法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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