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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習巫者之基本條件

在文檔中 東排灣巫師 purhingaw 之研究 (頁 60-63)

第三章 成為巫師

第一節    傳統習巫者之基本條件

早期傳統排灣族巫師的養成,係採取一對一師徒制的教學方式,根據土坂

巫師朱連金口述︰「約八歲時,看見身揹精緻響亮的巫術箱,於各儀式場合及祭 典中,成群結隊的巫師群,穿梭於部落中主持各項儀式並為族人排解千奇百怪 的疑難雜症,甚為渴慕,嚮往成為巫師。母親認為其可能是受祖靈感召,又因身 為大姐的身份且家族中祖輩有巫師,故帶領至隔壁阿姨家拜姨丈之大姐為啟蒙 師,開啟巫師之學程。」由此觀之,在土坂排灣族部落裡之傳統巫師,並不是每 個人想當就能如願。小島由道於研究報告中提到18,排灣族人若要成巫,必須(1)

先要成為老巫師之徒弟;(2)要學習巫術;(3)要舉行封立巫師儀式。由此可 知,成巫之必備資格如下︰

一、原則上是家中長女

相關文獻對於排灣族巫師人選必是家中長女,記載皆相當一致。筆者就此 事訪談土坂部落耆老時,現年(2009)九十二歲的老巫師陳清花稱︰「幼時曾與 妹妹陳秀蘭一起學習巫術,兩人資質皆優異,精熟經語及各項儀式過程,學成 後妹妹雖渴望被昇立為巫師,唯因限於習俗,家族只能昇立身為大姐的我成為 巫師。為此,妹妹至今仍耿耿於懷,心感遺憾。」再訪談另一巫師李桂香亦稱︰

「幼時與大妹妹李桂蘭同時習巫,自小自認內向不善言詞,妹妹不論口才或能 力皆較優,但限於習俗,讓她有幸獲揀選被家族昇立為巫師,妹妹則無緣昇 立。」顯見排灣族人對於規約禁忌嚴以遵守。至於為何規定只有長女可立巫?耆 老稱︰「應該起於排灣族長嗣繼承的社會制度所致。」因老大必須繼承家業,成 為巫師後,方能繼續留家中關懷照顧家族成員。

二、家族中必曾有祖先是巫師

由幼時記憶及耆老口述稱:早期部落之巫師甚為普及,傳統上每一家族(特 別是大家族)一定會集家族之力,昇立一位家族之巫師,職掌家族每位成員人生

18 《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1994)

中各階段生命轉折之一切生命禮儀,並配合頭目專屬巫師長辦理部落性的各項歲 時祭儀,為部落之安危及族人的命脈祈福祝禱。在筆者童年的生活圈中,大姑 媽、大表姐是部落裡功力不凡、頗負盛名的巫師。因此,每戶人家必有親屬祖先 曾任巫師。如獲揀選,該祖先巫師會托夢示意或賜神珠(zaqu)為徵兆。春日鄉 現年(2009)八十六歲的巫師翁菊治稱︰「前陣子打開巫術箱時,突然發現多了 一顆神珠,應該是巫神示意,要我尋覓學徒傳承巫術之徵兆…..。」,翁菊治巫 師將巫術箱突然出現之神珠zaqu,解讀為巫神揀選其外孫女成為其學徒之印記 sinipukeljang,據其陳述,巫神與翁巫師似乎屬意其外孫女繼承其衣缽。

三、必是隔代傳承或近親相傳19

傳統排灣族巫師,採隔代師承或姑姪、姨甥相傳,(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 慣調查會 2004)所論及,巫師之傳承,非母女相傳,且忌姊妹同時為巫師。另 據已故老巫師黃秋美訪談稱,早期巫師之傳承採祖孫相傳,主要原因係母親必 須肩負養家活口之責,祖母於年老精熟巫術且有閒暇時,可一邊照顧孫女,一 邊口耳相傳,逐字逐句傳授經文及祭儀。傳統排灣族祭儀文化及巫術的學習,

始於七、八歲未涉男女戀情之學習黃金時期。以土坂村巫師朱連金為例,她七歲 時拜姨婆為師,其父母與師父談妥教學酬勞後,每天跟隨師父一起生活。師父 利用工作餘暇,依其學習進度口授基礎經文(tjatjurhadan a rhada)、祭葉之擺置 方式、各項禮規禁忌,凡部落中有任何祭儀即隨行見習,擔任助理工作,歷經 六年,於十四歲昇立成為巫師。

四、必為神靈揀選者

「神的揀選」在所有從事與神相通的事工者,不論屬那一種宗教,似乎皆為

19  台坂村 tjua au 部落現任巫師郭月香稱:未曾聽聞相關傳承禁忌之規定,待後續查考。 

 

必備條件。小島由道在《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中提及學徒若非巫神合意者,即 使 想 要 成 巫 , 師 父 亦 不 會 收 其 為 徒 ( 台 灣 總 督 府 臨 時 台 灣 舊 慣 調 查 會 2004:23)。學徒被揀選前,常出現一些異常之徵兆(異象)。以排灣族之巫師 於習巫前為例,有許多傳說及文獻記載,如夢中被曾為巫師之已逝祖先告知,

在某一場合中天降神珠,突然暈眩倒地;久病不癒經巫師施法術才獲痊癒等徵 兆,來顯現此女孩被神靈揀選,具有習巫之潛力及資格。巫師雖師徒相傳,但 是老巫師無權隨便收徒弟,而普通女孩也不能自願去學巫術。師徒之相傳,依 族人觀念,一定要經過神兆之啟示(吳燕和 1993:198)。當然,亦可能因部落 及族群之別,而有不同的習俗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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