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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narrative」談起

第二章 我的位置、企圖與探究實踐的方法

第一節    先從「narrative」談起

你可能會問:什麼是自我敘說?

你可能會好奇:說(寫)自己的故事可以稱為一個研究喔?

你可能會思考:如果自我敘說可以成為學術研究論文,那它的位置、貢獻?

最後你可能會想知道:為什麼我要用自我敘說的方式來完成碩士論文??

………

上述這些問題,我不只一次聽到別人問起,多半是來自身邊關心我的師長、

親友,多數時候,我覺得自己始終沒有表述得很清楚。事實上,我也不只一次問 自己,同樣的,我的內心有許多不確定與焦慮;直到進入書寫後期,開始閱讀相 關文獻,才逐漸多了理解、共鳴、恍然大悟與喜悅,我在多位學者的分享、論述 中,找到可以和這些日子以來的經驗相互呼應、參看的位置。

我試著說明如下:

在討論何謂「自我敘說」以前,我想先從「narrative」談起。

什麼是「narrative」?八○年代心理學出現敘說(narrative)觀點,是把「人」

當成統整性的隱喻,把「人」視為「文本」閱讀,是把「人」隱喻為「故事」(Bruner, 1986;Polkinghorne, 1988;Sarbin, 1986;Spence, 1982;Sullivan, 1990)。不過更 精確的隱喻,也可以說是把人比喻做「說故事者」,「自我」在說故事者的敘述中 被建構出來(丁興祥、賴誠斌,民 90)。

什麼是「narrative」?國內翻譯有「敘說」、「敘事」…等,我特別喜歡翁開誠 老師(民 91)的說法:用「故事(story)」來理解 narrative,當動詞時,就用「說故事」。

光聽到「故事」兩字,即勾起許多童年歡樂的記憶,中國民間故事、格林童 話、福爾摩斯、紅髮安妮…,那些鮮活的人物、情節曾帶著我遨遊不一樣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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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開展新奇的視野;所以當知道對 Bateson 而言,「人類學家以及我們所有的 人都是在故事的廣闊場景裡,過著故事般的生活(蔡敏玲、余曉雯譯,民 92)」,我 的心情是有些興奮雀躍的,原來我也在故事裡?!我也正在說(演、經驗)自己的故 事?!呂格爾認為,人在說故事的時候,就會把自己的歷史性、歷史經驗與其中 種種存在的可能和核心關切點,都帶到語言上,說出來了。說故事基本上是一種 表白與說出人的歷史性的一種方式(沈清松,民 89)。

Byatt(2000)宣稱「敘說」對人而言,就如同呼吸和血液循環一樣重要。敘說滲 透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我們出生在一個敘說的世界裡,我們永遠被故事圍繞,

我們透過敘說而生活,並用敘說來描述我們的生活。也就是說,敘說不只是看世 界的方式,人們也透過敘說主動建構世界,我們就活在自己講的故事和別人講的 故事中(丁興祥、張慈宜、曾寶瑩譯,民 95;黃小玲,民 98)。而這樣的說法也與 Riessman(1993)相似:自然界和這個世界本身並不會說故事的,但人卻可以。人類 的行動和想像決定了哪些事情會包含於敘說裏,哪些則否,事件是如何被情節化,

以及事件的意義為何。個人是在個人的敘說裏,建構了過去的經驗和行動,用以 宣稱他們的認同,以及形塑他們的生命(王勇智、鄧明宇譯,民 92)。這也正如 Clandinin 和 Connelly 所言,生活─發生在我們或他人身上的─充滿了敘事的片 段,這些片段活化於故事裡的某時某地,並且以敘說整體及不連續性被反思與瞭 解(蔡敏玲、余曉雯譯,民 92)。

在不同學者的論述中,我理解到的「敘說」是神祕而又如此真實,仿若突然 看見自己身邊有許多像泡泡般的故事環繞,等著被發現、等著被訴說;而卸下神 秘面紗後,真實生活不也如此,已然發生的,是過去、是歷史,而等著發生的,

是未來、是待續的故事;透過相互敘說,我們一起經驗、共構「現在」,也在敘說 中,向彼此分享未曾一起參與的過去,然後展望未來。敘說,是一種溝通表述的 行為,是開放理解、拉近距離的方式,更是再次認識自己與世界的管道。

Riessman:「在訴說這個經驗時,我也在創造一個自我(self)─我想如何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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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王勇智、鄧明宇譯,民 92) 。」

敘說並非一成不變的。形成敘說的不只關於我們過去的行動,同時包括個人 是如何理解這些行動─也就是意義(王勇智、鄧明宇譯,民 92)。而隨著情境、互動 對象、甚至個人自身轉變,都可能再產生不同的理解,建構出不同意義。這樣的 變化,確實也發生在我的書寫歷程中,「意外發現,對於同一個記憶經驗,我解讀 的角度出現轉變,真好,開始不一樣(Claire─980826─研究日誌)。」當時的我對 自己原本執著的某想法逐漸鬆動而感到喜悅。這似乎就如Hall(1996)所說:認同不 是建立在固定的事物上,而是建立在一個不斷變動的過程當中,不是「我們是誰」

或「我們來自哪裡」的問題,而是我們會變成什麼樣子、我們被如何描述,以及 我們如何描述自己(林耀盛,民 90)。

敘說,也不是一字不漏地交代已經發生的過去。在記憶的軌跡裡,那某一段 情節、畫面並非會原封不動地被提取、儲存、再提取,就像我一開始很擔心「自 己會不會像個受害者一樣,在文本裡重覆抒發不堪回首的肥胖經驗、對肥胖身體 的焦慮,最後再生硬的自圓其說…意義何在?」這是書寫初期不斷出現的自我懷 疑、阻力。對此,我認為胡紹嘉(民 91)在其博士論文中,整理書寫者在敘事過程中,

至少涉及的三個層面之一:「回溯(retrospection)」,可以幫助我及讀者有更多的理 解。他認為「回溯」並不是回到記憶中的某一個時刻與片段,因為「回溯」和「回 去」不同,回溯意味著書寫者敘說的當下總是在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三向時間維 度之間徘徊與反覆,考慮到彼此,並作出反應,這裡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並不 是指自然時間上的先後,而是一種意識過程中的「思及」與「迫近」。儘管,書 寫之際永遠是「此時-現在」,然而「此時-現在」卻無法描述自身,一方面,

因為它仍然在持續與演變之中,敘事者僅能「說出」(tell)其當下的片段內容,卻 無法賦予它一個包含著起點與終局的結構來「敘述」(narrative)它;另一方面,當 敘事者能對事件與現象進行描述時,事件與現象即已成為「過去」,它被敘事者 賦予了順序和結構,故事裏的每一部份都帶著與結局有關的線索,呈現在人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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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們因而能對它加以討論和評價(胡紹嘉,民 91)。而這與我書寫後期的心得相 似:與其說是回溯過去,不如說「它是正在進行的發生」,我已經不是當年的林 毓凡了,我站在現在的位置重新去理解過去的經驗,又因為此刻不間斷的敘說互 動中創造新的(現在的)經驗,於是交織影響著我的過去、現在、未來。

H.White(1989)曾言:「敘說的衝動本來就是一種天性」。若想說明一件事情是 如何發生的,敘說是不可避免地(王勇智、鄧明宇譯,民 92)。想想每日生活好像就 是如此,我們經驗,然後藉由敘說與外境互動、也再次理解,激盪中交織成更豐 富的生命故事,就好比,我雖然不認識蔡培元5,但在某個書寫膠著階段恰巧閱讀 到他的論文,重新喚醒我過去肥胖的記憶與失落,才燃起再次面對的能量,這是 因為他先開放自己的生命故事才有機會產生的碰撞。而此刻,我也正夾帶著敘說 的衝動,透過文字與你們(讀者)對話,邀請更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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